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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专业17篇)

时间:2024-01-02 18:37:14 作者:梦幻泡

工作方案是指对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资源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书面材料。以下是一些出色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清醒地认识我校安全隐患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地下锅炉房的运行、维护情况,以及学生食堂、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消防日常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近期保卫处对校园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复查,现将问题与相关责任单位通告如下:

(一)地下消防管网问题。

实验楼东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有大量积水,管道严重锈蚀;九号公寓西侧地下消防管道井有大量积水,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八号公寓南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严重,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上述问题所提及消防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维保,保证地下消防管网正常运作。

(二)室内消防设施问题。

1.办公楼地下泵房、干训楼一楼泵房照明设施故障,办公楼楼顶水箱间消防稳压泵控制箱电故障。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电路检测、检查和维修。

2.办公楼、体育馆、后区公寓、学院楼、三教楼顶水箱间无水。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水箱及供水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及时打开楼顶水箱间供水阀门,确保水箱正常储水和运作。

3.后图书馆北侧消火栓箱被隔离至房间,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无法起到消防灭火、疏散逃生的作用(正在整改);体操馆西侧消火栓箱门被改做镜子并被健身设施堵住,不便使用。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应由图书馆、体育部负责抓紧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清理相关物品,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三教、体育馆楼顶水箱间及门口堆有大量私人物品、废弃物。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水房内外部垃圾清理,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保证不在消防水箱间堆放物品和作为储物间使用。

在元旦、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消防、交通、食品、取暖及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二级学院要建立假期学生流动情况分类摸底登记,对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在假期结束后未按时返校的要抓紧查明原因并与家人取得联系。对寒假留守学生,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后勤总公司安排公寓管理员对留守学生出入进行登记,确保在公寓楼关门前按时返校。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保卫处负责对住宅楼内住户情况进行摸底,协同公安机关排查可疑人员。后勤总公司负责对校内住宅楼楼道杂物进行清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清理本单位办公区域杂物,保证楼宇内通道通畅无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情况。后勤管理处进一步规范管理家属区自行车棚,并添加设置电动车存取、充电点,对所属电动车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需要全校各二级单位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主动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安全职责。对于学生的安全工作,要明确保卫处综合监管、学生处、研究生处直接监管、二级学院属地监管的方针,把深入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绩。

大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带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地、各行业部门及所属企业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严肃问责相结合、执法处罚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依法对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要求等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督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堵塞属地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责任漏洞,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20xx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一)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动员部署大检查工作情况;成立组织机构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划定检查范围、确定检查内容和形式等情况;政府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督导检查情况;本辖区大检查全覆盖情况;建立大检查对照检查表、隐患台账情况等。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贯彻落实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巡查吉林省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危化品三年综合整治情况;开展“责任深化年”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开展的市政管网、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等。

(四)开展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双随机”执法机制情况;在执法中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和落实责任追究情况。

(五)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部署、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程建设情况;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情况;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保障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情况等。

(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重点抽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逐项核查部门、单位自查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馈意见。督查工作结束后,指出督查对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组:

组长:李明伟市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监管2人、市消防支队1人、市质监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重点抽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宋英林。

联系电话:xxxxxxx。

第二组:

组长:张国华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水利局1人、市民政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养老机构。抽查:东郊养老院(中兴东大路21-6,东郊市场院内)、颐年养老院(辽北路141号)、爱心养老院(强大路15-1,华建家园8号)、旭日升敬老院(青年南大街31号);吉林西部供水工程(白城市本级段)、洮儿河灌区20xx年续建配套于节水改造补齐配套资金工程、吉林西部补水工程(洮北区段)、白城东湖湿地补水工程、20xx年白城市洮北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三组:

组长:张洪军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住建2人、市国土资源局1人、市旅游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建筑施工行业、旅游业。抽查企业:查干浩特景区、鹤祥宾馆、白城市九州国际旅行社、白城市宏昊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白城发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四组:

组长:李振仲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宗教事务局2人、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抽查单位:查干浩特普云禅寺、经济开发区普云堂、经济开区基督教活动点、经开区保胜基督教活动点、白城市人民银行市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五组:

组长:张天华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2人、市工信局1人,市质监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抽查企业: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白城永固连杆总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金升镍业有限公司。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六组:

组长:刘磊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2人(交警、消防各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场和消防重点单位。

抽查企业:白城客运站、凯伦大酒店、中润购物中心、地区医院、西环加油站、盛世金源宾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七组:

组长:邓健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文广新局2人、市卫计委1人、教育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医院、学校、幼儿园和娱乐场所。抽查单位:白城实验幼儿园、白城实验高中、白城市医院、白城市中医院市卫计委负责协调联系。

第八组:

组长:张勋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1人,市商务局1人,市能源中心1人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大型商场、能源企业。抽查:吉林龙华白城执电厂、白城发电公司、大润发购物中心、骆驼岭超市文化店(文化小学南)。

市发改负责协调联系。

中小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深圳“12·20”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中央、省、市、区主要领导近日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各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和当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桥驿镇组织各村社区主任、安全生产信息员、各企业安全生产主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桥驿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国在会议上着重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绷紧安全绳,落实会议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切记做好“五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重点加强安全隐患整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桥驿镇岁末年初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伤亡事故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

2、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压缩一般事故。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为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严格要求驾驶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同时我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提前30日通知车辆按期审验和二维,严防超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四)做好设备重点检查,细化排查治理。我们组织对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重点设施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大排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记录,做好台账登记整理,制订措施,跟踪消除隐患。重点做好停车场,车辆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

(五)做好节日值班,预防突发事件。我们高度重视节日值班保卫工作,公司领导全天各主要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节日的安全管理巡查力度,检查人员及时做好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视,确保出故障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保障节日行车安全,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强化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运输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印发传单、悬挂条幅等形式,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我公司还利用短信平台每月向驾驶人员编发2条以上安全信息,特别是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时进行发布,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八)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我公司针对不同危化品车辆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锻炼了队伍,教育了员工,又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政办【20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企业自查(4月1日—4月10日)。

在建企业以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行业抽查(4月10日—4月19日)。

区质安站将分成两个组,对全区房建、市政道路、二次装修、小区整治工程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企业自查,区质安站抽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抓紧排查隐患的整改。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临电防护、清砼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帽使用及安全网质量的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月22日至5月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6日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专项整治扎实深入、见行见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三)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西安委发电〔20xx〕5号)和《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教发〔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勐海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作为当前学校的首要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园)安全隐患,要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王子能任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岩三来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各级各类学校(园)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李庭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全县学校做好排查摸底和分类整治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历次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对本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学校(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新《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园)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3、对学校(园)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对学校(园)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内存在的临时建筑物,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消防部门许可后使用。对于影响学生逃生、消防灭火的障碍物如:铁栅栏、防盗窗等必须进行改建或拆除,确保师生的生命通道畅通。

6、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蓄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经营场所等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情况,是否已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7、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

8、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若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须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组织。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各学校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

9、对饮用水源和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备(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餐饮业服务许可证普及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饮用水储备设施、电工房等处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10、对学校(园)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开展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1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检查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实验室、配电房、会议室、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枪械、刀具等是否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12、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年龄较小,防范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做到严禁学生私搭乱接电和明火使用;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有关工作。

13、对学校(园)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xx年12月21日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5日前完成)。

1、各级各类学校(园)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各级各类学校(园)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治理。

1、各级各类学校(园)要紧紧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学校(园)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广泛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学校(园)安全。

2、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重点检查组织机构、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县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落实、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1日前)。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针对学校自查及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对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县教育局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园)要给予通报批评或问责。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深刻领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并与当前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周密部署,严格检查。要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通过树立典型来推进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等学校(园)要给予公开曝光。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重视不够、检查效果差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安全卫生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4、加强督导,严明纪律。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大检查管理台账,做到安全检查有痕迹可查,追责有据。县教育局将对督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5、掌握信息,及时报送。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信息简报制度,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并及时报送。

请各级各类学校(园)将方案于20xx年12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安保办,工作总结、图片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安保办。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方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xxx〕13号)文件和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面对“十三五”规划开局,岁末年初,“两节”、“两会”贯穿其间,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一些企业单位赶工期、抢任务的意愿强烈,“三违”行为势必抬头;节日群众出行和文娱乐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客流、车流、物流的增多、诱发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因素陡加;风干物燥导致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两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两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洪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辉、杨宗跃、王辉、杨发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

负责督查皂角坪街道、朱家场镇、安全监管局、消防大队、县公安交管局(交警大队)、县农机服务中心、火车站、县气象局、文体广电新旅局、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负责督查田坪镇、亚鱼乡、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玉屏大队大队长、铁路护路办、玉屏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综合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次月3日前报安委办,安委办形成综合报告报县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组(另行文)

(一)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民爆物品、消防、水上交通、园区(开发区)、水务、电力、卫监、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高速铁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我县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突出歌舞厅、网吧、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突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未根治的重大隐患的场所和项目。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是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大检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检查。

负责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深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组织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措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治理力度,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防止带“病”运行。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运力,强化安全检查,确保春运的安全有序。

2、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专家会诊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的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和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5、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刻汲取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一在建饮水工程的水池盖板发生垮塌的建筑施工垮塌等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垮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四个一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领域)大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市政设施及燃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防、民爆物品、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物资储备、文化市场、地质灾害、国资企业、高速铁路施工等行业领域。

(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

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处置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备案。驻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创新检查方式。

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12月10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县综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县综合督查组和县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财、物保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督查全覆盖。企业自查的事故隐患和部门督查检查执法情况都要上报到“安全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县安委办建立各乡(镇、街道)、单位联络员qq群,从20xx年10月28日起,每日下午16:00时前报送日报表,每周四下午17:00分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安委办。11月3日前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没有变化的可不报)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综合督查组、暗访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并将电子版于20xx年4月2日前将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级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转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安委办发〔20xx〕5号)、《关于印发武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安委会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把安全责任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武川县可镇燃气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作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不留死角,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关于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大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性措施,紧密结合《武川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到年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领域检查。

1、排查燃气场站和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检查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加强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燃气管道检验合格情况,摸排城镇燃气管网底数,建立完善城镇燃气管网管理信息档案。

2、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占压等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对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制定整治方案。

3、开展重点区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住宅区、农贸市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和安全使用情况,排查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股室:燃气安全管理股。

(二)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检查。检查全县范围内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方面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重点检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烧、可燃材料行为;防滑、防洪、防火、防中毒、防窒息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预防高处坠落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

责任股室:建工股、建设股、质安中心。

(三)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

责任股室:人居中心。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过程进行质量和安全巡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同时通过推广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和加强对农村建工工匠的培训和管理等方式,逐步提升我县农村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

责任股室:村镇股。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深刻吸取我县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对可镇镇内雨污管网窨井作业加强安全管控,规范作业程序,推行机械化作业,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责任股室:市政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10月15月)。采取企业自检自查,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委会督查的方式,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30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树立一批企业典型。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是当前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台账,严格执法。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设立重大隐患排查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对此次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执行“一案四查”,即:查直接原因和责任,查行业监管责任履行情况,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没有安排部署、有没有管用的措施、有没有贯彻落实,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决落实“两个倒查”,即:倒查安全隐患排查,倒查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宣传,做好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请于20xx年6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按县安委会要求,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和1个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地区及其主要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部门,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相关情况。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燃气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大排查工作,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整治重大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彦鹏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日常事务工作。

(一)开展一次大排查。各村(居)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详见附件1)。各燃气油气企业对服务范围内的用气设施设备(包括用户端)进行安全排查,要摸清底数,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燃气管线、燃烧器具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用气环境的安全(如管道接头有无锈蚀、设施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通风状况是否良好等情况),杜绝隐患盲区出现。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能即查即改的及时完成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防控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坚决做到闭环管理。

(二)开展一次大检查。镇党政办、经发办、文服中心、社事办、应急办、农服中心、规建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属事”责任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等用气场所限期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镇党政办:负责镇机关、村(居)等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负责辖区工商贸企业、集贸市场、超市、农家乐等用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镇属各部门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镇农服中心:负责辖区农业项目、企业等领域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规建办:负责辖区在建项目、环保重点单位、企业等领域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镇财政办:统筹安排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资金。

石滩市场监管所:联合各行业部门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饭店、火锅店、烧烤店、面店、农家乐等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婚丧流动餐饮安全用气监管。重点排查整治气瓶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石滩派出所:对个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气等妨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对燃气行业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构成犯罪以及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燃气行为,重点排查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经营活动,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倒灌、非法销售液化气等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对道路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管理和查处;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交镇经发办。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牵总抓头作用,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措施,督促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履职,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镇纪委、应急办要将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对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跟踪问效。

(三)强化值守,快速响应。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应急值守制度,对外公布应急抢险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报告信息。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目前,进入冬季。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进入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泰运集团布尔津县一分公司制定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思想认识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站在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客运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公司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冬季客车安全运输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汽车安全运行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雾、防风雪为防范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好驾驶人员、修理厂所、车辆安检质量的专项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制定应对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排查。要严防个别管理人员和驾驶、修理人员不顾安全生产,只看经济效益的隐患意识。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一是认真制定冬季运输安全措施,开展冬季运输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调度车辆,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正常客运。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安全检测、车辆调安检人员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了解一线驾驶人员的身体适应性,对患有疾病,不适应驾驶大客车的人员,要调整岗位或劝退,防止意外发生。三是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要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