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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毕业论文(汇总14篇)

时间:2024-01-06 15:57:25 作者:梦幻泡

毕业论文是学生展示自己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机会,通过论文的撰写,学生可以展示自己在专业领域的独到见解和研究成果。以下是一些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实用建议和指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犯罪心理学感想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普通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学科,是心理学中的基础理论学科。

犯罪心理学它要应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特殊的群体——犯罪人的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因此,普通心理学中关于人的心理的实质、各种心理活动的基本规律、人的心理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心理学研究的各种方法等都要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得到应用;反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又可丰富和发展普通心理学的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不断完善。

犯罪心理学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方法和手段的日臻完善,使犯罪心理学愈来愈明显地呈现出科学的发展模式,有关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研究结果的应用方面开始步入科学的轨道,有关犯罪心理活动的研究方式、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方面也表现出科学性的特点,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和专门的研究方法,建立起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

犯罪心理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了,往往被用于刑事侦查中。对于我们更好揭露、证实、减少、控制犯罪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归纳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1.可为犯罪的预测、预防提供心理学依据和具体的方法。通过对犯罪心理产生的各种因素的控制,对犯罪心理进行预测和控制,就可以从客观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2.可为警察提高心理素质、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提供理论指导。犯罪心理学研究警察的心理特点,可为其克服心理弱点、改善心理品质提供一些理论和方法。

3.通过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痕迹,可为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提供帮助。

4.通过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状态,提高审讯效果。犯罪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心理变化有一定的阶段性,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心理状态。不同的犯罪人对抗审讯的态度、方法也不一样,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指向,就是企图掩盖犯罪事实,蒙混过关。审讯人员应了解犯罪人不同阶段的心理状态特点,时刻掌握其心理动向,从犯罪人的不同表现推测其心理特点并采用相应的审讯策略和方法,通过对犯罪人进行心理控制、心理影响而打破其心理防线,达到加快审讯的进程、提高审讯效果之目的。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科学发展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遵循犯罪心理学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断总结犯罪心理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随着犯罪心理学的不断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人员逐步开始采取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建立起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学科知识体系,并在实验研究的基础上提高了犯罪心理基本理论的科学性和应用性,犯罪心理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科学的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使犯罪心理学走上科学的轨道,也使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犯罪心理学案例

昨天空闲时间,在微信读书上看到同学推荐这本书,下来当作小说翻了翻,似乎又回到看csi的情形里了,只不过这是国内的书本版。csi追到后面,我几乎将它当作一部家庭育儿教育片来看,罪犯各有不同,整体看下来,很多的犯罪都是同心理心态的失衡有关,而追溯心理不健康的形成原因,大致都可以回到童年,回到原生家庭去,归结为两种,爱缺失和爱太多。

爱缺失是从小很少受到家人亲人同学朋友的关爱关注,体会不到温暖,人变得麻木而冷漠,对别人做残忍伤害的时候,内心毫无知觉。爱太多是因为家人的过份溺爱,形成唯我独尊的思想,变得自私自利,从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失去与人合作的能力,无法融入这本需要协作的社会,将情绪归为外因。而家人的过度保护,也会让人失去面对挫折和困难的能力,一旦遇见一些难以应付的情况,心态失衡,以致走上变态极端的道路。

所以也时时提醒自己,教育孩子不要太过溺爱,也不要太过严厉。当然这个度的把握,就叫艺术了。这门艺术是需要长期摸索和学习。

极端的犯罪心理离我们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对于自身是需要尽量避免去和这类极端人群接触,就是常说的远离“垃圾人”。遇见极端的人,认怂不争远离,生命安全是第一位,把时间留给值得的人和事才算创造了时间的价值。

某次骑车到路口,稍看了一下红绿灯,迎面逆行而来的壮汉对我吼“看到点嘛!”我看了他一眼,没说话骑车走掉了。先生骑在后面说他“吼啥子吼”!读后感我说,你理他干嘛?他说“他个逆行的还骂你?”我说,是觉得有点气,但想想,和这种垃圾人争浪费时间,还有可能后续花更多时间和他争执。一瞬间是有点气,但把远离垃圾人的原则一拉出来,就为自己节约了时间而庆幸了。

犯罪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恐怖主义犯罪及其立法完善。

发展犯罪学视野下的男性青少年犯罪成因研究。

论我国警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被迫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试对我国犯罪概念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的再认识。

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的刑事对策研究。

我国流动人口犯罪及其预防对策研究。

论当代西方批判犯罪学—阶级维度的考察。

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

信用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

加布里埃尔·塔尔德的传播思想探析。

犯罪心理学论文

院系:信息科学系。

学生姓名:

学号:

日201017。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

在我们眼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中接受到错误的、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犯罪心理,甚至实施不可预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也经过了懵懂的未成年时期,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一个人生阶段。然而,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开始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心和期望解决的重要问题。

说到犯罪原因,其定义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的引起犯罪结果和犯罪现象的现象和进程。那么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过程则是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家庭、教育、思想、道德及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性格等一系列综合作用的结果。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内部原因。

(一)、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造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兴奋、产生激情,所以特别容易因为外界的刺激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冲动型犯罪。这时候,未成年人的天性导致他们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烈的求知欲。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对错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力,特别是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青少年出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的心理驱使去寻求刺激,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差,进而仿效,造成的违法犯罪。

2、盲从和从众心理。

在很多的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个体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盲从的行为。

未成年人集中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追求吃喝玩乐,追求享乐主义。

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处在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极其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感性化。在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如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使未成年人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

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较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4、追求虚荣和物质化的心理。

未成年人正值青春年华,年轻气盛,尤其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逞强。有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义气用事,“哥们”情意重,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在所不惜。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钱总有不够花的时候,这时候,在缺钱的情况下,很容易为钱引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类型犯罪。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渐长,有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见利忘义。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外部原因。

(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人们都说:“家是一个人一生的避风港”,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家庭结构残缺,父母离异等。

未成年子女父母的离异,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父母的离异,在一定程度上本身就对未成年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加之外来因素及家庭成员之间交流的欠缺,再加上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些家长不注重孩子德育方面的教育,仅仅看重学习成绩,对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如果孩子做了错事,父母经常采取打骂体罚,棍棒教育等方式管教,根本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对未成年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3、关爱方式不正确。

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骄纵任性,养成了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

4、受父母不端行为的影响。

家长的不良道德品质,最易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疤痕。家长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每日耳濡目染,朝夕相处,家长的是非观念,家长所爱所憎都能直接深入孩子的灵魂。

(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不当,法制道德教育滞后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知识都不教授学生。对一些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停课、劝退、开除等方法使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机会,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导致他们消极面对世界,面对社会,失去了重获新生的机会。教育应该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根本没有开辟法制课,使得学习从小不能树立法制意识,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良风气诱发,低级文化的腐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社会丑恶现象的不断蔓延,逐渐污染了社会风气。

而未成年人面对着多姿多彩的社会,常常会在都市的灯红酒绿里迷失自己,造成人格扭曲,价值观错误,甚至会因此陷入犯罪的深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分析及对策》余焕春杜晓红。

[7]《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中国心理医院网。

犯罪心理学论文

正如老师所说,这是一部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两节课还没看完,就马上回宿舍接着看完了这部影片,但是对于《圣经》不太了解,有些场景生涩难懂,也就只能看情节和画面,看到结局时深深的震惊。参考了很多资料,才略微看懂了剧情和故事本身的内涵,《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丢掉信仰,世界将会怎样。与我们不远的韩国,想离比较近,文化方面有想通之处,相对来说更能让我理解其中的社会背景,一部找不到缺点的电影是可怕的,《杀人的回忆》正是这样优秀作品。2003年在韩国票房冠军的宝座上停留了三个月之久的暴力动作大片。

影片《杀人的日子》开始20分钟,秉承经典韩片风格,节奏缓慢,用悠扬的音乐把人们带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故事背景中。与《七宗罪》中的纽约,灰暗、潮湿、肮脏、混乱,接连不断的命案,简直与人间地狱大相径庭。《七宗罪》中看不到阳光,到处充斥着绝望,而《杀人的回忆》中的金黄麦田,让我们看到希望。

闲适的田间风光,大片金黄的稻田,细腻的不厌其烦的场景描写,甚至包括胖探员的家庭生活细节,来往农田的拖拉机,朴实的小镇人民,时有时无的游行示威,军政时期频繁的防空演习,像极了一部反映八十年代南韩军政统治时期的民众生活画卷,让初看的人很难联想到惊悚的连环杀人案。象征着丰收与希望的金黄色稻田竟然掩藏着惊人的罪恶,甚至惊讶于如此温暖的开场竟然直接过渡到了触目惊心的凶杀现场,突然得令人反胃。

一连串的杀人案,雨夜被害的红衣女子、女子学校的神秘传说、电台播放的悲伤情歌、匿名的点歌人„„,此案的真相似乎已呼之欲出。这时,案情急转直下,高明的导演掌握了观众此时紧张、压抑的情绪,使出一招让情节跌宕起伏,使所有人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希望中,又重重地跌入到沉寂的绝望之谷里。

十七年后,成功转型为民主社会的韩国,田间宁静祥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昔日的警官已经成为商人,养儿育女,但当他路过当年的稻田时,又经不住走到当年发现第一具尸体的田垦排水管前。

从一个天真的女童口中得知,凶手不久前来过此地。

再继续追问,答案让所有人都为之绝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影片以中年朴探员闪着泪光、透着惊愕与茫然的复杂眼神结尾,留给观众的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结局。

很多人还是会追问谁是凶手,然而导演此片的重点不在于揭露真相,而给予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凶手就在每天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普通人之中,人人都有可能——。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而继续行走;而有一些真相注定无法大白于天下,被黑暗吞没。

这部影片的结局是对人性社会的深深讽刺。

如同那个片中经常出现的火车隧道,黑暗冗长,谁也看不到尽头是什么。在这点,与《七宗罪》有异曲同工之妙。

开头是老少两代警官追查杀人凶手,感觉好像一部侦探片。被杀者的惨象和阴森的作案现场在影片开头就让人心理紧张。在案子进行到第三个时,他们突然领悟到凶手是以杀戮的方式进行传道,在以上帝之名惩罚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义也就从这里开始显现,并在剧情行进中愈加强调,特别是将近影片最后,凶手极力控诉的一段话,他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来惩罚那些有罪的人。

在西方,启蒙运动发现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渐推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充分肯定了人类的理智,开始蔑视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理性摧毁了宗教信仰精神,认为科学技术万能的人类觉得理性可以实现一切。不错,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的确推动了西方社会的飞速进步,促其完成了现代化的过程。可是,理性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束缚自身的枷锁。

影片中,对现代城市的冷漠现实不断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强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会有人关注;受到房东欺骗的大卫和崔西住着一栋不断受地铁震颤的房子;房东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当做最好的房客,因为他会定期收到放在邮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态度其实就是现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厌恶,在目睹一场街边的抢劫案后钻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他说:“farfaraway„idon'tknowthisplaceanymore„„。”

他选择的态度是逃避。逃避这暗无天日,一直下雨,看不到希望的城市,或是这个黑暗的社会,这是部绝望的片子,它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的罪恶和冷漠,但是没有告诉人们怎样避免这种境况的恶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对上帝的皈依吗?可是片子塑造的拥有美好人性的崔西最后也被凶手残忍杀害。

灰灰的天空,灰灰的色调,似乎是这个毫无希望的世界的缩影,一连串的谋杀案笼罩在一团密云之中,凶手不知去向,暴食、贪婪、懒惰、淫欲、骄傲一项项罪名加在五名死者身上,剩下的两个目标到底是谁?罪恶的城市每天滋生新的罪孽,凶杀、迷幻、偷窃,就在隔壁转角的街口,坐拥整座知识宝库的警卫日以继夜地赌博,人类在追寻刺激的过程中似乎失去了什么。

年轻干探的妻子约快将退休的年老警探希望得到指导,如何在罪恶之城去生活,年老警探回忆从前女友怀上自己的孩子,他坚持要打掉,他到现在仍然自觉没有错,怎么能让自己的孩子在罪恶之中成长,他似乎看透人心,“如果你打算不要孩子,就千万别告诉他;如果你坚持要抚养孩子,就要用心去爱他。”最后年轻勃勃的干探家破人亡,年老的警探似乎深阅世情,名哲保身,导演暗示的是否要我们看破?美好的世界是没有的,但会是我们一直奋斗的方向。

太灰暗的结局,pitpeter的演绎近乎完美,最后的绝望与愤怒成就了整个计划,七宗罪呈现在人们面前,正如“传道者”所说,他的所作所为必将令到以后世人苦苦思索。不过苦苦思索的可能只会是像我一样的闲人,太多人融入现代的洪流,迈入都市的脉搏,被纷繁的信息弄至昏溃,“七宗罪”只可能是两个星期的头条,记忆总会衰退,或许有一天总会消失不见,我们的所作所为迟早会成过眼云烟,那么他那么努力地去“传道”,是否到最后仍然是白费。

米兰·昆德拉借助书籍去帮助记忆,为的是有过的罪行要永远被记清,对抗日益衰老的时间,对抗我们习之为常的遗忘,然而谁人会学他那么辛苦要永远记忆那些痛苦的经历,太多人会选择遗忘,有过的愤怒、真情、喜欢、相恋或者憎恨,到最后可能剩下的只是云烟。怎么办?害怕自己努力过的终将变成白费,消磨怠尽吧。可能是过程中的一步,那么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如何流传到明天,再明天,再到明年,明年,明年,甚至死后的每个世纪?一切都扯得太远,而一切我都尚未明白。

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为阴暗的一面,对于美好光明温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卫与崔西的爱情尚且算作这个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线,最后也由于崔西的被杀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话:theworldisafineplace,andworthfightingfor。iagreewiththesecondpart。(世界是美好的,并值得我们为此奋斗下去,我只同意后半句。)很喜欢雨果的一句话:痛苦能够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灾难是傲骨的乳娘,祸难则是人杰的乳汁。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升级勃勃的绿洲。

就像《七》中,最后老警官被问退休后将去哪里,他说“around,i’llbearound”。我想他不会退休。他会继续呆在这个城市,与恶势力继续斗争,经常看看天,直到看到阳光。

就像《杀》中,最后胖警官从小女孩口中知道,17年前的强奸犯前几天刚来过。面部复杂的表情,我想他会在此布控,等待他的再次落网。就像金黄色的麦田,象征希望。

犯罪心理学

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犯罪人其犯罪的心理原因或心理背景能够被人理解。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其犯罪的心理状态与正常犯罪人有所不同,属于某种变态心理的犯罪。《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变态心理以及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所谓变态心理,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个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体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着重从变态心理的角度探讨研究各类变态心理者的犯罪行为,关于变态心理,目前许多学者描述为:变态心理犯罪,可以理解为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由于变态心理的驱使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着重研究了人格障碍、性行为变态、智力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这五类变态心理患者的犯罪类型、犯罪的变态心理原因以及犯罪行为特点,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介绍心境障碍与犯罪一章中抑郁症患者“扩大杀人”的杀人行为。“扩大自杀”是指患者在极端抑郁而萌发自杀念头的同时,可能出于“怜惜”动机而将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杀死,呈现“利他性杀人”或“慈悲性杀人”。其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2002年3月10日下午,陈良将14岁的儿子铭铭从外婆家引诱至一栋高楼的顶层平台上,从塑料马甲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榔头、菜刀和围兜,趁儿子低头喝水时,先是用榔头猛砸儿子的头顶,后又用菜刀砍向儿子。儿子面对父亲的凶杀行为,一边躲闪一边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求爸爸不要杀死他。经过两人的激烈拼斗后,儿子终于倒在血泊中。

真的不敢相信亲生父亲怎么会如此残忍的杀死自己的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啊!后经司法鉴定:陈良意识清楚,接触行为被动,合作欠佳,动作言词缓慢,注意力不集中,面部表情愁苦,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有自责消极观念,无自制力,符合抑郁症的诊断。这不禁让我想起广东母亲溺死自己脑瘫儿子的新闻。那个母亲虽然没有抑郁症,但也是算是“慈悲性”杀人。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但就是因为母爱让一个母亲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之机,让黄浩佳、黄汝佳服下安眠药。待两个儿子熟睡后,韩群凤将两人按在浴缸里溺水死亡,然后服下农药自杀未遂。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在最后一章中介绍了变态心理的预防和心理矫治,我认为其内容过于笼统、宽泛。但是其中提到的精神卫生(又称心理卫生)值得我们关注。广义的心理卫生主要是指保障和提高人们的精神健康水平,主要包括防止和减少心理疾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人精神愉快,能有效地对付各种精神压力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心理效能,使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心理潜力。与精神疾病的社会总负担相比,我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还远远难以满足国民的心理卫生需要,这一点促使我们国家要重视精神卫生的工作,因为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心理疾病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如变态心理的产生原因、变态心理的危害性以及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等,受益良多。

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

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利益的不法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心理,则是与实施被法律禁止并要求予以惩罚的行为有关的心理活动,是人类固有的潜在心理。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当人类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一、人类产生犯罪心理的原理。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两个时期来分析说明,即未成年时期和成年时期。在不同时期对犯罪心理的产生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也不尽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会这一外界因素的影响,且自身的判断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我们可以把人类未成年时期的心理比作一张白纸,所有人类在这一时期所面对的一切外界因素,都会很容易的在这张白纸上留下痕迹,加上缺乏选择性的保留,所以这张白纸随着人类个体的成长,其内容也逐渐丰富,最终在未成年期将要结束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即产生了较为稳定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则因此前他们所接受的种种消极的影响有关。

具体来说,人类未成年时期社会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等。家庭是每个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场所,也是其心理成长的最初环境,其成员尤其是父母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其中的作用。父母的行为即是孩子模仿的对象。“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的犯罪心理正是沿袭了其家庭的一些犯罪秉性,如家庭将庭暴力等;学校是一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过渡度环境,在学校里,同学之间也存在着信息的快速传递,相互的影响作用很大,而且在此年龄阶段也易于被一些不良因素引导,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尽管不一定会直接产生不良的行为,但已在潜移默化中相互灌输了某些犯罪心理;媒体则是指在未成年期个人所接触到的电影、电视、报纸、书籍等传媒作品。例如,目前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接触了大量的黄色音像制品、情色书籍等。当今社会人们很容易就可以有意无意地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犯罪的信息,个人主观很难说是故意,或者说主要是由好奇一起的,但无意间即“接受”了一些犯罪心理。

另一时期则是成年期,此期间个人已具备了较强的判断能力,相当的克制能力,或者可以说是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心理会随着社会变迁、社会结构、意识价值、社会分层、制度规范的变化发展而变化。此时的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需要、仇恨、信仰等。

需要为广义上的,又可分为基本生活需要、发展的需要以及一些非正常的需要(如欲望、心理变态等),如果当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即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犯罪心理;仇恨通常是个人遇到挫折或遭遇他人侵犯,利益受损时产生的犯罪心理,其具有传播性;信仰则是一些极端的宗教组织,为达到其“信仰”所产生的一种反社会的犯罪心理。

未成年时期与成年时期期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本质上是不同的,未成年时期主要是思想的灌输,成年时期则是行为意识的改变。因为人类与其生存的社会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无论是人类的未成年时期还是人类的成年时期,在社会因素和个体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犯罪心理则成为一种人类固有的且潜在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可以转化为犯罪行为的心理。

犯罪心理的潜在形态是指当个体只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性。个体犯意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备状态。犯罪心理在犯罪主体没有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而达到一定程度时,是具有很强的潜在性的,它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用语言和行动表现出来的时候,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就像空气一样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而且犯罪心理的潜在性与一般的心理活动的潜在性不同,一般的心理活动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活动,但是对于犯罪心理而言,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刻意地去隐藏精心谋划的犯罪计划,使犯罪心理更加不易被他人察觉。

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是指通过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给其心理施加某种影响,以防止个体形成犯罪行为。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行为应以个体为预防对象,以微观的、针对性的手段对个体犯罪心理采取具有预防和矫正作用的措施。

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的一般原则有早期预防原则、防微杜渐原则、综合效应原则。早期预防具体说来就是指在个体未成年阶段和社会化过程中,开展全面的社会教育,重点是社会行为规范的教育、健康心理结构的教育、自立能力的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这些对于一个人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和自立能力的养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转化的预防最基础的工程。防微杜渐原则也就是为了预防犯罪的形成,从微小的过失开始就要做工作,不能因为是微小的过失就放任。综合效应原则要求的是将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转化的预防的各个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生成合力,产生综合效应,这样才能确切预防犯罪的形成。

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的途径和方法有以下几点:

二、加强对易受害人群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诱因乃防止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根本所在。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确是一门新兴学科,但在现代复杂的社会犯罪案例研究及处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心理支配行为,研究人的行为就必须研究人的心理特征,从而更好地解释人们千奇百怪的行为方式。犯罪心理学对预防和减少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侦破和处理案件都要从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出发寻求有的方法。犯罪心理学是研究人被心理的邪恶一面的,但这个学科是为人类和社会的光明服务的。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现今及未来社会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人们的心理世界亦将复杂难解,各种新型犯罪更是“超凡脱俗”。因此,对心理学的应用将更具实际意义,对于它的研究将持久而深入的进行下去。

犯罪心理学

摘要:在某些侦查活动中,对人物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画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迹与心理现场,有利于帮助警方获取破案信息。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应,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对罪案的记忆,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留痕。心理现场是广义的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现场是罪案引起的心理活动状态。两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心理知识,那么两者存在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呢,这是侦查心理学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引言。

犯罪心理现场及痕迹是侦查学中研究的热点问题,心理痕迹的引入极大丰富了侦查科学的内涵,使现场勘查客体更加丰满,为警方提供了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依据,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心理痕迹具有意识的潜在性、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心理面貌的独特性等特点,心理现场具有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案件信息的扩张性等特点,犯罪心理痕迹有利于分析犯罪人员个性,重构犯罪心理现场有利于再现案件事实,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本文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探寻与犯罪物质现场的外部联系,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二、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

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证人等历经罪案事件的记忆,及犯罪现场物证中作案人与被害人的行为痕迹。因此犯罪心理痕迹除当事主体的生理与心理环境外,还包括反映其心理信息的物质痕迹。人的心理活动支配其行为活动,心理活动痕迹与行为活动痕迹具有普遍性。在思维、行为、习惯等影响下,心理特点与行为特点由心理痕迹所表现,那么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为:

(1)意识的潜在性。在人的潜意识结构中,心理痕迹沉淀在潜意识中难以显现,但在进行非常事件,如犯罪行为时,心理痕迹将在显意识中留下烙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同时,针对留存在显意识中的心理痕迹,在未激活之前是潜在的,如犯罪行为记忆,若未出现心理活动之前往往是被忽视的,但这种忽视仅仅是一种暂时状态。犯罪记忆痕迹和心理痕迹都处于潜在状态,心理痕迹不限于记忆,其他心理现象未出现之前均为潜在的。

(2)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在当事人陈述、所收集物证中,心理信息将通过心理反映痕迹间接存在。案件现场物质痕迹作为有形的实体,在相关技术手段、仪器设备的显现下,通过特定的思维活动去发现物质痕迹中反映出的行为表现,即心理痕迹,同时获取表现中所折射出的心理信息。在犯罪分子陈述过程中,心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心理信息能间接地获取案件的事实与真相。当然,心理信息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间接性,难免会出现信息传递失真及耗散等现象。

(3)心理面貌的独特性。每个人的指纹、容貌不完全相同,那么其心理面貌也存在差异,每个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且只属于自己本身而区别于他人的特点。现实心理痕迹与某个特定人密切相关,故个性心理痕迹会外化于行为过程中使其带上特定性。在生活、工作、经历中,一旦形成固有的个性心理,往往不会轻易改变,且这种独特、稳定的个性,将表现于当事人的行为、语言、思想等,将心理特点充分反映出来。所以,心理痕迹能体现出每个人行为的独特性。

(1)案件信息的扩张性。客观经验是主观张力的前提,犯罪心理现场是在真相基础上形成的,是以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的。而主观心态作为思维想象力的场所,主观张力能让客观经验不由自主地填补事实缺失环节,这也是侦讯中重要的证据。在审查中,犯罪分子“做贼心虚”地认为警方掌握了全部证据,从而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有利于警方提出假说、推演案情。在心理现场运动中,主体的客观经验非常重要,借助心理现场的主观张力,可以对案发过程进行想象与推测。

(2)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与法律特性相同的是,案件的特点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律特征是案件真相的主观标签,生活中的案件事实客观存在,这就为犯罪心理现场的案件事实贴上了法律标签。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案件事实不仅具有法律意义的抽象性,还有侦查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主观性,导致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偏离了客观性,这也是司法心理现场与实体犯罪现场的差别。对于心理痕迹,解读前是缺乏法律意义的,而说到犯罪心理痕迹时,已启动了犯罪心理现场。

三、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关系。

(一)心理的潜隐与动静。

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比较,发现两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心理潜隐性,最大的差别为心理现场是动态的,心理痕迹是静止的。心理现场的动态性,为信息的摄入提供可能性,信息痕迹的稳定性,为心理痕迹提供了现实意义。因此犯罪行为的存在是犯罪心理痕迹的前提,心理痕迹和记忆的激活,是犯罪心理现场运动的.基础。

(二)心理痕迹与现场的相关性。

(1)现场能动性与痕迹反应性。反应性是物质痕迹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记录,也是作案人员不经意间表现出的生理反应。侦查人员在解读物证信息时具有一定的能动性,这就构成了司法心理现场的间接反应性。侦查人员对人证信息的解读,涉及到一系列的间接反映性。那么对于心理现场的反应性,司法部门及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信息传递中偏差的风险,重点比较所有的人证、作案人心理痕迹及活动现场,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2)痕迹点与现场面。在案件不明的情况下,心理痕迹往往处于潜隐状态,是孤立分布的记忆点,像物证信息一样分散零碎。心理现场是多点的,且点之间的连接形成了轨迹,以此构成了多个面,有利于反映出案件之间客观与主观规律。当潜隐的记忆点被激活,将形成多线之面,同时与现场面作用形成立体的心理现场,反映出案发实际过程。心理现场的情景是最真实、最自我的,虽不太清晰,但当事人能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恐惧、失望、悔恨等情绪,有利于帮助侦查人员追溯案情、整理思路、推测案件。

犯罪物质现场的存在,在作案人员和目击者心理中产生犯罪现场,又必然留下犯罪心理痕迹。在被害人与作案人员互动中,个人的行为表现将锁定在环境、事物上,从环境、事物痕迹中往往能找到犯罪行为的心理轨迹。分析犯罪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清晰地反应出当事人行为的踪迹,从而帮助侦查人员收集分散、零碎的证据。因此,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四、总结。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心理痕迹和犯罪心理现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犯罪心理痕迹可限定为犯罪现场,是作案人员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遗留在现场的相关心理特征,而犯罪心理现场是作案人、被害人、目击者的行为痕迹,对两者特点进行分析,发现其内外部联系,为侦查人员提供更多的案件信息,帮助其追溯案情、推测案件。事实上,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是不能分割的两个概念,犯罪心理现场产生犯罪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痕迹为再现心理现场,两者相互依存,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讲稿

典型案例(详细分析,若果自己是罪犯,怎样避免犯罪;受。

害人要怎样降低伤害)。

心得体会,自己的感悟。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案例:我有一个朋友,长的是挺漂亮的。在他们老家,由于经济发展赶不上沿海地区,家庭收入也不高。为了补贴家用,就会利用暑期和双休日出去打工。有一次,她碰到一件事。有一个店铺的老板招工。她的招工条件是:女,20-25岁,长相清秀,要求学历高中以上,待遇丰厚,工资面议。由于我的朋友符合招工的各种条件,所以她就去应聘了。在工作的第一天,那个小老板就嫌我的朋友的穿着不是很时髦,就提出说让我的朋友去买一套时髦的装束,费用由他出。我的朋友就觉得她只是来打工,而且觉得自己的穿着虽然不是很时尚,但是也应该属于拿的出手的一种就谢绝了老板的好意。在中午时,老板以天热,来回走不仅热得很,而且不利于休息为借口,就对我的朋友说那天的午饭由他包办,而且在饭后还给她提供休息的地方。

我的朋友是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的,第一天上班哪有这种好事,而且对方又是单身了几年地男子,而她又是年轻貌美的姑娘,这种情况不得不防。于是她就推脱,但是老板还是执意要留她吃饭,就在两人僵持的时候,救星出现了。朋友的弟弟来找她回家吃饭,她马上有了理由就和弟弟一起回家吃饭了。当然下午也就不敢再去了。

会忽略。

其次,在老板说是能让员工报销卖衣服的钱是就更有问题了,毕竟是第一天上班,否工作下去都是未知数,老板怎么会这么好还让员工去买衣服呢?这里就是老板可能别有用心的第二个表现。我认为,女人天性就是不会嫌衣服多的,一些抵制诱惑力差的就有可能会接受老板的殷勤,这样就会有受之于人的感觉。让你不好意思再拒绝老板接下来的“好心”。在这里,我觉得那老板还是很详细计划过的,他利用人的贪心就可能会达成他的目的。

再者,老板以天热,回家吃饭来回会导致休息不好为借口想让女子留下来吃饭并且提供。

犯罪心理学

从哲学层面看,基于上述对域外犯罪心理学发展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出如下两个基本结论:(1)犯罪心理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视角而非对象。不论在术语体系上如何排列组合,犯罪心理学与犯罪学的认识对象均无本质的区别,均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犯罪现象,包括作为一种行为学对象的越轨以及作为其社会化后果的越轨行为之社会反应。对犯罪现象基于心理学视角的考察无疑为犯罪学的内在逻辑体系所必然涵盖。美国犯罪学家伊恩·泰勒、保罗·沃顿和乔克·扬在其划时代的犯罪学纲领性著作《新时代犯罪学》中对犯罪学的研究视野作了5个层次的概括,主张以心理学为工具的考察是其中多个层次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认为,在以越轨行为为中心进行归因性考察的过程中,考察行为直接根源的考察工具乃是“犯罪的社会心理学”。(21)以心理学之分析工具解决犯罪学之研究问题是其题中之意。从这种意义上讲,犯罪心理学研究是犯罪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将犯罪心理学从犯罪学中割裂出来甚至将其与犯罪学对立起来的做法是毫无意义的。(2)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向其母学科心理学寻求知识来源。我国有些学者在进行犯罪心理学理论体系建构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是从其所继受的哲学思辨理念出发尝试搭建有关“犯罪心理”学说的框架,继而在其框架之内进行内容填充。然而,在心理学本身的发展过程中,采用这一研究范式的结构主义心理学早就被心理学研究的主流所抛弃。在外国学者的著述中,“犯罪心理学”通常的翻译是“criminalpsychology”或者“psychologyforcriminalbehavior”。从“心理学”一词在“犯罪心理学”这一语言学结构中的关系性定位可以看出,犯罪心理学以“心理学”为其基本的分析工具,而非全然以“犯罪心理”为关照对象。从这种意义上讲,犯罪心理学,是对所有应用心理学研究成果对犯罪现象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解释的科学活动的总称。犯罪心理学不是心理学与刑法学交叉的产物,而是心理学与犯罪学交叉的产物。

(二)实证主义科学研究范式之再倡。

我国学者对于犯罪心理学学科定位的争论多集中于哲学层面,而在实践层面鲜有实质性的探究。(22)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从实践导向的层面将学科定位问题简单化。自20世纪初期美国芝加哥学派兴起以来,国际犯罪学研究的中心已从欧洲转移到美国,而在美国犯罪学、犯罪心理学领域取得的各项重要理论成果又极少是栖身于法学院的学者们贡献的。(23)在这一领域最为活跃的学者群体主要来自各大学的社会学院(系)、心理学院(系)、刑事司法学院(系),以及依托监狱犯罪改造部门的各研究机构。该学者群体以实证研究方法为其基本的学术工具,所开展的各类研究活动虽然与刑法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两者之间更多的是保持一种伙伴关系,犯罪学作为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学科(24)并不为刑法学科发展的方面所左右。这一事实可以带给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当思考一个学科的未来发展路径时,如果在思辨层面尚无法理出一个清楚的脉络,那么从实际的学术研究创造力热点分布来寻找线索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为既然现代犯罪学理论发展最具可见性的创造力都来自遵循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并且与刑法学学科保持相对独立的学者群体,那么这至少从经验上讲应该被认定为学科当前的最佳发展方向选项。

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专业犯罪学研究者的阵营,我国学术界对域外犯罪学的认识会愈来愈深入,对犯罪学研究范式的探讨也会成为该领域的一个核心议题。虽然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理论界对于实证研究范式的局限性进行了大量的反思和批判,很多学者也以此为论据反对实证研究在犯罪学(包括犯罪心理学)中的广泛应用,但是应当看到犯罪学是经验性、思辨性研究的综合,(25)并且,虽然西方国家有的犯罪学家对立足于统计数据的实证研究方法能否用于对现实犯罪现象作出准确的解释表示怀疑,(26)但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已推动实证研究方法不断改进,实证研究方法在西方国家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中占据主流地位已成事实。外国学者对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进行批判的语境基础是这一研究方法100年来充分而成熟的应用,并且,外国学者质疑的并非实证研究方法本身,而是担忧实证研究是否因其基础过于庞大而遮蔽了哲学思辨研究产出的成果,无法与哲学思辨方法取得平衡并互相促进发展。与之相应,外国学者对实证研究方法的态度并非否定甚至摒弃,而是试图改进实证研究方法使得实证研究成果获得更强的说服力以及效用,除了在犯罪学研究中强调实证研究方法的重要意义外,也有学者倡导在犯罪学教学中引导学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理论概念予以精雕细琢、完善、重塑甚至在必要时予以摒弃,以避免过于理论主义。(27)与之相比较,以我国犯罪学(包括犯罪心理学)研究当前发展基础所能提供的知识而言,我们对于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认识尚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在论及犯罪学研究中的实证研究方法时往往对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的实证研究方法过早地表现出失望、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这实际上会给我们追赶国际理论研究发展主流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笔者看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通过鼓励并培养我国犯罪学研究者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的品性,同时对西方国家实证研究方法的同态发展保持较高的灵敏度,在往复观察之中推动我国的实证研究从萌芽状态向茁壮成长状态发展,并进而使其与我国深厚的哲学思辨传统紧密结合,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具有强烈哲学思辨色彩并有充分实证研究成果支撑的犯罪心理学理论。

当前我国犯罪心理学学科发展的当务之急不是质疑或否定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而是需要大力倡导实证研究,强化对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学习、探索及革新,并有意识地重视对学术人才梯队中有实证科研能力者的系统化培育。纵观国际学科发展史,不论是犯罪学还是心理学在某一地区或国家的迅猛发展,总是与当时当地出现的站在学科发展前沿的高水平学者梯队群体紧密相关的。只有当我们拥有一支可以与国际犯罪心理学一流研究水平比肩、兼具哲学思辨与实证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水平梯队化学者群体时,我们的本土理论才会有与国际学术潮流接轨甚至引领学术发展趋势的可能。

(三)以操作性概念体系为核心的理论平台之搭建。

理论体系的建构必然依赖于一整套概念体系。我国的犯罪学研究长期依托于刑法学研究,在概念体系的建立上具有浓厚的哲学思辨色彩,强调概念范畴的抽象界定和辨析,非常不重视实证观测的操作性设定。一方面,我国目前提出的绝大多数犯罪心理学理论都没有经过基于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广泛证伪,并且其现有概念体系往往也不符合实证研究设计的要求。显然,我们是无法在大而化之的、毫无操作性的概念之上从事任何真正具有科学性的犯罪归因研究的。另一方面,外国犯罪学历经长时间发展出的诸多理论在被引入我国并进行本土化的过程中,会因对外国相关理论的核心概念把握不准或者操作性误读失却其理论精髓,从而无法实现与外国犯罪心理学界的充分对话。这一缺陷成为我国犯罪心理学理论既无法在国际学术平台上展开互动交流又无法在实证研究进路上获得充分发展的重要原因。鉴此,作为以本土化为立足点的系统性梳理,构建一套操作性概念化定义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且迫切。

出于对未来研究成果高度应用性的预设,此种概念化定义系统的建构须以犯罪归因为宗旨,以心理学基本原则和概念为基础,以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的`主流理论为分析手段,将现有各理论的核心要素加以逻辑性解构、重构与整合,使其形成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的概念体系。首先,一种域外考察的努力须聚焦于当代犯罪学主流中深具影响力且经受住实证研究证伪检验的那些理论,如社会学习理论、控制理论及标签理论等,并将注意力集中在其概念体系中涉及个体差异化心理过程方面,力图分解出一系列兼具合理性与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分,给予其明确的概念化定义,并试图在这些定义之间建立起普遍性的逻辑关系。其次,鉴于现代意义的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是对西方国家相关理论的借鉴,同时又衍生出别具本土特色的理论学说,因此在对国内诸学说进行梳理的过程中,须着力辨析这些理论的核心要素与西方国家诸心理学流派之间的继承性关系并对其中的独创性内容加以识别。对甄别出的理论要素应像对西方国家诸理论涉及的概念那样给予其明确的概念化定义。如此一来,最终的成果是一个以一系列未被实证数据证伪检验所否定的(包括那些已经接受并通过证伪检验的和那些尚未接受证伪检验的)、具有潜在犯罪归因解释效力的、相互之间逻辑关系清楚、排除自相矛盾的概念化定义组成的一般性概念体系。

(四)以本土化测量指标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之改良。

虽然在确立一个定义清晰、因果关系推论明确的操作化概念体系之后,可对一个理论体系展开具有实质意义的实证检验研究工作,但是在实证主义方法论指导下的理论发展必须得到本土化数据的有力支撑。这就需要一个将上述体系中的诸概念转化为在我国文化背景下可从本土人群中采集数据的测量指标体系。

以操作性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应该注意借鉴与原创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应与一些学者热衷于提出所谓“本土原创学说”的做法保持距离。如欲建构可行性较佳、实用性较强的量化指标体系,较为稳妥的方案依旧是依托有外国大量的量化研究作为支撑的犯罪学、心理学的概念,有时甚至可以直接将一些经验证的测量工具部分或全部引入笔者所言的此种量化指标体系。同时,如果希望未来的实证研究适应我国的国情,那么还须对一些测量指标进行针对我国社会与文化传统的本土化调整,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是有限的。另外,我们必须注意到,对本土犯罪心理学理论的解读也可能会识别出一些原创性的概念,这些概念基本上不会有任何现成可用的测量手段,因此也必须投入精力与时间,严格按照实证研究方法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创制具有高效度和信度的测量工具。

此种可测量的操作化定义系统及其测量指标的提出须历经两个必要阶段:第一阶段,对一般性概念化定义系统中的各个概念化定义进行逐一考察,并进一步提出与之相应的操作化定义。操作化定义要求在准确把握概念化定义相对精简的诸语言要素的深刻含义的基础上细化对其各个要件的具体描述。这一工作要求对概念化定义的内在逻辑结构、外部识别特征以及具体应用语境进行尽可能无歧义的界定,以实现观念的表达者与接受者在认知上的高度一致,消除对特定概念理解各异的潜在可能,为进一步的量化验证打下基础。第二阶段,在操作化定义的基础上为每一个概念元素设计量化指标方案,形成一套针对本概念体系的测量工具集,使其可以在现实环境中通过特定数据采集手段被测量。这些量化指标方案的提出须广泛吸纳国内外知名的心理学测量工具中的可用成分,同时也应充分借鉴外国著名量化研究方案中已被验证具有效度和信度的指标。与之相应,还须对测量工具中的核心部分进行预试研究以验证并强化其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犯罪心理学领域开展的实证主义研究面临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研究方法的滞后,而研究方法滞后的重要表现是具有本土化信度和普遍性效度的测量指标体系的缺乏。因此,我国犯罪心理学界必须注意解决这一问题。

五、结语。

犯罪心理学

杨威主编《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警官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习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

梅传强主编。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xx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李玫瑾著。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等。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美)特维著,李玫瑾等译。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作者:罗伯k雷勒斯/汤姆沙其曼。心理画像技术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既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的特征的一种新的刑侦技术手段。

罗伯k雷勒斯,以前为美国军方工作,后进入fbi,第一个把心理分析运用到捕获罪犯上,bau前身主管,cm里有很多作者的影子,有些直接是作者经历的复制。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嫂子出轨,哥哥被害。弟弟疯狂报复!

案例:

北宋末年山东东平府谷阳县孔宋庄村,武松有位兄长武大郎是一个侏儒,武大郎有位美貌的妻子潘金莲。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所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武大郎。武松为哥哥被害之报仇,先杀了其嫂子潘金莲,后将西门庆杀死于鸳鸯楼,并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者也!。”后获罪被流放孟州。

背景资料:

潘金莲:“眉似初春柳叶,常含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婀娜,拘束的燕懒莺庸;檀口轻盈,勾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水浒传》中的描写)”出身贫贱,因家庭贫困,被迫于张大户签订三年的卖身契,做丫鬟抵家债。张大户垂涎其美色,欲纳为小妾,潘金莲宁死不从。张大户恼羞成怒,将她嫁给又矮又丑的武大郎,为了躲避纠缠,与武大郎来到谷阳县买烧饼为生。

武松:又称“武二”、“行者”。山东东平府清河县孔宋庄村人。“身长八尺,仪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万斤力气。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睛光射寒星,两弯浑如涮漆。胸脯阖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话语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胸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貌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实人间太岁神(水浒传中的描写)。有一个哥哥---武大郎。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抚养长”大,自幼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生活严谨,作风正派,不贪财色,体谅贫困群众疾苦。

西门庆:山东清河县人,出生一殷实的家庭。父亲是开药铺为生计。在《金品梅》中描写的发家特点是“做事机深诡异,又放官吏债、、、专在县里官些公事,与人把揽说事过钱”。还有就是骗婚,先骗富霜孟玉楼,后骗太监侄媳李瓶儿而顺速发家,还有官商勾结,强取豪夺。例如和状元蔡一元,宋乔年相互索取,相互包庇。他的格言是“马无外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霸占他女婿陈经济的家产。

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貌丑陋,头脑可笑,人物猥獕,三分像人,七分似鬼,诨号--三寸丁古树皮(《水浒传》中的描写)。

本案例中的武大郎形象是,又矮有丑,一无是处的靠卖烧饼为生的挫男形象。

一、该案件是一起由通奸引起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件。

1、先是潘金莲与西门庆奸情被发现后,怕被暴露。两人合谋毒死武大郎。武松知道后,为了报兄之仇,先后杀了嫂子和西门庆。

2、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杀人犯罪动机就是,奸情败露,杀人灭口。

3、武松的杀人动机就是:为兄报仇,维护正义。

一、外部环境。

1)家庭因素对她的心理影响分析:潘金莲自小家庭贫寒,出身低贱,为了还家债而被卖做丫鬟。可以看出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不稳定,更不用说形成正常的自我意识。这样就使得她的行为是服从生物性的自我满足和自我保护的动力驱使也就不显得那样的突兀。

2)不满的婚姻为出轨埋下炸弹:首先在婚姻的形成上,是张大户将她嫁给武大郎,不是出自她父母的本意,更不是她本人的意愿。虽然在宋代子女的婚姻大权是掌握在父母手中,父母考虑的更多的是家族的利益,不是子女的幸福。而潘金莲的婚姻是很明显的被报复的结果---张大户要她做小妾未果。其次,是婚后潘金莲虽然没有婆婆的刁难,没有姑嫂的责难。生活过得也并非是自己想要的,因为武大郎一没本事、二没身材、三没外貌、四没有背景,这就使得潘金莲无论是精神上的需求,还是物质上的要求都不能都到基本的满足。使得她自己内心很清晰的知道现在的家庭和婚姻不是自己想要的。并且想要该变目前这样的情况,按照人本主义的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分析分析观点分析可知,潘金莲的基层的生理性的需要和高层次的精神性的需要都没有从武大郎那得到很好满足,或者根本没有满足。而潘金莲没有学会管理这种需要的驱动力,被这种驱动力所奴役。最后,家庭生活太单调,在宋代妇女从事的主要活动就是相夫教子,由于与武大郎没有孩子,并且内心十分瞧不起自己的丈夫。社会上不允许妇女从事商业活动的,这样即使美貌的潘金莲也只能呆在家中。整天无所事事,无聊、寂寞、空虚,内心有寻求刺激的、寻求幸福的动力。这就为通奸的可能提供了心理上的准备前提条件。

3)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宋朝的婚姻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宋代的理学家们也极力宣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女不事二夫”等等。《宋刑统》中明确的规定“七出-‘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只要有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休掉妻子。这说明,在婚姻上男性有很大的决定权,但也有“夫妻不相安谐者,可以和离”,这里体现的更多的是自愿的原则,这种体现妇女有一定的自主权。宋代女子再嫁的现象比较普遍,一种是离婚后改嫁,另一种是夫死改嫁。大多时候,女性改嫁不仅不受歧视,还有很多人愿意娶寡妇。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明百姓,宋代女子再嫁的情况相当普遍。宋代不仅有公主改嫁、甚至改嫁的女人也能当皇后,如太祖妹妹秦国大长公主。“诸居夫丧百日外,而贫乏不能自存者,自陈改嫁”。意思是法律允许寡妇因经济贫困而再嫁他人。

这些都为潘金莲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提供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弹性范围。希望结束现在的婚姻,步入幸福的生活。从这个角度讲,她也是受害者,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时候用错了方法。

二、内部因素。

1)没有形成正常自我、本我、超我。在潘金莲的世界中只有本我的需要,超我没有形成,甚至可以说就没有超我。及时享乐的思想主导着行为,处处体现着她为了满足本我的需她第一次看到武松时候的内心独白,就可以体现---“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

2)自我内部的调节控制系统不稳定。勾引武松失败后,武松前行到京城出差前来武大郎家辞行时,向潘金莲敬酒时候的祝词。要她答应时候,她总是巧妙的回避,不答应。夸张地说自己的能力“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这在是侧面凸显出内心的理亏和心虚,靠强壮大,来维持自己外部的形象。

3)在面对西门庆的勾引时候,表现出来的就是默许地期待。另一程度上是在被武松拒绝后的过渡补偿。这个时候,不管是谁,只要能够满足她的性需要,感情需要就行。体现出来的就是满足,自我需要,而不选择和考虑符合法律、道德的要求。

4)冷酷和犹豫并存。在武大郎被西门庆踢伤后,卧病在床时候,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无情。最毒妇人心的强烈写照。在决定杀父夫时候,犹豫下。这时候受到王婆的暗示,从而下定决心。

总结:

1)潘金莲犯罪的内部原因就是:不满当前的生活,追求自己的感情和幸福,选错了路;听信王婆的暗示,走向犯罪道路。

2)外部的影响就是:大环境的再婚普遍和社会对再嫁的接受程度高。武大郎矮小,不能满足物质、精神的需求。被武松拒绝后的挫败感在反面促使与西门庆的媾和。

3)犯罪的过程是个相互交换的过程。在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潘金莲的潜意识中有通奸的想法。在和西门庆的交换中被激发出来,有没有社会道德而后自我控制的约束,就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犯罪心理学

犯罪学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侦查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面较窄但比较稳定,主要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犯罪心理学

[摘要]当前我国对于志愿者理由的研究主要基于组织管理、运转机制等方面进行,而对志愿者心理过程的研究仍存在空白,因此我们进行了这项研究。目的:通过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服务目前状况以及志愿者心理过程的调研与分析,掌握大学生志愿者的心理过程,引导他们的态度及行为。策略:整理参考国内外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服务文献资料,按比例抽取北京中医药大学各学院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包括限制选择式和自由完成式。结果: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比较高,但在情绪的宣泄和执行意向的方式上需要正确的引导。结论:管理者对志愿者的心理方面关心较少,导致志愿者心理得不到支持,从而退出志愿者服务。

[关键词]应用心理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心理过程;认知。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志愿者立法。

2008年北京奥运会推动了我国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加快了我国志愿者立法工作的步伐。志愿者立法主要包括志愿者资格,权利义务,志愿者服务的方针、范围、程序,异地志愿者和国际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标志,志愿者服务日,政府和社会的财政、税收、经费、宣传等方面,以及对优秀志愿者的奖励等内容[1]。

发达国家志愿者服务立法过程也比较曲折与漫长,志愿者服务立法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

美国的相关立法和政策显示出了对志愿者活动的大力支持的态度,对志愿者个人的物质保障方面也有很多相关政策法规[2];日本志愿者服务法律中明确认可人民及其组成团体的参与权,排除基于友谊、善心或睦邻理由所实行的个别活动,并将志愿服务与任何给薪式劳务区分开来,规定政府有义务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动和保护志愿者以及志愿者团体[3]。

1.1.2志愿者活动。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志愿活动是服务社会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变化的社会进行公益服务[4]。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借助于学校的社团,这有利于将大学生志愿者们组织起来,集中力量进行服务。但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理由:志愿者报名积极性高但持续参与率低;志愿者专业不对口;社会认可程度低;社团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服务内容纵深推进不够;保障机制不健全等。

1.2研究目的和作用。

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群体逐渐壮大,但志愿服务的目前状况不容乐观,甚至出现志愿者流失、志愿服务质量下降的趋势。本课题立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公益服务目前状况,通过调查、探究与深思,深入了解志愿者心理过程情况并加以分析,旨在了解大学生志愿者的心理状况,对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心理支持;减轻志愿者的流失状况,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一定程度上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1.3研究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大学生公益服务与志愿者活动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参考,为本课题提供理论依据,并为调研拓宽思路。按比例抽取我校各学院本科生作为对象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

2研究结果。

2.1志愿者基本情况。

参与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中男生所占比例为26%,女生所占比例为74%,女生比例约为男生比例的3倍。

2.2志愿者的认知过程。

2.2.1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方式。

60%的志愿者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志愿服务社团获得志愿者服务的信息;21%的志愿者是通过朋友、同学及其他志愿者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16%的志愿者是从社会志愿服务机构中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只有3%的志愿者是从其他机构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

2.2.2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渠道。

43%的志愿者通过网络这个渠道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12%的志愿者通过电视;8%的志愿者通过报纸;3%志愿者通过电台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有34%的志愿者是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主要包括社团的海报、身边同学朋友的.传达。

2.2.3志愿者对志愿活动内容的认知。

25%的志愿者在服务前没有接受过培训,75%志愿者在服务前接受过培训。并且大部分的志愿者认为志愿者培训对志愿者服务是有帮助的,因此这也是大部分的志愿者愿意接受相应培训的一个理由。

2.3志愿者的情感过程。

2.3.1积极情感。

大部分的同学对志愿者服务还是持有积极的态度,愿意主动进行志愿者服务。当志愿服务影响了学习、生活的时候,49%的同学认为是值得的。他们认为志愿者服务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获得一定的社会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进而实现自我价值。此外,当志愿者和同伴一起服务时会比个人服务更开心。

在对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总体目前状况的满意程度方面,有50%的同学是满意的,满意的主要理由是服务对象的认可及自身的提高。

2.3.2消极情感。

少部分的同学对志愿服务持消极的态度,当志愿服务影响了学习、生活的时候,24%的同学更多地会选择学习,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是一名学生,应以学习为重。只有学好专业知识,处理好生活上的事情,才可以更好地为志愿服务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对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总体目前状况的满意程度方面,50%的同学持有不满意或一般的态度,他们主要认为设备、器材及志愿者注册制度等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

当志愿者发现自己的同伴想退出时,大都会表示遗憾、不理解、感到受挫,这对他们继续进行志愿服务的心态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另外,服务对象的不满意或不理解也会让他们产生负面心理。

2.4志愿者的意志行动过程。

2.4.1准备阶段——动机与目标。

人们之所以会选择、实施和维持某种志愿者行为是因为该志愿者行为的功能可以满足他们特定的动机,如增加自我价值感、增长职业技能、减轻负罪感或压力、建立和强化人际关系以及履行作为群体成员的义务等功能[5]。调查得知,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参加服务的动机主要是回报社会以及锻炼和丰富自己。此外,扩充人际交往、按照学校要求、觉得新鲜、获得奖励以及为日后求职做准备也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