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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23 05:56:18 作者:念青松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遵循科学的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

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

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

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

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

生活用电问题由张勇负责;。

广播电视问题由陈继刚负责;。

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年预脱贫会议记录集合

工作计划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增减项目来编写的,适用于特殊的单项工作。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这样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个基本术语在实际写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ldquo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与对策”等等,放“政策措施”称为“实施措施”或“组织措施”等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围绕8月30日全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2021年岳阳县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决定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内容,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机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集中精力抓落实,聚焦问题抓整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和政治自觉抓好抓实排查整改工作,努力实现中国共产党岳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乡村振兴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目标,确保第一年接受中央后评估检查万无一失。

重点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4个方面19项内容,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以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病重残户为主)、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贫困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及时进行整改。

(一)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落实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是否专题研究调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工作;脱贫摘帽后是否懈怠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涉贫舆情信访处置是否得力等。(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部门责任。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围绕政策供给、政策执行和监测预警联合发力等。(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各行业部门)。

3.帮扶责任。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一般脱贫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是否按需选派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结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到五促”工作要求,对“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优先安排市、县、乡领导干部重点结对帮扶;驻村干部日常是否按要求开展、待遇是否有保障。(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4.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分类考核等机制。(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二)政策落实方面。

5.义务教育政策。所有适龄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失学、辍学情况;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对义务教育阶段因厌学辍学等问题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是否送教上门或办理休学手续。(责任单位:镇中心学校)。

6.基本医疗政策。是否落实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2年度城乡合作医疗参保率是否达到100%;对于有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是否给予有力救助。(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劳动站)。

7.住房安全政策。住房是否安全;是否疑似危房;房屋安全性是否认定或评定;危房改造是否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民政所)。

8.饮水安全政策。是否存在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存在质量问题等。(责任单位:镇水务站)。

9.兜底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地方政府是否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脱贫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是否落实不到位(重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供养落实)。(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劳动站)。

(三)工作落实方面。

10.监测帮扶机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湖南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是否分析上传数据、核实风险点并及时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建立监测帮扶台账。是否对不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进行解释、疏导。(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11.稳岗就业情况。脱贫人口就业率是否低于去年;劳动力信息管理是否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是否精准;是否继续合理使用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是否明显。(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镇劳动站)。

12.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小额信贷支持生产发展作用,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应贷尽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责任单位:巴陵农村商业银行新开支行、镇农推中心)。

1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情况。两个基本完善是否达标。已建成的项目是否加强监管和后续维护。(责任单位:各相关行业部门)。

14.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乡镇是否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核;行业部门是否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实施的项目是否来源于项目库,是否按程序依法依规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是否有违纪违法等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经管站、镇纪委)。

15.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对照《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涉及我省的2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开展回头看,是否确保个案问题一个不漏、共性问题常抓不懈。(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相关部门)。

(四)巩固成效是否明显方面。

16.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员”监测纳入率是否达到100%。(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7.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到位率是否达到100%。(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8.返贫人口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19.监测对象、稳定脱贫户、一般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认可度是否满意。(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居)委会、各村驻村工作队)。

(一)动员培训。9月6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出台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居)委会具体承担排查和整改日常工作,各村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研究、及时调度。各行业部门既要排查梳理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又要对各村(居)委会组织实施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牵头进行整改。

(二)全面排查。9月7日起,以各村(居)委会为主、相关行业部门为辅全面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排查。镇乡村振兴办统筹安排驻村工作队、结合“五到五促”到村结对帮扶干部、各村支两委成员成立排查工作小组,驻村干部责任到村,排查人员责任到人,建立“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边排查、边上报、边整改”工作机制。每日排查整改情况(含疑似问题)以村为单位,按照4个大项19个小项形成问题清单,由排查人员签字后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每周排查整改情况(含疑似问题)镇乡村振兴办会进行汇总,由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全面排查到9月30日结束。

(三)集中整改。10月份,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居)委会排查发现并上报的问题进行分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居)委会自身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由镇进行集中整改,对镇自身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由镇乡村振兴办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集中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村村达标、户户达标、人人达标、事事达标”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整改,确保在10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成立岳阳县新开镇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梁亿仲任组长,镇长李海鸣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宇任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各村(居)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改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主任许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部署。

(二)强化督导。由镇党委委员周宇牵头,实行“每周一碰头、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清单”。镇纪委、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和暗访交替进行的方式,每周对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照时间节点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排查整改到位。督查情况每周一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碰头会商。

(三)严格考核。将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居)委会年终绩效考核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单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排查整改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村(居)委会或部门,由领导小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况轻重扣除绩效分值,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时间:2020年11月2日。

地点:库其买拜什(28)村村委会。

参会人数:25人。

主持人:xxx。

驻村工作队长:xxx。

记录人:xxxx。

会议内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会议。

2020年11月2日古勒鲁克乡库其买拜什村召开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库其买拜什村脱贫攻坚普查重点工作。库其买拜什村的帮扶单位、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联系乡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村党总支书记艾力吾甫尔主持。

会议指出,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是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促进高质量脱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次“大考”。全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通过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检验,客观反映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全面检验脱贫攻坚取得的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全村干部要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普查目标,落实普查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把落实保障条件作为前提、把严格执行方案作为基础,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脱贫攻坚重点督战工作,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高度,深刻领会此次脱贫攻坚普查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导向,举全乡之力,集中精力打好这一硬仗,使普查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哇赛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全乡的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二是把握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和县脱贫攻坚普查方案,加强对普查数据质量的管理,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的梳理,加强人员选调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标准统一、上下一致,不打折、不走样。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结果运用,把工作做得再细一点,把困难想得再多一点,推动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议决定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村委会主任)。

xxxxx)。

最后,xx强调,要聚焦问题短板,拿出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严格标准、细化分工、从严从实、一项一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高质量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望栏村位于崇头镇东大门,离镇2公里,全村5个村民小组,农户123户,人口459人。根据调查核实全村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共有43户,124人,其中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18户34人,在1000-1500元以下低收入贫困人口有25户,85人。

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重视帮扶助贫工作,制订帮扶脱贫计划将低收入贫困户,挨家挨户进行分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在工作当中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措施更有针对性.

分类帮扶的做法,体现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有利于实现“真帮扶、助真贫”。三望栏村”双委会”启动了帮扶脱贫计划,邀请了专家免费为贫困农户技术培训,全年为贫困户培训了代料香菇3期,代料黑木耳4期,培训120多人次.帮助有能力贫困户,发展代料香菇和代料黑木耳产业.帮助贫困户联系贷款12万多元.发放给年老体弱常年生病的无能力的贫困户各类救济款2万佘元.列入低保对象10户12人.推荐贫困学生结对4人.安排落实部门结对帮扶10户。

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全村27户,91人,贫困家庭发展了代料香菇和代料黑木耳,人均收入多达到了0.75-2万元以上不等,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实行劳动力转移5户,17人年收入2-10万元不等.全村80%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增收,摆脱贫困,实行脱贫,告别1500,摘掉了贫困帽子。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战胜贫困,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通知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助工作计划(x脱贫领〔2020〕xx文件精神,加强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的扶贫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扶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反贫困监测和帮扶机制,对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和监测,全面完成大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正常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和回头帮,确保所有已建卡的贫困户在2020年持续稳定地达到扶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道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赢得反贫困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乡镇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1)扶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突然减少或支出突然增加而脱贫的家庭。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关注监测对象的两保三保达标情况,实时监测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用水、收入、就业、生活状况等变化,分析四专项行动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的风险原因,并给予专项帮助。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从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双向监测和靶向预警,防止返贫监测和帮助机制xx在省级扶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估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5.监控步骤和时间安排。

步骤一: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调查范围。重新调查这次两不愁三保障发现的扶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

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6月底前,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由镇脱贫办组织各相关站办所室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因人而异的制定专门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强化督查问效。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xx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监测对象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灾害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注:确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馈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巩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管理工作队成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第二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量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行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镇上。

2.镇上评定。镇扶贫办对村上反馈对象名单,组织力量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及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一)及时开展评定,准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防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报告

细巷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细巷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发[2021]2号文的要求,现就我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我镇于2019年落实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的动态排查,深入到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众中,如实摸排贫困户中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的户和一般群众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低下的特殊困难户;经过各村入户调查和收支核算后,各村共上报贫困监测户45户225人,边缘户139户620人。截止2020年10月,我镇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经过数次动态管理后,共有贫困监测户47户232人,边缘户138户612人,2021年1月,经排查后,均无新增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上报。

我镇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现有指标数据,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和渠道,不断完善数据,提升相关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日常入户排查工作,及时排查户内问题、及时帮扶、持续强化户内帮扶工作效果。结合前期疫情防控工作,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户内生产生活受情影响实施全覆盖核查,涉及内容包括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归乡情况、务工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问题排查。

在此次排摸调查中,部分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表示,由于今年冬季较往年寒冷,担心自来水管冻裂,希望有相关人员能对水管进行再次检测,确保春节期间自来水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由于近期新一波新冠疫情的来袭,且春节将近,大学生寒假回家、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使许多人担心感染的风险将会上升,希望相关医疗措施能跟上。

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细巷镇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切实加强动态帮扶。坚持以科学精准帮扶、攻坚克难,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决胜战。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基本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监测工作方案

通过对各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20xx年县被纳入省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县。根据我县行政区划和地理分布情况,按照省卫计委分配的监测任务量和监测点设置原则,重点开展全县城镇、农村居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一)城区监测点

市政供水:共设6个点,在我县县城所在地的县自来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在城区按不同方位分散设置5个末梢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包括后河污水处理厂、王家岭小雷子门面、卫生局办公楼、县交警大队(邓家坝)、兴发小区云峰诊所。

(二)乡镇监测点

1.集中式供水:监测点范围涵盖全县所有乡镇,每个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

2.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按照“选择2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的要求,我县设置普安小学、湘坪希望小学2个监测点。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

(一)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城市(县、农村)饮用水状况、供水单位、监测点等基本信息调查。

(二)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县城区和乡镇监测点监测指标为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

常规指标(至少检测前面的31项)。具体指标为:1色度,2浑浊度,3臭和味,4肉眼可见物,5ph,6铝,7铁,8锰,9铜,10锌,11氯化物,12硫酸盐,13溶解性总固体,14总硬度,15耗氧量,16挥发性酚类,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8氨氮,19砷,20镉,21六价铬,22铅,23汞,24硒,25氰化物,26氟化物,27硝酸盐氮,28三氯甲烷,29四氯化碳,30菌落总数,31总大肠菌群。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32耐热大肠菌群。

消毒剂指标:33游离余氯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分散式供水应当为家庭储水器内。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1,2,8)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系统正在完善中,请先准备好纸质报表】,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所有表格都要有完整记录和审核签字的纸质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

(二)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为圆满完成20xx年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全县生活饮用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县卫生计生局制订本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监测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

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解我县儿童预防接种后的血清学效果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进一步评估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列》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特制定县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方案。

目标人群针对乙肝、麻疹、风疹和甲肝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

(一)范围:镇、镇、乡。

监测对象及人数三个乡镇3-14岁儿童共计120名儿童。乡(镇)监测目标人群数见附表1。每个年龄组,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针对传染病监测样本量为40份。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应均衡。

(一)调查方法随机抽取3-4岁、5-6岁、7-14岁儿童各40名,每个年龄组随机均衡抽取城镇和乡镇儿童,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人数应均衡。

(二)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2日-15日

(一)对调查目标儿童均填写《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个案调查表》(附表2),儿童疫苗接种史可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导出,或根据儿童接种证、卡、册等资料准确登记,由各乡镇专干负责填写。

(二)采血调查的组织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样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县(市)国标码,后3位是监测儿童数。

(三)采血要求

无菌采血,对所有调查对象均采集静脉血4毫升,及时分离血清,注意离心时避免发生溶血现象,离心后立即将血清冷冻(避免反复冻溶),要求冻存在螺口管内;每份血清不少于2毫升,管子上要标清楚序号,并和送检单上序号一致。冷藏运输,-20℃保存待检。

监测工作方案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全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关于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尽快提高全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满足国控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特制定20xx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20xx年市辖区内42家国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等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自测技术人员2名以上。

请各国控企业于20xx年9月30日之前,将企业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上报至电子邮箱。

企业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的范围为污染源监测。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企业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开展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1、监测方案的编制(包括监测点位、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2、水质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4、实验室管理制度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实际操作采取化验室现场操作培训与大气现场采样操作及现场指导培训方式进行。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防返贫监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乡镇防返贫监测工作总结

根据中、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稳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脱贫攻坚办立即组织部分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制定《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多方论证并反复征求乡镇和部门意见,修改定稿印发,细化明确防返贫监测工作步骤、要求和行业责任分工。为强化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终考核。

(二)精准锁定对象。县脱贫攻坚办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制定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汇总行业部门和乡镇报送对象,开展行业比对并反馈乡镇走访评议,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目前全县累计开展3次动态识别,精准锁定边缘易致贫户986户2173人,其中致贫风险因大病457户1088人、因残161户347人、因就业不稳22户51人、因产业失败5户9人、因突发事件17户37人、因学2户7人、因疫情31户89人、因灾235户439人、其他56户106人;锁定脱贫不稳定户542户1327人,其中返贫风险因大病185户437人、因残67户159人、因就业不稳57户172人、因产业失败4户16人、因突发事件10户32人、因学4户17人、因疫情12户25人、因灾1户3人、其他202户466人。按照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采集相关信息并完成系统标注。

(三)精细动态监测。对锁定新增边缘户逐户落实帮助责任人,利用挂牌督战遍访对所有监测对象逐户走访,分析“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并结合全县“扶贫走访日”“扶贫工作日”“乡镇集中攻坚日”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监测,建立监测工作台账。

(四)精确开展帮扶。县委县政府针对致贫返贫风险,及时落实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责任人,特别是边缘户存在的短板问题,先后出台了边缘户住房保障措施、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县级行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监测对象存在的短板问题分商研讨,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级落实责任,限时帮扶补短。

结合监测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累计制定帮扶措施2823条,其中落实低保保障措施977条,覆盖635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42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措施33条,覆盖26户边缘易致贫户和7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协调子女赡养措施6条,覆盖2户边缘易致贫户和4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教育政策48条,覆盖22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6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产业奖补措施4条,覆盖1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务工就业奖补政策289条,覆盖10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79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医疗保障政策802条,覆盖635户边缘易致贫户和342户脱贫不稳定户;覆盖561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41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危房改造政策664条,覆盖624户边缘易致贫户和40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是因大病、因残。全县25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618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大病、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77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275条、脱贫不稳定户499条),通过落实边缘户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引导务工和发展产业,综合保障等政策,确保不致贫不返贫。

二是因就业不稳。全县57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2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就业不稳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17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6条、脱贫不稳定户81条),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和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务工就业,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因产业失败。全县4户脱贫不稳定户和5户边缘易致贫户因产业失败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3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8条、脱贫不稳定户5条),通过落实小微产业奖补,引导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务工就业、住房保障、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四是因突发事件。全县10户脱贫不稳定户和17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突发事件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4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0条、脱贫不稳定户14条),通过落实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危房改造,产业奖补、务工奖补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确保“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五是因学。全县4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1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7条、脱贫不稳定户7条),根据监测户家庭上学学生实际情况,落实困难学生补助、三免一补、教育救助基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对家庭仍有困难的,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消除因学致贫返贫风险。

六是因疫情。全县1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31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74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53条、脱贫不稳定户21条),通过制定降低疫情影响十项措施,落实危房改造、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发展农业生产等措施,消除疫情致贫返贫风险。

七是因灾。全县1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35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371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69条、脱贫不稳定户2条),通过落实住房建设、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发展产业等政策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八是其他原因。全县202户脱贫不稳定户和56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416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03条、脱贫不稳定户313条),根据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通过落实“一超六有”,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收入,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目前,全县监测对象住房、医疗等突出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已全部消除。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从就业促进、产业扶持、教育救助、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全面探索实践。

(一)深入调研。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调研。

(二)会商研讨。县脱贫攻坚办组织行业部门,对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研讨,理清工作思路。

(三)制定方案。县脱贫攻坚办在汇总各行业部门调研结果和会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各行业部门结合县总体部署和调研结果,制定形成行业部门工作方案。

(四)稳步推进。结合防返贫监测、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等群体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从区域产业发展、劳务就业、住房提升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着手,试点实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等帮扶提升政策,在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提升质量。

(一)全盘谋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推进落实、细节把控、结果反馈深入探讨、几上几下征求意见,全盘谋划,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实现工作安排部署科学、细节把控到位,工作过程扎实,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压实责任。结合工作总体要求,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调动帮扶干部积极参与,全县上下一盘棋,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合力克难攻坚,工作推进有序。

(三)强化统筹。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把防返贫监测、解决相对贫困试点等工作和挂牌督战、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及问题清零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二是强化力量统筹。县脱贫攻坚办统筹调度,乡镇具体落实,充分利用每周扶贫工作日、每月扶贫走访日和乡镇集中攻坚日等,组织帮扶干部逐户走访调查,突出重点、把握难点,逐项分析,制定措施及时帮扶补短,确保工作一体推进,结果真实。

(四)跟踪指导。一是召开培训会,对工作内容、要求、步骤、难点等进行细化解读,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调度,先后制定《县防返贫监测对象审核标准》、《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三是巡回指导。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乡镇开展全覆盖督导,了解掌握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商研讨制定措施,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不精不准等问题。

(一)加强监测对象动态化管理。按照中、省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细则,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对已化解风险的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实现进退有序,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全县扶贫工作日、扶贫走访日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补短救助快反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因户施策对标落实措施补短。对照监测对象“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增加收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健全与乡村振兴融合机制。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方面着手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对贫困人口扶持政策,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怎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刚脱贫的群众返贫,成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市创新开展防范返贫工作,建立防贫帮困新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返贫和困难群众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累计完成了12.55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脱贫户不享受健康脱贫“351”“180”政策,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在农村地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过大的情况随时有临贫致贫风险,防范返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2018年10月市扶贫办在赴河北省邯郸市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贫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杜绝返贫风险。

一是框定防贫帮困对象。防范返贫工作惠及的对象不事先确定,仅框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了防范返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返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只设认定条件、入户精准核查收入的方式,覆盖县、南陵县2014、2015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识别出来的困难群众同时,重点关注两类群体,即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低收入户”和脱贫标准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较低的“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对符合防范返贫帮扶条件的户按照入户查核、公示确认、发放资金等程序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确定防贫帮困标准。为精准确定防贫帮困标准,根据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医保报销比确定了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5倍为基准确定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5200元),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农村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为进一步精准确定实地入户核查标准,市扶贫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参考低保复核相关标准,制定了《市防贫帮困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进一步精准界定户内收入。同时对于部分户内人均纯收入高于防贫帮困标准的户,但是家中确实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支出负担明显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户,也纳入防范返贫范围。

三是设立防贫帮困资金。经初步测算,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防贫帮困保障资金,为经数据监测、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户提供防贫帮困保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公示126户,发放防贫帮困资金49.6万余元。

四是采取社会化经办。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对经信息监测和个人申请的户开展收入核查,认定防贫帮困对象。同时市、县扶贫办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入户核查情况抽样复核,控制入户核查质量和精准度。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入户400余户,走访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户,与医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比对5000余条。

(一)建立一个体制机制。

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范返贫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解决了医疗政策方面的“悬崖效应”。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提供防贫帮困入户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优亲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财险市分公司配备了9辆户外勘查用车,配备了2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二)畅通两种监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一是自上而下监测机制。每月5日前,由县级医保、民政、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教育部门每年3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将监测信息报至县区扶贫(帮扶部门),经镇村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户后将结果交由保险公司开展入户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请。发动镇村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让贫困户及困难户及时掌握政策,在出现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且家中确无力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到村(居)委员会申请,经村(居)、镇(街)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帮扶)部门并交由保险公司入户核查。目前各县区均按照数据监测和个人申请两个途径收集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的数据1200余条。

(三)实现三类防贫保障。

对入户核查符合防贫帮困保障的户,经村级评议、公示等环节过后,由保险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兑现防贫帮困保障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因病防贫符合条件的户已公示126户,第一批共帮扶74户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困难户,发放救助资金49.6万元,其中救助2014、2015年脱贫户15户14.27万元,救助非贫低收入户59户35.32万元;因灾防贫入户核查3户,符合保障条件的1户,将于近期公示;因学防贫入户核查2户,暂无符合救助条件的户。三类防贫保障切实为全市所有困难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缓解了户内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费用支出过大的压力,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怎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刚脱贫的群众返贫,成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市创新开展防范返贫工作,建立防贫帮困新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返贫和困难群众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累计完成了12.55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脱贫户不享受健康脱贫“351”“180”政策,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在农村地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过大的情况随时有临贫致贫风险,防范返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2018年10月市扶贫办在赴河北省邯郸市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贫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杜绝返贫风险。

一是框定防贫帮困对象。防范返贫工作惠及的对象不事先确定,仅框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了防范返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返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只设认定条件、入户精准核查收入的方式,覆盖县、南陵县2014、2015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识别出来的困难群众同时,重点关注两类群体,即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低收入户”和脱贫标准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较低的“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对符合防范返贫帮扶条件的户按照入户查核、公示确认、发放资金等程序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确定防贫帮困标准。为精准确定防贫帮困标准,根据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医保报销比确定了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5倍为基准确定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5200元),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农村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为进一步精准确定实地入户核查标准,市扶贫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参考低保复核相关标准,制定了《市防贫帮困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进一步精准界定户内收入。同时对于部分户内人均纯收入高于防贫帮困标准的户,但是家中确实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支出负担明显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户,也纳入防范返贫范围。

三是设立防贫帮困资金。经初步测算,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防贫帮困保障资金,为经数据监测、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户提供防贫帮困保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公示126户,发放防贫帮困资金49.6万余元。

四是采取社会化经办。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对经信息监测和个人申请的户开展收入核查,认定防贫帮困对象。同时市、县扶贫办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入户核查情况抽样复核,控制入户核查质量和精准度。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入户400余户,走访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户,与医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比对5000余条。

(一)建立一个体制机制。

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范返贫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解决了医疗政策方面的“悬崖效应”。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提供防贫帮困入户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优亲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财险市分公司配备了9辆户外勘查用车,配备了2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二)畅通两种监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一是自上而下监测机制。每月5日前,由县级医保、民政、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教育部门每年3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将监测信息报至县区扶贫(帮扶部门),经镇村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户后将结果交由保险公司开展入户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请。发动镇村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让贫困户及困难户及时掌握政策,在出现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且家中确无力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到村(居)委员会申请,经村(居)、镇(街)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帮扶)部门并交由保险公司入户核查。目前各县区均按照数据监测和个人申请两个途径收集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的数据1200余条。

(三)实现三类防贫保障。

对入户核查符合防贫帮困保障的户,经村级评议、公示等环节过后,由保险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兑现防贫帮困保障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因病防贫符合条件的户已公示126户,第一批共帮扶74户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困难户,发放救助资金49.6万元,其中救助2014、2015年脱贫户15户14.27万元,救助非贫低收入户59户35.32万元;因灾防贫入户核查3户,符合保障条件的1户,将于近期公示;因学防贫入户核查2户,暂无符合救助条件的户。三类防贫保障切实为全市所有困难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缓解了户内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费用支出过大的压力,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9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抓细抓实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有关行业部门在监测端和帮扶端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部门间工作合力,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楠木渡镇共有贫困户196户641人,近几年来,在各项政策的帮扶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镇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帮扶措施,截至目前,我镇贫困户已全面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程序高质量脱贫。今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民携手步入小康社会,我镇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避免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地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避免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根据省、市、县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地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5月初,组织召开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动态管理监测工作会议,印发了《楠木渡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动态管理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大类群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保障兜底、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8月初,再次组织召开开展贵阳市防贫预警监测app试运行工作安排会,印发了《楠木渡镇开展贵阳市防贫预警监测app试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再一次将全镇“两类人员”进行了再次摸排,建立了脱贫不稳定户与边缘易致贫户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我镇积极组织合医办、卫生院、学校、人社中心、城建办、水利站等职能部门针对医疗自费过高、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过高,遭受灾害事故、劳动力剩余等对象进行入户核实。9月中旬,印发了《楠木渡镇进一步强化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构建完善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镇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为主要途径的监测预警网络。对防贫对象中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应及时争取国家到户政策扶持,做到应扶尽扶。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返贫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一是法制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导致个别农户隐瞒家庭实际情况,争当贫困户,争当“边缘户”,无理缠闹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二是虽然“扶贫扶志”与“志智”双扶工作一直开展,绝大部分贫困户均从此项工作中受益匪浅,改变思路自力更生,但有部分贫困户懒惰性情根深蒂固,不愿靠双手创造致富,还存在“等靠要”思想。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宣讲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和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宣传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典型,面对面解答群众的疑问,让党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政策宣讲解读、咨询问答等方式引导群众理解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推进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

(二)继续巩固脱贫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定力、持续发力,讲政治,强责任,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后续服务、兜底保障等,不断巩固脱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风险集中点,以七项主要督查内容为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解决,一个堡垒一个堡垒攻克占领,把每一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做实,以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工作。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不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实现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巩固脱贫成效,我市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了全面摸清返贫底数,市脱办以乡镇为主体,实行县、乡、村多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七步工作法”,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开展入户走访和评定,排查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总体较好,2020年新增6户12人脱贫脱贫不稳定户,无新增边缘易致贫户,经过2020年3次动态调整后,全市现有脱贫脱贫不稳定户77户132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1人。通过排查发现返贫风险点主要是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因残、因大病、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无务工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或者今年因疫情影响到务工收入不稳定造成的。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及时了解收入支出、产业就业、就医就学、住房饮水等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在大数据平台上完成了预警标注、镇(街道)初审、市脱办复审并反馈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市脱办核实销号预警。截止12月初,我市完成脱贫脱贫不稳定户预警监测77户,边缘易致贫户预警监测1户。

一是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及时精准掌握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响应,确保不因疫返贫,根据《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开展了2020年多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收入和现有产业、就业、住房、家庭收支及致贫原因等情况以及结对帮扶干部日常帮扶了解情况,依据预警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二是强化保障扶贫防返贫。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兜底户,无法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提高低保金、增加低保指标,发放临时救助。共纳入低保兜底脱贫不稳定14户,边缘易致贫户1户,纳入散居特困供养户2户,1户低保金进行调标,防止返贫致贫。三是助力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针对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就业问题,我市成立了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工作专班,市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结合对标排查工作和脱贫攻坚调查工作,摸清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进行帮助,并在稳定原有贫困人口安排公益性岗位工作基础上,大量增加村镇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其中脱贫不稳定户增加公益性岗位32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致贫。四是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市镇(街道)村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所有问题均在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同扶勤扶德并举,继续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补齐“精神脱贫”的短板,努力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强主动性、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自立自强。

一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二是强化“造血”能力,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于确实缺乏社会资本和生活技能以及家庭遭遇严重变故的贫困群众要及时予以“输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利益的合理分配,带动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造血”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扶贫扶志机制。要侧重于人的观念和素质的提升,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四是建立精准有力的帮扶机制。要在帮扶措施上精准用力,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从不同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采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教育救助、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等措施,切实做到帮其所需、有力有效,推进防贫机制与扶贫政策、社保政策、防贫保险、社会救助等有机衔接,全社会参与,全覆盖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不让一个群众在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