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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德国移民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20 20:49:42 作者:文轩 最新德国移民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德国移民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_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地点:1、搬出地点:; 2、搬入地点:。二、乙方搬迁内容1、搬迁物品:。2、乙方负责将甲方搬迁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方案的策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货物搬出、楼内搬运、装车卸车、成品保护、废品清运,以及搬出地点和搬入地点间的运输、运输至后将物资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等工作。乙方负责提供搬迁过程中所需的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和人工等各种配合搬运的物资。

三、搬迁时间1、搬迁开始时间:计划搬运时间为,实际开始搬运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2、搬迁完成时间:搬运完成期限为xx个日历天,乙方应当在以上期限内完成全部物品的搬迁。

三、服务费总额:以实际运输车次为准,每车次人民币(大写):,以按照国家规定载重为 吨位的货车计价),此价为税后包干价格。以上费用已经包含了车辆费、过路费、司机费用、油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给予现场必要的配合,提供用水用电支持。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搬迁方案进行评估,对提供的搬迁车俩、工具和人员进行检查,对不满足甲方需要或不符合运输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按照合同搬迁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安排的车辆都需有限行道路的通行证。2、乙方安排货车应在8米以上的,车厢为全封闭式的,每天实际用车以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为准。3、每台车预留1至2个跟车座位,甲方派遣人员进行跟车。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线路运输,高速公路费用等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每台车车箱装满。4、每车物资要做拍照留底,避免双方交接或物品损坏时无法核对。双方需在甲方提供的装运单上签字,在车辆装满出发前双方签字确认,运输至搬入地点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后双方再签字确认。甲方在装运单上签字的人员为:搬出地签字的为 ,搬入地签字的为: ,其他人员签字均为无效。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甲方的签字人员需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人员)的装运单与甲方结算费用。5、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安排相应数量的车辆和人员。6、搬迁所需要的人工、车辆、包装物、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提供,所需要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搬迁人员,且搬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年纪不大于50岁,不小于18周岁,并购买人员意外险。8、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当是车况良好的,并通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车辆所需要的油费、过路费等均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应当保证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发生违规违章导致的罚款等,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9、乙方保证其具有和保持承担本合同搬迁服务的全部资质和批准,其运输车俩证件手续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车辆司机具备相应车型的驾驶执照,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10、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搬迁服务所用运输车辆和工具适合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乙方有义务适当和谨慎地拆卸、装载、搬运、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卸载。11、为了保证搬迁进度,乙方应保证搬迁顺利完成,两边人员不少于8人。12、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乙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物品损坏或者丢失的,乙方照价赔偿。15、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运输搬运安装调试任务。16、家具运输搬运安装要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且调试到位;如果按平面图安装好后,甲方提出更改,则需重新计价。17、乙方应负责对搬出地点及搬入地点的保护,包括大堂、走廊、地面、墙角、电梯及搬运过程中容易被损坏的搬入地点的其他部位。每次搬运前应对搬入地点进行保护,以确保搬入地点的完好无损。18、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前往搬入地与搬出地以及沿途的交通道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并已经获得了全部的信息且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困难与风险。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的全部费用。六、其他1、如乙方为按照约定时间搬迁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的,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2、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德国移民合同篇二

合同双方当事人: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五条

第六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卖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月__

德国移民合同篇三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v^证券法》,《^v^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德国移民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乙方: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20层001室(联合国际20层西)

甲乙双方依据《^v^合同法》、《^v^出入境管理法》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澳大利亚因私出境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澳大利亚移民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申请澳大利亚(以下称目的国)402技术移民培训签证(以下称签证)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第一期中介服务费用之日生效(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据时间为准),乙方办理完毕移民签证,甲方交付所有中介服务费终止。

2.甲方确认已经得到签证批复,但未获得正式签证手续,合同办理期限届满,本合同时间自动延期。

第三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结合项目要求和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移民申请条件。

2.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一切移民需要的资料和文档,并确保申报的背景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申请办理移民的工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中介服务费用交存至乙方指定专用账户或乙方指定财务部。

4.甲方自行承担本国和目的国政府收取的申请费等须甲方支付的费用,具体金额以本国或目的国政府的收费为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甲方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

2.负责对甲方进行签证培训指导。

3.负责与目的国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沟通,完成甲方移民签证申办手续。

4.协助甲方机票预订和负责接机,协助甲方了解目的国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5.保证甲方获得目的国移民签证的合法性。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

(一)办理流程

1.面试初审

乙方对其进行面试初审,甲方通过乙方的面试初审并与乙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

甲方与乙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准备甲方办理移民事宜的文件档案资料。

3.递交资料

乙方收到甲方所递交的项目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后,对资料进行翻译、整理和完善,并按照目的国法律规定开始递交程序。

4.下达邀请函

根据目的国海外合作方要求,乙方递交甲方所交全部申请资料至海外合作方,海外合作方下达邀请函。

5.申请签证

乙方根据海外合作方下达的雇主邀请函,申请目的国签证。

(二)办理期限

1.甲方材料递交齐全后,办理期限初步约定为六至十二个月,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

2.以上办理期限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

(三)境外安排事宜

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到达目的国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排事宜信息。

2.甲方到达目的国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排事宜,由乙方在目的国的合作方负责落实。

3.乙方在目的国的合作方提供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置信息如下:

甲方行业:;收入标准:澳币/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总计不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算加班,加班工资以日常的倍计算,海外合作方提供住宿,每个月提供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生活补贴。

4.乙方海外合作方安排的雇主按照目的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提供每二年签订一次就业合同,非不可以抗力因素和甲方自身的原因可以续签二年,每年提供两周的带薪年休假(含在途时间)。

5.甲方的最终就业待遇以甲方与目的国合作方协商为准。

(四)办理费用:

1.费用总额:甲方预交付的中介服务费合计大写玖万捌仟元整,分三期交付。

2.该费用为预收款性质,待甲方成功办理后予以结算。

3.中介服务费包括:中介费、评估费、广告费、律师费、国际机票费和手续费等,不包括:签证申请费、个人证照费、材料公证和体检等费用。

4.乙方指定专用账户:

开户名: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20xx22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学苑分理处

开户名: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20xxxx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邮科院支行

(五)交付方式:

1.第一期中介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后,若甲方未能通过面试,乙方收取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予以退还;若甲方通过面试,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办理项目,乙方收取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不予退还。甲方通过面试,其前期办理材料通过审核并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交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含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2.第二期中介服务费:甲方获得海外合作方提供的《邀请函》后(以甲方收到邀请函时间为准),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中介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第三期中介服务费:甲方登陆目的国后(以甲方到达目的国飞机落地时间为准),十个月内须交付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每月交付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签证期间,由于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中途解除委托退出签证申请、不提供办理签证的文件档案、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关登陆手续或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签证事项后,再委托第三方办理该签证事项等行为,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收取办理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合同即告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成功获得签证,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全部中介服务费用,同时归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互不提出赔偿。

3.乙方在为甲方办理签证期间,由于甲方体检不合格、提交的资料不真实等原因导致签证不成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余款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合同即告终止。

4.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签证手续期间,由于甲方身故、遭受重大疾病和残疾等原因要求退出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及直系亲属书面申请,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医院缴费清单和具有鉴定资格机构的鉴定意见后,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5.乙方在甲方准备齐全材料和八个月办理期满提供不出《雇主邀请函》,甲方在期满后要求退出申请,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应退还甲方交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6.甲方已获得乙方的海外合作方发出的《雇主邀请函》,但未获得签证,十二个月办理期限届满后,办理期限自动顺延三个月。自动顺延期间,甲方要求退出申请,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余款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互不提出赔偿;若顺延期满后,仍未获得签证,甲方要求退出,乙方在收到甲方有效的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全部中介服务费用,协议即告终止。

7.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未能按时签收《雇主邀请函》或者不及时提供齐全的办理签证文件和档案不及时交付后续中介服务费用等,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办理时间按甲方逾期时间顺延,顺延期间甲方不得退出申请;如甲方执意提出退费申请,扣除甲方所交付的前期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8.若双方约定的最后办理期限届满或目的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不能赴目的国,经甲乙双方同意延期,乙方可为甲方继续办理或转办其他项目签证,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若甲乙双方未达成延期或转办其他项目协议,乙方按照以上“退费与违约”退费。

9.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应交付中介服务费足额交存到乙方指定专用账户,致使本合同未正式生效或甲方履行合同不全,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办理期限届满,乙方收到甲方有效的退款申请手续后,未按本合同约定退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退还甲方交付的办理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和本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双方对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和甲方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一方因泄露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第一期中介服务费用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据时间为准)。

第九条其他约定

1.乙方已向甲方说明交付的所有费用项目,并明确告知甲方:不得因办理移民而辞职、借贷、变卖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任何有价物品,如因上述行为而造成损失自行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赔。

2.甲方承诺:本合同书是在本人完全清醒明白的状态下完全自愿签署,本人对所有合同条款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充分的认识和知晓,合同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整个合同签署过程完全公开、透明、公正,乙方绝无对本人胁迫、诱导的过程和其他不合法操作程序。

3.乙方已向甲方说明不能完全确保成功办理赴目的国和退费无息等风险。

4.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动乱、战争和中国以及目的国政策和法律改变等)。

5.甲方承诺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如果由于甲方个人行为违反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完全实现,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合同涉及的外币折合成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或退费日的汇率计算。

7.甲方如有对相应的项目或者咨询顾问的服务有任何的建议或者意见,欢迎拨打电话咨询或者投诉。服务电话: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共7页,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中有关条款的协商、变更等形成的传真、信函和短信等,须经双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为准。

3.甲乙双方认可可以以电子扫描件或传真件签订本合同,电子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德国移民合同篇五

协议由(简称申请人)与 达成本协议,旨在确认申请人业已指定本公司为其移民申请独家代理。

商业移民顾问公司受委托就下列指定服务全权代理申请人:

投资移民;创业移民;长期商务(商业移民);企业雇员移民;商务考察签证;各类上诉。

本协议总服务费us$(折合人民币)。

此服务费不含申请人需要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移民局签证申请费英语课程费商业计划费定居信息费办理各种公证的费用体检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如费用购买生意费用等)。

若在境外付款以美元或者等值 美元的人民币,不需要交消费税。

协议条款:

a.商业移民顾问公司的责任及义务

1.向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的咨询服务,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聘请注册会计师及时为申请人设计商业计划,审理财务报告;

4.督促申请之进展,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有关移民局处理申请的进度;

5.协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6.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保密,未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申请人的资料;

7.免费提供入境接机安顿及办理各种定居手续的服务;

8.若申请不成功退回申请人已交的服务费,但签证申请费通讯费及商业计划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概不退回。

9.本协议服务范围是协助申请人得到签证原则批准,原则批准后申请人若要求我公司协助转移投资资金则需另外收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客户资金转移的具体要求而定。

b.申请人的责任及义务

2.申请人需对其提供的一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的费用;

4.申请人保证对政府在健康英文品行方面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6.由于申请人本身的原因导致申请不能继续或被拒签,已交付的款项概不退回。

c.付款

2.申请人的签证获得原则批准后,无论是否移民都必须缴纳此服务费。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

公司签字盖章:

申请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