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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2 06:01:48 作者:翰墨 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大全(17篇)

律师工作总结是律师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工作所做成绩和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在以下的律师工作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的经验和技巧。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份,开办法律讲座7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象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职工在正常工作中、突然离职岗位,甚至没上班、到该月月底还向公司领导要回全月工资。可该公司对该职工在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订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按合同协议该职工无条件能拿到全月工资。最后、双方通过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对其职工双方调解后、该职工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和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法律的、也心服口服该拿自已的工资微笑地离开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例二:在今年4月份本村连片拆旧工作中、我们按照土地有关法律法规一户一宅为原则的文件精神下、本村三委干部和涉及97户拆房的紧密配合下、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把本村97户120间大小危旧老房顺利地全部拆除。圆满结束了年初制订的连片拆旧工作任务和目标。但是、事情的变化常常会出现。有几位年过80多岁的几个老年人流着眼泪一起来到我们村办公楼、说要分配住宅。在此情况下、本村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给这些老年人用真心、讲真情、磨破嘴巴耐心地给她们讲了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本村村民过上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幸福生活。通过我们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用真心、耐心的调解下、终于也说服了这些老年人,也使这些老年人感动了本村法律顾问全体成员的心血和苦干。最后这些老年人满脸兴奋回家。

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9次,参与调解纠6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通过新农村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以来,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拓展了法律服务渠道,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了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

**全区**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基层工作实际,有效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镇街、村居、社区微信群,开展电话、微信走访方式,让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村(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形式,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基层矛盾,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为镇、村两级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大力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保驾护航。

**为提高群众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细化考核、强化法律顾问到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截止12月底,全区法律顾问共计走访进***余人次。

**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法律顾问主动与村两委(社区领导)对接,按照“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灵活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件。

**推广使用“钉钉”软件。推行“钉钉”软件管理模式,用于基层法律顾问日常签到、日志上传、信息汇报等工作,实现基层法律服务智能管理、提质增效。截止11月底,法律顾问通过钉钉上传日志***件。

***工作措施。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__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__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邻里关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村居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独立于当事人,且因其专业水平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赖,因此调解的成功率大大增加。其中,村居法律顾问曾为鸡山社区一起因火警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调解,开始双方对赔偿数额互不让步,对立情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调解,与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职业技巧协助计算赔偿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该案中,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的责任担当。

一举多得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说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群众消除对司法程序认知的盲目性,使群众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审查、修改、起草民事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决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居委会民事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比如:唐家社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由于合同标的额高达25万,征询村居法律顾问意见,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就《项目采购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双方的合意对合同进行修改;同时为唐乐社区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从而确保社区的利益。

村居法律顾问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应各居委会的邀请,为居委会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居委会依法管理和服务公共事务的水平,协助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比如:村居法律顾问担任顾问期间曾为鸡山股份合作公司处理有关鸡山村旧村改造项目的法律事务。

六、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存着基层组织工作深入度不足、政策性文件掌握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所将一方面鼓励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学习,把工作做实做细。另一方面进一步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基层组织法律知识和政策的掌握。

综上,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不仅是响应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群众中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我所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驻点律师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工作,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做好人民群众的“私人律师”,履行好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实事求是,大胆实践,有效突出工作新颖效果与宣传亮点,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继续贡献力量。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又是我集团公司与时俱进、飞速发展的一年。公司在拓宽经营领域和更新资源配制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一年也是我们xxx律师事务所与集团公司确立法律顾问工作关系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与派出所同志积极配合,顺利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年度公司法律顾问承办公司及下属单位诉讼案件7件;劳动仲裁案件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件。

本年度公司法律顾问为出具《律师意见书》3份;经济合同11份;诉讼文书12份;其它文书2份。

1、为xx公司和xx公司等多家集团下属企业代表进行合同法及订立合同注意问题的专题讲座一次。

2、为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员工解答法律咨询22次。

3、为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员工提供法律资料15份。

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切实认识到了集团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充分感受到了集团公司在本地经济领域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和至关重要的地位;我们也深刻意识到做为集团法律顾问的荣幸和责任。展望明年,我们已做好准备投入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中,运用精湛的法律知识为公司发展排难解纷。

鉴于去年x月我律师事务所与集团公司订立了长年法律顾问合同,如今一年期限已至,请集团领导对我们过去的工作予以指正,对未来的工作提出要求。顾问合同的延续也请集团领导批示确认。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根据东营市司法局《关于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意见》(东司发„2011‟4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现就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服务和保障“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促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1年底,实现村(居)聘请法律顾问100%的目标,促进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完备、运转协调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基本满足村(居)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以及部分司法所干警。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村(居)集体组织、村(居)群众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

-2-。

(居)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协助处理村(居)集体组织和居民的涉法事务;配合村(居)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并反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及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见建议。

法律顾问承担涉诉业务及需要投入较多精力的非诉讼业务时,可以收取费用,但收费应适当予以减免,其他服务应一律免费提供。

三、主要内容。

村(居)法律顾问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活动,真心实意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具体做到“五个结合”:

(一)村(居)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结合。围绕农村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小型工程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起草、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规范村级经济行为。

协议的,由法律顾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渠道解决。

(三)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村(居)法律顾问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对经济困难、符合下列事项的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原则上顾问单位发生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顾问负责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四)村(居)法律顾问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律顾问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帮助完善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协助起草、审核和修改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帮助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4-。

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联系密切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使其转变观念,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教、帮困扶助活动。

四、工作要求。

-5-。

考。五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股室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制度。督查指导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帮助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年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包片联系的局领导班子和股室同奖同罚。

(二)加强检查考核。区司法局制定考核奖惩细则,把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列为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年底对司法所及法律顾问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年终通报。对工作突出的法律顾问上报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对年内顾问单位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治安案件、越级上访事件,法律顾问参与调解、诉讼不及时的,或迟报、漏报、瞒报顾问单位重大信息的,或因服务质量差,引起顾问单位及群众严重不满的,区司法局将据实上报市司法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特别是加强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的培训,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黄蓝”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维护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7-。

律师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整合法律资源,开展法律服务。现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上半年,我局在综合考虑法律顾问队伍服务质量、顾问个人意愿等因素基础上,对4名法律顾问进行了重新调整,将新任法律顾问拉入服务微信群,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进行了替换,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完备、服务质量高效。

由“月度考核,半年度发放补贴”调整为“月度考核,季度发放补贴”,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对法律顾问上报的服务情况进行实地核实,通过查看工作登记簿、座谈会、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和服务效果。

根据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上半年,各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895人次、走访群众380户、开展普法宣传187次、调解纠纷58件、代理案件1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7份、开展法律讲座45次。

另外,结合“《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在服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群众对新出台《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运用能力。

文档为doc格式。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试行)。

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

三、考核时间。

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具体内容如下:

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二)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10%)。

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动拆迁项目、土地流转涉及10户村民或面积在101亩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签订等)、资产处置(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三)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40%)。

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等无重大损失(占20%);

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10%)。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10%)。

(四)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30%)。

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委托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村居委组织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并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合同规定的考核服务费用。其中,优秀档次全额支付考核服务费;良好档次按80%支付;合格档次按60%支付;不合格档次不支付考核服务费用,并调换考核为不合格的法律顾问。

六、考核细则的解释。

该考核细则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考核细则的实施。

该考核细则自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二、创新模式,活动多样。

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制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份,开办法律讲座7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老房顺利地全部拆除。圆满结束了年初制订的连片拆旧工作任务和目标。但是、事情的变化常常会出现。有几位年过80多岁的几个老年人流着眼泪一起来到我们村办公楼、说要分配住宅。在此情况下、本村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给这些老年人用真心、讲真情、磨破嘴巴耐心地给她们讲了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本村村民过上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幸福生活。通过我们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用真心、耐心的调解下、终于也说服了这些老年人,也使这些老年人感动了本村法律顾问全体成员的心血和苦干。最后这些老年人满脸兴奋回家。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9次,参与调解纠6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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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起承担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在萝岗区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为村(居)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得所服务村(居)委及村民的信赖。2012年,广东厚载律师所被区政府评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金奖”单位,被萝岗区司法局评为2012年度、2013年度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律师所,本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主办律师刘曲梅、李夏琳律师分别被区司法局评选为“村(居)法律顾问先进个人”、李绛兵律师被评选为“广州市2012年度爱心法律援助律师”。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形成1+n+1的工作架构。

(居)指定一个固定的主办律师,配备n个顾问,并由一个合伙人统筹负责。比如:该所担任三个村(居)的公益顾问,先为每个村指派一个合适的、固定的主办律师,选派的主办律师均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农村习惯,会说粤语。这三个主办律师同时成为村(居)顾问团成员,并服从一个村(居)。

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调配。本所其他律师对村(居)工作感兴趣的,均可申请加入村(居)顾问团。主办律师每周至少1天以上到村(居)值班,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为村民答疑解惑,并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作为律师提供服务的凭证。顾问团成员除必须参加每个月举办一次的业务学习外,当主办律师因工作安排无法下村(居)定期值班时,村(居)顾问团其他成员有义务服从负责人的调配,代替主办律师下村(居)。

律师所全力组织、统筹、支持主办律师以及顾问团的工作,政府补贴每年每个村(居)2万元,由区司法局拨付该所,均用于村(居)法律服务,律所绝不克扣一分钱,为主办律师提供经费保障。这种架构的好处在于:既防止了工作上的互相推诿,又避免了单一律师的认知偏颇,还创造了律师学习的机会,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实际行动争取村(居)委及村民支持,拓宽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市(20__年至20__年11月)全市13个乡镇3个社区94个村,根据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法律援助律师3名,分别担任5个乡镇35个村的法律顾问,8个司法助理员分别担任9个乡镇3个社区70个村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所建立辖区内乡村法律顾问微信群14个,保证群众就近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在微信群中开展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法律顾问机制分为两部分:一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了部分乡镇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助理员在履行司法所职能职责同时担任本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实行全免费法律服务,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助理员通过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用粗暴蛮干等简单方法处理问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书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相关法律合同,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切实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三是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布科普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解答咨询等业务,引导群众正确提高法律意识,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今年1-11月底基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治宣传18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本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

三、经费保障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经费保障等办法,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化解矛盾、社会稳定发挥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积极争取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引进社会律所,充实律师资源,为本地区的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18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邻里关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村居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独立于当事人,且因其专业水平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赖,因此调解的成功率大大增加。其中,村居法律顾问曾为鸡山社区一起因火警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调解,开始双方对赔偿数额互不让步,对立情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调解,与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职业技巧协助计算赔偿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该案中,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的责任担当。

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决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居委会民事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比如:唐家社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由于合同标的额高达25万,征询村居法律顾问意见,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就《项目采购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双方的合意对合同进行修改;同时为唐乐社区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从而确保社区的利益。

村居法律顾问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应各居委会的邀请,为居委会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居委会依法管理和服务公共事务的水平,协助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比如:村居法律顾问担任顾问期间曾为鸡山股份合作公司处理有关鸡山村旧村改造项目的法律事务。

综上,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不仅是响应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群众中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我所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驻点律师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工作,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做好人民群众的“私人律师”,履行好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实事求是,大胆实践,有效突出工作新颖效果与宣传亮点,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继续贡献力量。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本人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部署。我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了村委和村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坚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坚持按照要求每月定期下到村里,面对村委成员和广大村民,积极开展现场法律服务。能够做到耐心聆听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热情解答他们的疑惑,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为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微薄力量。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交通事故赔偿到、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化解。

我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我们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法律素养,全面解答解决村民日常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掌握顾问村的实际情况,改进现场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好的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20**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15年至2017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8年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村(居)。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18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甲方(村/社区):乙方(律师事务所):丙方(司法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珠司〔2016〕18号)及有关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2)为甲方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社会管理和经济、民生等方面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每年2次以上;

(7)参与甲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2)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企业提供普法讲座;(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5.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包括:

(2)协助甲方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6.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做好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受贵司的委托,我们有幸担任贵司二oxx年度的法律顾问。一年来,在贵我双方的真诚合作下,法律顾问工作得以有效、顺利地开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始终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处理贵公司的各项法律事务,承担了审查、起草合同,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谈判,办理诉讼案件,定期到贵公司坐班,解答口头、电话法律咨询等工作。现将该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望贵司批评指正。

(一)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

贵司诉黄荣光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由市南区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荣光向贵司支付欠费800余元。此后,黄荣光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我律师继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地对待本案。同年10月30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山东鲁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司拖欠工程款一案。

20xx年11月15日,鲁光公司向xx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司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9万余元。同年11月22日,市南法院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2139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了鲁光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贵司的银行存款55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贵司将上述材情况通知律师之后,律师对贵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研究,将材料汇总、分析,制作了本案的证据目录,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此外,律师还根据贵司的要求,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参与了贵司与鲁信公司的调解,并根据对方掌握证据情况、调解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分析对方的庭审思路、胜诉把握、调解意向,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该案已调解结案。

(一)协助处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事件”,并根据贵司的要求,就贵司从未收到过xx市规划局市南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一事,向xx市市南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交接事宜,并就接管后的“太平洋中心”存在的诸多问题起草、审查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1、参与“太平洋中心”的交接工作,并见证了“太平洋中心”零点交接仪式;

2、协助处理“太平洋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

5、审查、修改贵司与xx金港生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拟签订的《太平洋中心物业保洁聘请协议》。

(二)修改贵司与中铁十八局之间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四)审查、修改《银都花园t-15户型拆迁改造的协议》;

(五)审查、修改《关于银都景园商场渗水有关事宜的函》;

(六)审查、修改《xx银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投资(收购)协议书》;

(七)审查、修改《“银都中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八)审查、修改贵司与中联盛视(xx)广告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全市13个乡镇3个社区94个村,根据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法律援助律师3名,分别担任5个乡镇35个村的法律顾问,8个司法助理员分别担任9个乡镇3个社区70个村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所建立辖区内乡村法律顾问微信群14个,保证群众就近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在微信群中开展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

我市法律顾问机制分为两部分:一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了部分乡镇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助理员在履行司法所职能职责同时担任本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实行全免费法律服务,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助理员通过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用粗暴蛮干等简单方法处理问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书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相关法律合同,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切实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三是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科普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解答咨询等业务,引导群众正确提高法律意识,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今年1-11月底基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治宣传18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本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