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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大执法检查报告汇报材料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大全5篇)

时间:2023-09-23 11:35:23 作者:翰墨 2023年人大执法检查报告汇报材料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大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

20xx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乡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乡及时筹建了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土管所、民政办、计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党政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政务公开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土管、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完善了例会、学习、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运行机制。

二、加强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我乡每年年初都将本年度工作重点、实事工程、结对帮困、财政预决算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看,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我乡各部门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坚决杜绝权利滥用问题的出现。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结合上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和年检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县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的质量。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中严把审核关,对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证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乡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活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所有执法部门的执法内容全部上墙公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八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做到重大决策按法定程序、行政职能按法定范畴、实施管理按法律法规,提高了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和执法效率。全年共进行建设、管理等行政执法10次,拆除违章农宅建筑1500平方米;配合县计生局进行行政执法4次,征收社会抚养费11.2万元,封山禁牧罚款0.98万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行政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我们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行政复议法》、《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作为必修课,并人手一本“五五”普法教材,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二是增强宣传力度,抓好社会普及。通过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栏、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税法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普及面不断扩大。

五、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1、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考核制度,明确对全乡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进行考核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考核指标纳入全乡年终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健全乡人大每年的村务公开检查制度,对不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的要及时提出整改,促进基层“四民主两公开”建设。

总之,20xx年经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执政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虽然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根据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的形势和要求,努力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好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部署好今年主要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继续强化普法教育,促进全民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形成和强化,不断开创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

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

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在县局、市处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了组织,完善了各种责任制,实现了执法依据公开、结果公开、处罚公正、公平、公开、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今年无一起公路“三乱”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行业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使运输行业管理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赞皇运管站于xx年3月在全区率先成立综合执法室,负责出租、驾校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运输市场违章违规车辆补交费和对违法行为依法检查和处罚工作;负责暂扣车辆的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综合执法室的成立,极大的规范了违章车辆的处理,两个稽查中队在路查中队查扣的违章车辆未能处理的,所扣车辆证件一律交由综合执法室处理,既方便违章车户及时处理,又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及统一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站成立教育培训领导小组,采取不同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月6日、26日为固定学习日,制定了详细培训学习计划,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全年进行了两次执法人员考试,并将学习考勤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台帐。根据市处安排,于xx年年3月27日——4月2日,以《河北省道路运政稽查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和《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为教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教育培训,并全部通过市处考核。还于xx年年12月17日——23日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全员集中业务知识培训及军事训练。每天上午进行业务学习,下午以科室为单位,以队列车辆指挥手势训练为主要内容,进行军事训练。活动中,授课人员能做到认真备课,全站人员能够按规定时间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笔记认真,军事训练严明律己。在全站职工中掀起了业务知识学习和队列车辆指挥学习的高潮,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两错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岗位职责,设立了“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公开栏”、“行政许可审批公示栏”、“业务办理违章处理公示栏”、监督台、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84225543),对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处理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做到执法公开、结果透明、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创新队伍、提升运管形象

为全面提高我站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运管队伍,我站今年开展了运政文化建设活动、执法文书制作、演讲、政治理论、业务素质考试、文秘写作、微机运用、票据速打、点钞、汽车驾驶、军事队列、车辆指挥手势、建言献策、奉献在岗位等十个方面的竞赛活动。开展了评选“业务标兵”、“执法标兵”、“学习标兵”、“服务标兵”活动,以典型引路,以提高个人素质加强团队凝聚力,体现运政形象,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全站干部职工的文化水平、业务素质、执法能力都有了大幅度提高。

五、加强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文书使用

自xx年三月份,市局制定下发了《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交通外业执法工作程序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对14种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6月1日起实行后,我站加强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整理及归档工作,文书发放、领用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制作文书,程序适用恰当,如实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实现了一案一卷,文书制作程序合法、处罚恰当。今年共制作执法文书420份,收缴罚款80万元;行政许可货物运输企业8家,货运车辆612辆;城乡客运班线线路9条,三类维修企业13家。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

收到《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后,城关镇党政领导对档案执法工作检查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镇领导非常重视此次档案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三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完善工作方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任务落实到人,要求专职档案人员按照通知,逐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制度落实到人,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管理制度,配合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城关镇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我镇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

(三)注重教育、增强档案工作意识

为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经档,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干部学习《档案法》及《河南省档案条例》。提高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档案管理工作能力,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城关镇各项工作服务。我们将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新起点。特别是编研工作,随着室藏档案规模的不断扩大,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我镇把编研工作作为主题和难题来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文书档案的归档,对声像、科技、实物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部分同志档案工作意识有待加强,在归档阶段发现,部分同志为了自身工作的便利性,将文书材料交由科室自己管理。

(三)档案室设施不够完善,“十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检索体系、目录不够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镇领导定期或

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不断增强档案意识。同时,要求各科室按时上交档案材料,使档案工作真正纳入依法管理、依法治档的轨道。

(三)逐步完善档案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十防”和档案数字化提供必要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档案卷、声像档案卷、会计档案、荣誉档案,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五)逐步完善各种检索体系、总目录、分类目录等,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县档案局的指导意见,认真进行落实整改,使城关镇的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印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处理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完整反映案件处理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执法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二章执法档案的形成与归档范围

第四条执法文书的制作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同时为了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有效,所有制作的材料应签署完备、印鉴齐全。

执法档案制成材料应保证其耐久有效,纸质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使用电脑打印或者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录音、录像材料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保存。

第五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依法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均属执法档案的范围。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从承办案件开始收集有关的材料。对于材料中的复印件、印影件、抄录本,应与原件核对后盖上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的证明章,并注明日期、证据出处,并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案件办结后应及时检查积累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由承办人签名,审核人确认。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损毁执法案件材料。

第七条执法档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执法案件的案件结论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立案依据材料(立案审批表等)、案件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鉴定意见书等)、案件处理过程材料(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陈述申辩相关材料和文书、听证相关材料和文书等)、案件执行材料(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笔录、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的票据、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结案材料(处罚结案报告等)、行政复议和诉讼材料以及文书送达证明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执法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收集,并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立卷归档,也可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对应归档材料进行系统汇总,经档案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检查甄别,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整理归档。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办的案件,由上级指定管辖的机构负责立卷归档,未指定管辖的,由案件主办机构负责立卷归档。

第九条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将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全部资料,按照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指定地点集中存放、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执行完结的案件,已形成的记录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予以登记造册,集中管理,待案件结案时一并进行整理归档。

第三章执法档案的分类与整理

第十条执法档案属类设置,原则上以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为依据,适当兼顾档案的内容和载体形态。

第十一条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作为一种专门档案,其大类代字为g,原则上其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声像类材料也随之一起归档。大类以下的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从左至右依次称为一级属类、二级属类,依次类推。

专门档案的一级属类按道路运政执法(g1)、公路路政执法(g2)、高速路政执法(g3)、水路运政执法(g4)、航道行政执法(g5)、港口行政执法(g6)、执法巡查(g7)及复议、诉讼类案件(g8)设置。

不能随专门档案一起立卷的声像档案可单独设类,其大类代字为f,一级属类按录音带(f1)、录像带(f2)、照片(f3、含底片)、光盘(f4)设置。

大类代字g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代号以代表交通行政执法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二级至三级属类,由市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自行编制。

第十二条组卷。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在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案形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后续材料,一般可以附入原案卷归档,按原案卷的最后一页续编页码,如需调整原案卷的保管期限,要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标识。

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交通行政执法案件,也可将原案卷抽出与同案形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后续材料重新整理立卷,材料过多的,可组成多卷,归入复议、诉讼类案件档案(g8)中重新确定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和原案卷目录备注中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卷内文件排列。卷内文件一般按照案件结论材料—立案依据材料—案件证据材料—案件处罚过程材料—案件执行过程材料—文书送达证明及案件相关材料料—结案材料—行政复议、诉讼材料的顺序排列,具体材料内容可参照附件3“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卷内目录”中文件材料排列与案件实际处理程序不一致或存在没有涵盖的材料,应按处理程序的实际进程排序;不适用案件处理程序排序的,可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排序。

第十四条特殊载体。随纸质文件一起立卷的照片,应当粘贴或装订在a4规格纸上,并写好文字说明。

不能随纸质文件一起立卷的记录音(视频)内容的光盘、录像带、录音带、硬盘等。应按年度、载体类别进行整理,每个保管单位(张、盒、盘)为一卷,外套应贴有标签(式样见附件1),注明档号、题名等,并与同一案件的案卷互设参见号。同时,按年度、载体类别制作特殊载体档案卷内目录(式样见附件2),并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内容、数量、存放地点等内容。

第十五条编制页码或件号。卷内材料应按排列顺序,采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写页码或件号。装订的案卷,页码标示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于a4幅面的折叠后在有文字材料页面的右上角编制页码;a4横印的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排好再编制页码。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写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封底(备考表)不编页码。

第十六条装订。案卷装订顺序依次为: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归档文件材料和封底(备考表)

装订时应去掉归档文件材料上原有的易生锈的金属物。大于a4幅面的要按a4的规格进行折叠,小于a4幅面的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案卷可采用不锈钢书钉或线装订,装订位置在案卷左侧。采用线装的,应“三孔一线”(孔距8厘米,装订线距纸边1.25厘米),中间孔居于装订线中央位置。

第十七条编制档号。执法档案档号构成为:全宗号+分类号+保管期限代号+年度+案卷号(件号),即同一属类、同一保管期限、同一年度的案卷分别编制案卷流水号。

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代号。

分类号:是档案类别代号。具体是指本办法第十一条所确定的属类代号,不同级别的属类之间用间隔符“·”分开,不产生误解时,可以省略间隔符,分类号一般不超过三级。

保管期限代号:保管期限是指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确定的保管期限,代号分别为:“永久”为1;“30年”为2;“”为3;“5年”为4;“2年”为5。

年度:是指文件归档的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执法案件结案年度为归档年度。

案卷号:是指在同一属类、同一保管期限、同一年度的案卷分别编制案卷流水号。

档号编制模式如下:

g1·2·-1

案卷号(第1卷)

年度(归档)

保管期限代号(30年)

一级属类代号(道路运政执法档案)

大类代字(专门档案:交通行政执法档案)

第十八条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式样见附件3,卷内文件目录中未列出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材料实际名称归类插入目录。卷内目录设定的材料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时,可按材料的实际名称自行修改。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能随意更改或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

第十九条填写案卷封面和备考表。案卷封面式样见附件4;备考表式样见附件5。

案卷封面按下列方法填写。

案卷封面第二栏:填写全宗号所对应的全宗名称。

案卷封面第三栏:填写以下内容:

案号: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案号,统一使用立案(受理)时省交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案号。

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

承办单位:填写承办该案件的单位名称。

承办人员:填写承办该案件的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姓名。

立案日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填写案发日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填写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填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填写案件办结日期。

归档日期:填写档案管理人员对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时间。

案卷封面第四栏: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年月及案卷的保管期限。

案卷封面第五栏:填写案卷页(件)数和归档号。装订的案卷填写总页数;不装订的案卷填写本卷的总件数。归档号为立卷时编写的案卷处理号,一般情况下可不填写。

全宗号、分类号、保管期限代号、年度、案卷号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填写。

卷内备考表填写方法: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立卷人:由责任立卷的整理者签名。

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立卷时间:填写完成的立卷时间。

第二十条装盒。按同一属类、同一保管期限、同一年度内按案卷号顺序,将整理好的案卷装入档案盒内,可以“一卷一盒”,“一卷多盒”,也可以“多卷一盒”。

第二十一条档案盒的填写。档案盒封面式样见附件6。档案盒脊背项目(式样见附件7)按下列方法填写。

全宗名称:填写全宗号所对应的全宗名称。

全宗号、分类号、保管期限、年度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填写。

起止卷号:填写盒内第一个案卷(文件)和最后一个案卷(文件)的案卷号(件号),中间用“-”号连接。

第二十二条编制案卷目录。按属类、保管期限、年度,分别制作执法档案案卷目录,多年装订为一本。案卷目录式样见附件8、附件9。

第二十三条检索。档案管理部门应在完成档案的归档整理后制作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便于日常的检索利用。

第四章执法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二十四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建立适合档案管理需要的执法档案室,为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应配备档案箱柜和温湿度调控设备及其它必要的设备,如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复印机、刻录机、扫描仪、防磁柜等。档案室应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高温、防虫鼠等要求。

第二十五条执法档案管理应纳入交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同步发展,根据需要和可能,采取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数字化。

第二十六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指定相对固定的专人负责执法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交通行政执法业务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档案室管理要做好室内的温湿度记录,注意调节和控制室内的温湿度,定期进行档案室的安全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发现档案有破损、虫蛀、褪色等现象时,要及时报告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分管档案的领导,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对归档的档案,应当区别其内容和载体,按照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进行分类保管,正确进行排架,根据档案利用的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检索工具,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执法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体保管年限按照执法档案的利用价值确定,各类执法档案的保管年限见附件10。

第三十条执法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摘录。凡需利用已归档的执法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利用情况登记,利用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档案或者在档案上涂改和作文字标记。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内部查阅或借阅,应经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分管档案的领导同意,方可查阅或借阅。借阅的卷宗,应限期归还。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以外人员因公查阅执法档案,应持公务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身份证,经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查阅执法档案时,原则上不得带离现场,可以抄录、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将复制内容登记备案。经批准抄录、复印的归档文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印章,可与档案原件同效。

案卷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签字核收。

第三十一条声像档案实行两套制管理,以复制件提供利用。借出的声像档案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复制。

第三十二条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络的方式利用时,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借阅规定。

第五章执法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执法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并形成鉴定报告提交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批。

被鉴定为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重新确定保管期限登记归档保管。

被鉴定为已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逐卷登记造册,经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第三十四条销毁到期经批准应销毁的档案时,档案鉴定小组应指定两个以上人员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认真清点复核,销毁后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任何人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用作其他用途。

第三十五条档案鉴定和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档案清册等,应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第六章执法档案的评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执法档案工作应建立评查考核制度,上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其下一级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评查考核,评查考核情况应纳入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第三十七条执法档案评查考核应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原则,既坚持实体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又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况等进行全面评查。

第三十八条实施评查的机构应组织相对专业的人员组成评查考核小组,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评查考核标准,实地抽查案卷,进行评查考核。

第三十九条实施评查的机构应记录评查结果,通报评查情况。对评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相关机构依法进行纠正。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建议同级政府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对有关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由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一般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损毁、丢失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给本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

(三)擅自伪造、编造、篡改、销毁档案的;

(四)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档案材料经办人员、管理人员失误、失职,造成执法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违反《档案法》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