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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优秀20篇)

时间:2023-12-26 18:08:02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及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变革和组织发展的要求。希望通过这些规章制度范文的参考,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规章制度。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增强专项斗争意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定期学习会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司法所负责责任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反复强调工作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专项业务能力。为不折不扣地做好上级部署要求,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并细化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各条战线上的任务分工,确保有的放矢。成立由局机关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矫、法管、基层等各科室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全局及各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二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督促指导辖区各单位、街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扫黑除恶宣传口袋书“亮剑”6000份,以动漫形式介绍案情、链接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送上普法“及时雨”。邀请辖区法律顾问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动员普法志愿者们向辖区沿街居民、店铺经营户等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借助xx区法治文化微舞台巡演,深入基层一线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倡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纳入普法讲师团基层巡回讲课题,深入村、社区,到企业、电商园、小微园区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大宣讲,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课堂,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原因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等课题开展普法教育“第二课堂”,重点宣传黑恶势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印发《xx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该类案件报备、听庭制度。目前,我局共收到律师所涉黑案件报备267件,并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听庭67人次。积极开展提升青年律师刑事案件辩护能力行动,组织了青年律师参加刑辩大课堂培训,指导律师所邀请刑事辩护专家开展刑辩实务知识交流。要求律师所组织律师开展刑事法务培训。震瓯所、六和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先后组织开展了多场“扫黑除恶”刑辩实务知识讲座和刑辩办案实务交流会,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

四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大排查,全区486人中,其中2人为涉黑涉恶人员。加强同xx区检察院加强工作衔接,每月开展新入矫重点人员排查报备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重新犯罪风险高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自觉接受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合法、规范。各司法所结合每月“两个八小时”规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活动。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配备职业律师,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关注该类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及时进行法治教育。截止2020年6月底,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学习教育100余场,教育3000余人次。各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上门走访的工作机制,通过送法上门、律师讲法、反面警醒、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营造守法、依规、遵纪的氛围。完善“网格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社区网格员、综治干部每周下网格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目前,各社区、网格正在关注的社区服刑人员425人,未发现明显的“涉黑涉恶”因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范文

街道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全力做好街道治安稳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街道研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专项斗争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拓宽线索收集。

街道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造成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微信、宣传车、文艺汇演、横幅、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网格员作用,全面排查网格内“黑恶霸痞”势力,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格。

三、发挥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社区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以往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问题,宣传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和打击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以查办基层腐败案件推动扫黑除恶开展;执法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扫黑办及时汇总各有关部门信息,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实打击,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街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终考核。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实行全年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

(一)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的梳理串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着力解决线索来源单一问题。优化举报信箱等设置,便捷群众安全举报。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核查属实的,-律按规定兑现奖励。严格落实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二)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回复无积压。对有疑点的线索组织复核,确保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三)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线索核查督办管理,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各司其职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核查、按时反馈。持续抓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代理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

xx。

区司法局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在。

xx。

xx。

日,

xx。

xx。

xx。

司发。

xx。

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xx。

区司法局在区委政法委的部署下,联合法、检、公深入南乡镇、桂岭镇,利用“赶集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禁毒相关知识宣传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了黑恶势力、邪教、赌博等危害。运用生动翔实的案例,让人民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加大宣传声势,利用“一月一主题”活动,在普法月主题中融入“打黑除恶”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制作一版“扫黑除恶”专项展板,广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针对目前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开展工作,使得很多矛盾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有效、和平地解决,避免上访、聚众闹事等情绪化的解决方式,遏制了黑恶势力的苗头,将有力促进农村基层的和谐与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民间和其他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春节、清明等节庆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xx。

区无涉黑社区服刑人员,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xx。

人,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四个平台”,重点人群纳入本地社会面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xx。

日内向司法局和律协报告备案。

我局将结合具体司法行政业务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全市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和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全力打好全国部署开展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助推平安x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开展“七查七摆”行动,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整改突出问题,弥补短板弱项,推动全市x系统准确把握专项斗争前进方向,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达到扫黑、打伞、治庸、治乱、强基、建制一体推进,夺取x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胜利。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开展“七查七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梳理总结x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查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履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摆各单位主要领导谋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

重点查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推动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突出情况;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抓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检查考评、简报编发、宣传推广、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能力。

二查“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落实情况,摆承诺以后接受监督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与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签订的“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工作,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业务领域责任,按照“清仓见底”的工作要求,倒逼责任落实,解决线索摸排不细致、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彻底的现象;核查签订“落实领导责任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后接受各方面关于“无涉黑涉恶问题”检查监督情况。

三查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督导我省第一次对接反馈的涉及x系统x个方面x个问题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及市x局印发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逐项查摆落实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查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摆“一案一整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对中央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交办案件、交办线索和领导同志批示案件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落实案件跟踪督办,对移交线索实行限时查处销号,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深挖彻查案件中涉及x领域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不属实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进一步做好后续家属答复及情绪安抚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五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及问题线索反映的行业监管问题,摆乱点乱象整治、长效机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责情况。

1.在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严力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活动异常社会组织,整改超范围开展活动社会组织。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市、区县纵向联合执法,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横向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对非法活动的社会组织坚决予以查处,特别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社会组织会同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2.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及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深化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问题发生。

3.持续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运尸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涉案车辆、嫌疑车辆及相关人员的打击力度;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厉查处医疗太平间从业人员违规超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等行为;配合城管部门,推行指定区域祭奠,加大对主城区市民每逢祭祀节日在城区大街小巷烧纸行为的治理。

4.深化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入排查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对2019年集中“联审”清理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把受到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居委会成员纳入台账管理,及时予以清理并依法补齐配强。按照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和领域基层党组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持续整治“村霸”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全面纯洁村干部队伍;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化解村级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防范黑恶势力和“村霸”问题滋生蔓延土壤。

六查线索核查新突破新进展,摆查摆后的斗争成果、工作成效。

在“七查七摆”行动期间,持续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攻坚行动,6月底前,所有上级交办、主动排查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在时限内全部核查完结,实名举报的全部做出答复,实现全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的目标,并持续抓好巩固。

七查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摆具体问责追责情况。

通过案例剖析、政策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自身做起,以落实为标准,对部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政治上审视,按照x市x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失职失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1.安排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七个方面工作要求,开展问题集中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对在“七查七摆”期间集中查摆出的问题和涉黑涉恶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于每月21日前报局扫黑办。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进行整改,6月23日前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市x局扫黑办。

3.巩固提升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梳理提炼“七查七摆”行动中成熟的经验,转化为本行业、本部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各区县x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七查七摆”行动,形成工作总结,x月x日前报市x局扫黑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行动。开展。

“七查七摆”行动,是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安排部署、提升x领域专项斗争水平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检阅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漏洞和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全市x系统要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要求,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对本区县、本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实事求是查找问题,集中精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坚持深挖细查,落实整改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x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列出的主要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拿出具体措施开展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解决的,要拿出系统性的专项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推进整改,并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翻过、漏洞不堵住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信息化管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在指导补选出缺村居委会成员时,要集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全市x干部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醒,各单位安排专人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防止发生负面舆情。积极推进专项斗争信息化,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做好线索办理及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核准核实专项斗争基本数据。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导整改。特别是对服务对象面广、监管资金量大、特殊服务人群杂的业务领域,更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度x工作要点,严格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阳泉市城区教育局阳城教安字〔2018〕14号及阳城教安字〔2018〕21号文件精神及义井联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工作安排,我校校长参加了专题会并已进行了一把手履职督导谈话,在会上做出表态承诺:坚定不移贯彻上级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我校全体教师召开了专题会,制定了专项活动方案,并进行了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及时上报线索排查和处理台账,学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各班级也相应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班队会,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的专项宣传。

学校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尤其是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务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摸底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的情况和信息线索,特别是要加强对师生持枪情况、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情况、学生拉帮结派情况、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情况的排查及信息线索的收集,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取证工作,有效预防广大师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并进行了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及时上报线索排查和处理台账学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各班级也相应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班队会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的专项宣传。

学校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尤其是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务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摸底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的情况和信息线索,特别是要加强对师生持枪情况、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情况、学生拉帮结派情况、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情况的排查及信息线索的收集,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取证工作,有效预防广大师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召开会议、提高认识。日前,市局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认真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宣传发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各负其责、全面核查。根据工作分工,市局各部门对本领域涉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网站、图版、led电子屏、微博微信、宣传画册、展板及单页发布的宣传标语和相关内容是否存在不准不实,存在扩大化及张贴场所不当,存在表达不清、词不达意、错别字频出,存在引起群众误读误解等问题。对表达不准确、形式不恰当、张贴场所不当等问题,要立即纠正,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方可实施。对涉及的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内容,建立备案备查机制,一律留存备查,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学习、强化督导。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xx督导为契机,切实严格规范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其他宣传内容,市司法局将利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局周例会,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每人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闭卷知识测试;同时加大对县区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即时整改,对在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中工作不力、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王汶石《新结识的伙伴》:“可是,今早醒来,她又变了卦,急着想回到社里去,为了这,张腊月跟她斗争了一路。”从广义上讲:斗争是不稳定(或打破稳定之后)环境下矛盾的体现。汉语词组斗争意为多意词代表争斗;搏斗更代表着努力奋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通用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保障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奔驰幼儿园将会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创建和谐平安幼儿园竭尽全力。

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黑恶不除,人民不安,社会不稳。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平安和谐人人共享。我们倡议:

如果您是政法的一员,请您与战友携起手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重拳出击不手软,依法查办不含糊,深挖“黑后台”,彻查“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毒瘤”,为人民群众撑腰壮胆。

如果您是单位的一员,请您与同事携起手来,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还人民群众一片净土。

如果您是社会的一员,请与您的邻里携起手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

奔驰幼儿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全面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离不开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此,绩溪县妇联倡议:全县广大妇女要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家庭成员积极行动起来,全力配合党委政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是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主动加强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是要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不放纵黑恶势力,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三是要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要从自我做起,号召亲属、邻里携起手来,积极大胆向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努力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们,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为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平安绩溪作出积极贡献!

绩溪县妇女联合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各级政协委员: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其意义十分重大。

作为政协委员,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为此,市政协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发出倡议:。

一要带头提高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时刻与区党委、市委同心同德同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聚共识、凝心聚力。

二要带头宣传发动。要主动发挥委员作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市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重要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要带头遵纪守法。要严格自律,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与黑恶人员交朋友,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用实际行动牢牢守住政协委员荣誉。

四要带头监督助力。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通过视察、社情民意等形式,充分了解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政法机关、办案队伍及有关部门的民主监督,发现问题、真诚建言,帮助政法系统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要带头参与支持。要勇于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的依法严惩。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人民的公敌。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山南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协山南市委员会。

20xx年6月16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大团员青年们:

自20xx年1月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洞口县各级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树立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共青团洞口县委在此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为创建平安洞口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定理想、倡导文明。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制律尊严,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美丽新洞口贡献青春力量。

二、文明上网,远离“网毒”。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善于网上学习,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发布虚假错误信息,不随意约见网友,自我约束上网时间,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三、学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行。

四、增强友爱互助意识。积极团结同学,热情帮助同学,要广泛发动亲朋好友和街坊邻里共同携起手来,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五、树立进取、向上的人生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炼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代的有用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共青团洞口县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切实提高妇女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更好地让妇女姐妹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崆峒区妇联决定开展“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全区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积极检举黑恶势力,护航经济发展、共创平安崆峒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构筑抵制黑恶势力侵袭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加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二、从我做起,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自我做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一旦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三、积极行动起来,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对黑恶势力的防范能力。要发挥家庭、邻里作用,努力挽救涉黑的失足者,家人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邻里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社会要用热心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黑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广大妇女姐妹要确立“黑恶势力就在我们身边”的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全区妇女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社会共同防范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远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社会正气高扬,让群众身心健康,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姐妹们,打黑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珍爱家庭、珍爱亲情,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崆峒作出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尊敬的各位市民:

你们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是坚持“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xx年,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得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的决策部署,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以更硬的手腕、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侦破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严厉整治行业(领域)乱象,誓保廉江平安稳定,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分子无所遁形,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诚意发出倡议,广大市民凡是掌握涉黑涉恶情形线索的,请积极向我们举报。特别是以下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我们决心,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形成党政领导,全民参与,对“黑恶分子”人人喊打,“黑恶犯罪”人人举报的强大攻势,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形式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举报人权益。

举报联系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现将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西安市扫黑办、西安市见义勇为协会关于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进行转发,倡议广大教职工和家长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见义勇为,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多年来,我市相继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危难时刻,他们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勇往直前,用舍已为人的人间大爱,用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用荡气回肠的浩然正气,唱响了一曲曲震撼时代的最强音,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显著功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学习贯彻好新颁布的《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现就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如下倡议:。

1

要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意义深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要以创造我市安定祥和社会环境为目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扫黑除恶,让人人支持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共同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

2

要弘扬斗争精神。

黑恶势力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危害社会稳定。大家要坚持和发扬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见义勇为精神,敢于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坚持讲正气、祛邪恶,树新风、抑歪风,大胆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的强大攻势,努力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大政法干警要发扬铁军作风,不怕困难、冲锋在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

3

要勇于担当奉献。

风清气正、朗朗乾坤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大家要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敢于践行“见恶必除、见危必救”的英雄行为,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对“保护伞”勇于揭发,对身边的腐败问题和社会乱象敢于举报,实现刀锋所致柳暗花明,助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彻底胜利。涤荡黑恶,方可伸张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前赴后继、一往无前的勇气,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滚滚洪流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安,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贡献力量,让古城更加和谐安宁!

西安市扫黑办有奖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

为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面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让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成员更好地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号召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远离黑恶势力,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此,岳西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当好宣传员。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要主动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要当好排头兵。广大妇女要以身作则,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接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好处,做一名“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的排头兵。

三要当好劝导员。广大妇女群众要充当扫黑除恶斗争的劝导员,积极劝导身边家人、亲戚和朋友,自觉远离涉黑组织,不参加涉黑组织和团伙,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做一名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好公民。

四要当好报告员。广大妇女要从自我做起,号召亲属、邻里携起手来,发现涉黑势力和行为,积极大胆向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巾帼力量。

五要当好斗争者。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要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与“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作斗争,遇到黑恶势力要“零容忍”,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成员们,“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我们不做旁观者,要当践行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家庭、珍爱亲情,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为扫除黑恶势力,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四个岳西”作出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此,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形式: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菜霸行霸市霸;操纵经营“黄赌毒枪”黑恶势力;纠集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地痞流氓;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讨债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闹访,扰乱社会治理的黑恶势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各位老师、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朋友们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扫黑除恶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陕财职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倡议:

一、加强法制教育。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要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远离不良人员、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学会明是非、知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三、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校党委、行政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师生打消顾虑,不畏惧黑恶势力,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争做扫黑除恶的战斗员和监督员。要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尽早迎来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