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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技术服务合同(优质5篇)

时间:2023-09-30 19:49:59 作者:琉璃 环保技术服务合同(优质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煤矿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等五金、电动工具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xxx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 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送货地点为: 。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矿技改合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拟投资煤矿生产开发承包经营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煤矿的承包投资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方式为:承包。

三、乙方介绍给甲方的项目界定以甲方与矿承包开采项目成功签定合同后为准(项目手续齐全)。

四、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项目方(发包方)见面必须由乙方在场,甲方不得单独与项目方见面。

五、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方式之一投资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签定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甲方同意承诺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元(小写:元)。

六、甲方若不履行本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乙方有权按约定报酬的百分之伍拾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报酬。

七、甲方未承包乙方介绍的项目,甲方不向乙支付居间费。乙方人员陪同甲方去项目地考察的来回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以甲方跟煤矿所签定的承包合同时间为准,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九、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向合同当地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煤矿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xxx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原煤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无烟煤(统煤),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现有样煤为准。

二、计量方式及价格:

计量以甲方过磅数据为准,过磅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由甲方开具过磅凭单,煤炭价格为480元/吨。

三、结算方式:

在拖煤前乙方向甲方预付煤款贰拾万元以上,该款以进入甲方公帐内实数为准(甲方提供银行帐号),并由甲方合计记入乙方经来帐内。乙方拖煤时以实际过磅金额抵扣。直至乙方拖齐预付煤款为止。

四、其它事项:

1、增值税开具,甲方只按原煤350元/吨开票。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担。

2、煤炭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运输途中如有发生凝固各项事件,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技改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

根据《_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_。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_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变更开采方式;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矿技改合同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在20xx年11月3日取得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庙渠煤矿二采区的开采经营权,乙方同意解除此矿股东贺中平与乙方签订的“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达成与甲方煤矿开采承包协议:

甲方愿将其位于准旗庙渠煤矿二采区露天开采土方剥离工程其中部分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位置按甲方指定的开采位置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土方、石方、沙砾、原煤的爆破、挖掘、运输和矿区内的灭火工程。原煤的堆放和废渣的排弃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

覆盖层综合土石方量以甲乙双方共同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勘测,用于土石方测量计算原始地形图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土石方测量计算的依据。

1、单价:覆盖层综合土石方单价为:土方、石方、沙砾、原煤的爆破、挖掘、运输到甲方的指定位置,费运包单价为元/立方计算。排土运距超过 米,甲方给乙方超运距补贴。矿区内的所有灭火工程由乙方负责熄灭,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但水源由甲方提供。

2、支付方式及期限:采用按月按量付款方式,即每月3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用rtk仪器进行土石方测量,乙方如对测量结果无异议,签字确认,作为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若乙方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则由双方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复测,并以复测结果为准,复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核定上一个月所挖掘覆盖层综合土石方量,同时甲方于次月的5日至15日前付清乙方上个月的工程款。

施工标准要求符合《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乙方第一个月要求出煤20万吨,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平均完成30万吨(如采空可以按开采面积折算)。

(2)乙方每月平均完成30万吨(或以上)出煤量甲方给予乙方按元/立方土方量奖励;若达不到每月平均30万吨出煤量,乙方按元/立方处罚(第一个月除外)。

2、如遇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损失,但施工期应当顺延。

3、如果甲方不能保障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正常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雨天、下雪天、上级政府参观考察等造成工期延误,不属于违约范围。

5、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约定的进度,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位置增加其它施工队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的安排。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同时,保证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绿化、环保等各项手续、证件均符合法定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制定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各种煤矿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进行安全、技术、施工管理。

2、合同有效期间,为保证矿区环境安全、整洁,甲方应统一为乙方提供符合生产,生活安全标准的房屋,但由乙方按实际占用面积支付房屋租赁费,房屋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按日赔偿乙方挖机每台台班费2000元、拉运车辆每辆800元的损失。同时,按日赔偿乙方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工资损失2000元;如因乙方开采不规范,造成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停工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无能力以现金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同质量原煤市场价变卖所产原煤,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5、由于政府部门收回或停产、不让生产,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6、本协议内协商的价格均不含税,工程税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1、合同有效期间,由乙方自行组织机械并进行施工。

2、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施工挖掘所得土方、石头、沙砾、原煤等必须运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和场所。

3、在乙方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或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因甲方的原因除外。

4、乙方应按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作人员都必须佩带安全帽,晚上施工的工作人员须穿夜光服。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同时乙方应协调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服从甲方工程部的管理。

5、火工爆破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如乙方管理、操作等原因给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施工所需燃油由乙方自行提供,施工所需燃油柴油基准价格以8元/公升作为基础价格。若中石油柴油批发价格有变动,每公升超出8元则由甲方按照乙方土石方燃油消耗进行计算,超出8元/公升的油款全额补偿给乙方。

7、乙方承担生产场所、弃土和运煤道路主道的洒水、排洪;负责弃土、运煤道路支道的维修和洒水,费用自理。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本合同项目不得转让、转包,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转让合同的项目甲方也不予认可。

合同有效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裁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