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最新党课条例准则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模板5篇)

时间:2023-09-30 00:05:27 作者:书香墨 最新党课条例准则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模板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近日、学习了“”会议报告和新《党章》,使我深刻认识到新党章是一部更加完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党章。对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新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性文本,具有提供基本的行动指南、保证全体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目前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通过修订将党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方面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于我们党的自身发展,对于我们党更好地领导全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把科学发展观定位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表明我们的发展理念有了更新的突破,体现出我们党在职能和今后任务上的一种转变。

党章新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写入党章,说明我党已经有信心回答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近30年改革开放的基础上,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战略部署和行动策略,为未来中国发展进一步明确了道路。

党章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的与时俱进,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四位一体”进一步完善为“五位一体”。党的xx大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如今通过修改党章,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如此,就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表明了党在执政能力和自身建设上的长足进步,也是我们发展理念转变的最好体现。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党章修正案还将积极创先争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增写了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内容。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这次对党的报告和新党章的学习和思考,加深了对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如:对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还不够高。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定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

二是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学习领域,强化实践锻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作为公司党群科科员,要紧密结合新的实际,把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贯彻和体现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党建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为永葆我党的生机与活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素养。

对党忠诚,要绝对忠诚。绝对的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不容打任何折扣的、没有任何水份的忠诚。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忠诚贯注到党员干部自身的血脉里,激励自己为党为民敢拼敢干。对党忠诚尤其要忠诚人民。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实用主义,把鱼水关系搞成蛙水关系,需要的时候跳进水中,不需要的时候像青蛙一样跳到岸上。我们只有对群众掏真心倾真情,才能真正服务好群众,才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如果重要决策重要事项不请示,个人和家庭重要事项不报告,个人档案造假,这样的干部哪谈得上对党忠诚。

个人干净,要廉洁自律。要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就要在品格和信念上保持一个“净”字,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在对待名利、荣辱、是非上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如果对自己的内心放松要求、放任自流,腐败堕落就会乘虚而入,冲垮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保持个人干净,就要戒贪戒欲,虑于微,防于小,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才能保住一生清白。个人干净尤其要遵守党纪国法,要习惯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履行职责。厉行党纪国法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敢于担当,要勇于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干部如何作为。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越来越少。坚决拒绝做“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的越来越多。敢于担当也要反对乱作为,一定要坚持按制度、规矩办事,进行决策时既要讲求效率又要符合程序,化解矛盾时既要敢作敢当又要合规合法,推进工作时既要雷厉风行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对党忠诚是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个人干净和勇于担当为对党忠诚做了最好的脚注。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现,而是体现在做事做人的“个人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上。每名共产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后我要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上清醒,作风上廉洁,工作上积极作为,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

准则和条例党课讲稿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

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

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

《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

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

一、名称改了。

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

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

二、内容精简了。

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

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

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

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

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

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

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抗“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

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

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

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

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 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

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

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

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

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

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

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

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

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

“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

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

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

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同志们:

今天我讲课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共产党人正确的政绩观,另一个是怎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一、什么是共产党人正确的政绩观

总书记指出:“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那么,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要用政治的观点看待政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发展观决定着发展方式、速度和质量,政绩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行为模式和成效。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使我们的事业健康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

具体讲,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要树立的正确的政绩观,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正确的政绩观要突出一个“引”字。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来引领,也就是说,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校正和确立自己的政绩观,而不能偏离科学发展观的轨道。

换句话说,就是领导干部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既定框架内来运作和建树自己的政绩,政绩则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实践的结果。

首先,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全面发展,那么政绩就不能是单打一,仅仅体现经济发展这方面,而置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于不顾,更不能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实现所谓的发展。

其次,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协调发展,那么就要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上来统筹考虑、创造政绩,尽量减少与避免社会中的“长腿”与“短腿”现象。

第三,科学发展观阐明的发展是一种可持续发展,那么就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创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绩。

政绩只有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政绩,才叫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

当然,对于每一位领导干部来说,由于其分管工作的不同,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有全局意识,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大局为重,要尽可能协调好与其他领域和部门的工作关系,实现“共赢”。

同时,领导干部在创政绩时,既要防止不思进取守摊子,又要防止不顾民力乱铺摊子,决不能造成“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

二是,正确的政绩观要突出一个“创”字。

就是依照“万事民为先”的准则创政绩。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回答好什么是共产党人的政绩、共产党为谁求政绩的问题。

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认识到,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民造福。

为民造福,就是让老百姓远离贫困,走上富裕之路。

就是要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开辟致富之路,不仅是给他们送钱送物解决一时之需,更要给老百姓一只点石成金的“金手指”,让他们依靠自己长久富裕。

为民造福,不仅是让群众物质上富裕,也还要让群众精神上富裕。

坚持这一尺度,就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既不能放松精神文明来搞物质文明,也不能脱离物质文明搞精神文明。

为民造福,不是为少数几个人谋的福,而是为绝大多数人谋的福,也就是使全体人民群众都走上共同富裕的路。

因此,坚持用为民造福的尺度衡量公仆政绩时,不仅要看他为民造福多少,而且要看他所造的福是否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

为民造福,不仅要看当前为人民创造了多少财富,还要看为人民创造的财富,是否今后能长期给人民带来幸福。

这里就是一个长期行为和短期行为的差别,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问题。

为民造福,是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的统一。

如果为民造的福,既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民群众,又有利于整体,那么,这样的福才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为民造的真福。

为民造福,还要善于为民排忧解难。

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共产党的干部有无数这样的例子,如:原xx县建设局局长王忠平,在他担任建设局局长的十年,正是xx县移民迁建任务最繁重的十年,按照世俗的眼光,他有很多“发财”的机会,但他始终把手中的权利看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从没利用权利为个人谋取任何私利,从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给家属、子女办过事。

他对工作极端负责,实事求是,绝对不搞虚报浮夸。

在工程建设上,他严把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关,确保数十亿新城建设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将兴山建成了库区最美丽的县城。

他十年奋斗如一日、十年慎独如一日、十年奉献如一日,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胆忠心和三峡建设者的历史使命,把年轻的生命献给了库区建设事业。

领导干部要想切切实实为民造福,就必须按照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

只有这样,广大领导干部才能不为名利所困,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面子工程,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当做衡量政绩的标准,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有句名言:“万事民为先”,告诫我们,创造政绩,须把人民的利益摆在优先的位置。

那么,这个优先的位置又是什么位置呢?对此,总书记讲得更透彻,“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按照总书记所强调的,“群众利益无小事。

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中央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正确的政绩观要突出一个“实”字。

所谓“实”,就是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

什么是实事?就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事情,就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什么是实效?就是办的事有效率、有效应。

什么是实绩?就是办的事有效益、有实惠。

三者紧密相连。

领导干部创政绩时,必须将三者连起来思考、安排。

要做的事情,既要实在,又有实效,更要对社会、对群众有实际的好处。

“实”,就是作风要务实;就是要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办实事来凝聚民心、树立威望、密切关系;要呕心沥血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下岗职工再就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减轻农民负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难事上,敢于啃硬骨头,做出让群众满意、高兴的成绩来;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创特色、求实效,造福于群众,在人民群众的心中树立起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的丰碑。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事实证明,那些能够心系民生,促进地方经济的振兴,为百姓的脱贫致富打下可持续发展基础的为官业绩,方可视为真正的“政绩”。

我们已置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政绩不应仅仅是追求gdp多少,基础设施投资多少等。

领导干部应该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摒弃摆花架子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定脱离实际的超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只顾眼前的虚假繁荣,不求劳民伤财的虚假政绩,存实心,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

把这些事办好了,政绩也就自然地体现到了老百姓身上,成为领导干部为老百姓谋的实惠。

二、如何树立正确的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根本,就在于广大党员干部在灵魂深处能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的问题,如果你的世界观人生观摆的正,就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否则,就会树立错误的政绩观。

所以,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改造我们世界观和人生观,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官先要学做人,解决思想意识的问题

创造政绩是领导干部的事情,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既有其职务的规定性,即“在其位,谋其政”;也有主观的引导性,即个人的思想深处让其创造什么样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

很多时候,职务虽规定某职该谋什么政,为官者也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但在实际中却大违其道。

古往今来,几乎所有当官的都熟知一句话——“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什么偏偏出了那么多贪官污吏?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出了问题,没有把“为民造福”铭记在心里。

所以,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在领导者心里确立从政道德,领导干部要先学会怎么做人。

做官先做人。

这就是说,要当好一个领导,要创一番事业,就要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中国传统德政思想,非常重视官德修养,把良好的道德品质作为“德政”得以实现的前提。

古人云:“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虽然古人要求的官德,与我们今天要求的从政道德相差甚远;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为官者官德的优劣,直接影响其领导活动。

党的领导干部要修的德,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从政道德;要做的“人”,就是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真正解决“当官为什么,现在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宣告没有一党之私,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

如果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够坚持把自己“锤炼”成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做到“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从而更加自觉地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和政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那么,他们就不会受任何错误政绩观的影响,就会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

(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求领导干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群众的紧迫问题就是关系重大的政绩。

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

第一,切实关心和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把求真务实精神落到实处。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这是我们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

但也必须看到,目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不高,城乡收入差别还较大,一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这是“真”。

面对这样的“真”,我们所务的“实”就是从政治的高度和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党和政府的根本任务。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多样化趋势日趋明显。

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关系,必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第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使改革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党推进改革就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支持,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更加巩固,这是“真”。

我们要务的“实”,就是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的工作抓紧抓好;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因此,在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不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利益,使他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实行改革开放和实现社会主义的重要性。

党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馆的发展作贡献。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优秀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两点:

1、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2、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馆的服务水平,这是学习党章的最终目的。

农村准则条例党课内容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还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自已提出了忠告,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只有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方能永葆纯洁本色,才能保证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要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相对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四、经常算算廉政账

经常算算廉政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五、接受监督,勇于纠错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一旦脱离监督,往往会犯错误。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要认真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