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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优秀5篇)

时间:2023-09-29 13:42:05 作者:曼珠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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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中心学校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目标,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不断强化治安防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教育稳定。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督促全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教育总支办公室,成员由教育辅导站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综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各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校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教师配合抓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校密切配合属地民警、综治、司法、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增强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效性。

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增强学校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进一步推进“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观看光盘、班会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以及学生劳动实践、校外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学科教学实际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护能力。

(三)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进一步加大安全经费投入。

(四)加强门卫值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病、禁毒安全、校舍安全、防溺水安全、实验室药品安全等各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强教师、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高度关注,建立心理障碍学生档案,严格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六)深入开展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小学被评为市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州平安校园示范校;××小学被评为市交通文明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小学被教育部关工委评为“零犯罪”先进学校;××幼儿园被评为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三、加强综合治理,优化外部环境

(一)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台球厅、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排查不规范的校外辅导点和小饭桌、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流动商贩、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餐饮等,排查废气、垃圾、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求帮助解决。

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面向学生群体的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完善危险水域的警示设施,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特别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对校园周边“高危人群”情况进行细致摸排,加强管控,严防针对学生的暴力伤害事件发生。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精神,深入开展“转作风、严监管、保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治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四)开展防 “六灾一渗透一暴恐”活动。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六灾”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抓好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自然灾害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工作。开展反邪教、反传销、防暴恐活动。

四、排查矛盾纠纷,关注师生权益

(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余庆经验”全覆盖。认真细致地开展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学校各种矛盾的处理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说服,平等协商,不激化矛盾,不随意上交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化解本级信访,及时报告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情况,杜绝赴州赴省或进京上访,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按时办结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五、开展普法教育,深化依法治校

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机制,师生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明显提高。

(二)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教研活动,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拓宽法制教育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进行法制及安全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群防群治,提高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依法推进各级政府的教育惠民工程。从维护教育稳定的高度,按照要求程序做实、做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平等接受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六、今后的工作思路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各校的共同努力,××乡镇(街道办事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但始终存在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周边食品摊点、娱乐场所、交通秩序、文化市场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以防 “六灾一渗透一暴恐”为重点,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示范校建设,进一步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中心学校 年 月 日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为给学校师生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我乡严格按照资综委文件精神,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整治方案顺利落实。

自县综治会议结束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于次日立即组织人力,认真着手研究制定我乡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协调教育、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全乡中小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正是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各责任部门均能从思想高度认识并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了整治方案的顺利落实。

二、明确目标,提高思想认识。

我乡坚持以“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高田”为目标,及时把相关文件下发到各村和乡属单位,明确了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民兵连长负责保卫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等,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

三、齐抓共管,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

村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2名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建立了台帐,落实了相关责任人进行盯防。

四、警校联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我乡结合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优势和教育部门的教书育人优势,形成防控合力,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老高田中学设立一个警务室,专门安排了一名警务人员值班,在中心小学设了值班室,由学校配备一名人员正常值班,并形成长效机制。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置到位,举办了法制教育讲座,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真正把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1年10月20日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湘东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20日)

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不仅是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湘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为契机,以省综治工作考核为动力,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坚持齐抓、深抓、实抓、细抓、常抓,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湘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环境。现将我区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曹书记多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解决了荷尧中心小学无围墙,外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等难题。在今天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其林都亲临现场指挥,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力、高效。三是各部门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都向区政法委递交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向区教育局递交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区周边办下发了《关于明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落实8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管理,强力整治

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将强化常规管理和阶段性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全省首批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二是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法制宣传,使青少年学生和市场业主自觉遵纪守法,是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今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按照市、区610办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反邪教主题教育;按照区综治办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0000张;会同区交警大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邀请区消防大队的教官,对学校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邀请区综治办领导,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各校分管领导和综治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各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定期进行辅导讲座,据不完全统计,讲课达100场次以上,我们还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编印,通过问答和以某说法的形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三是加大校车、食堂等重点薄弱环节的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我们要求各校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这句话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座右铭。为吸取其他地区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校园伤害事件的教育,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市教育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制订出了切实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联合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对幼儿园等学校使用教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准入制度,并要求交警部门对校车使用统一标识,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巡查,严防超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门卫、宿舍的管理力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以“两个考核”为动力,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今年,我区要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综治工作考核。区委对此看得很重,教育系统责无旁贷。同时,对教育而言也是很好的机遇,我们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活动,解决了一些长期未解决的问题。今年,各成员单位都按照区委的要求,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治理。除此以外,各成员单位联手扎实地开展了两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第一次是在4月份的省督导评估考核前夕。这次行动,出动车辆20台(次),出动整治人员12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30家(次),查处非法经营网吧8家,取缔1家,收缴电脑主机6台;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6处,乱摆摊点15处,治理饮食摊点10家;第二次是在10月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巩固第一次集中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在这次行动中,出动车辆18台(次),出动人员100人次,检查网吧和“三室二厅”20家次,整治学校周边乱搭乱建4处,乱摆乱设10处。在这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前,我区周边办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综合工程,一个社会工程,必须依靠各级党政和综治部门及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之以恒,加强治理,才能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

1、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要求,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加大投入予以解决治理困难,形成科学化、常规化、制度化的周边环境治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涉校治安案件,严厉惩处有关妨碍学校师生安全的不法违规经营商家,对于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必须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学校与综治部门紧密联系,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保卫。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学校要落实多时段、多形式的教育要求,落实教育管理的检查、评估和责任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教师为主抓。并加强与家长和联系和对经营市场的巡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的现象。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今年,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齐抓共管,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创“安全文明校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稳定,确保师生安全,全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极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为了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时调整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人员。根据我校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研究集中行动整治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各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班级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学校对治安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综治委及相关单位;同时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通过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把握重点,积极开展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市综治委和教育、公安部门的统一部署,我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和多项专门整治行动。

一是在暑假期间对学校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录相厅、音像书刊点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整顿。对学校周边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下发“勒令搬迁通知书”。采取“假期特别行动”、“零点行动”、“午间行动”、“黄昏行动”等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对一些违规经营、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网吧、游戏厅予以严肃惩处。

四是对学校内外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建立健全了学

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的检查检测制度,规范整顿了学校周围饮食摊点的经营行为。确保了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一年来,全校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卫生事故。

通过开展上述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效地维护了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学校及周边的稳定。

三、整章建制,积极探索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日常管理。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与要求,与教育局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了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我校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真正成为知法、懂法的合格者。

二是采取“校地共建”、“警校共建”等措施,为我校及周边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我校根据学生现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不定期为师生做法制辅导报告,为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及时调处校内外各种治安矛盾,使法制教育制度化、专业化。同时,我校还与所在地的派出所签订了校地共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合约,强化了校园日常管理。

总之,在镇“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教育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以制度管事、以规章管人,行程性考察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定性考察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层层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计划

维护校园安全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为加快适应学校安全工作新常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平安,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周边会议具体要求,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健全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集中整治行动由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一)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校园周边办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办理交办事宜,对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集中整治,并积极配合其他牵头部门的整治工作;要及时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公示制度,在辖区内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公安部门及乡镇(街道)城管、市场与质监、文化等部门对本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治理内容、责任人、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等,推进日常整治工作落实。县综治委校园周边办全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强烈、网络舆情暴露的校园及周边突出安全隐患进行督查督办,全力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二)严查周边安全隐患。在全县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门卫值守巡查、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红袖章”工程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校园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交通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溺水安全、违章建筑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治安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学校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文化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xx”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涉校涉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力度,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突出校车安全治理。县校车办要进一步厘清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列出各部门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职责推诿、确保照章履职。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属地乡镇(街道)要按照“谁修路、谁负责”原则,加大通校公路薄弱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和维护,校车行驶线路要按照“成熟一条、规范一条、开通一条”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通车条件的线路坚决不予审批。县校车办要牵头组织交警、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规跨界接送、黑校车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露头即打、顶格处罚、严厉惩处,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上下予以通报,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市场与质监、卫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校园及周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门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流通摊贩监控力度,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决不允许流动摊贩进入校园贩卖烟酒、槟榔、盒饭等,严厉打击流动摊贩强买强卖,恶意攻击教师、学生的违法行为;市场与质监部门要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未达到食品制作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严格落实省、市要求,根据《长沙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宁乡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精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把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此项工作作为20xx-20xx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中之重,按照“以点带面、因校制宜、逐步推进”原则,确保今年达到60%以上,明年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五)抓好校园“三防”建设。加强人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保安队伍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中共宁乡县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xx] 第27次)”的要求,县财政将安排经费350万元为全县乡镇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配备175名,同时需要全县各乡镇(街道)为学校自筹配套资金175万元;各学校要完善警用器械、消防、交通和水电气等安全设施设备,努力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20xx年底,规模以上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达到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水平。

(六)严控“三考”及防汛安全。今年高考、学考、中考有将近3万名学生参考,租用车辆达300多台次,教育、公安、交警、市场与质监、文化、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严格租用车辆审批,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保密室24小时专人值守,考点学校要认真筹备,要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确保三考工作万无一失。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天气情况的变化,积极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气象部门、宣传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应对洪涝灾害、山洪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学生汛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时应对天气变化,特别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七)深化安全教育及平安创建。扎实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月开展2-3个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问题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加强心理辅导和疏导,防范意外事故。强化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推进安全教育向社会延伸,继续与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签订《校规校级承诺书》、向家长发放《学校安全教育告家长书》。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自护能力。借创建“平安宁乡”之势,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力争通过五年的建设,全县平安校园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创建总数达到学校总数的90%以上。20xx年争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1所,市级4所,县级15所以上。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至5月8日)。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学校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浓厚行动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理清工作思路。

2、集中整治阶段(5月9日至6月9日)。紧紧抓住学校上报的100个突出问题隐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本辖区、本部门管辖领域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排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五个一”的原则(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安排人员负责,安排经费保障,加强重点整治,确保不留死角。

3、整章建制阶段(6月10日至6月18日)。县专项组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在认真落实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督察督办、整治台账管理等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治安防控督查、法制安全教育、卫生防疫、学生用车管理、联防联治联系、重点人员管控等制度,切实规范和促进各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6月19日至6月29日)。专项组办公室将对开展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出先进,予以表彰。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紧急会议精神的要求,是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教书育人环境的有效措施,事关全县20多万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必须加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实效。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发生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

(三)强化督查,推进工作落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暗访,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综治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行动结束后,要在6月19日前将工作情况小结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行动情况发出督查通报。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平安校园”创建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跃辉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光辉、副县长、公安局长何凤林、副县长崔海霞任副组长,县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广电局、监察局、司法局、安监局、财政局、文体局、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交通局、科技局、电力局、县团委、消防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主管副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海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学明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承担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学校也要明确一名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并成立总务安全科,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目标,形成纵横协调的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准确了解产生矛盾问题的根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指导督促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防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传染病、拥挤踩踏、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2.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流动摊点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3.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力度,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监管,严格学生到校时间,避免让学生过早到校;若有学生提前到校,要及时安排学生入校,杜绝监管“空档”。

4.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对照各项安全整治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建立健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巡逻、巡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派出所所长是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巡逻、巡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治安防控责任。

6、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7、各部门、各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季度末上报季度整治结果。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公安局: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环保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及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综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局: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和采购索证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安全整治领导办公室。

司法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局、消防大队: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消防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电力局: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电力设施安全标识、电力设施的接地、受电装置、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间隔、围拦、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和装设,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财政局:要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投入。

文体局: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局、食药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工商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城管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开设夜市。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住建局: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交通局: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团县委: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监察局:要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科技局:会同教育局搞好学校师生地震知识的普及和地震应急演练。

广电局:围绕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安全知识宣传和工作报道。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局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局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类事件,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教育、文体、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教育、城管、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要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屋的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要进一步发挥安全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平台和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要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扎实抓好承担任务的落实,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6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