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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专业18篇)

时间:2023-12-29 10:24:14 作者:QJ墨客

学习总结是一种对知识的消化和吸收,让我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下是一些学习总结的范文,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二.税源分析:

自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市局批评指正。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工作,汇算清缴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工作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二.税源分析:

自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工作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工作。

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严把握,准确鉴定,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工作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请市局批评指正。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

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

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

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

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

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自201月1日起,我国执行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一、适用范围。

适用政策的企业,是指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适用政策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其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是指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为准,并随之更新。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二、如何归集研发费用。

1.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中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2.特殊收入的扣减。

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财税〔〕119号文件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3.财政性资金的处理。

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4.不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三、特殊研发方式的处理。

1.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合作研发。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集中研发。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四、会计核算要求。

1.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年末应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7号附件所附样式编制。

2.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2]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2.教师个人自查报告范例。

3.文明单位自查报告范例。

4.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例。

5.深化作风建设自查报告范例。

6.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范例。

7.精选大学生党员自查报告范例。

8.幼儿园安全自查报告范例。

9.2016自查报告。

10.个人自查报告。

企业所得税学习总结

【1】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在校学习了纳税筹划这门课,学习过程中,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

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

下面与大家分享我在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通过对纳税筹划国家税收政策方面的学习和理解,使自己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现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探讨。

所得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纳税筹划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

纳税筹划是指一种经济活动,即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等事项的预先安排和筹划,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

纳税筹划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

不管税制设计得如何合理,也不管最终税负是如何的公正,税收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种负担,都会影响纳税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纳税筹划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影响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贷计价方法等。

这些方法会受到税制、

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税务筹划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因素和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目的。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实施纳税筹划的影响。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

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

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考虑到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

第二,考虑折旧年限因素的影响。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

第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

规定,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按历史成本计价原则。

第四,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

由于资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时间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

三、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

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

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

分期摊销。

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成本。

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费用较多,后期摊销的费用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四、从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五、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筹划。

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活动,而在实际筹划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是企业的重要决策,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因此,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应是企业利益最大化。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结合企业战略通盘考虑,避免企业因税收筹划带来的短期收益而忽略长远利益,同时坚持合理合法原则、经济原则、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社会责任原则。

2.时刻关注相关因素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

税法常随经济情况和经济政策的变动而不断修正和完善,要时刻注意税法的前后变化,不能只着眼于基本税法的规定,要更多地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政策的变更,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经不断完善,但仍可能存在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这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企业应不断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因为政策变化后对税收筹划的影响很大。

原来是税收筹划,相应政策变化后就有可能是偷税行为,而有些之前不能有税收优惠的也可能变为有税收优惠,从而增大了企业的筹划空间,降低了税负。

由于税收筹划具有预期性,我们的筹划方案可能由于税法的变化或其他的不确定情况,导致方案失效。

所以企业税收筹划具体一定要随时间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为全面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xx〕24号)要求,伊犁州直及时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

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得税各项工作稳中求进。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所得税汇算清缴清工作流程,促进企业所得税自汇清缴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20xx年1-5月伊犁州直累计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21564万元,同比减收-3113万元,下降-13%。

其中:汇算清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10689万元,同比减收3061万元,下降22%;本年1-5月预缴企业所得税10875万元,同比减收238万元,下降2%。

企业所得税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收入的一种税收,是各国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经营机构、组织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所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为企业所得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资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等。

3.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有税收优惠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企业等实行低税率或减免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原则是公平、合理、透明。政府希望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保证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企业所得收入的金额,乘以税率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2022年的收入总额为100万元,成本、费用和损失为6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60=4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40×25%=10万元。

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主要应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等方面。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能够帮助政府实现财政收入,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各国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通过对企业所得收入的征收,保证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应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习总结

为了让我们更快地了解公司、适应工作,公司特地从_月_日开始对我们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新员工入职岗前培训。这次培训的资料十分丰富,主要有公司历史沿革、公司组织机构与企业文化介绍、公司领导讲座、各部门负责人讲授相关专业知识和自身经验的传授、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档案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经过七天的培训,使我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到本公司的基本运作流程,以及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企业文化、企业现状和一些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专业知识等。经过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非浅、深有体会。

首先,了解公司历史沿革与公司机构、企业文化。

开始培训的第一天就是介绍单位的历史沿革,书记介绍得很详细,仿佛带领我们重走过这50多年的风雨,见证企业的进化,也了解到了其中的艰辛。这使我们更加珍惜此刻来之不易的今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去建设辉煌的明天。

在同一天,书记为我们介绍了公司此刻的组织机构,使我们从宏观上了解公司的各大部门及其主要职能,为以后联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铺垫。书记还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本公司的企业文化。在我工作的3个月来,我感觉公司的工作氛围、人际交往甚至是走在公司的路上都是有_而又放松的。有_是因为在工作中能学习到很多的知识与技巧,放松则是心理上的,这正是“工作着并欢乐着”的感觉,让我感到无比的满足。

第二,培训使我对公司主要业务有了基本的感知与认识。

我在公司的档案室工作,在学校学习的也是专业的档案知识,能够说,对于勘察测量这方面来说,我完全是个门外汉。这一次培训,是我第一次系统接触这方面的知识,真是受益不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

经过几次专业知识的培训,我大致了解了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大概分为勘察、测量、岩土试验、测试这几大方面,并分别有对应的部门负责。比如说工程师办公室主要负责岩土工程工作,主要有勘察、设计、治理、检验、监测;测试中心主要负责原位测试、桩基检测等等。并且我对其主要工作流程以及一些术语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总算不会像刚来的时候一样,连公司的主要业务都不清不楚了。

第三,学习了公司的安全管理与管理体系方面的知识。

二、提高工作效率、三、提升企业形象。最终的目的就是使利益化。在这基础上有很多理论的知识与制度,这还需要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就注意,比如安全,在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中我们都要注意安全的问题,比如人走断电、防火、防盗,还有异常是在施工现场的一些用电安全、人员安全等。这些在实际工作之后可能才能注意到更多问题,并写入制度,是安全管理更加规范。

公司是本行业第一批获得管理体系三标合一的公司,并有贴合公司实际情景的管理方针。在学习中我们学习到了一个以不变应万变的管理模式,也就是pdca循环:从play(计划)到do(实施)到check(分析检查)到action(持续改善)。不管是qhsems、ems、ohsms,这一循环始终贯穿其中。仔细看,这一循环也适用于我们生活各方面,这其实也就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从不会到会,从不好到好,从好到更好的一个过程。我相信,这个简单而明确的循环会伴随我一生,成为我不断提高的标尺。

第四,学习了公司档案与人事方面的知识。

最终一天我们首先学习了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及公司档案室的主要职能。由于我是在档案室工作,并且已经进行过2个月的实习,对这一方面比较熟悉。我认为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在别人需要资料的时候,能快速及时地找到所需资料是档案是档案人员最主要的职责。公司的档案室已有了50几年的历史,制度健全,库房分类明确。在实习中,我就深深的体会到,我没有选错单位。有好的基本建设,有好的师傅,真正的让我能学以致用,并能经过实践体验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公司档案室还兼管着规范与杂志的管理,并有专门的阅览室,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了解新规范掌握行业新动态。

人事方面,d主任主要为我们介绍了新进员工的待遇、假期、职称等问题。我想这也应当是我们很关心的一个话题。d主任介绍得很详细,分别介绍了各部门的工资情景,我也觉得越透明越公平,越公开越不敏感。我比较关心职称的问题,档案系列的职称是要上社会去考的,我想从此刻开始就应当抓住专业知识不放松,争取能早日更上一层楼。

第五,培训中领导对我们提出的要求。

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但感触最深的是每一位领导基本上都提到一个要求,那就是学习、学习、在学习。一刻也不能放松,不仅仅要转研本专业的知识,还要了解其他专业的知识,比如说我自我,就应当多了解了解勘察、测量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有利于我了解档案资料,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此外,就是期望能尽快地进入工作状态,做好思想意识的转变,从受者转变成施者。我认为我在这方面做得也比较到位,毕竟已经经过了2个月的实习,感觉此刻也慢慢走上正轨了。最终就是期望我们能脚踏实地的工作,养成良好的工作与生活习惯,为自我积累资本、为公司创造利益。

最终,自我今后工作规划。

到此刻为止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k个月了,这次的职前培训让我对公司有了更深的了解,增进了不少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我对自我有了新的认识与新的奋斗目标,“水不流则腐,人不进则退”,在今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将加倍地学习,不断地提高自我的素质。在公司走“新、特、精”强企之路之际,我作为公司的一员,也要有这样的理念,发展自身的“新、特、精”,为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完善自我,争取做到自我对公司利益的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79号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8条,自20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五条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六条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第九条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第十条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二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缴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的期限要求,自行确定其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期限。成员企业向汇缴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应经成员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第十五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每一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组织部署。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由具体负责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

(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助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二)积极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三)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第十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时,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报齐有关资料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补齐补正。

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2]第二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及日常征管情况,对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和合并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的协同管理。

(一)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时,发现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申报内容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向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有关税务事项协查函;该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函复总机构或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核查结果后,应对总机构和汇缴企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作相应调整。

3.国税总局:工资薪金福利费税前扣除公告。

4.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5.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6.2015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

7.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新规。

8.2015国家税务总局:固定与工薪发放的补贴将税前扣除。

9.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fromend#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企业所得税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每个企业必须缴纳的税费之一,它在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本总结将分析2019年至2022年期间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和趋势,以及对企业所得税的未来展望。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各项税收。其中,收入总额包括企业的各项收入和利润,成本费用则包括各项支出和费用。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

1.收入总额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收入总额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21年和2022年的收入总额同比增长分别为12.9%和11.5%。

2.成本费用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成本费用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21年和2022年的成本费用同比增长分别为9.7%和8.5%。

3.税收政策的变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1.收入总额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收入总额将继续增长,这将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增加。

2.成本费用的控制: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管,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方式降低成本,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3.税收政策的调整: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继续调整税收政策,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五、结论。

2019年至2022年期间,企业所得税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增长。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一周学习总结学习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又是一个新的开始。回顾过去的一周,我有很多的感慨,在看到自己的进步时,又发现一些不足。

在这初中一年级,大家就学过这样的小诗“人有两个宝,双手和大脑。”所以,我们在小学阶段培养的就是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可能由于我是家里的宝贝,条件比较优越,所以动手劳动似乎是我最不愿意的事。看来,我身上还是缺乏一些吃苦的精神。其实我都明白一个道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但是做起来却不容易。要知道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很重要。往往,能自立的人,喜欢多做事的人,总是会得到比他人更多的锻炼机会,也就拥有了较强的能力。

学习起来就容易得多。现在的学习其实并不难,可是有时我会觉得吃力,或跟不上大家的脚步,主要是因为吃不了苦,得不到锻炼的结果。所以,我觉得我还是要多抓住机会,让自己在每天都学习中得到不同的锻炼。我可以抓住每天扫地的机会,学习如何劳动,同时培养与同学合作的精神。我可以抓住每天读书的机会,学习如何朗读,同时培养阅读的好习惯。我可以抓住每天课堂发言的机会,学习如何与他人交流,同时培养口头表达能力。我可以抓住每天认真倾听的机会,学习如何听课,同时培养听力的能力。

由此可见,每天,我都有很多机会得到锻炼,关键就看能否主动地抓住这些重要的机会,因为机会稍纵即逝,成功的人永远都是懂得抓住机会的人。我更希望有我自己的成功。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初中的生活已过了一半,不知道自己是否满意现在的我,分析一下吧!

似乎在别人的眼里,我不认真吧,其实,我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是在什么状态,真的是好迷茫好迷茫,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每个星期天晚上都告戒自己,这个星期要好好努力了,可是到了星期六才发现,我有迷糊了一个星期......

期中考试结束了,我所剩下的初中生活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考试逐渐变短,这次考试虽然比上次有些进步,可是这离我想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还相差甚远,我认真分析了原因:

1、在考试前我并没有深入复习,只不过是看了看书。

2、临阵磨枪,突击英语,平时不善于积累。

3、复习没有重点。

主要拉分的是英语。其实,英语一直是我这几科中最不理想的科目,我对此也非常的着急,所以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更加重视英语学习。

数学一直是我的强项,可这次发挥的不是令自己满意,虽然及格了,但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平。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自己思想上的问题,我总认为数学没什么,靠自己的功底完全可以应付,但是事实与自己所想的是完全相反的。经过这次考试,我也明白了,随着年级的升高,我们所需要掌握的知识也在不断的增多,我以前学的那些知识已经远远不够,所以,数学既是自己的强项,就更不能落下,就更应该跟着老师好好的学。说到化学,我认为我比以前认真了,但解题的技巧掌握的还不是很好,以后在这方面还应加强。在化学的学习上,和数学有一些相同,都是解题方法。在语文方面,我还应该加强阅读训练,使自己的阅读能力有所提高。

努力,是我们熟得不能再熟的字眼,但这两个字就够一个人做一辈子的了,而且它是永远做不完的。所以我更应该珍惜时光,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中。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中国会计社区。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的各类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后的余额。

1.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

__销售货物收入。

__提供劳务收入。

__转让财产收入。

__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__利息收入。

__租金收入。

__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__接受捐赠收入。

__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营利性的收入,主要包括:

__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__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收入。

__资本性投资收入。

__难以明确的收入。

3.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

__成本、费用、税金。

__损失。

__特别准予扣除的项目。

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国家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__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

__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__对研究开发机构、新技术开发中心以及科研院所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由企业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会同有关单位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企业需要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各国政府均严格征收的税种,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所得征收一定的税率,从而筹集资金,促进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实现社会公平。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征收,同时,针对不同的企业、行业和地区,可能存在其他优惠政策。

二、主要问题。

1.税率复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存在多种税率,如基本税率、小微企业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税率等,企业难以准确把握和运用各种税率。

2.申报流程繁琐: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较为繁琐,需要提供大量的申报材料,如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表、税务变更申请表等,企业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3.税务风险管理不足:一些企业对于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可能存在税务违规、漏税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罚款和损失。

三、改进措施。

1.强化税务培训:政府和企业应加强税务培训,提高企业对于税法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因不了解税法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2.简化申报流程:政府应简化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的数量和复杂度,提高企业的申报效率。

3.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管理流程,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透明。

四、结论。

企业所得税是重要的税种,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税率复杂、申报流程繁琐、税务风险管理不足等。政府和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如强化税务培训、简化申报流程、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等,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学习总结

在xx市美术学校校长岗位干了四年,基本实现了上任之初班子定下的工作目标:一是转变观念、凝聚人心、形成团队精神和团队意志;二是加强管理、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三是以推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为核心,全面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四是加强学校特色建设,提升学校特色影响力和竞争力;五是让每一个教职员工充分享受学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可以说,在全校干部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第一阶段的发展目标于07年底已经基本完成。

在目前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学校发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竞争的规律就决定了学校不进则退,没有发展就必然衰败。学校班子设想,要实施学校第二阶段发展战略,即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学校。

实施第二阶段发展战略,有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一是实现学校第二阶段的发展目标,突破口选在哪里?二是在当前财政政策下如何调动教师积极性?在参加华东师大校长培训班的学习期间,我一方面冷静反思自己的办学思想和管理实践,理性思考第二阶段工作的布局,另一方面寻求实施第二阶段发展战略的理论指导;并广泛考察上海教育,充分借鉴上海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在上海学习的一个月期间,收获颇丰,返校后,即启动了学校的相关工作,得到干部、教师的广泛支持。下面重点谈四个方面的体会。

我校目前的办学形式,有两大类,其一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基础美术专业;其二为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的电脑美术和卡通制作专业。后两个专业招进来的学生,普遍存在着基础雹学习习惯差的问题。而学校现行教学计划,基本沿用原省颁教学计划,学生数学、英语课程基本跟不上,教与学严重脱节,造成课堂上学生无兴趣、课堂难管理的局面。从某种程度上讲,搞坏了作风、浪费了时间、消耗了资源。究其原因,首先是教学计划脱离学生实际,一味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系统性。其次是脱离市场需求,市场需求的是品德过硬、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其三是脱离了家长的要求,家长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毕业后能找到一份基本满意的工作,今后能够养家糊口。

针对上述情况,我想,首先要改革课程计划,按照“砍、强、改”三原则,对现行教学计划动大手术。所谓“砍”,就是要砍掉学生不愿学、市场要求不高的文化学科,把学生从学科“恐惧”中解脱出来;“强”,就是要大量增加技能培训课,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大幅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另外,技能训练场地全天向学生开放,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并充实学生的活动内容。“改”,就是要改革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使之符合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象英语课,重点放在应用软件操作上。语文课要增加励志和欣赏的内容。

随着课改的启动,校本教材必定提上议事日程。从学校课程改革的动机和目标考虑,符合学校要求的教材,必难选择,出路在哪里?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编写校本教材。我想,我校校本教材应从三个方向开始着手,即语文、英语和软件操作。

为此,学校要拿出专门的经费,成立专门的课题组加以研究和落实。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是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一方面,其教育对象基本上是弱势群体的子女,父母整天为生计而奔波,顾不上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有的家长,从小对小孩缺乏管教,等小孩长大后根本管不了;另一方面,社会伦理道德的滑坡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很大,加之“体罚学生”概念的滥用,导致部分学生视学校规矩于不顾,使教师对一些学生束手无策。学校甚至出现了教师岗位聘任中,极不情愿聘任的是班主任岗位,尽管班主任的岗位津贴设置很高。现在德育工作难做已是不争的事实。

通过到上海的考察和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合起来一起抓,才能提高德育工作的有效性。

首先,要充分肯定学生的德育认知水平。学生不是不知,而是难以做到。有些行为,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问题出在学生心理上。其次,健康的心理是搞好今天的学习、应对明天竞争必要条件。再者,教师和学生只有实现心灵的沟通,才会有德育的效率。

为此,要广泛地宣传发动,在学校形成基本共识。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以专业人员和班主任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这支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在条件基本成熟时,请上海七宝中学的杨敏毅老师来校进行专题辅导。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的职能纳入教育处的基本职责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使之常规化。

加强德育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融合起来一起抓,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可以预见成效一定会显著。

学校工作虽说不是千头万绪,但也纷繁复杂,校级班子成员很大一部分精力投入到了事务的协调中,既耗时耗力,又降低办事效率。学习归来后,已着手全面规范学校办事程序,并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力争做到不论是谁办事,不论是办什么事,都有章可循、步骤清晰,既提高办事效率、又改善学校形象。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怎样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是校长经常思考和必不可少的话题,同时,也是校长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上海学习考察期间,上海的校长都能够动用学校自筹经费,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福利,从而调动教师积极性,确实令xx校长们很是羡慕。冷静思索、扪心自问,在调动教师积极性方面,xx校长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实情况下,除情感投入外,资金投入已遥不可及。

按照现有政策,既是按20%的额度给足学校奖励部分,我校也不过60万元,除去高考奖励、岗位津贴和加班费,剩下不过区区30万元,即是按每节10元支付超课时费,都开支不了。现在,校长靠奖励调动教师积极性,已经是弱不禁风了。

总之,到上海学习一个月,观念得到了提升,理论得到了升华,见识得到了拓展。但是,上海教育与xx教育相比,必尽还是有不同之处,甚至,在很多地方存在很大的差别,上海的经验,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完全照搬。加之,学习归来,实施起来还有一个深思熟虑地酝酿过程,所以,体会仅选取了四点。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