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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报告送政府(实用12篇)

时间:2023-11-19 08:22:46 作者:纸韵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送政府(实用12篇)

工作报告是在工作中对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展、工作成果等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改进工作方法非常重要。在写工作报告时,可以参考这些范文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使报告更加清晰和易读。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首先,我代表xxxxx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了首届食品药品安全暨商务工作会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优劣得失和面临的形势,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时制定出台《20xx年x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xxxxx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xxx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xxx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xxxxx县地产副食品整治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乡镇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确保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另外我县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之中,真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县乡两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三)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县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深化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环境活动,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考虑到夏季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多发期,我县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多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夏季时令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3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8辆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4户,查处无照经营户34户,罚没金额3。2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3563公斤,总值5000余元。

(四)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在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xx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之中,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予以追加。为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协调资金6万元,用于配备必须的检验检测设施和定点屠宰网点建设。在检验检测设施配备上,我县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并已开始着手筹建服务全县、覆盖食品行业、功能完善的检测中心,除普通检测设备外,我县严格避免各部门重复配置。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力争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我县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乡镇集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xxxxx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作了4次专题宣传报道,并曝光了xxxxx等一批卫生严重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另外,我县还将食品安全工作与我县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县“两会”期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向所有与会代表和委员们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册,并抓住下乡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的有利契机,为其印制1万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千方百计的扩大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xxxxx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监管工作。

农牧业部门积极开展初级农牧产品的源头治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施用,加大了对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质监部门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豆制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着力打击长期处于监管薄弱地带的生产条件极差的无证小作坊。全县所有乡镇均设立了定点屠宰网点。上半年定点屠宰生猪4942口,菜牛36头,菜羊6405只,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

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以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粮油店、儿童食品经营店为整治重点,对假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进行了严厉打击。

卫生部门将学校、民工食堂,旅游餐饮、街头小吃做为整治重点,推行了饮食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逐步推进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粮食部门将粮食市场整治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粮食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使非法收购原粮、出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认真履行了其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发挥了政府“抓手”的作用,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安排,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多次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综合监督有力,组织协调到位。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县对此十分重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我县积极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诚信宣言》的承诺签名活动,并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做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先后与6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县还结合食品安全准入工程的实施,为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积极推进粮油、肉制品等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建立和规范了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档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大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顿依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但对无证小作坊监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执法软弱无力,只好由配合部门卫生局套用《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管。

(二)技术力量不足,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滞后。

(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系统、不完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提高。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县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县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把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企业素质、提升食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通过食品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未成年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目前,xxx区拥有各类种养殖户124家,食品加工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45家,食品经营主体238家,餐饮单位196家。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本着“重在监管、重在平时、重在过程、重在宣传、重在抓好工作落实”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辖区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没有发生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组织领导到位。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成立了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各办事处成立了相应办事机构,逐渐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宣传引导到位。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月等节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法律法规以及知识常识,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人人为食品安全作贡献”的浓厚社会氛围。20xx年,我们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市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制度建设到位。我区在充分评估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xxx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xxx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xxx区食品安全例会制度》等一系列监管制度。我们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政府目标体系,与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食品安全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修订了全区食品安全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监管落实到位。我们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隐患排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有效监管。一是开展了重点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0余户,没收销毁各类假冒伪劣产品100余公斤。二是开展了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销售“三无”食品经营户9家,没收“三无”食品30余公斤,捣毁无证经营小作坊1家,违法占道经营食品商户10余户,有力维护了师生及周边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开展餐饮示范一条街规范整治活动。对解放西路沿街49家餐饮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索证索票、档案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经营秩序。四是实施了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全年累计出动食品安全检查300余人次,各类监测1000余批次,保障了辖区群众吃上了放心肉、菜及豆制品,喝上了放心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科学监管,全力构筑食品安全”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机制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监管制度、目标管理考核、有奖举报等机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培训经费,重点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抓日常监管。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强化暗访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从严查处,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__x街道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在街道营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街办主任为组长,综治办、工商、派出所、安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__x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配备3名高素质机关人员专门负责协调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放心餐饮店、绿色食品销售专柜、绿色餐饮业示范店活动;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到饭店、学校食堂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严格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

2、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推行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促进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

3、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到办事处10个社区,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九小场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三、强化措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整治。

1、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

(1)、元旦春节期间,办事处领导带队检查节日市场,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了部门的责任意识。

(2)、“五一”节前,我们创新督查形式,采取查企业、促监管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查办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

(3)、“六一”节前,组织各成员单位重点对各学校、幼儿园、儿童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学校食堂卫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4)、“中秋国庆”节前,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加整治、追踪和打击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对假冒伪劣、制假售假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2、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20余人次对辖区超市、商场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市场巡查。检查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家。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处罚和教育不法商户5人次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

3、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进一步促进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行业自律,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我们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三、积极开展创建潍坊市食品安全先进街道活动。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评比活动。重点治理九小场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进一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的的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规划和环境卫生,逐步引导广大企业、经营业户同不良卫生习惯告别。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继续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县工商局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措施,为维护全县的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好四个环节:

坚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工商”的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工商所也相应成立监管机构,从上至下形成了接受投诉与快速打击相结合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对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目标纳入单位和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同时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全县范围举行"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信用观念。

二是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加大对食品生产者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力度,鼓励和督促生产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

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腌制食品、冷冻食品、超市自制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经营者自律,坚决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不法行为。紧紧围绕学生喜欢食用的奶制品、油炸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节假日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全县共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多个,吊销营业执照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政府食品安全报告

我园是一所乡镇幼儿园于20xx年9月正式启用,现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335余人,专职食堂员工4人。201xx年8月,为创建xx市优质幼儿园,我园对食堂进行了大力的整顿和修整,重新对流程布局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做到了生进熟出、人流物流完全分开,按照规定规范了各类食堂功能操作间。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按照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设置了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消毒间、仓库、更衣室。装有沙门纱窗,有防蝇防鼠设施,有消毒柜和蒸汽消毒煮沸消毒等物理消毒设施。盛食品的容器一律加盖,食品与物品的仓库分开,厨房、库房禁止闲人进入。

三、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五、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六、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所有的菜品和调味品一律由和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的供货商宏盛单位提供,每天都有相应证件及检疫证明,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七、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液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八、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九、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十、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办园4年以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限于场所条件限制,我园目前食品从食堂到班上的运输过程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20xx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宣传、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99.9%,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同兽医站、食药所对各商超、集市的肉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各大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签订了泔水处理协议,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未发现在外地养殖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一支由64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队伍,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检查、学习培训、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xx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xx〕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关系到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政治的稳定。下文是食品安全。

欢迎阅读!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

承诺书。

》。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

规章制度。

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