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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通用8篇)

时间:2023-10-13 09:39:19 作者:HT书生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通用8篇)

办公室工作总结是一个反思自身工作状态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不断完善和进步。下面是一些综合实践成果的展示和评价,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我局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迅速调查摸底,掌握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截至11月,我市有餐饮服务单位3654家,其中:大型餐饮150家、中型餐饮1386家、小型餐饮1635家、小吃店300家、食堂183家(其中学校食堂6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75家。

(一)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月以来,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安全责任、向接待任务酒店派驻执法人员、对餐饮具和重点食品实施采样检测、对饮食菜单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为“襄阳市三级干部会议”、“诸葛亮文化旅游节”、“央企投资考察”等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优质的餐饮服务化妆品安全保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专项工作。监督检查248家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80余份,督促12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20家食堂维修完善了餐具消毒、防鼠防蝇设施。随机抽取57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样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责令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三、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五)药品广告监督监测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互联网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督,纠正企业互联网发布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行为1件。监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26件,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违法广告移送率100%。对13个违法严重的广告药品实行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两次违法广告消费警示。

(六)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效果明显。通过专用账册规范采购使用、加重处罚打击违法销售、“三个结合”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一是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结合日常监督,对13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了终止妊娠药品监督检查,查处10起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二是把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相结合。对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企业,一律评定为“警示”等级,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稽查相结合,将终止妊娠药品作为稽查的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确保监督检查覆盖面100%,不留监管盲区。

(七)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着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制度落实。襄州区、_市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队伍建设当作农民用药安全保障的大事来抓,采取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培训、目标考核等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_市深入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大力进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环境。8月,_市政府申请创建全国首批药品安全示_县。

(八)着力服务医药企业发展,全市医药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服务华中医药产业园、湖北天药等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中国兵装集团投资30亿元重组湖北制药项目、天津金耀集团投资6亿元建设年产20亿支激素类小针剂生产基地、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控股湖北中通医药公司、深圳海王集团投资1.5亿元收购大地医药有限公司入驻襄阳投资药品阳光配送等新项目新资金的引进促进企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竞争力大幅提升,为我市医药经济起飞打下了基础。十二五末,作为我市六大支柱产业之一的医药化工产值将过千亿元。

今年,新增药品零售连锁公司2家,连锁公司兼并单体药店22家,29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被淘汰,药品流通市场结构进一步改善。

(九)切实抓好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一是制订药品执法文书和执法人员进企业检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对236个行政审批件和56件行政执法案件依照职责严格进行审查。对195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进行自查。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实地调研、请进来座谈等多种形式,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务信息工作列入各科室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在本局政务网、市政府门户网或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共公开文件规定、行政审批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务信息1500余条。

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强化岗位风险防控和行政权力监督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年初,聘请21名食品药品社会督导员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与监管工作相互促进。同时,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回访120多次,确保权力依法依纪运行。

通过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把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治庸问责工作、“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与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结合在一起,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全系统15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入农户访民情活动,了解了民情,宣传了政策,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以学习大讲堂为平台,开展“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多次邀请专家作形势分析报告,通过讲党课、讲业务课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迎难而上、锐意进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市委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组高度评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给我局党建工作打了满分。“7.1”前夕,市委授予我局红旗基层党组织、我局代表队在全省药监系统“爱岗敬业、勤政廉政”演讲比赛和全市庆祝建党94周年“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分别取得第2名和第3名的好成绩,局党组获最佳组织奖,受到市委表彰;除此以外,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城乡互联共建、政务信息公开、创建平安单位等工作中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在工作目标、案件稽查、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中,受到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水库管理所2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年,板滩水库管理所在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本单位的稳定为根本,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政治、治安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现将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综治工作中我们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争先进位为动力、以一票否决为保证,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在中心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明确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将综合治理与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并将综治工作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详尽分解,进一步细化到每个环节,真正实现了抓中心工作不忘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形成了整体上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根据实际,我们建立和充实了“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工作、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开展创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活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从领导拓展到各股室,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单位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责任体系,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日常管理做到每月一检查、每季一例会研究和部署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整改,同时加大了综合治理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奖惩兑现,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效地促进了综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维护了本单位的稳定。

二、宣传教育,强化培训,确保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在综治工作中我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与综治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素质。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单位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全面推动综治工作的进程。为了能牢固竖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力,单位定期组织各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操作规范、安全手册,加大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把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作为提高管理水平的治本工程来抓。我们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对高危设备进行了现场维护、检测、安装、调试的培训,使职工熟练掌握了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安全、消防等知识和各种防范手段,建设了一支观念鲜明、工作高效、服务到位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三、落实责任,防患未然,确保综治效果明显增加。

在综治工作中,我们始终抓住“打造平安单位”这个载体,把住各个环节,坚持多管齐下,切实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是工作的前提,制度落实是工作的保证,单位领导经常指导督促各股室做好综治工作,大小会议上必讲安全成为惯例,启发大家警钟长鸣。加强并落实好单位值班和景区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各股室人员平时根据各自的岗位,严格落实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防火、防盗等方面严格制度,一丝不苟,加强对财务室、微机室、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卫管理,认真做好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保密等措施,并及时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的综治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三违”现象,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最基层,做到了每一个人身上。以“积极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确保恢复”为原则,我们制定了各项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实行岗位练兵,提高了防范应急处理能力,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各股室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检查和防范,确保单位消防设施和水上救援设备物资随时保持完好状态,预防火灾和溺水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基础。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完善制度、抓好落实,确保单位的综治安全工作和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极大地提升了综治工作的效果。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不断地去探索、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工作上的瓶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使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金塔”做出新的贡献。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河堤管理所一年以来,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全所工作人员在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现总结如下:

二、认真参加“云县水务局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动;

(3)参加景观湖建设工程下衙片区、水磨片区的征地工作;

(4)协助设计院对大寨河、南汀河幸福段、北河的河道治理工程的设计工作;

(5)完成云洲新区售出的小宗地的划界工作,共计划小宗地10宗;

(6)参加云洲新区土地纠纷案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参加防汛期间的防汛值班及防洪抢险工程的施工工作;

(8)认真管理好已建成的河堤防护工作;

(9)完成全国小康水利云县中小河流域及农村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及材料上报工作;

(10)参加河道整治执法工作;

(11)完成云县人大代表、云县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答复材料;

(12)完成办理群众的信访件答复材料;存在的问题:全所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钻研不够,以后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实行全局的总体目标:现代水利、技术的现代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法制水利、阳光水利等努力工作。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现将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护区基本情况

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元阳南部,呈东西走向,总面积原为16409.9hm2,xx年,经省政府批复(云政复[xx]59号)同意调整后保护区面积为16187.1hm2,占全县面积的7.4%。区内保存着完整的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山顶苔藓矮林和山顶灌丛等多种类型的森林生态系统,其中有许多以特有种为优势的森林类型,有各种区系成分的植物和动物种类,形成有巨大水源涵养作用的生态水库,是非常值得珍视和保护的自然综合体。

二、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强化目标考核措施、实行分片管理。为切实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确保森林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将管理人员划分到每个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并签订管护合同,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签订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每个保护站工作人员从工资中减100元,国有护林员扣减50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年终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量化考核,确定奖或惩,管护不力的管理人员实行解聘。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一年来,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2、以保护为基础、加强巡逻。巡山护林是保护区生物资源保护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主要做法:一是科学制定巡护计划,各管理站(点)根据辖区的治安动态,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巡护计划;二是切实开展巡护工作,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巡护,做好巡护记录,及时制止和查处巡护中发现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三是对交通要道、火险等级高、容易发生毁林开垦的村寨和巡护死角,实行重点监控,严防死守。半年来共组织巡山设卡400余次(处),累计徒步巡护里程达4000多公里,张贴防火、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宣传标语400余条,通过巡护,及时发现和解决了许多问题,杜绝了重特大森林资源损毁案件的发生。

3、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罪犯是保护森林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我所采取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积极配合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据统计,共查处有关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案件6起,其中,失火案1起,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盗伐林木3起,收缴滑竹6000株,蟒蛇死体1条,麂子死体1只,没收刀具11把、1支。对林区林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林区“三乱”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

4、搞好林区周边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扶持社区发展经济是生物资源保护和社区共管很有效的措施,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所积极配合局机关农村能源工作站、林业工作站、退耕办、种苗站、草果站等相关科室工作,一切以保护区周边居民利益为重,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着力培植林业产业。通过努力,极大地降低了保护区周边居民对保护区资源的依赖,增加了居民的经济收入,进一步缓解了保护区与周边居民的矛盾。

6、国家级保护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在xx-xx年对东观音山综合考察的基础上,今年4月对西观音山进行了全面科学考察,截止今年12月,初步形成了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计划在上半年完成评审工作。通过科学考察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制定科学而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使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确保区内人为干扰得到有效控制、科研和监测得到逐步开展,为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创造基础条件。

7、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珍稀野生动物不感染疫病。我县建有一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省级监测站,一方面,我们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重点做好春秋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一年来全县无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另一方面,组织参与了省州举办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应用技术培训班,我局共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确保了我县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下辖四站两点,除小新街保护站和大山保护点有简易办公用房外,其它站(点)都寄宿在乡林业站、村委会或农户家中,给保护区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自然保护区内尚未设置永久性标牌、界碑等基础设施,管护界线不明晰,与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发生界线争议,激化了双方矛盾。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逐年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人员编制难以落实,管理体制仍需完善。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为县林业局下辖的科室,财务不独立核算,无经费来源,管理人员明显不足。管理所现在编制为4人,实际在岗工作的`仅2人,很多工作难以开展。同时,根据元机编〔〕04号文件精神,核定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编制29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解决编制问题,现有的29名管护人员一直以临时工身份聘用,管理人员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为加强对保护区的领导和管理,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协调解决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的编制问题,同时增加管理所人员编制。

3、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保护区29名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学历的6人,中专3人,其余的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且所有人员均为非保护专业毕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教育,对保护区的管理知识掌握较少,难以适应新时期自然保护管理的需要。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能够多为管理人员创造业务培训学习的机会,同时招聘一定的专业人员,充实管理队伍。

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尚不完善。元阳观音山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是很多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区内也广泛分布多种留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尤为重要,于xx年就已建立省级监测站。但一直以来,都未能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监测人员编制也未能落实,极大地影响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开展。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协调解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人员编制及相应设备和经费。

四、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今年我县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围绕建设生态元阳,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有: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州主管部门工作目标任务,使我县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森林公安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化解与保护区周边居民的矛盾,促进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三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在野生动物猎捕、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等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力争再创无森林火灾年。四是继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和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疫情监测工作。五是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解决大坪保护点和尼枯朴试验示范站的办公用房问题。六是通过多方协调,力争解决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编制问题。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来,在分局班子的领导和有关科室指导下,以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点,认真按照分局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履行了岗位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截止6月30日,我所共立案5起、结案4起,完成一般程序罚没款3.3万元,及时处罚2.85万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以便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更好地完成下半年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了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在工作中自觉加强学习,结合工作,根据所工作实际,在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管工作多忙,全所人员都能积极按照分局培训计划要求,自觉参加学习,钻研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主动寻找案源,突破传统办案模式,办理了一起商业诋毁案件,严谨细致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市局及分局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体现适用自由裁量情况,制定相对致、相对适当的行政处罚,启用说理式文书,同时,每起案件逐一开展案件研讨,有效地推进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和完善,案件录入及时、完整性、正确率也得到不断提高。

二加强所自身建设,按照分局班子的要求,加强政风行

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将学习教育制度化,同时注重有意识的自我学习,严格要求全所同志,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经常召开所会议,按分局周一理会要求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交流谈心,以人为本,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使人人树立我是主人翁意识,养成苦学善思的好习惯,无私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

二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缺点,在行政执法中执法取证技巧不够。

三是队伍素质建设的突破不够全,案件质量上的突破不够高,案件数量上的突破不够多,大案要案的突破不够广,专项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的突破不够深。下半年工作打算,1.摸清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底数调查工作,2.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资格检查是否有注册资本,是否有住所,是否有机构的,三无现象存在。3.坚持房地产广告巡查制度,认真做好户外房地产广告的巡查,把整治房地产虚假广告作为日常工作,开展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4.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涉及的主管部门协调与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重点。

虽然问题存在,但我们深信,在分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将按照省局周春艳局长提出的“法治、服务、责任、现代、和谐”“五个工商”建设新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明晰发展方向、理清工作思路。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谈认识、谈思考,实事求是,认真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发展目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之后,与开展好三治三提推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落到实处,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增强全所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工商形象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开创基层工商新局面。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所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篇一:

一、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管理资源,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四)改善处置办法,逐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5日 13:09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3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4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维修、零星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 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等7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7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谁产生谁清理的原则,不具备清理条件的,可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

第六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施工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行封闭施工;

(二)出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

(三)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要求的车辆不准驶出现场。

第八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建设施工现场整洁。

第九条 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输建筑垃圾单位的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统一标准;

(二)车辆的核定载重吨位应在100吨以上。

第十条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第十一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应持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应注明装载地点、消纳地点、行驶路线及有效期限。

第十二条 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二)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分别在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各设置一至二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道路;

(二)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

(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四)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做到:

(三)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四)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履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造山,并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按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地点堆放;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有偿清运。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积存垃圾不及时清理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封闭、出入口未硬化、未配有相应的冲洗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放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清理垃圾,并按已排放垃圾数量,对排放者按每立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运输建筑垃圾资格,擅自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以及运载建筑垃圾未密闭、覆盖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遗撒的,责令清除,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或清除不干净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委托他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遗撒经处罚后,未采取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再次遗撒的,吊销其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场受纳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其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格。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涂改、伪造、转借、租赁、买卖专用车辆标志牌或建筑垃圾清运证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受贿索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民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举报属实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12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臵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执法、规划、交通、建设、城改、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臵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臵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臵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臵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

第七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臵。

第八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向建筑垃圾产生地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排放)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臵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

第九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臵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二)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臵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设臵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五)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经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第十三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臵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实行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

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营运证》;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臵或密闭苫盖装臵、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长安区以外的区、县建筑垃圾运输人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或换发的驾驶证件;

(三)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四)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五)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一年内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在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后,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对运输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并将企业、车辆、驾驶人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管理所一年来能严格执行国家公路收费政策,依法收费、依法护路,坚持从严治理偷逃漏费行为,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收费、治超、路政、养护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年度征收通行费总额达1.5亿多元,提前119天完成了征费任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3954.2395万元,占目标任务1.35%。

一、征费工作方面

9.8%,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13.5%。积极组织业务学习和收费技能比赛,加大稽查力度严打偷逃漏费。

二、治超工作治超方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共检测车辆149390车次,超限1817车次,超载率1.2%,由于吴堡匝道监测站的车流量较大,经于吴靖路政大队商议把吴堡匝道的动态磅还成地磅,大大降低了车辆的超限超载率。

三、路政工作方面

志牌以及墙体广告共92次,成功解除突法事件13起,拆除违章加水点97个,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地路政法规宣传活动,受宣传的群众达6000余人。严厉打击非法加水点,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毫不留情,坚决做到彻底清除,并对所管辖路段实行3次大规模清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四、养护工作方面

第一,为提高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由养护股组织学习开会,每月1次对养路工进行一次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主要从安全、操作要求等出发,同时并对养路员工基本操作知识进行现场指导,这样为养路员工之间的业务交流创造了条件,从而全面提高养路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也对保持路容路貌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努力做好防汛保畅工作吴堡管理所养护股根据汛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并派专人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到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确保公路安全渡汛。在汛前对所辖路段的桥梁、涵洞、边沟、截水沟进行了检查和疏通清理。疏通涵洞48道,清理边沟、截水沟39km,清除淤泥952立方米。

物资等。为保证除雪及时、彻底、高效,我们坚持“以雪为令,下雪即清”的原则,制定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人力保证。分别与公路周边村屯村民取得联系,保证紧急时可雇用村民100人进行清雪。二是设备保证。冬季保养机械,保证降雪时除雪车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清理。充分发挥机械除雪的工作效率,把机械除雪和人工除雪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除雪速度及质量。三是资讯保证。每日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如出现可能降雪天气,增加值班留宿人员,并上路巡视雪情,发现特大雪情立即报告。四是制度保证。对除雪时限要求是“一通二畅三保洁”,在雪停后48小时清理出双向双车道路面,保证公路畅通和车辆行驶安全。从11月份至3月份末累计除雪1200公里,为高速公路的畅通无阻提供了基本保证。五是组织除雪保畅突击队员在中角收费站陡坡地段进行了一次除雪保畅的大演练,共出动铲雪车2辆,突击队员30人。

第四强化路面管理,抓好路面保洁工作。对保洁员实行养护责任制,包干到人,分段工作,签订养护安全责任书。每日查看养路工出勤情况,每月召开会议,总结出勤工作情况,养路工上路率达到99%,全年保洁量为21063.6km。加强公路沿线的绿化管理,路边杂草高度符合规定,实现了公路的绿化、美化、香化。

钢板立柱365根、轮廓标666个、放眩板1149块、防眩板支架133个、铁丝网2204米、桥梁扶手130米、反光膜5㎡等。2014年共计修复水毁13处,保证了沿线设施的完整。

五、精神文明建设

1、建立建全党、共、团、妇各类组织机构,为吴堡管理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各项组织保障。在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积极参与下,大家选出了自己认为满意的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小组、妇联领导班子。

2、积极开展文艺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吴堡管理所相关组织机构先后开展了微笑服务明星评选、职工篮球友谊赛、文艺联欢晚会、演讲比赛、收费业务技能竞赛、庆元旦文艺晚会等活动。

3、严格要求,争当先进。吴堡管理所积极开展创立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目前管理所所辖各站已被当地政府部门授予“县级青年文明号”、“县级文明单位”、“县级巾帼示范岗”等多项荣誉。

4、重视宣传报道。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吴堡管理所已在榆林新闻网、榆林日报、陕西交通报、华商报、陕西公路信息网等各类媒体刊发反映吴堡管理所收费、治超、路政、养护、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新闻报道30篇,在宣传了吴堡管理所的同时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乡镇建筑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

,我乡交通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经济工作和县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心,扎实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着力改革创新和构建和谐交通,努力实现全乡交通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抢抓机遇,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我乡交通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新华乡距州府蒙自xx公里,县城xx公里,xx个村委会,xx个自然村,总人口xx人,居住着汉、苗、彝等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1﹪,全乡国土面积xx平方公里。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公路建设,凭借扶贫开发之机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以群众投工投劳或筹集一定的资金为主、政府扶持火攻器材的形成,掀起了我乡公路建设的新高潮。到目前为止我乡今年累计共完成公路建设总投资xx万元,全乡9个村委会全部实施了“通达工程”,提高了路面等级质量。95个自然村已经全部通公路,全乡拥有公路里程xx公里。其中,县道xx公里,乡道xx公里,村道xx公里。

年我乡抓住机遇向省、州、县争取项目,引进资金,改造我乡已通村寨公路的路面等级质量和开挖未通村寨公路,以提高我乡公路的通达率及路面等级,改善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一)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和农户自筹的方式挖通了杉树梁子公路和拉沙碑公路,总长6.2公里,总投资xx万元,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xx立方米,修建涵洞13道;道路的修通改善了两个自然村靠人背马驮的局面。(二)加宽修建邑母租道路3.5公里,解决了烟区农机具出行困难的问题,涉及烟区125户同时为以后新华乡烟区规划鉴定了基础。(三)投资8万元完成了戈几街烂泥坝村生产道路5公里,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四)投资3万元完成了马鹿塘公路、新师公路的坑塘填补、塌方清理、边沟杂草清理。(五)农户投工投劳,政府投资2万元完成了老龙树生产道路3公里。(六)菲租公路预制块改造工程,总长xx公里,对此路段进行加宽,开挖边沟。(七)对岩峰路段进行加宽改造,全长xx公里,使路面宽6.5米,路面铺沙石及加开挖边沟,确保正常通车。

二、养护工作

(一)聘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养护工对我乡乡道公路进行小修保养。并分别与养护工签订了公路养护合同及养护安全责任书各一份;其他乡道公路由于里程短,塌方少,所以实行季节性养护。(二)维护好我乡境内现有公路不被破坏、蚕食,特别是在我乡所辖段的县道芷白公路、新戈公路,不仅是我乡的交通要道,在我县也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运输任务,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我乡辖9个村委会,分别是xx个自然村,乡道公路总里程xx公里。2014年,我乡共组织人员26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对我乡乡道公路进行检查。(一)对各条乡道公路进行巡查,及时组织人员xx人次,累计xx平方米。(二)发现有危机行车安全的地段,即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立警示桩12处,并上报县公路管理部门,坚决打击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对于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在公路边炸砂、取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坚决给予取缔,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加强施工地段管理,正确处理好施工与保通的关系,充分考虑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在危险路段施工的设置相关警示标牌8处。

三、存在困难

我乡交通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由于没有项目的支撑,大部分靠乡级自筹和人民群众集资,虽然路已挖通但乡级负债大。(一)阿母黑村委会它占泥村公路、老木冲村公路现已开挖通,总投资30.2万元,缺口资金25.2万元。(二)由于我乡地势山高坡陡沟深,雨水量大,塌方严重,路面路基被雨水冲刷坑洼不平,要保障公路的完好率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紧靠乡道养护经费远远不能维护好公路。(三)由于养护里程长,没有养护车辆,给日常养护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四、下一步交通工作打算

(一)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引进资金,逐步改善自然村公路路面质量,提高路面等级;(二)争取改善自然村公路纳入财政管护,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通;(三)继续维护好芷白公路我乡辖区段和自然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和破坏,有情况及时上报县公路管理部门;(四)根据州、县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养护好我乡乡道公路。

加强研究,认真调查,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是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切实做好交通工作项目的实施,以加快全乡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