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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海运运输协议书(模板12篇)

时间:2023-11-02 09:55:29 作者:GZ才子 优秀海运运输协议书(模板12篇)

运输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经济活动和人类交流提供了基础条件。现在,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运输安全的资讯和经验,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和安全意识。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受托人: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___月__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方: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户: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二)甲方在托运货物前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见附件)如实地填写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____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宁波天时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719号华宏第五大道9楼。

电话:0574—87025628。

传真:0574—8702560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订舱。

1.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1.2甲方在开船前七天或航班起飞前3-5天用传真委托书或正本委托书的形式向乙方进行委托订舱。委托订舱的同时,甲方应在托书上写明运费、船期,甲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甲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乙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1.3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以传真形式确认船名、航次、提单号,以及接送货物的地点、方式、时间、联系人等。

1.4甲乙双方在操作每票业务时都将严格执行海运出口集装箱操作条例和航空出口货物的。

操作条例。

第二章双方责任。

2.1甲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必须包括: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委托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

2.2甲方提供乙方用于清关的报关文件应完整、有效,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因报关文件的瑕疵导致无法及时报关,乙方不承担责任,如违反“海关法”及相关法规,乙方可以退还甲方不予报关,由此产生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3甲方在单证操作方面的任何变更修改包括电放,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通知。有关保函必须提供正本给乙方留存。

2.4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7。

天或者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天之前书面通知乙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2.5甲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臵方式,要求乙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应书面委托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负责。

2.6甲方送乙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2.7甲方发出委托书后,乙方已订妥舱位,甲方要求撤销委托的,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以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8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如甲方委托乙方的业务发票开给第三方的,则甲方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2.9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清关文件,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在甲方支付完毕所有费用后,乙方有义务将相关单证退还甲方。反之,如甲方没有支付完毕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利暂扣相关单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10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对于货主的随机文件,航空公司只予传递,不负遗失责任,甲方自行决定文件随机或是直接寄交收件人。乙方不承担保管随机文件的义务。

2.11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于第一时间递交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付费。

由拒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留臵甲方单证及货物.

2.13如甲方及发,收货人在出运.转运,收货过程中由于申报与箱内实际货物不符等原因引起的滞留,弃货等纠纷,甲方和发货人承担责任.

2.14凡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收取的有关甲方定舱货物的新有额外费用,乙方将根据实际承运人的费用清单全额向甲方收取.

2.15甲方保证收、发货人的真实存在,如因收、发货人不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因此原因引起的滞留,弃货等纠纷,甲方和发货人承担责任.

2.16危险品未按规定申报,所有后果及法律责任甲方自负。

2.171甲方订舱提单显示的收货人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箱付款或被海关扣留等等事宜,因此在目的港而产生任何费用,甲方有义务承担支付相关费用和责任,乙方有权滞留甲方相关有效单证,直到问题解决;2签发pp/cc单子,甲方需先行付款(在乙方支付船公司之前到帐),等目的港确认费用已收和扣除相关代理费用后全额返回.

第三章费率及佣金。

3.1海洋运费及相关费用以双方确认为准。但如系甲方自行与船公司约定运费的,则以船公司开出的帐单为准。

3.2thc、文件费:按照各船公司公布的标准收取。edi、电子电子装箱单发送费根据双方约定支付。

3.3如果发生其他额外费用,双方书面逐一确认。

3.4甲方同意如果后续没有已定舱货物,在领取最后一票提单时,向乙方支付前期所有运费,无论时间上是否达到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

3.5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因海关、三检或非乙方人为操作所发生之查验、冲关、待时等实际费用。

第四章运费的授信额度。

方需提前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的运费.

4.2经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月运费授信额度为usdrmb()。

第五章费用结算及期限。

5.1乙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甲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并随付清单,及时送交甲方。

5.2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费用确认件,无异议确认后,乙方将根据确认费用收取。

5.3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5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同城托收无承付;

[4]开航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5]每月10号之前支付上个月自然月运费(遇节假日顺提前),乙方可于每月10日。

之前传真甲方上个自然月的对帐清单,甲方收到清单后必须于3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于当月约定日前付费(遇节假日顺提前)。

5.4如果超过付款期,甲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甲方逾期未付款项,乙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积欠款及违约金一并向甲方主张权利。如甲方逾期付款到达15天,乙方有权拒绝代理甲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5.5甲方同意,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乙方有权选择扣留有关的运输单据或报关单据或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并且不影响乙方采取其他的救济方法。

第六章索赔。

6.1因货物运输而引起但任何索赔,对于海运货物运输代理,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空运货物运输代理,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在给予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

6.2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提出索赔要求时间超。

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20xx年x月xx日。

运输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协议内容:

因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运输业务,其业务是从为新疆和静县一炼钢厂运送炼钢用的铁矿石。经友好协商,二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这个运输业务,具体由乙方实施,即与矿主签定运输合同,组织投资商投资买或调动运输车辆等均由乙方安排落实。

二、事成之后,乙方负责为甲方提取每吨贰元人民币作为甲方的所得报酬,其运输数量甲方可派人到现场统计监督,并把运输数量与各相关方核对准确。

三、报酬的支付是在对方把运输款打到乙方银行账户上或现金结到手中以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所得。如对方未及时把钱打入乙方银行账户上或现金支付到乙方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从支付方催要乙方的所得部分以便自己所得款到位。

四、乙方所得多少不与甲方相关,这是乙方本人与他联系的投资商之间的事情。

五、乙方所联系的投资商,甲方在接触中不得与其进行任何其他项目业务往来,如有其他项目业务需要拓展,甲方只能与乙方沟通协商再由乙方组织实施,否则,由此而带来的损失应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乙方双倍的赔偿,赔偿标准为甲方在新项目中的所得再乘以2。

六、本协议与乙方及投资商和该矿上签定的合同相对应,即生效和失效与矿上签定的合同为准,如乙方及投资商未与该矿签定运输合同则本协议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再友好协商并随即形成新的协议书,新协议书形成后之前的协议书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依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打算托运货物,乙方赞成承运,特签署本合同,独特遵照,相互制约,详细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式。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装备),应甲方请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光,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接洽到达港批准部署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筹备接受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功课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结束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标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当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告诉甲方做好卸货预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累赘。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期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进程中,因气象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品质。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领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障原装原运,除因船舶保险前提所产生的丧失外,对运送货物的数目跟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矩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达到港办理。

九、用度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支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把柄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分各存一份存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照交通厅海上运输治理的有关规定充足协商,作出弥补规定。补充划定与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本合同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运输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管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将其带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并将以上证件备份留存于甲方处。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承担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管理人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

如乙方或其雇佣的驾驶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驾驶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和乙方的车辆驾驶人追偿全部或部分罚款(或损失)。

2、因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驾驶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驾驶人员,拒绝甲方对进出土场和路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车辆在运输土方时不覆盖,履次发现有抛、洒、滴、漏现象的;

3、不按相关标志要求行驶的;

4、进入施工现场或土场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名或捺印: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运输协议书

代运方:

地址:

客户: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天然气。

运输模式:甩挂方式运输,主车由甲方提供,挂车及货物由乙方提供。

运输路线:绍兴上虞--金华义乌、绍兴上虞--宁海。

运输时间:20xx年2月1日零时至20xx年2月15日零时。

1、甲方向乙方提供3辆主车及每辆车配备1个或2个驾驶员、1个押运员,在协议期间以上车辆和人员归乙方调度,甲方协助乙方负责监控车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驾驶员、押运员人员档案及联系方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3、如遇车辆在运输途中抛锚,则由甲方负责抢修,挂车在乙方厂区内出现任何问题,如轮胎、车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出乙方厂区后,轮胎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挂车车况问题任由乙方负责。

4、责任划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或事故,除保险赔付金额外由甲方承担。

5、甲方车辆除固定2辆跑义乌外,剩余1辆为机动,除运输宁海外可作短驳车辆,具体短驳费用经双方商议而定。

6、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确保甲方义乌路线每日4车,宁海视具体情况而定。两条路线运费均为 元/趟,运费在协议到期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7、乙方有义务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对装卸货物进行技术指导。

8、在协议内乙方如要变更运输路线,需与甲方商谈,在甲方同意情况下,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接协议以外的运输任务。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1、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合理损耗等非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货物延迟,甲方概不负责。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完成。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