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优质21篇)

时间:2024-01-14 11:07:23 作者:纸韵

读后感是对于所读书籍的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书中的内容。以下是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读后感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点评。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27.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题。(不超过50字)(4分)。

28.结合选文内容说出你对第(3)段加点词语的理解。(4分)。

29.第(7)段作者引用登山报道的事例,有何用意?请作简要分析。(4分)。

30.举例说明本文的语言特点。(4分)。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别说有信念了。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毕淑敏。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色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城市之肺读后感

看完《暮光之城》之后,对爱德华着了迷,这世上如果真的有爱德华这种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吸血鬼,我也会跟他一直到永远,只为了那份深深地爱,可惜现实中没有。其实我跟爱德华有点像,为了爱我会很为对方着想,很迁就对方。

现实的社会已经磨灭了这种感情,即使有,也会被生活的种种而磨得不见踪影。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致生致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永远有多远呢??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爱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空间之别。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爱的纯粹爱的毫无保留……。

《暮光之城》很受欢迎,许多人把这看做爱情故事,然而对于我,自从看过《孙悟空是个好员工》之后,渐渐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切,包括吸血鬼。

首先,在我看来,世界上并没有吸血鬼,这只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以便能使情节更引人入胜。就像世上并没有所谓外星人,没有菩萨没有阎王爷一样。然而我们的文学也好,传说也罢,之所以有外星人,菩萨,阎王爷等形象,都是因为在人类生活中有类似的角色,类似的形象,类似的情节。

吃喝玩乐,或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或为资金紧张,人员变动而操劳;如果你想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你就得能抵制各种金贿雅贿,抵制枕边风的吹拂,扛得住上级的高压,小人的毁谤,禁得起群众的监督,组织的考评。

如果爱德华没有能学会克制自己的冲动,那故事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呢?如果他吸了贝拉的血,故事就是查理联合比利和雅各布猎杀爱德华一家了。即使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不伤害贝拉,但不能完全克制自己,故事就会象一首流行歌《冲动的惩罚》所唱的那样: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

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智力不断增加;他们制造了工具,从复杂到简单;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实用到观赏。

在这些发明创造之中,人类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城市。

繁华的夜景,五彩的霓虹闪烁着;喧嚣的街道,风驰电掣的汽车呼啸而过;高耸的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城市才来的繁荣固然满足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但是,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城市的建造,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且还导致了温室效应。这些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产生所带来的。

但人们却不懂得欣赏乡村的美丽、体验乡村的快乐生活。

人们忘了本。

山林美,茂密的树林里,一群群欢蹦乱跳的鸟儿正唱着歌呢,它们叽叽喳喳,唱得多热闹啊!山脚的小河哗哗地流着,伙伴们在清澈见底的河边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玩得多开心!"。

多让人向往!

城市的越来越繁华,使人们忘记了乡村的美丽,城市的美丽是扭曲的、变态的,像现在出现的什么非主流,竟然来烧人民币,他们可知道这些人民币可以买多少冥币给他们烧!社会的,败类,自认为自己的打扮够前卫、时尚,却不知道别人已经被他们的种种行为搞得胃里翻江倒海!靠着啃自己的爹妈,去搞自己的另类,想让自己与别人不同,败类!你们用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掘b浪费人民币..”

望着绿油油的草地,躺在上面,松松软软不比沙发差到哪里去。聆听蟋蟀和蝉的鸣叫,比那些摇滚的高分贝音乐要让人心里平静的多。望着美丽的夜空,遐想无限,慢慢坠入梦中。

《旷野救母》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城市读后感

长安街的银泰大厦承载不了你的梦想,王府井的繁华市井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这座城市在蹂躏了你原本纯洁的.肉身之后就会一脚将你踢开,它得到的是快感,你破灭的是梦想。这些话悲观的现实极了。在我安稳的十年工作经历之后,我却要选择重新出发奔跑到一个如此压抑的城市之中。城市给了梦想,却不一定都能为每个人实现蓝图。我却决心为了爱情,为了我所牵挂的一个人,陪伴上一次赌注。不去想结果,唯有随心而走,除了让自己随心而走,我已经不想清楚未来该作什么选择,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十年,岁月游走品味我的人生。真挚的相信他也一样,渴望我们的见面,在一起,相爱,结婚。然后一起在某个城市里心心相惜,一起努力。

《城市英雄》读后感

在电脑网络上,我看见了一篇篇感人的文章,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其中一篇文章,讲述了一名"活雷锋"的感人事迹。

吴天祥,一位有四十多年党龄的优秀共产党员,他是一团火,4次跳入长江救人;30次无偿献出10000多毫升鲜血;以儿子的身份给7名孤寡老人养老送终;坚持写民情日记;十几年来接待上访群众2万余人次;处理信访问题近万件,在党和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他又是一本书,先后30余次获得全国省、市、区各种荣誉称号,人民群众称他是活着的雷锋。

当然,在我们身边也许没有像他们这么平凡又伟大的人物,但也有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人:医生、警察、消防队员。在灾难来临时,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知道他们努力过,没有放弃过。他们不杰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都是老百姓,但他们都比我们付出的更多,汗流的更多。要想得到好结果,就得磨练。这样,他们会觉得汗水没有白出,努力没有白费。自己坚信做过一些事情是有收获的,是做了有意义的事情,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人们就会认为他们才是人民真正的英雄。

旷野与城市得主要内容

(1)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2)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4)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5)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7)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8)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9)我以为这凄壮的一暮,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直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10)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11)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垂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旷野无人》读后感

放弃全知全能的幻想,拥抱失衡吧。

从作者认知日记中的自我剖析来看,患抑郁症患者的几个特征:

(1)相信或者企图让自己全知全能。这表现在,哪怕他们已经获取一定让外界羡慕的财富和地位,他们仍然害怕被高速发展的社会抛弃,总是希望吸取更多的信息和知识,以有能力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更深层次的来说,害怕失控。

(2)对自己全知全能渴求的背后,暗示着他们对他人对外界的不信任以及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这表现在,作者在记录自己初次去看精神病科的医生时,对自己选择的坚信不疑,以及对医生对她病症判断的质疑与抗拒。她既不相信医生;也不相信自己可能出问题了。

(3)由于对这个世界不信任,没有安全感,害怕无序与失控;因此她总是处在紧张的状态下,会给自己过多的压力。压力的堆积过多,又导致她丧失最基本面对现实、面对问题的能力。她会害怕接电话、害怕与人接触交流、害怕与他人发生联系。在恐惧中,又失去了放松的能力。

归根到底,抑郁症患者面临的是所有人类面对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衍生出来的两大弱点:贪婪与恐惧。渴望多任务工作、渴望吸收更多的知识、信息,应付不断变化的世界;恐惧失衡、恐惧失控。认识到这一点,其实抑郁症并没有那么恐怖,抑郁症患者面临的问题和所有人类面临的都是一样的问题。只是一部分还没来得学会调整和应对,而陷入了“自困的黑暗”。

所以,要冲破“自困的黑暗”,最终还是要靠:信、望、爱。要相信、要希望、要充满爱。要知道,1)学会减压和信任。你不必什么都会,你只要去做你能做的'就好,其余的,你要相信其他人能够给你提供不会伤害你的专业化服务,何况,你一个人也给不了全世界你能给的;合作才是生存之道;2)不要因为现实困难,就拒绝面对现实。你最终想要得到的东西,还是只能依靠现实给你,如果现实实在太难了,从最最基本最最简单的做起,学会面对。

所以,古人说得,“难得糊涂”其实真的是大智慧。只要与自己利益不是特别相关的事情,干吗在乎这么多,人的精力那么有限,干吗要浪费在那些难得弄懂、懂了也不开心的事上面。

《城市与狗》读后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小学作文%&,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i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高一:936147916。

城市之肺读后感

大城市的日益增长,工厂多多、汽车多多,那么,污染也就变得严重了。众所周知,我们的肺可以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而树木却可以吸进废气,呼出来的却是氧气。人类缺少了肺就不能活,城市也是,缺少了“肺”也不能活。

树木惨遭破坏,这无私奉献为我们人类服务的树木,他们为了给人类制造氧气,不惜自己,吸进去那会加速自己死亡的被污染了的空气,呼出来的却是给那“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类的氧气。可能,那树木也有思想,虽然人类一直伤害它,它也“俯首甘为孺子牛”。

小区楼下有四棵高大的柳树,自从我记事起就有了,每天都可以见到他们,也不觉得什么。可是有一天,妈妈突然告诉我:“咱小区门口北面那两棵大柳树,好像因为污染太严重,快枯了。”听了这话,好像心中有种莫名的伤感,仿佛就是陪伴了自己十年的老朋友突然离去了。妈妈那一月,每天拎两桶水下楼,给柳树浇水,可最终还是有一棵柳树,因为实在是没办法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那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低落。因为门口那四员大将突然少了一个,第二年夏天,那三棵柳树刚长出来的柳枝随风摇曳,仿佛在为那个枯了的柳树哀悼。()。

进来,翻到了三年级的日记,写柳树的,有一段话:在我失落或伤心时,四棵柳树摇着树枝,像是在安稳我,望着那柳树,我觉得,我的心情(顿时)感到舒畅,我觉得柳树就是朋友,就是家人!

保护树木吧!这么有情义的树木,砍之何忍?

旷野与城市散文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城市之肺读后感

《天空之城》是一本奇幻故事的书,也是一本充满童趣的书。

主人公小卡洛是一个小男孩,在一次郊游中,他的姐姐尤丽神秘地失踪了,经过阿登陆奶奶的考证,尤丽被带到了天堂。

为了救回尤丽,小卡洛带上阿登陆奶奶的魔法工具,到天空之城去收集笑气。只有天空之城的笑气才能带小卡洛飞向天堂。

笑气是由天空之城那些不快乐的人快怀大笑而产生的气体。小卡洛必须想方设法让那些人快怀大笑,这样他才能收集到笑气。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小卡洛,他没有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危险而害怕想要退缩,反而寻找尤丽的决心更加强烈了。小卡洛在天空之城交了许多朋友,也获得了许多珍贵的友情。友情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有了友情,就等于有了一份快乐。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一样,不要因为一点点困难或害怕就要前功尽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朝着目标去行动,一定会有收获的。主人公巴鲁是一位住在矿坑的男孩,他的爸爸是一位飞行冒险家,在一次飞行冒险中,拍摄下一张天空之城的照片,却遭受人们的质疑。而巴鲁却依然坚信着他爸爸的话,下定决心找到天空之城,向大家证明它的存在。

在这时她遇到了女孩子希达,希达拥有一颗神奇的飞行石,传说飞行石能指引拥有者到达天空之城。因此许多人都想获得这不可思议的力量便想方设法的抓住希达。巴鲁不愿希达受到伤害勇敢地挺身而出,毫不犹豫的挡在希达的前面,一次次的逃出重围。终于希达还是被抓住了,海盗们被巴鲁坚定的一直所感动,答应巴鲁乘坐飞艇救出希达,并前往天空之城。

“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来源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为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车尔尼雪夫斯基”为目标努力奋斗就像希达和巴鲁一样,不向命运低头,世界就会让步。

旷野与城市散文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城市英雄》读后感

城市中,有不少名人和英雄、值得我们尊敬的人们!他(她)们都为我们的祖国、城市奉献了不少。

英雄就是帮助别人大忙的人,城市英雄,就是帮助城市大忙的人,但是我们身边有一些城市英雄,他们、她们都为我们的城市奉献了不少,可是,她们、他们却不被人们尊重,不被我们看好,但是他们、她们却不因为人们不尊重她们、他们看好她们、他们而生气,仍然默默无闻的工作着!

我认为,不需要做多么大的事情,只要为城市作出贡献的人都应该受到大家的尊重!

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在别人放假是,他在、她在默默无闻的工作;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在家里开暖气的时候,他们、她们也在工作;在炎热的夏天,她们、他们仍然日夜不停的工作!

其实他们并不是多大名誉的人物,更不是大家羡慕的角色,但是她们做的都是保护城市的事情!

其实她们只是清洁工人,而且,没有人瞧得起他们,可是,她们有着坚定不放弃的精神!虽然清洁工人大家的瞧不起但是这些被人瞧不起的人们又不可缺少。所以我认为清洁工人可以当城市英雄,因为她们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将会成为一个垃圾堆!

我认为,清洁工人不该是人们瞧不起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