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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10-08 21:43:48 作者:BW笔侠 临时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按照万民[20xx]10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xxx市民政局(x民政〔20××〕32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转款专用、安全运行,对我乡20××年度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市民政局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乡长毛全兴、分管民政领导徐终尧立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由民政办梳理上卡资金和上卡花名进行汇总核算,再与乡财政所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和自查结果向市民政局汇报。

(一)城乡低保保障金:我乡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向信用社提供花名上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39735元;20××年7-9月补差最低生活保障金55305元;3.农村低保对象20××年1-6月特殊生活补贴35568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二)特困人员供养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农村五保785970元,城市低保(含三无)366373元供养金(含7-9月3120元补差);2.20××年7—11月农村五保补差供养金114860元。7-12月城市三无补差金3015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三)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医疗救助金237169元;2.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临时救助金179400元。优抚临时救助1710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规范化使用的相关要求,按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严格要求,不定期组织自查。

xxx市xxx乡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xx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xx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xx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xx县民政局:

根据安民字【xx】91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我乡社会救助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我乡对社会救助资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农村低保方面,低保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无私分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但存在拆户保的情况。由于低保指标有所限制加上申请农村低保的`群众比较多,我乡对于部分低保户进行拆户保。低保档案不规范。返回至村里的低保档案存在随处乱放,没有专门归档,造成了部分低保户档案的丢失。

二、医疗救助方面,我乡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但是也存在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我乡五保资金都能按时发放到位,无任何挪用,私分资金现象。

四、临时救助方面,能做到及时上报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未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救助资金问题。

五,彩票公益金方面,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尽量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整户报。加强低保档案的管理,对于乡镇购置专门档案柜,村委会配置档案盒专门放置低保档案材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制度,加强对低保户的资格认定的审核,规范办理低保的程序,严格监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的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范化,防止挪用、套取、私分救助资金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乡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等民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年x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x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