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10 02:52:54 作者:韩ll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篇一

1、没有目的的人永远为有目的的人往尽力。

2、笨蛋自以为聪明,聪明人才知道自己是笨蛋。

3、不要向这个世界认输,因为你还有牛逼的.梦想。

4、赢家总有一个计划,输家总有一个借口。

5、有时候需要换个位思考,把愁眉苦脸换成微笑。

6、给自己一个微笑,说自己很好!你就是自己的神!

7、放弃并不总意味着你软弱,有时反而说明你足够坚强的舍弃。

8、中考是比知识、比能力、比心理、比信心、比体力的一场综合考试。

9、能找到理由难过,就一定能找到理由快乐。

10、坚持到底,成功降临;半途而废,希望破灭。

11、聪明人听到一次,思考十次;看到一次,实践十次。

12、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万念俱灰,另一个是踌躇满志。

13、忍受别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是为了采撷别人得不到的收获。

14、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曾真正地属于你,不必惋惜,更不必追讨。

15、知识是宝库,而实践是开启宝库的钥匙。

16、无论有多无助的时候微笑是最好的振作方法。

17、不怀希望,不论什么事情都做不出来。

18、凡是不能做出合理解释,都必须接受惩罚。

19、心的梦想,及是飞上天堂,我的梦想是实现理想。

20、成功没有捷径,辉煌的背后,是鲜为人知的努力和付出。

21、青春的实质是充实;青春的诗意是浪漫;青春的证明是无悔。

22、只要你能勇敢一点,没有什么不可能。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篇二

细节决定成败,失祸常积于忽微。哪怕是一件芝麻小的事,既然分配在自己手上,就得用心办好,力求完美,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每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要求你用心去做。勿以事小而不为,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认真和细心,明白了在*时的工作中注意细节问题的重要。从之前的负责组织纪律等小事也就慢慢锻炼了我们的认真细心。但是做活动的时候分配的工作未能及时有质量的完成,导致有些工作混乱等不好的影响,这些都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中应该注意到和不断改进的。

学生会的工作无小事,事事都不能懈怠,这样的工作也让我们浮躁、粗心的性格得到了很大的改变。这一年里我们互相见证、互相扶持着看着对方的一步步成熟。

记得一位哲人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而在自己的切身工作中才体会到这句话的真谛。一件事交到自己手中,就是部长对自己的信任,对于每件事你就必须认真负责到底。以前,总认为差不多就行了,何必如此一板一眼。现在,明白了那不是古板,而是对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如果每个人对每件事都是差不多,那可以想象这件事的最终效果一定大打折扣。同时,你对事、对工作的态度也意味着你可以从中学到些什么,学到多少。

在学到东西的同时,也深深感觉到自己的不足。对于这个部门的事物还是需要部长的指教,有些事到底还是缺少经验的。而且,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我应该更加虚心才是。

这个学期,组选组织的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活动中,我们一次次的在进步。印象深刻的第一个活动是服装搭配比赛,稚嫩的我们第一次独立举办的活动,其间出现很多问题,部长一个个提出来,我们也是从那时明白:办活动远远比参加活动的难度大的多。而后举办的一系列活动依旧每次都会让我们从中学习进步,敬老院的采访慰问是一次让我们都印象深刻的校外活动。我们由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后来的心情凝重,认真的为老人们帮忙尽自己的一份力,那时,真的觉得我们长大了啊,那次使我们更加的团结。

每次办完活动,部长总会开会,一点点指出来我们的不足,让我们自己总结自己体会,从上一次的工作中总结不足为下一次工作更好的进行。我们亦在一次次总结中成熟。

最后,要感谢我们的部长,对我们的精心教导和培养,在他们身上我学会了许多待人处事的道理。在这里拓展了视野,学到很多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在新的学年,组宣部的每一位成员都会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工作学习,组宣及全体学生会会越来越好!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根据《^v^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民办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四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以举办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为重点。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 民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国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审批

第九条 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及发展规划;

(二)有相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

(四)有适应办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和行政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三)拟办民办教育机构的资产、经费证明;

(四)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教材;

(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设学校董事会(以下称校董会)的,应当提供校董会章程和校董会成员名单;联合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第十一条 民办教育机构的名称应当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

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须在其名称中标明专修、进修、培训等字样。

民办教育机构在名称中冠以“河北”字样,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举办小学、学前教育及其他初等非学历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或者举办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应当设立民办教育评议组织。评议组织负责对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评议,审批机关根据评议结果审批。

第十四条 申请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举办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发给《办学许可证》。没有《办学许可证》不得举办民办教育机构。

除发证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十五条 教育考试部门、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负责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考试业务相关的民办教育机构或者参与相关的办学活动。

第三章 保障与扶持

第十六条 民办教育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合等多种形式办学。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教师人事档案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与国办教育机构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民办教育机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免收校舍建设配套费用。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用地,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改作他用。

第十九条 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到校任职,应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先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再到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人事档案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才交流机构管理;其户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民办教育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终止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到国办教育机构工作。

国办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到民办教育机构任教。

专任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国办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其工龄和教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 任何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不得违法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民办教育机构摊派各种费用。

有关部门向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水、电、气等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国办教育机构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民办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自主设置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决定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与受聘任的教师和职工订立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和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及违反合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民办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列入计划,统一下达,面向社会招生。

第二十五条 民办教育机构可以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但须报办学审批部门及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收费用应当主要用于办学。

民办教育机构与国办教育机构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的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在升学、考试、助学贷款、交通乘车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国办教育机构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就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面向社会、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民办教育机构可以接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学校建设的捐助、赞助,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捐助、赞助的资金、财产作为公共教育资产,由学校使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 民办教育机构投资者在保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前提下,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章 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民主管理。

第三十条 设立校董会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在校董会的领导下,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发布。广告和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已批准的广告和简章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未经审批的招生广告和简章。

第三十二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由所在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受教育者完成学业,由所在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写实性学业证书,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技术等级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

第三十三条 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参加考试、鉴定,对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第三十四条 民办教育机构对其管理的国家投入的资产、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和接受的社会捐赠以及办学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帐,不得混淆各类资产性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民办教育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民办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报审批机关审查。

第三十六条 民办教育机构改变名称、性质、层次的,举办者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它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民办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二)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三)教育教学质量经评估或者年度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民办教育机构解散,由审批机关核准;拒不解散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民办教育机构,对其所负债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民办教育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民办教育机构解散,应当于六个月前报审批机关。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解散时,审批机关必须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九条 民办教育机构解散,应当自接到有关文件起15日内在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财产清算。

(一)支付应退学生学费;

(二)支付所欠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债务;

(四)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投资;

(五)其余部分由审批机关按投资比例、管理者贡献等情况合理分配;属于国家获得部分,用于民办教育事业。

第四十条 审批机关应当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和年度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向审批机关汇报办学情况,上报年度统计报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须将年度检查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年度统计报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 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将办学用地转让或者改作他用的,当地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民办教育机构停止招生,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擅自刊播和散发招生广告和简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审批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纠正、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民办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颁发证书的,由主管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民办教育机构违法印制或者出售学历证书、学业证书的,由审批机关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民办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买卖生源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办符合条件者故意刁难、拖延不办或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超越职权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

(三)审批机关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对所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索贿受贿、侵害民办教育机构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v^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篇四

宠物美容店创业计划书

创业背景

宠物正在成为中国城市里的一个新型居民。随着养宠物的人不断增多,宠物经济也越来越受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以纯种狗和猫为主的宠物市场,每年的增长速度在20%以上。“饲养宠物赚钱”和“为宠物服务——赚宠物的钱”这两部分组成了宠物经济庞大的产业链。在宠物经济这块大蛋糕的瓜分远未尘埃落定的今天,涉及到宠物的方方面面,都会成为新的创业“淘金地”,蕴育着蓬勃的商机。

现在,各种以宠物为主题的活动可谓是遍地开花,伴随着宠物经济的热潮,与宠物相关的新鲜“商机”更是层出不穷。即使在宠物经济大行其道的美国,宠物行业仍然充满了尚未被发掘的商机。在瑞典,甚至有57%的养狗者购买了宠物保险。可以说,在宠物行业中,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卖不掉的。《科学投资》通过对这一行业的经营特点、营销方式以及最新商机的解析,告诉你当前哪些宠物投资领域最值得介入,如何才能更快地切入这一行业,以及还有哪些商机是你没有想到的。希望在这个行业的大蛋糕仍然散发着迷人的甜香时,你会更迅速地抢到其中最美味、最香甜的那一块。

宠物”这一词在中国出现的比较晚,但发展的速度却是非常之快的。作为猫、狗、鸟等这些动物现在不仅是饲养者的玩物,更是饲养者的“兄弟”、“配偶”、“儿女”。它们已经穿上了“人”的衣服,享受着“人”一样的生活。

它们也已不是单单的作为商品流通于市场,它们已慢慢的变成了一个不小的消费群体。它们需要生活用品、住房、伴侣等;它们也是时尚的弄潮儿需要美容、个体设计、摄影等;它们也有生老病死所以他们也要处理身后事。而它们毕竟是动物,毕竟不会生产这些东西。这就需要我们这些人类为他们服务,完成他们的梦。

项目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所股份所有制公司,多人入股集资,从而降低个人投资的风险。本公司坐落在北京,随当地的消费逐渐攀高而生,接近高消费人群,有很好的顾客生源。

服务机构包括:宠物用品、宠物美容、宠物销售、宠物医疗、宠物驯养、宠物寄养、宠物领养、宠物婚配、宠物摄影、宠物殡葬等。

我们还专门设置了宠物医生实习基地以及宠物美容师的培训机构,对本公司的后生力量重点培养。

民营医院工作计划篇五

“公司奖励的万股股份打乱了我的离职计划和财务规划。”因为公司的挽留,本想另谋高就的李健开始动摇。

让李健苦恼的还不只是工作的去留。27岁的他原打算30岁之后再考虑购房,但这几年房价的飙涨让他意识到,光靠拼命工作存钱是不可行的,很多事情必须提前布局。现在他在深圳南山区租房,每个月的租金和管理费用大概在1500元,他希望将来把房子买在龙华新区或南山区。

李健所在的公司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模大,福利、待遇、企业文化都不错。他最初从采购员做起,如今是购销中心主任,主要负责项目材料的购买,检查、监督购买材料的品质等。

李健一年的年薪加提成合计18万元,不算低,但每月结余不多,每个月固定开支除去房租、交通费用外,大部分收入都支出在应酬上,这部分开支每月约8000元。逢年过节,他还会给父母买衣服、补品,如此一来,每年结余约3万元。

踌躇满志的李健对生活始终抱有积极向上的热情,“安居才能乐业”,李健的愿望是早日在深圳买房,也希望员工激励股能在经济上给他带来切实的帮助。

李健面临3个规划问题 1、工作计划:万股员工激励股5年后才能套现。目前,每股已经较到手价上涨3元左右。不知是否该为员工激励股留下。 2、购房计划:希望2年内买房,预算为200万元、80平方米。首付父母能支援50万元,希望买在深圳市的龙华新区或者南山区。 3、理财计划:目前主要的资金为银行存款,希望做些金融方面的投资,但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刘启斌 恒安标准人寿高级理财规划师

q:该不该在公司留满5年??a:留在公司工作收获远超股权激励价值。

公司为留住核心员工,通常会用到分配股权的激励手段,当然设置壁垒也是约束双方责任与义务的双赢之举。 从公司竞争力来看,李健所在的公司在生态修复行业具有显着优势。这是一个朝阳行业,如果从激励股看,现在放弃未免有些可惜,以目前每股40元左右计算,李健所持的万股共计约57万元。从李健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来看,公司的激励股确实非常重要,未来会让很多经济问题就迎刃而解。 对于在上市公司工作的李健来说,这虽然是个幸福的烦恼,但绝对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刚步入社会工作没几年,就取得公司如此的信任,说明李健的能力确实突出,踏实留在公司再锻炼几年,以后的收获将远超万股股份的价值,建议留在公司继续工作。

q:2年内能实现买房计划吗??a:建议降低买房标准,先考虑过渡性住房。 李健希望2年内在深圳市龙华新区或南山区购买预算200万元、80平方米的房子,这两个区域的房价在每平米万元左右,以李健现在的收入状况和花销情况来看很难实现,即使实现也会让生活品质快速下降。 李健可以曲线实现买房计划。建议先往过渡性住房上考虑,选择一居室,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的新房或二手房会更合适。因为这样的房子总价低,父母提供的首付和自己的储蓄可以支撑房价。建议李健改善消费习惯,这对个人资产增值损害很大,贷款负担的压力同样也会很重,毕竟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 李健现在正处于事业上升期,不应该将太多的精力分配在买房上。建议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与开源节流,这是当下的首要任务。

q:如何启动理财计划??a:必须开始开源节流,腾出空间来为将来的负债与投资做准备。建议减少银行定期存款,增加基金配置。

李健每月固定支出在万元,花销过大,10万元银行存款又让他的储蓄率过高。通常留出3个月的固定花销作为应急资金即可,这笔钱可考虑在银行做天天理财类产品,这类产品既保本又灵活,年化收益在2%至之间。其余的钱可以考虑购买债券型基金,风险低,年化收益在4%至6%左右,t+2的交易制度成就了它不错的灵活度。也可以考虑货币市场基金,年化收益在2%至4%左右,风险也不高。 此外,还要对现有收入与支出开源节流,学会强制储蓄。可以考虑基金定投,选择1至2只沪深300指数型基金作为定投对象,目前a股处于一个低位,是一个长期投资不错的切入点,而且指数型基金具有被动投资的特点,比较适合李健。按他现在的结余情况,基金定投每月最多能投入1800元左右。 其次,建议每个月拿出不超过10%的钱作为自身健康及财务漏洞的风险转嫁费,保障额度应该在年收入的10倍。可以考虑保险公司的消费型健康保障险,以防万一风险来临时造成的财产损失。比如配置定期消费型重疾险40万元,一旦发生重疾风险,除去社保报销外,个人医疗及后期康复的开销大概在万元。另外再配置消费型意外险100万元,一年的保险费用共计约7880元,平均每月支出657元,以此达到低费用高保障的功效。 (文中李健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