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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总结(精选17篇)

时间:2024-01-14 02:10:06 作者:BW笔侠

每次写月工作总结时,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认真思考,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表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模板。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

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_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及配套制度建设。

二、不断完善人事劳动局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人事劳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要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执法违法案件。今年我局下属单位、编办以及各科室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履行自己的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发放民主评议表50份,并按照上年度签订的责任书进行了考评,有一个科室和三名执法人员得到了表彰。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切实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五、行政复议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元政发[2006]16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人民政府_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人事劳动局行政复议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执行,至今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六、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等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部门的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转变了观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审批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不规范行为不断减少;限制了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维护和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三是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对行政执法程序、步骤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由于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签订的责任书,促使执法人员工作更加深入,执法更加严格。今年,我局主动深入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762户,涉及劳动者人数达5672人;追发农民工工资25705元,涉及农民工17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80人。同时依法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活动。接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33人,查处了8件,涉及金额达33210元,答复2件。做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案件有回应、来访群众满意和办理结果用人单位接受。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更加合法有效地行使执法权利,为我县的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总结

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下,积极肯干、兢兢业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总结如下:

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才能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这一年,认真学习了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了_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再次对《党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学习,明确了新《党章》在重要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体现出来的重大创新,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和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

1.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安全。

能积极地协助监区主要领导展开工作,努力维护稳定的罪犯改造秩序,顺利确保了“三无”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了很好的锻炼,自觉在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廉洁自律,规范执法:

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改造方针、政策,能做到规范执法,文明管理,执法公平,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地维护国家机关的工作形象,不利用公务权力图谋私利,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在工作中,认真遵守监狱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比如讲,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有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改进。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有决心继续深入学习党的_大精神,认真贯彻实践____,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为实现我监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水务局规范执法工作总结。

近年来,区水务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从狠抓文明执法入手,在全局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勤政廉政和爱岗敬业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尽力做到热情服务,树立水利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现总结如下:

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

区水务局根据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各级各类水行政法规要求,明确委托执法范围、执法内容和执法责任,要求各类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范围从事执法活动,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更不得越权执法和滥用职权。在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科学合理地划分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并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中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落实持证上岗加强人员管理。

所有水政监察人员上岗执法前,都已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证件前,不准从事执法活动,严格禁止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档案,对水政监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执法工作纪律、执法装备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细化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

水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定程序执法,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在法定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程序流程图,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对自由裁量情况要在行政决定中作出解释说明。在执法中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制作规范,结案后及时将执法文书整理归档,有效促进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的提高。

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失职渎职。

完善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考核评议等形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不执法或乱执法的,依照执法责任制等规定追究责任;导致执法错案的,依照《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健全公示公开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推行文明执法服务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坚持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

区_会:

按照区_会《关于召开九届_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要求,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关于司法活动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执法理念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我局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依据。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以《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执法民警行为规范》、《执法资料汇编》等10余项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依法进行规范,确保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二是建立受案、立案登记管理制度。各办案单位从接处警到受、立案都有登记和警务信息平台录入记录,通过季度考评定期对各部门接处警登记进行检查,发现受、立案不实的,除扣绩效考核分值外,给予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立案不实情况发生;三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了办案部门扣押、法制部门审核、督察部门备案、警务保障部门管理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只有扣押决定权,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管账、专户管钱、专室管物、专场管车,实现扣管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初步建立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为切实解决办案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初步建立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刑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规范与检察院、法院的对口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二)注重执法主体培养,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建设。结合_“四项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组织民警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开门评警”等思想大讨论和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理念;二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警务实战训练11期680余人次,点对点法制业务培训16批次240余人次,集中理论学习14批次,50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到浙江、深圳等地跟班学习8批次,65人次。组织民警参加在线司法培训19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取c本3人,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81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9人;三是强化“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以案育人”的教育。在指导业务办案部门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典型案例专项讨论。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案例讨论9次,180余人次,今年4月份,组织民警对“呼格吉勒图”案件进行了大讨论活动,以此案为反面教材,警示民警严格执法。

(三)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夯实执法硬件基础。

(四)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助推规范执法养成。

一是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常态化。我局实行执法质量周通报、月小结、季考评、年汇总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以及民警办案情况、个案测评、教育培训等归档记录,准确记录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建立法制监督员执法监督机制。我局各办案部门教导员兼任部门法制监督员,实行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双重管理,政委分管执法监督工作,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先由法制监督员进行审核,再由分局审核,实现了执法办案审核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核关;三是开展经常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每年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立案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执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加强了刑事案件侦办及诉讼中的执法交流,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及时整改“12345”市长热线和“行风热线”反馈的执法问题,积极采纳、听取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民警执法理念的升华和执法方式的转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公正执法自觉性都有了明显提高,执法不规范行为、违法违纪问题显著减少。2011年以来,我局涉警投诉和信访案件同比大幅下降;二是公安机关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规范执法不仅约束了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而且提高了民警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4年,海南区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严重暴力、侵财类犯罪分别下降35%、,2015年1-5月份,刑警警情又同比下降;三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步提升。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中,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规范执法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公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在不断提升。

通过近年来对基层办案部门执法工作的调研总结,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民警规范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公安机关作为联系群众最紧密的执法部门,不仅要发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而且要体现执法部门惩罚和教育的作用,目前个别民警的工作思维依旧停留在“打击违法犯罪”重口供轻证据的状态,缺乏依法行政的思维和能力;二是民警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非公安院校毕业民警占,40岁以下年轻民警占,虽然入岗前经过岗位培训,但培训时间紧、课程设置单一,公安业务基础不扎实,民警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办案质量差异较大,执法能力培养仍需加强;三是执法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的执法制度实用性、操作性不强,有的缺少统一标准,有的规章制度脱离实际、难以操作。如,对某些群众缠访、闹访,甚至是极端访,单纯依靠治安处罚效果不大,震慑力不够等;四是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当前警务工作任务重,非警务活动增多、维稳压力增大,许多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造成工作不深、不细,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扎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下一步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执法理念培养。经常性组织民警学习依法治国系列理论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大讨论活动,让民警切实感受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增强执法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监督服务态度,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规范执法、勇于拼搏的执法队伍;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我局将2015年定为民警业务能力提质年,围绕提高民警“六项能力”建设目标,针对不同警种和岗位职责,分批次开展执法岗位练兵和信息化应用培训。加强警务协作交流,定期组织民警参加法院旁听庭审,与检察院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细化所队领导、法制员、民警的职责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民警工作职责规范化。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局领导四级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件办理跟踪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用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执法规范化监督。目前,我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已全面铺开,以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提高民警依法办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增强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从事执法活动的素质养成。

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总结

20**年,**x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县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经侦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新中国成立**周年**安保为主线,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打击犯罪、防范风险、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四大职能,全体经侦民警砥砺前行,用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保驾护航!

1深入实施“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战略,开启“智慧经侦”新篇章。

按照市局经侦支队建立“情指融合、情侦一体、合成作战、服务全警”的经侦情报导侦联勤工作站的要求,经侦大队积极请示汇报,采购了国内最先进的“火眼金睛”可视化分析软件,以及“外星人”高性能专业分析计算机,并加入到数据支撑点的情报导侦联勤工作网络体系,开展各项数据研判分析工作,为部局构建“智慧经侦”战略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根据部局“论剑20**”经侦数据化情报导侦大比武活动总体部署,以办理合阳县恒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案为抓手,代表市局参加了省厅涉税领域论剑大比武活动,进行了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集中研判,线索生成,云端发起、落地打击等工作,并围绕此案在全省“论剑20**”经侦情报导侦大比武决赛中取得第二名的佳绩。民警詹天棋自行研发的数据化模型工具“虚开团伙分析”模型获得全省优秀的好成绩。

2全面深化“警税协作”机制,重拳推进“2.27”虚开骗税专案。

20**年,与合阳县税务局不断深化“警税协作”,先后召开“警税协作”联席会议3次,建立涉税犯罪监测预警、联合办案、会商研判等6项协作机制。根据今年年初税务局移送的案件线索,专案组以公安部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活动为契机,多维度开展涉税案件分析,经过连续几个月的侦查经营,收集调取相关的工商、发票、人员、资金交易等大量数据,发现合阳某金属材料公司在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河南、山东、湖北、浙江、广东等地的69家企业开具了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专案组成员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多警种联动,经过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2个跨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团伙,刑事拘留十余人,涉案金额达30.96亿元。专案工作得到省市公安机关、税务部门的关注肯定,先后被西部法制报、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阳光报宣传报道。

3高站位部署,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本之年,经侦大队作为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成员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结合警种特点,及时开通了资金查控“绿色通道”。制定了“打财断血”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排查工作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翻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涉案财物未查清、“断财”不足等问题,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打缴同步。截至目前,共配合县局各办案单位利用扫黑除恶资金查控绿色通道机制共查询人数100人次,查询账户503个,累计查询数据16.4万条。

4全方位开展风险摸排,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水平。

按照省厅“大排查、大研判、大防控”工作要求,将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与网络排查相结合,结合制订了《**x公安局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风险大排查大研判大防控工作方案》,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等机构,在前期数据录入的基础上,对我县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公司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逐个开展排查,经过排查,共排查出农村专业合作社580家,异常企业231家、互联网金融企业2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房地产企业13家,并根据风险程度将农村专业合作社划分为重点监管类和一般监管类。确保此项工作不留死角,彻底摸清辖区风险底数,提升预测预警预防打击工作水平。

5多形式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筑牢经侦工作的前沿阵地。

充分依托“1.10”、“3.15”、“5.15”等宣传日活动,联合派出所及相关在人员密集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解答群众疑问、现场演示和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传授识别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帮助群众了解传销犯罪、银行卡犯罪、假酒、假烟、假币等常见多发的经济犯罪“陷阱”,同时重点围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揭露此类犯罪惯用手法和伎俩,宣传点同步设立了经济犯罪咨询服务区和举报平台,邀请非法集资投资受损群众代表以自己受损的亲身经历为现场群众现身说法,引导广大群众要谨慎投资,并安排专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同时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利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开展集中宣传,将“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宣传模式相结合,筑牢防范经济犯罪宣传网。

6坚持“以打开路”,积极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与维稳工作机制》、《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是办理了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3名,为国家累计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力地震慑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犯罪,保障了我县医保基金安全,目前该案已依法呈请检察机关起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二是对陕西智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阳代理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开展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在代理点经营期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吸引投资人进行投资,目前,大队已将合阳体验店投资人40名全部核查完毕,犯罪嫌疑人罗某及其3名合伙人已对其中21名投资人员的投资资金以债权转让及退还现金的形式进行清退共计102.7万元,其余尚有19人,61.1万元未兑付,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20**年,我们将在县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创新引领、主动作为,严厉打击犯罪,严密防范风险、切实维护稳定、持续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数据化实战水平,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全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经侦警队,力争在**经济社会建设的现代化新征程中勇当尖兵,再创佳绩!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做好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精细管理、提升标准、打造亮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总抓手,突出城市容貌精细管理、广告牌匾争创一流、小城镇容貌管理上水平三项工作重点,拓展执法管理层面,规范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管理品牌,全面推进各项执法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现制定年城管执法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文明执法。在执法业务、政治学习方面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抓好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廉政勤政、廉洁自律;服务于群众,做好投诉受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打造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深化城市容貌精细管理,力促市容环境上水平。继续深入实行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突出“精抓细管”,在“防反弹、求巩固、促提高、出亮点”上狠下功夫,提高管理标准,细化管理环节,大力推行高效、精细和长效的城市管理方式,突出城市容貌管理的特色化,创造整治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打造广告牌匾精品工程,力争达到全国一流。淘汰低档次的`广告,对每条街路的广告牌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达到规格小型化、制作高档化、形式美观化,主要路段的广告牌匾样式达到全国一流标准,打造全国一流水平。

(四)小城镇城管执法全面托管,提高小城镇的管理水平。小城镇城管执法实现全面托管,加大对小城镇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小城镇容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小城镇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小城镇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快城管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加大市政管理、绿化管理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查城市道路挖掘、践踏绿地、毁坏绿化苗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车辆超重、乱停乱放、泄漏遗撒、沾泥上路、乱倒垃圾和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城市建设绿化成果。

(六)严查违法建设,规范各类市场。加大对违法建设、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查处和拆除力度,扩大规划执法的覆盖面,严控新的违法建设出现。积极参与旧城拆迁改造以及政府安排的其它拆迁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城区内的旧货市场、煤炭市场、建材市场、钢材市场、废品收购站点以及几处农贸市场等进行规范治理。

(七)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针对执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阳光执法运行机制,推动城管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八)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督查,奖惩分明,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九)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认真分析城管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在实行小广告市场化运作和城区无缝隙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执法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在实行执法车辆gps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力争在城市管理模式上有新的突破,在管理水平上再提高。

(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整治。紧跟城市建设节奏,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加强背街小巷和城中村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窗口”形象,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周边环境。

规范执法工作总结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规范经侦执法工作总结

20**年经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依法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斗争,大力推进经侦队伍和业务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公安经侦职能。

一、经侦大队简介。

经侦大队是**分局的一个基层办案实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分局一楼,现有人员8人,大队领导3人,5名侦查员。经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预防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大队全体人员始终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提高执法水平。大队全年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5起,立案15起,其中合同诈骗案5起,职务侵占案4起,挪用资金案6起,破案15起,破案率100%,结案15起,结案率100%。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监视居住3人,刑拘17名,取保候审3名,逮捕14人,起诉18名,打处率94.74%,案件涉案总值384.3万元,造成实际损失384.3余万元,挽回384.3余万元,挽回率为100%,大队共上网追逃6名,其中抓获5名。

二、经侦大队服务宗旨。

经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忠实地履行公安经侦职能,预防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辅的工作思路,尽力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经侦大队便民措施。

1、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案件的受理、登记工作。对群众电话或口头报案、检举的情况,必须做好登记。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必须积极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也要耐心解释,及时将情况转递给有关部门,不得生硬地予以推诿。

经济损失,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3、明确界线,决不插手经济纠纷。要严格区分案件的性质,做到界限明确,坚决不插手经济纠纷或借办案收取好处费。

4、快速接处警,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建立一支以队长为龙头,骨干为核心的快速接处警机动应急力量,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以快速制服犯罪。

5、严格执法,文明办事。对侦办的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在具体办案上,严禁滥用警械、警具、严禁搞逼、供、信,必须坚持文明办案。

6、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为切实加强监督和有利于群众报案。向群众公开本大队便民服务、举报、监督电话。

四、经侦大队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1、围绕市局考核分局内容,重点做好人均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打处人员、基础业务三项工作。通过激励和考核等措施,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内挖潜力,外拓案源,夯实基础,多措破案,确保在年度的各项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2、领导挂帅,周密组织,扎实抓好各专项工作协调开展,通过领导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从大队工作的全局考虑,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中队长直接抓,统筹兼顾,找准切入点,抓好结合,逐项落实工作措施、计划,明确重点,量化目标任务到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力争各专项行动取得好的成绩。

3、抓好“两个延伸”,促进经侦基础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继续抓好向派出所的延伸工作,配齐配强经侦联络员,在分局的的支持下,加大对经侦基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同时大队明确专人分片指导,协助各派出所迅速规范开展经侦基础业务。二是积极实施经侦基础工作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延伸,丰富联席会议的内容,尝试联席会议的新形式,设立经侦联络室(员),拓宽案件信息渠道,增加经侦工作触角,畅通经侦信息渠道,增强开展经侦基础工作的后劲。

4、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改变坐堂等案的现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拓宽受案渠道,串并分析,积极侦办。对领导交办案件、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领导挂帅,集中精力限期破案,做到侦查与追赃并重,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警种优势,注重预防和减少苗头性、倾向性的经济犯罪。

5、创建服务型经侦队伍,推出亲商、爱商、便民、利民新举措。完善“经侦110”亮点工程,加大对内外宣传、警务公开等工作力度,不断扩大经侦大队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经侦大队的良好形象。

6、以执法绩效考核为突破口,加大培训、考核、检查工作力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改进干警的执法作风,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促进大队的执法工作上台阶。

7、注重信息工作,提升大队整体形象。一是适应自动化办公趋势,用足用好经案系统、公安内部、远程传输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畅通信息收集、分析、利用、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宣传功效,提升经侦大队知名度、美誉度。

8、从严治警、从优待遇,以考核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做好“五禁四规”的执行工作,制度上从严约束干警,工作上从严要求干警。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使干警工作中安心、舒心、放心。三是科学考核、严格兑现,通过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中共徐州市**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委办[20**]28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公安分局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经侦大队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实际情况认真部署传达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经侦大队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区委和分局文件精神,动员经侦大队全体侦查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分局文件精神,明确执法评议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大队教导员许旭亲自督促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执法评议相关内容并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整改总结提高。

2、认真反省执法中容易发生的问题,积极整改,防止问题的发生。

1)强调工作纪律:

强调在日常工作中杜绝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插手经济纠纷,乱执法、乱作为,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访不接,吃拿卡要、冷横硬推、非法查收、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现象。

经侦大队召开会议认真对办理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杜绝在办理案件中扣押物品混乱现象,制定扣押物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进行登记、建立扣押、发还、移交物品台帐,做到物品进出记录详实,存放保管到人。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完善的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公开告知制度、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经侦大队认真对执法行为规章制度进行排查,在原有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流程和办案程序等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主办责任人制度、案件告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进展通案制度,建立真正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减少和杜绝执法办案随意性,进一步实现执法办案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通过认真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经侦大队在日常的工作中,避免了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日常的执法行为,形成了热情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工作作风,全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省、市委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市紧扣“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战斗堡垒”这个根本,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做成事为标准,采取“八字推进法”,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催生了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1.领导联系“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心制定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乡镇指导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落实组工干部每人蹲点包抓1个乡镇、2-3个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铁人精神”主题教育、“三会一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辅导、流程复述、现场答疑等方式,引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对标学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确保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

2.跟踪指导“推”。精心选取党建基础比较好、发展业绩比较突出的4个乡镇,布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监控点8个,选定18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图、推进表,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全市成立8个工作组,重点深入农村监控点、示范点抓培训、抓指导。联系乡镇的组工干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点对点指导抓推进,实打实全程跟进抓提升。

3.查漏补缺“改”。坚持问题导向、实用导向,组织部牵头成立调研组,查清摸准农村党组织战斗力,重点对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0个移民村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优化调整设置村级党组织36个,专项部署研究解决农村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较大党支部6个。全市59个行政村党组织以标准化为标尺,对照7个方面42个具体规范,逐项对标查漏补缺,逐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集中解决了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务干部业务不精、党建与乡村振兴“两张皮”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4.对标规范“做”。各乡镇党委采取“一周一学、一学一做、一做一规范”的办法,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严格按照各项具体规范对标立标,对已经规范的制度标准、活动标准、程序标准,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常态化抓好规范落实;对暂时未达到标准的具体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盯上补齐工作短板,有力推动了“三会一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党员等工作创标达标。

5.模拟演练“考”。精心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模拟演练剧本,对暂时没有涉及到的党支部换届、党支部处分党员、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规范,采取派员指导、模拟演练、业务测试、现场点评等方式,组织集中演练和业务测试126场次,帮助包村干部、党建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党务干事熟练掌握规定动作,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步骤,为深入对标达标和不断改进提升打好基础,推动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6.倒排进度“逼”。按照“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过、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评”的要求,采取“周安排、月督查、季汇报”的倒逼措施,督促每个村抓细抓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由乡镇党委牵头,跟踪落实党支部按月制定对标自查、对标争创具体任务,按月细化提升措施,按月倒排时间进度,压茬倒逼抓对标、促争创。市委建立常态化述职制度,市委常委会每次听取1个乡镇党委和1个党组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各党组、乡镇党委每月上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周报卡,常态化倒逼抓推进、提质量。

7.常态督查“促”。市委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纳入巡视巡查工作内容,结合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督查力度,提醒约谈农村党组织负责人8人。市委组织部建立常态化调研督查制度,以监控点、示范点为重点,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促每个支部规范对标创标。紧盯省委组织部明查暗访、酒泉市委组织部季度“互查互学互鉴”反馈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开辟“互联网+党建”新领域,全市开发建立“铁人社区”论坛智慧党建云平台,在线监控各级党组织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指标落实质量。

8.逐项考评“验”。按照“对标自查一项、规范提升一项、考核验收一项、推动一项工作”的要求,从对标自查一开始就统筹考虑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考评办法,整理从11月开始安排各乡镇开展对标自查验收,采取支部自评、乡镇党委考评、组织部门抽查复验的办法,逐村逐支部进行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有26个农村党组织基本达到了标准工作要求,带动其他支部评标达标,形成了“党建好不好标准说了算”“工作好不好发展说了算”生动实践。

1.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通过以上率下靠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坚持不懈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农村党组织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建立市级领导、基层党工委书记联系点制度和组工干部蹲点指导制度,久久为功抓标准、强基础,推动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2.基本制度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通过组织农村党组织学标立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由粗放抓向精细抓转变。通过推行“两学一做”融入“三会一课”“铁人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推动了政治建设标准精细化。通过建立《**市村级权力清单37条》,推动了民主议事决策的精细化制度化,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建立“铁人社区”论坛党建云平台、推行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农村党建质量。

3.支部组织力由“抓住人”向“做成事”转变。通过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训强村干部、选派第一书记、储备后备干部,抓住带头人,提升组织力。通过实施农村党建“造血”工程,深化“三链”建设,大力培树“富民铁人先锋”,落实“党支部+合作社+产业+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突出做成事,在农村建成45个党员创业示范园、82个党员服务区,培育先锋富民示范户800多户,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行动”,投资2400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消除空壳村薄弱村39个。通过对标整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了组织建设标准化,提升了支部组织力。

4.乡村振兴由“单打一”向“组合拳”转变。通过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弘扬“铁人精神”打造“铁人先锋”党建品牌,组建党员突击队、先锋服务队、巾帼小分队,打好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组合拳”,创新“三变”改革、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赤金镇万亩韭菜基地、柳湖镇戈壁农业扶贫产业园、六墩镇拱棚蔬菜、独山子乡特色养殖基地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创新“活力网格”,将“一处跑跑一次”服务终端向下延伸,打响了“富民铁人先锋”党建品牌,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1.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突出作用导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是一套目标、制度、流程、载体、方法。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既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党建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聚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旗帜鲜明树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导向,以做事为标准抓标准化建设,杜绝就标准抓标准。

2.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融入中心工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和总载体。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重点查找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防止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空对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将标准化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标准与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标准化党建才有支撑力生命力。

3.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注重质量效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实、落不细的有效路径。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整理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效果为上,紧盯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重在看实干实绩,看农村发展成效。

4.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立足实践、把握规律、深化认识的过程,既要遵循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原则,也是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体现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要求。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标准,正确处理好标准与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动态创标与验收达标的关系,处理好简单留痕与评判工作好坏的关系,避免在标准固化、僵化中脱离农村实际的问题,不断彰显党建标准化引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机活力。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也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主要抓手。今年来,市直机关工委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抓住关键少数、注重督促指导、创新活动形式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抓领导示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宣讲上级重大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席指导支委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今年以来,市级领导带头到所在支部或联系点上党课,均已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委及时组织宣传反映,引导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严”字当头、模范带头的共识。

二是抓责任明晰。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代拟《xx市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划分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全面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抓述职评议。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首次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单独组织会议进行述职,由市委书记亲自对各党组(党委)书记的履责情况进行点评。结合实地核查、现场测评和平时情况,分“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15个评定为“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各党组(党委)书记由市委进行约谈,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的普遍落实。

一是重督导机制健全。建立了市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联系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工委领导联系片组促进重视、工委部室联系单位促进提升、工委干部联系支部促进落实”的“三联系三促进”督导工作机制,采取常态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直插1222个基层支部的“季初提示、季中督导、季末讲评”,坚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帮带、“面对面”研究、“实打实”整改,真正建立了一张全覆盖、无死角的党建工作部署、督导、整改一体化网络。

二是重督导流程规范。年初统一下发“一要点一细则一办法”,对督导要求、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等向各单位进行统一说明和预告。举办“市直机关党建督导专题实务培训班”,就每项工作如何看、如何查、如何导等进行详细讲解。改变过去以听汇报为主的做法,督导人员根据分工看记录、看资料、看台账、看氛围,并抽选部分党员干部了解情况,然后向被督导单位负责同志和机关党组织当面反馈督导情况,为促进后续工作开展找准了症结、拓宽了思路。

三是重督导结果运用。季度督导结束后,集中研究督导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以季度讲评等形式通报季度情况。制定“销号管理”办法,每季度将所有督导单位的反馈意见清单整理存档,在下一季度督导时核查上季度问题整改情况,对督导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约谈其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因部门党组(党委)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和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达到了以问责敲警钟促履责、以压力增动力促落实的良好效果。

一是搭建服务载体,增强渗透力。持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深入基层,直接接触群众,直接面对矛盾,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双岗履职、双方建档、双重管理、双向反馈机制,积极推动在职党员“8小时以内履职尽责在单位、8小时以外服务奉献在社区”。两项活动分别获评全国机关党建“最佳案例”和“十佳案例银奖”。

二是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吸引力。注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涌现出了“换位体验日”、“重温入党志愿书”、“三十分钟课堂”、“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组织生活、“寻找入党介绍人”、“微理论·微宣讲”等组织生活的生动案例,形成了创新组织生活的集群效应和发散效应。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增强影响力。以“一部门一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讲述‘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我所在的党支部’”活动,大力推介基层党支部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品牌。举办“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分批在新华社、湖南红网等媒体对10个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引路的辐射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新活力。

**党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建设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创新思路和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党支部成立于****年**月,隶属于***委员会。截止2020年年底,有正式党员**名,入党积极分子**名,支委由**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名。支部配备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设置了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及时公开党务相关工作。

(一)“五个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支部现有党员**名,支委班子齐全,配齐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班子,在区委组织部以及党委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支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支部建设水平,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支部按照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年轻党员,2020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同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学习教育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利用两学一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做到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3.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支部不断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党员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述廉等各项党的制度。加强对支部事项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凡涉及党费使用、党员发展等重要工作,必须通过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表决通过方能执行,及时将支部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情况及时公开。

4.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机关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始终抓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抓好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发挥政治功能。通过利用支部宣传栏、微信等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会议精神、文件的学习,积极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余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引领,切实抓好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

5.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党工委内设有党政办办公室,具体承担党工委党的建设和下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并按要求比例配置了**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全力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支部明确专人收取、管理党员党费,按规定使用党费,确保支部各项建设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同时,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办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身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1.强化部署,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支部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及党委有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并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确保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有力落实。支部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5个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组织、队伍、制度、配套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紧扣主题,促进党员素养全面提升。支部制定了年度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计划,并紧扣主题党日主题,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等媒介资源,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专题教育,有力促进了支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全面提升。

4.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内容。支部除了按照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开展工作外,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将旅游管理、革命传统教育、大数据建设等融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中,从而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内容。

**党支部通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不够。个别党员对党的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够,认为都是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意识不强。二是创新性不够。在党建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推进党建工作多,主动创新性不够。

下一步,支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支部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多形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将“两学一做”学习等情况纳入党员考核内容,狠抓学习制度落实。在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将具体业务工作创新性结合起来,同步抓好全域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党员的知识面。

二是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不断提振党员精气神。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深化党内监督和党务公开。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对党员思想工作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党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从实着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积极营造学先进、找差距、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全面改进党员工作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干部形象。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规范执法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20**市水利水产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有力维护水事渔事秩序,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总结。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水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水利水产法规宣传领域,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式,征订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水法规汇编》等学习教材,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创新普法形式,发挥网络优势,购买无纸化学法系统软件,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的效果。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六五”普法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和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专家,结合案例分析讲解《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各县(市)区水利水产部门和局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组织了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学习新颁布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会议,传达省厅宣传贯彻《办法》的会议精神,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用水行为,推动农村供水依法管理;举办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班,邀请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授课,来自各县(市)区、乡镇水产技术推广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起到了非常好的技术推广效果。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印刷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单行本及宣传资料在社会广泛宣传,并深入企事业单位和**湖周边乡镇、村组宣传《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提高群众保护、爱惜**湖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湖泊的良好氛围。还在高校志愿者的协助下,将宣传画和宣传资料发放到学校,向在校学生宣讲水法律法规和水知识,提高在校学生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纪念性文章和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核心宣传保护水资源和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式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水利水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以便民、高效、公正、廉洁为服务宗旨,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今年年初我局推出了优化环境促发展的“八项举措”,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实行许可集中审批。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的要求,实现了授权到位、项目到位、人员到位和机制到位,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三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工作责任、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四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省、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规定,将原来30项清减为15项,并减免所有审批费用,实现了审批服务“零收费”。同时再造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所有审批事项均承诺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速度在全市处于前列。五是做好“窗口”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深入企业了解审批项目建设情况,变被动为主动,做好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2013年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件40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无投诉。

4、开展行政权力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纪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文件要求,对涉及水利水产法律法规的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调整、合并、取消、补充、汇总后,拟定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140项,完成登记表及流程图257份,并按时向市清权办报送了《送审稿》。对12月以前向社会公布实施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保留1件,修改1件,废止2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5、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维护水事渔事秩序。依据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水政渔政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水事渔事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渔事秩序。一是规范操作程序。通过规范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档案,实现了水利水产执法工作“内部运作程序化、行政行为规范化”,使水利水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发放执法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制定了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创新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今年4月份,在省水政监察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牵头组织省富水局、王英局水政监察支队及**市、**市支队、**县、**县、**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为期3天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河道违法设施33处,爆破拦叉筑坝1处,清除填占库容2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起,重拳打击了一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水事违法案件,震慑了水事违法分子,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有力地维护了鄂东南片良好的正常水事秩序。四是开展河湖与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今年3至9月,根据省水利厅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专班,全力做好河湖与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堤防、湖泊、水库、河道、渠道泵站、防汛通讯及水文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群众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如****镇岩泉村私建水库案,市水政支队先后多次督办**县水政大队依法查处,并深入现场督办,在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下,组织将围堰筑坝进行了强行拆除,省安监委、省水利厅对**县**镇违建大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示满意。4月下旬,接到**蓝溪汽车商贸城填占**葫芦港的案情后,水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责令迅速整改,同时与当事人沟通交换意见,被填排洪港得到了恢复,确保了防洪安全,当事人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过河湖和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破坏水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巡查、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和整改。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我市境内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行洪障碍,使我市河道水事秩序得到了改善,确保了河势稳定和河道通航及防洪安全。六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长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击**湖非法捕螺、长江电打鱼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维护了河湖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

6、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将行政调解贯穿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始终,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渔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及时深入现场听取意见,开展调处,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尽可能地把水事渔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如2013年2月,**市汪仁镇磊山村人程贤利,因**湖养殖权与他人产生纠纷,向省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省法制办受理后举行了听证,并组织多次调解,但由于案情复杂,通过调解结案困难很大。为妥善解决纠纷,我局多次上门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解释说服工作,后在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下,当事人接受调解,撤销了复议申请,该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7、修订《**市**湖管理暂行办法》。205月30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并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而我市颁布的《**市**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与《条例》不相符,依照下位法需服从上位法的原则,结合**湖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市**湖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审核后,《**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于2013年3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执行。

二、20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稳步推进全市水利水产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机,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面向行政相对人的经常性宣传,提升水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加强水利水产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开展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到位。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3、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后期工作,及时对外公布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水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4、进一步发挥行政调处功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完善水事纠纷预警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屋,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市水利水产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有力维护水事渔事秩序,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总结。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水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水利水产法规宣传领域,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式,征订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水法规汇编》等学习教材,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创新普法形式,发挥网络优势,购买无纸化学法系统软件,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的效果。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六五”普法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和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专家,结合案例分析讲解《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各县(市)区水利水产部门和局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组织了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学习新颁布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会议,传达省厅宣传贯彻《办法》的会议精神,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用水行为,推动农村供水依法管理;举办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班,邀请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授课,来自各县(市)区、乡镇水产技术推广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起到了非常好的技术推广效果。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印刷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单行本及宣传资料在社会广泛宣传,并深入企事业单位和**湖周边乡镇、村组宣传《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提高群众保护、爱惜**湖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湖泊的良好氛围。还在高校志愿者的协助下,将宣传画和宣传资料发放到学校,向在校学生宣讲水法律法规和水知识,提高在校学生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纪念性文章和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核心宣传保护水资源和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式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水利水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以便民、高效、公正、廉洁为服务宗旨,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今年年初我局推出了优化环境促发展的“八项举措”,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实行许可集中审批。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的要求,实现了授权到位、项目到位、人员到位和机制到位,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三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工作责任、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四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省、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规定,将原来30项清减为15项,并减免所有审批费用,实现了审批服务“零收费”。同时再造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所有审批事项均承诺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速度在全市处于前列。五是做好“窗口”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深入企业了解审批项目建设情况,变被动为主动,做好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20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件40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无投诉。

4、开展行政权力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纪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文件要求,对涉及水利水产法律法规的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调整、合并、取消、补充、汇总后,拟定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140项,完成登记表及流程图257份,并按时向市清权办报送了《送审稿》。对12月以前向社会公布实施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保留1件,修改1件,废止2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5、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维护水事渔事秩序。依据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水政渔政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水事渔事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渔事秩序。一是规范操作程序。通过规范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档案,实现了水利水产执法工作“内部运作程序化、行政行为规范化”,使水利水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发放执法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制定了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创新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今年4月份,在省水政监察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牵头组织省富水局、王英局水政监察支队及**市、**市支队、**县、**县、**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为期3天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河道违法设施33处,爆破拦叉筑坝1处,清除填占库容2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起,重拳打击了一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水事违法案件,震慑了水事违法分子,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有力地维护了鄂东南片良好的正常水事秩序。四是开展河湖与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今年3至9月,根据省水利厅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专班,全力做好河湖与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堤防、湖泊、水库、河道、渠道泵站、防汛通讯及水文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群众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如****镇岩泉村私建水库案,市水政支队先后多次督办**县水政大队依法查处,并深入现场督办,在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下,组织将围堰筑坝进行了强行拆除,省安监委、省水利厅对**县**镇违建大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示满意。4月下旬,接到**蓝溪汽车商贸城填占**葫芦港的案情后,水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责令迅速整改,同时与当事人沟通交换意见,被填排洪港得到了恢复,确保了防洪安全,当事人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过河湖和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破坏水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巡查、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和整改。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我市境内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行洪障碍,使我市河道水事秩序得到了改善,确保了河势稳定和河道通航及防洪安全。六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长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击**湖非法捕螺、长江电打鱼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维护了河湖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

6、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将行政调解贯穿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始终,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渔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及时深入现场听取意见,开展调处,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尽可能地把水事渔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如年2月,**市汪仁镇磊山村人程贤利,因**湖养殖权与他人产生纠纷,向省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省法制办受理后举行了听证,并组织多次调解,但由于案情复杂,通过调解结案困难很大。为妥善解决纠纷,我局多次上门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解释说服工作,后在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下,当事人接受调解,撤销了复议申请,该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7、修订《**市**湖管理暂行办法》。205月30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并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而我市颁布的《**市**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与《条例》不相符,依照下位法需服从上位法的原则,结合**湖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市**湖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审核后,《**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于2013年3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执行。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稳步推进全市水利水产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机,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面向行政相对人的经常性宣传,提升水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加强水利水产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开展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到位。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3、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后期工作,及时对外公布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水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4、进一步发挥行政调处功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完善水事纠纷预警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屋,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海口市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自2002年9月起,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人大、政府的领导与关心下,不受换届、非典等客观影响,认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人员定方案、抓落实。建立健全环保执法配套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汇编《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主要成效(一)汇编《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作为环保执法指南、工具书。要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遵循“行政职权法定”原则。弄清执法权限、依据、程序、时限和执法项目等基本问题。为此,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责,依次从单一主管、共同主管、协同主管和委托执法四个方面分别排序,认真收集、整理、分析,确认78部法律法规是我局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环境规划、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内容。今年1月份,我局组织业务骨干在南丽湖采取封闭式研究编写《手册》,经过多次自上而下的修改,自下而上的完善,于3月完成,全局人手一册。通过对《手册》的学习和使用,我局工作人员对执法依据清清楚楚,行政执法得心应手,既减少随意性,又不越权、不缺位,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二)出台新的《海口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我局是海口市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针对2000年颁布的《海口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存在的处罚过轻、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执法依据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以及作为执法主体的我局无执法权、暂扣权等问题,联系工作实际,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修改工作,于2002年12月以政府令出台了新的《办法》。新办法的出台有力地加强了“白色污染”的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全市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10812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40650个,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今年我市将再次修订,提升为地方性法规。(三)促进了环境监察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1999]141号)精神和海口合并琼山市的实际,按照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局调整了环境监察机构,由原来一所一办六组调整为一监察支队两大队一办的现场执法机构,大队领导竞争上岗。一大队负责龙华区和秀英区工作,二大队负责美兰区和琼山区工作,按片管理。依据环境监察的法定职权,支队设定了4个领导岗位和30个执法岗位,细化和明确了执法内容和执法责任。建立起以法定责,以责定岗,以岗定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全国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多渠道增加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投入,现有6辆执法车,配备了1台传真机、2部照相机、2台摄像机、5台计算机。(四)促进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完成。排污申报登记是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由于企业的不重视和管理的不到位、不规范等原因,该工作一直影响着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后,首先,我局明确了该项工作的执法主体是环境监察支队;其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对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掌握了《排放污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和《排污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填报技术规定》;再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申报通知》和《排污申报登记表》。今年以来,共有130个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由于明确了法定职权和规范了工作程序,今年我市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局修改和制定了26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行政执法项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人员的配置情况,按局领导、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三个层次,将所有执法项目和执法责任分解到3个行政科室、4个基层单位和61个具体工作岗位。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第二责任,当事人负具体责任,各级执法人员逐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新局面。初步体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基本目标以及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对执法失误明确了追究的责任。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的建立,不仅完善了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而且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权的使用。(六)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的提高。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强化了过错责任追究,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我局报建项目审批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监测结果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排污申报登记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来信来访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二、主要做法(一)三个到位。1、认识到位。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新的工作,对它到位的认识是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局党组成员多次碰头分析研究,认识到: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提高执政水平,树立政府形象,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2、措施到位。这是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根本保证。根据考核标准和要求,我局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原先由原局长周经汉同志任组长,现调整为由林甫肄局长任组长,邢孔魁副局长、李林清调研员任副组长,机关行政科室及隶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孔魁同志兼任主任,抽调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我局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始终作为每月中心工作的重点来抓。去年9月26日,组织领导成员到市国土海洋资源局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27日,请市人大、法制局专家来指导。建立督查制,制定了进度一览表和督查表,按照两表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协调工作制度,每月底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找问题,查原因,及时解决;建立追究制度,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则追究第一把手责任。3、责任到位。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任务及目标,关键在局属单位都要各负其责。去年9月2日,召开全系统工作责任分工会,明确隶属单位的工作责任,并逐级层层分解,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三个结合。1、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复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结合起来,同我市噪声污染专项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同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双赢结合起来,同加强遏制污染反弹结合起来,同“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和开展优质服务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2、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善待企业、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审批新建项目,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要求提前介入、上门跟踪,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报建、咨询、投诉都要做到热情接待,一次性讲明报建所需条件、资料,答复全面、准确;对投资者申报的建设项目,不满足审查条件的,主动与业主联系和沟通,了解、指导项目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技术要求较强的内容,深入到现场指导;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不定期向企业、市民征求对生态环境的意见,在着力解决扰民热点环境问题中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为海口做大做强做精做美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3、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深化“三制”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把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进一步推行“三制”向上下延伸和政务公开的深化工作结合起来,使行政执法更规范。目前,我局重点抓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三)三个坚持。1、坚持以学法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学法是知法的前提,知法是执法的保证,只有抓好学法,才能使执法人员系统、全面的掌握和运用法律。我局非常重视学法,集中学习了《海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理论。举办了3期法律培训班,进行公共法规考试、环保法规考试及《手册》考试,人人合格。通过学法,已达到三个效果:在学法中提高队伍素质;在学法中制定配套制度;在学法中规范执法行为。2、坚持以调研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知识多、执法范围广,操作性、系统性、实用性、规范性要求高,必须进行充分调研才能做好、做透、做精。尤其对以往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的方面,一个问题一个专题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准教训,制定对策,才能达到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3、坚持以规范贯穿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过程。规范是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核心。《手册》编发了,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考核了,关键是在执行的规范上下功夫。法律仅赋予我们(执法主体)做什么,并不告诉我们怎么做,这就是一个如何做才能规范的问题。我局紧紧抓住以下几点:一是紧密联系执法工作实际;二是找准以往不规范的环节和问题;三是抓程序,机关抓审批程序,基层单位抓执法程序。通过抓程序这一环节,使职责、权限融为一体、系统规范,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创新性突破。三、几点体会(一)“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学法是基础。在这方面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执法必须懂法,懂法必须学法,若不学法就不懂执法的权限、程序、时限等,执法起来就会出现违章、越位、缺位等现象,就无法规范行政执法。我们在学习中完善规范,在学习中巩固规范,在总结中强化规范,力求不断深化、强化规范的内容和层面。真正做到:既严格又文明,既规范又高效,既公正又廉洁,既履权又负责。(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人的素质是关键。规范建设,以人为本。围绕培育“四有”新人,着眼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试点工作以来,我局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3次培训,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执法人员中,渗透到环保执法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文明执法和执法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三)“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是根本。规范不仅靠制度,更要靠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手软。按照法规来纠正违章,用文明来纠正不文明,否则,再规范的制度不从严管理,不严格执法是毫无意义的。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来,我们加大消除白色污染执法力度.上半年我局单独执法54次,出动人员391人次,出动车辆113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7267公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6000个。组织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14次,出动人员124人次,出动车辆34车次,暂扣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约3620公斤、发泡餐具34650个。非典时期,我们加强了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处置情况的联合执法,对海南省人民医院、省农垦医院、解放军187医院、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废水超标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完成了整改工作。我们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的检查工作,对我市的2个自然保护区: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琼山永兴鸟类自然保护区进行联合检查,禁止在保护区周围上马新建污染项目,对存在的污染企业坚决取缔。我们还加强淘汰了高汞电池的执法力度,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仅半天就查扣了dc城、明珠广场等淘汰电池10400多个。监察支队上半年以来共接到环境投诉案件620起,已处理了600起,处理率达96.72%。这都是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执法所取得的成果。四、存在问题(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执法主体,国家公务员才具有执法资格。但我局环境监察支队(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二)执法职能交叉问题。主要表现在白色污染违法行为上,出现多家单位罚款、没收等现象,影响了消除白色污染工作的开展。(三)工商“登记制”给环保执法增加难度。海南实行的工商“登记制”与“环保法”等国家大法是相抵触的(即先允许经营后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制”的主张是先上车后买票,可实际操作中又无具体限定:上车后谁监督买票,不买票的由谁监督补票。客观上已出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状况,而且有些还无法治理又无法取缔。不仅造成执法难度大,污染程度也极为严重,众多扰民的投诉热点多来自“登记制”的企业。建议重新审议“登记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四)环保部门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决策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本系统环境监察、案件查处的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五、下步打算(一)边学习《手册》,边实践,边考核,边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二)以环境监察为中心环节,理顺、规范机关与基层环保执法的程序和责任。(三)加强指导。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篇二】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区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将x打造成和谐、稳定的平安x。

1、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强化广大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各项警务工作特别是执法服务活动中去。大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民警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法纪意识,严格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的警营氛围。

1、深化执法问题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群众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优化执法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执法主体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执法民警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安民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初制订学法制培训实施方案,采用网上法制学习、法制讲座、旁听庭审、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了民警执法素质。

3、严格执法安全管理。完善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和探索建立健康体检中心,创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服务,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制定了《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使用规定》、《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制度》等办案区相关工作规范。并且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1、深化关爱民生活动。针对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常常出现拥堵的实际,着力破解上放学高峰时段“车辆不好停、交通不畅通、学生不安全、家长不放心”的难题。整合资源,做大“社会化”护学队伍。发动教师、保安、交通志愿者、学校周边住户等力量加入“护学”队伍,每日投入“护学”警力。积极引导,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创新开展“上学路上”文明交通宣教活动。

2、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日、如“”报警宣传日、“”禁毒日、“xx.x”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分局充分发挥警务工作触角广、覆盖广的优势,突出氛围营造、重点预警、合成联动等三个环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好的防范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警力xxx余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xxxx千余份,普法受众上万人,极大的提高了普法效率。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和环节,开展了执法检查“四个一律”、“刑事案件专项检查”“行政案件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专项活动,制定实际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予以网上通报。

1、规范场所设置。为达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标准、新要求,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创新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目前,执法办案中心统一安装了安全防范设施和报警、监控设备,桌椅固化,所有的功能区均通过了考核验收,今年以来进入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执法活动共计xxx余人次。为了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分局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局执法办案录音录像通过不定期视频巡查、实地核查和倒查等,对整个执法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在有力地强化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的同时,引导民警转变观念,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提高执法质量。

2、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刑事案件自纠、检查,进一步规范细化下行案件逐件过堂检查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严堵问题隐患,严格责任追究。每月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梳理执法办案、管理服务等易出问题环节和群众不满意问题,明确回访工作的对象和具体事项,对警情当事人开展定期电话回访,建立回访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同时加大回访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

【篇三】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在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从以下几方面汇报自已工作。

一、德,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能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能,在目前工作岗位上,不断地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积累经验.通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善于发现问题,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三、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按照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认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事,不以事小而马虎,不以事多而敷衍,真正做到仔细,敬业完成各项任务.

四、绩,虽然我担任的是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内勤,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承办刑事案件。在2011年我本人承办的2起刑事案件中起诉3人、劳动教养1人、侦破倒卖有价票证案件10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票款2000余元。

五、廉,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规范着装。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是不多,这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从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为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篇四】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篇五】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局共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共处罚xxxx人。法制大队共审核行政案件xxxx起,审核裁决行政案件xxx起,其中行政拘留xxx人(单处拘留xxx人,拘留并罚款xxx人),单处罚款xxx人,警告xx人。

全局共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立案xxxx起。我局审核采取强制措施xxx人,其中刑事拘留xxx人,取保候审xxx人,提请逮捕xxx人,执行逮捕xxx人,监视居住x人。移送起诉xxx人,转治安处罚xxx人。

xxxx年我局在案件审核把关上未发生任何执法过错。

本年度我局参与审核行政复议案件xx起,维持xx起,重新裁决x起。参与行政诉讼案件x起,驳回申请x起,正在审理阶段x起。参与审核刑事复议复核案件x起,x起驳回申请,x起撤销。申请国家赔偿案件x起,驳回申请。

本年度我局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征订学习材料并下发组织学习,并于x月xx日、xx月x日分两次共组织xx名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报考基本级考试xx人,通过率xxx%;报考高级考试xx人)。

为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提高一线执勤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每季度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活动,共培训民辅警xxx余人次。

我局xxxx年度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审核和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逐一通报并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确保我局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我局xxxx年度网上办理刑事案件xxxx起,行政案件xxxx起,我局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余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日常审核和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并在县局主页进行晾晒。

x月xx日我局召开“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部署工作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单位负责同志等xx余人参会,经梳理xxxx年至今警情,审查单位已接报警情xxxxx条,审查已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已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存在对xxx指令反馈不规范、未上传接处警视频、上传不及时和不规范等问题,不存在隐瞒案情、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等情况,各办案单位均能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做到当场受案登记、接受提供证据资料、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

通过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对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解决各办案单位对瑕疵问题的认知情况,将整改问题落到实处,切实有效提升基层所队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民警对受立案重视程度,强化所队领导对受立案进行时时监督,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不发生因执法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案件。

xxxx年x月xx日,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警情、案件“两清一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根据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x县公安局警情“日清零、周点评、月清仓”工作方案》。并确定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人负责、专人对接,推动执行机制稳定运行。

对xxxx年x月x日x时至xxxx年xx月xx日xx时全县公安机关共xxxx起警情进行监督,受理行政案件xxx起,受理刑事案件xxx起,其他警情xxxx起。督察部门对xx起警情进行了督办。

积极落实县局《x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考核xx个办案单位,月抽取xx余起案件,逐案考核,查阅六必录视频,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有效提高办案单位的业务水平。综合考核情况看,各单位均能对月执法质量考评活动重视起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及时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同警保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预计xxxx年x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始施工建设,力争xxxx年x月底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篇六】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

年度某县区司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为目标,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县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宣股,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工作,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司法局职能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友谊县司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将执法规范化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年初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三个到位”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是日常管理到位。田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政法部门开展的执法公开活动,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司法所工作制度30余项。制做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桌牌,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任务、各股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的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上墙公示,将所有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汇编成册,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执法行为到位。所有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先经局机关、县法制办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执法,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目前共有4名干警通过考试考核后取得了执法资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科室及时将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整理,确认执法权限、职责、义务与责任,做到全面、具体、准确。

三是执法责任到位。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要责任、各股室(所)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执法责任制,对违反执法责任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卷,手续齐备,装订规范,方便查阅。坚持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半年对案卷进行一次评查,年终进行奖惩考核,做到了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今年以来,共进行了2次检查,2次案卷评查,抽查案卷30份(公证案卷10份、法律援助案卷10份、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案卷10份),案卷质量全部合格。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活动,教育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司法为民。二是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必须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上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常态化考核机制,并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与年检注册挂钩,今年对考核合格的2名律师,7名法律工作者准予注册。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规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未发生法律服务投诉案件。在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做到持证上岗,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等事件。

四、服务大局,全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社区)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事案件代理、法律援助、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二是组织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参与全县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和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全县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全县建立了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协助做好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办理,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

五、存在问题。

完善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科学决策、责任追究等各项。

制度。

不断将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

工作。

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某县司法局2021年**月**日。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监察发〔〕3号)、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枝府办发〔2013〕13号)要求,市商务局及所属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围绕商务经济中心工作,结合开展“治庸问责优化环境考核”和“创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自我纠偏,层层抓落实。现就我局以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思想教育。

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反风险预警防控十个全覆盖”工作、“党务政务公开”、“争先创优”等活动为抓手,以教育和预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聘请专家上党课一次,举办机关党员春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讲体会、谈思路、表态度;并围绕全省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进行大讨论,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同时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召开一次讨论会,观看一次电教片。局党组还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为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保证”主题,认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执法过程中领导成员的问题,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对科室人员均一一作出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观看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肖明和我市优秀党员李文英等先进事迹资料电教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背叛与忠诚》,观看影碟《党旗魂》。重点从如何做到表里统一、言行一致、执法公正等方面来体现对党的忠诚。结合党日主题教育,发动机关全体党员唱红歌,以表红心。通过大张旗鼓地歌唱党、歌唱祖国来营造节日氛围,纯洁心灵,鼓舞斗志,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向上、执法为民的精神状态。

(二)大力加强执法宣传。

(三)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让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受到表彰奖励,让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教育惩诫,限期整改到位。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商务局建立了自己的商务网站,开辟了10多个专栏,并成为与对口的部、厅、局相连接的政务子站;同时在三峡.枝江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登录上传各类商务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各类信息及国家法规、商务部发文、省市发文、本地发文、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调研文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公告、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依据、处罚结果、反腐倡廉、项目监督、机关财务、行政审批等具体内容。各类商务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上传1000多条信息,日均撰写并上传2条以上,总量在全市所有市直部门排名居前5位。同时在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电子审批业务,凡我局审核审批的业务均在网上进行;同时也对接了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答复行风热线上的执法咨询、投诉等,到目前为止,已答复2起咨询投诉,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基层执法机构1个,即“枝江市商务执法大队”,同时加挂“枝江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局”牌子,合署办公。属商务局下辖全民所有制独立二级单位,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编人员4名,无临时非在编人员,空缺编制1人名。全年核定经费预算合计13.5万元,其中,执法费2.5万元,人员工资9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市委编办核定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执法大队长为吴明丽,副大队长为郭亚清,其他两名为成员;其中,女性3人,持有执法证1人。局内设机构市场秩序科也开展执法工作,配有两名公务员,均有执法证。

(六)扎实开展执法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市实际,就商务执法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二是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活动进行日常执法稽查和专项整治;三是依法查处了违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四是对相关商务流通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和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商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承担本市“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主要是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收缴病死猪肉。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肉品质量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对顾家店镇强盛冷冻食品厂私屠乱宰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罚金一万元、仓库冷冻肉品暂时封存;协助动检部门查处了百里洲镇非法经营病死猪案,处罚金500元;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次,对全市50余个加油站点进行隐患排查,责令百里洲镇三洲村胡茂华关闭非法经营加油点1个,设备查封拆除。有效的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逐步推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截止20底,全市已备案登记酒类流通企业1200家,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同时积极配合农业监察部门对菜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菜市场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完善农产品残留检测设施和规范操作程序。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该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站在解决农产品卖难、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服务业规范化及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知识,组织全流通领域限上商贸企业开展了“百家商店无假货”等系列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顾客即上帝”、“民以食为天”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重质量、讲诚信”的意识,帮助经营者认识到质量安全关系自身形象,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对酒类流通的专项整治,强化登记备案和随附单检查;加强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整治,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实行执法工作治庸问责。根据枝江市委今年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制定了新的优化环境奖考评制度,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一月一评分计奖,并公示,重点是及时保质完成执法督办和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每项执法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一起被通报扣分事件,月均考核成绩在99.8分左右。

六是执法突出政风行风转变。去年以来,在规范执法过程中,我局同时开展了“创全省商务厅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枝江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宜昌市商务局通知精神,按照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方案,枝江市商务局自5月成立并运转以来,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枝江市行风民主评议活动38个经济管理类考核单位中名列第七名,在68个考核单位中名列第11名,为创建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局虽然不是行评对象,但我局围绕省厅创建方案和指标内容评价标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行评回头看工作和参加全省的创建活动,推动枝江商务系统的行风建设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由于基础工作牢靠,成绩突出,枝江市商务局以优异成绩在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脱颖而出,终于获取“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总共仅评出7个示范单位,其中,地市州商务局5个,县市区仅2个。

三、存在的问题。

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较多,政府部门之间往往出现执法“都不管”或“都来管”的盲区和误区。商务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而现有商务执法队伍人员不够,经费不足,设备不齐,需要配套。商务法律法规大多可操作性不强,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无配套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保障处罚到位,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作用。现有执法大队要么合并到商务局机关,取消独立法人资格;要么改商务局授权执法为独立执法,配齐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和相应的经费、制服、通讯、交通等设备;要么商务执法大队全面“推公”,融入全市集中执法队伍,以实现职权、责任和保障三统一与协调配套。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是政府加快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能整合,划行归市统一管理;

二是各类媒体要及时主动配合宣传,造舆论声势,为商务执法摇旗呐喊;

三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硬手段,确保执法到位;四是组织经常性的商务执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规范执法

物价局规范执法工作体会。

自2012年以来,洪江市物价局采取“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四项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价格执法队伍形象。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平时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价格法律、法规装在每个价格执法人员头脑里,能及时取、及时用;检查前首先是组织学习被查单位的收费政策,熟悉被查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做到进场检查一目了然;检查中能及时发现收费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十八大精神,提高价格执法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使价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开展廉政教育、信仰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廉政建设,要求价格执法人员要端正一心为公的利益观,算清贪污腐化的代价帐,坚守廉洁自律的好习惯,争当干净干事的物价人。加强信仰教育,使价格执法人员做到坚定自己的信仰,居安思危,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思想上不动摇;自己想事,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全力成事,在做事上不动摇;刚正不阿,遵纪守法,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在作风上不动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执法队伍里要形成一股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树形象、增强执行力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提升价格执法的能力。

二、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

针对我国物价水平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生活开支不断加大,由此对物价部门产生误解,认为物价部门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尽到责任的情况下,我们将现行价格政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价格工作调研等写成新闻稿,发到省物价网、怀化物价网、怀化市新闻网、洪江市新闻网、政府网、廉政网、党建网等网站进行宣传,自2012年以来,各类网站、媒体累计采用稿件600多篇。其中,湖南省物价局网站就采用文章82篇。增强了价格工作和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国家管价单位更多地了解了国家的价格政策,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为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案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与监控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防止行政不作为现象,不断促进价格执法工作和谐健康发展。我局及时将工作职责、办案廉政准则、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办案时限等全部更新上墙、()入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做到执法工作有为,监督检查到位,处罚客观公正,有效地增强了价格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了办案行为。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

每年年初,局党组对《局内部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修订,确保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局内形成了一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转变了价格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对办事群众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暧心,一声祝福相送;价格执法人员个个做到“不让举报案件在自己手上延误、积压;不让群众来信来访在自己的岗位上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自201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5人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58件(办理网上咨询举报12件),办结率达100%,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1起,没收违法所得58.46万元,清退给原交费者11.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树立了价格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让群众放心的新形象。

洪江市物价局蒋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