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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总结(实用18篇)

时间:2024-01-06 21:23:31 作者: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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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市海事处:

在海事处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全年无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根据[2012]4号文件要求,对我镇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逐项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办主任、安办干部为成员的船舶安全检查小组对我镇的所有客渡船、自用船、渔船进行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二、自查的内容。

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的责任书。

2、建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签单发航员、船员进行安全学习的内容、会议记录、安全检查台帐、签单发航资料。

4、查看了客渡船上的救生设备、机械设备以及船员证件、船主手续。

5、客渡船是否按要求发航签单、人货混装、超载行驶、冒雾发航。

6、检查了全镇所有自用船、渔船的证件,是否载客。

三、自查结果。

渡口码头不规范,由于道路没有硬化,在雨季给乘客带来生命安全的隐患;发现个别乘客未佩戴救生设备;红土地村一只渔船证件未年审。

四、处理意见。

由于码头安全隐患整改需要的资金较多,加之镇上没有专项资金,需要海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给予大力的帮助支持才能解决规范码头的困难。对没有要求乘客佩戴救生设备的船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立即进行纠正,要求其必须严格执行航行安全“双百”政策。对没有手续的渔船限定一个月之内办好一切所有手续。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航行、停泊和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系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检验机构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有效执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或者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监督检查和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一般应由两名及以上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作业期间实施。检查人员登轮后应当向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表明来意。

(一)船舶配员;

(二)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三)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四)载重线要求;

(五)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六)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第八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信息公开、通报和查询制度,并接受咨询和监督。

第十条船舶安全检查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船舶有权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提出的缺陷以及处理意见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听取船方意见。

本规则所称“缺陷”,系指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和国际公约要求的情况。

第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船舶存在的可能影响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或者国家主权以及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缺陷和隐患,船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守保密。

第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的选船标准或者国际公约和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对等、便利公开、重点突出的原则,合理选择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中国籍船舶或经《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成员当局检查的外国籍船舶在六个月内一般不再进行检查,但下列船舶除外:

(一)客船、油船、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

(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的船舶;

(三)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船舶;

(四)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船舶;

(五)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需要检查的船舶。

第十五条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先进行初步检查,对船舶进行巡视,核查船舶证书、文书和船员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对船舶实施详细检查,并告知船方进行详细检查的原因:

(二)被举报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二年内未进行详细检查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的。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实施详细检查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检查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对船舶存在的缺陷作出判断,并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程序》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作出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理意见,避免对船舶造成不适当延误:

(一)开航前纠正缺陷;

(二)在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缺陷;

(三)滞留;

(四)禁止船舶进港;

(五)限制船舶操作;

(六)责令船舶驶向指定区域;

(七)驱逐船舶出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签发相应的检查报告,标明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对于缺陷处理意见为滞留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注明理由。

第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

(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对于中国籍船舶应当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于外国籍船舶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报其船旗国政府、国际海事组织。

第二十条导致滞留的缺陷如与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有关的,还应通报相关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

接到通报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应当核实和调查有关缺陷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发出通知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对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有异议时,可以在上述措施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经复核,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不当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撤销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船舶以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

中国籍船舶的船长或者履行船长职责的船员应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航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船舶在纠正导致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五)、(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的缺陷后,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除前述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纠正后,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可以自愿申请复查。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自愿复查申请,决定不予复查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对已纠正的缺陷,经复查或者跟踪检查合格后,检查人员应当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中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复查合格章,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未盖复查合格章的缺陷纠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当将船舶接受港口国检查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超过二年未返回国内港口,且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

(二)在境外发生水上交通或污染事故的;

(三)在境外被滞留或禁止进港(入境)、驱逐出港(境)的。

有前款。

(一)项所列情形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可到船舶所在地港口对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

有前款。

(三)项所列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依据缺陷的性质以及客观条件,指定有关船舶检验机构对其实施临时检验。

第二十七条中国籍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核发、补发、换发。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使用完毕或者污损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并交验前一本《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因遗失或者灭失申请补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最近一次对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的海事管理机构名称。

第二十八条《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连续使用,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擅自涂改或者故意毁损。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使用完毕的《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妥善保管,至少在船上保存二年。

第二十九条中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应出示《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外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时应出示最近一次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十条除海事管理机构外,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扣留、收缴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也不得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上签注。

第三十一条船舶不得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船舶安全检查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或者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绝或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

(二)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

(三)未按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核查的;

(五)未将船舶接受港口国检查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六)涂改或故意损毁检查报告的;

(七)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检查报告的。

第三十三条中国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船舶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检查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船舶申请复查的,应按规定交纳复查费用并负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第三十六条《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七条本规则自200年月日起施行,1997年11月5日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部令1997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一、修订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1997年第15号)自1998年3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将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现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打击低标准船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海事监管的环境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船舶安全检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发生了变化,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在制度建设的理念和内容等方面已不能有效适应海事监管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尤其是在船舶安全检查的定位,对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行政法规新内容的落实,与船员发证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配合等问题上亟需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规则的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规则由原来的五章二十四条变为六章三十七条,增加了“一般规定”的章节,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及检查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体现平等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增加了“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章节,以规范《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核发、补发、换发程序和明确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保存和使用要求,以增加规则的可操作性;合并了“检查”、“处理”两章为“船舶安全检查”一章,以使船舶安全检查的程序更为完整和清晰。

修订草案第二条第二款对船舶安全检查作出了界定,明确了船舶安全检查的检查主体、对象、功能和内容,进一步突出了船舶安全检查的“督促”作用,并将船舶检验机构实施的法定检验明确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督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以及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修订草案取消了上述限制,有关规定体现在第二条。

(四)将船旗国、港口国检查作出了明确界定。

修订草案明确了船旗国和港口国两种检查类型。一是第五条将船旗国检查界定为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九条、二十六条设计了相关检查程序,对长期不回国内的中国籍船舶要求其将在国外接受检查的情况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情况可以实行境外检查或委托认可组织进行附加检验等。二是第五条将港口国检查界定为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同时,在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将港口国检查范围从港口扩展到了内水和领海。

第七条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船舶保安”和“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以满足实施《船员条例》、ism、nsm、isps的要求,也为下一步实施海事劳工公约做准备。

(六)优化了安全检查的程序。

一是修订草案改变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不分重点,全面检查的制度,第十四条明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选船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船舶检查。在先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等情形的,再实施详细检查。简化了检查程序,以便集中资源对重点船舶进行检查,减少对技术状况好又诚信守法的船舶干扰,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效率。二是对船舶缺陷的纠正,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导致滞留、禁止进港、限制操作或驱逐出港之一的缺陷后纠正后,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外,其他缺陷的纠正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强制复查,而将核查缺陷纠正的义务落实给船长,海事管理机构则可采取跟踪检查的方式来监督缺陷的纠正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船舶纠正缺陷的义务,尽量避免因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造成的不当延误,与国际的通行做法相接轨。三是第十一条增加规定了船舶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加强了与船检、船员发证机构、审核发证机构的联系。

针对实践中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大包大揽”,弱化了源头管理,尤其是船舶安全检查正逐渐演变为第二船检,弱化了船舶检验源头管理作用的情况,修订草案在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船员发证、体系审核等环节联系方面加强了规定,促进各环节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主要体现在,发现的缺陷与船检、船员发证、审核发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应通知上述相关方,并要求相关方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查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等。上述内容在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等条文中作出了相关规定。

船舶实习总结

刚进公司培训后随即被调到天禹接船,赢得了一个可以展示自我的新舞台,这是我通过百般努力才争取到的机会,我深知其中的艰难与不易,为了回报领导对我的知遇之恩。自己稳扎稳打,挖掘潜能,不怕苦,不怕累,时刻冲在第一线,抓紧学理论学技能,逐步掌握了绞吸挖泥船的操作技术不断丰富我的施工经验,初步熟悉了船舶管理的相关知识,为将来能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独自担当一面的工程技术人员而努力!在天禹的日子里特别感谢师傅的指导和帮助,感谢老师的教导和关心。

在天禹接船的日子里,自己从图纸实物资料的初步认识了解到了,绞吸挖泥船是一种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水力式挖泥船。绞吸挖泥船主要是通过安装于桥架前端的绞刀运动来实现破土,连续运动的绞刀不断地将将海或河底砂石等绞松,将绞刀绞松的泥土,与水混合成泥浆,混合后的泥浆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被压入到绞刀后部的吸泥管中,进入吸泥管的泥水混合物,由泥泵加压后,经排泥管被输送到吹填区,从而完成绞吸挖泥船从挖泥、运泥、卸泥等连续作业的疏浚过程。

对天禹船施工方式的认识,天禹船安装有带钢桩的台车和三缆装置,配备液压柱塞被扣围扣作为刚装的起落装置,用于完成挖泥作业过程中对船舶的定位,船体的纵向前后移动等。在施工中,通常采用将定位桩置于挖泥槽中线上,并以此作为挖泥船摆动中心来实现挖泥,靠桥架的自重实现绞刀的入土,以绞刀桥架起落钢缆控制绞刀的下放深度,以绞刀马达的带动实现绞刀破土。置于桥架前部的左右边锚和缆锚,用于控制挖泥过程中船舶的左右横移摆动,控制从挖泥槽中线挖到左边线与挖到右边线的摆动角度相等等,从而达到控制挖泥宽度的目的。为了提高绞吸挖泥船挖泥精度采用dgps实现定位。

挖泥船生产效率的提高船舶正常运转固然重要,更要体现在驾驶员对船舶性能和工况情况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之中,体现在采用一切必要的提前量降低倒桩倒锚等非必要运转时间之中。李恩强船长经常说:不是船舶适应我们驾驶员,而是驾驶员要实事求是的根据船舶实际性能结合现有工况实际去适应船舶,一刀活不行就两刀,一层不行就分层,灵活掌握随机应变。实际工作当中自己的经历和耳濡目染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的操作水平一般体现在绞刀的挖深、前移距、横移速度,泥泵正常运转工况的调节适应等方面。驾驶员操作方法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一名合格的或者说是称职的驾驶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施工条件和有关生产知识。初到陌生工地必须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当地经常性云、雨、风、雾的气象变化情况,水文地质等客观条件,根据变化随时改变施工方法采取相应应变措施。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前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很重要,可以心中有数,大风大浪是否要回港避风或者下防风锚抗风,随时做好防范。在新港和京唐港航道拓宽施工中,驾驶人员必须明确施工水域的交通状况,需要根据情况做好船舶的值班瞭望,需要保持与交管和过往船舶联系,随时避让,减少或避免施工受外界影响和影响外界。

2、掌握各控制运转机器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构造、控制过程、技术参数等。天禹是液压船,驾驶操作之前必须熟悉各设备驱动泵源之间的关系,以免造成操作失误,或错误操作造成设备的非正常反应和运转影响船舶施工。在京唐港项目中,根据天禹船自身三缆单桩优势,不断研究挖潜,采取了“边缆退船—六进六退”分层开挖施工方法,成功解决了泥面厚,塌方现象严重,施工质量不易保证的问题,由之前的1x00方每小时提高到1800方每小时,较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

3、具备应变操作能力,能从容处理生产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吸入真空增大,排压减小,流速减小。必须想到吸泥口出现杂物堵塞,吹水停车将绞刀提出水面,人工检查后,进入正常施工;泥泵吸入真空不稳,排出压力不稳,船有抖动,轴有抖动,锚杆的保险缆也有抖动,严重时主机有震车显现。应立刻停车检查,确定是否存在问题;绞刀压力变化范围增大,立刻停车检查绞刀。必须明白各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孤立,而是与其他现象构成相关联的关系,都会存在前兆。正确分析、把握和控制机械运转状体的发展,可以防止意外甚至是重大事故的发生。

4、懂得熟练的操作技术和有效运转时间对生产效率的关系。熟练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泥质允许时可以采用摆动进步,而不必采用单动放缆进步,视情况而定,能够减少非必要的运转时间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在施工定位、移船、移锚、移管线等过程中发挥驾驶员最大主观能动性,以减少船舶的生产性停歇。

5、合理选择辅助工作时机。就像师傅韩龙田天经常说的:当船机舱要检修时,我们可以检修前起桥梁打好保险,检查绞刀进行补换齿,检查手动加油处是否要进行加油保养,提前联系管线,看看是否要维修管线替换管线等等。多想想,做好内(机舱和甲板)外(经理部和船舶)部有事协商协作,做好最优工序的选择。辅助工作时机的正确选择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工作的时间消耗和浪费,利于生产成本的降低。

驾驶员挖泥操作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工况变化而变化,应将自己培养成为学习型操作技术人员。即使是同一条船或是同一个工程施工,个人的操做手法也是不尽相同的,要迅速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在工作中必须善于不断总结,完善自己的操作经验,更要向老师傅学习,与老师傅沟通交流,从沟通交流中总结他人的操作经验应变措施,时期为我所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不断发展,才能是称职的挖泥操作人员,才能是满足需要的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

以上是自己一年来结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船舶施工实践,对绞吸挖泥船的原理、施工方法和如何成为优秀的绞吸挖泥船驾驶员的粗浅认识。

船舶实习总结

转眼之间,在康耀轮上的实习已近十个月了。如今面临休假的我,回顾十个月来的在船实习,着实学到了很多知识。无论是驾驶台仪器,航行技巧,还是消防救生业务,监督装卸货等,都对我未来的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近三月,我着重学习了救生艇的相关知识。通往救生艇甲板的荧光箭头,应于不高于地面30cm处张贴,因为发生火灾时,人员往往要匍匐前进,这就要求趴在地面也要能看清标识,所以,张贴荧光箭头时,应注意此项要求。到美国、澳大利亚等注重实操的国家时,当救生演习警报开始后,应于2min内穿好救生衣集合完毕,3min后必须登艇完毕。细节方面,穿戴救生衣时,需要系上死结,而不能贪图方便系活结,且绳头要收好。因为逃生时,拖拉的绳头有可能挂住某处,阻碍你的前进,演习时应注意此点。另外,除艇长要携带船员名单外,副艇长也要携带船员名单。很多psco检查时,经常发现此项缺陷。这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地方。

有的救生艇兼作救助艇,这类的救助艇上应注意检查是否有额外配置的三套保温服。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儿,有时船经过海盗区时,需要上武装保安,这时应注意,上保安后,全体船员人数不能超过救生艇的额定人数,这是值得注意的。

很多psc检查时发现,救生艇内的释放把手没有标识,这是需要我们刚上船就应检查的,发现没有应及时张贴。除此之外,救生艇内的磁罗经是否有气泡也须刚登船就检查。救生艇上钢丝更换时,身为一名三副,应该记得去做上标记。

船舶经过寒冷区域时,三副应记得关注救生艇内淡水情况。有时容器内水灌得很满,结冰时,容易胀破容器。

位于船头的救生筏应注意贴上释放操作说明,有时因大风浪破损,或装卸货灰尘导致破损时,检查时应注意换新。此外,大风浪后还需要注意检查的是,位于主甲板的消防管,常常因大风浪时船舶的摇摆、扭曲,导致伸缩管处漏水,这需要每次大风浪后,联合机舱的弟兄一起,打开消防泵,逐一检查。发现漏水,及时修理。

在驾驶台的学习,船长常常叮嘱我们,转向时,应注意"早摆位,早上线"。什么是"早摆位,早上线"呢?如图所示:当船舶即将进入通航分道时,设计航线应注意,不要将航线直接顶到分道端部,而应分设两三个转向点,早早的将航向对准分道走向。这样一来,利用提前上线的1、2海里,便可获悉分道内的风流压差,以便及时压舵。更免于在端部转向,引起他船的猜疑。图示了两种航线设计方法,正确的方法已经标出。

航线设计中,还应注意的有,"abortpoint"的设定。"abortpoint"俗称"折返点"。我们在进港途中,有时会遇到临时取消任务,需要我们返回锚地抛锚,而此时我轮又恰好在航道中,这就需要有一个折返点。这个折返点必须满足附近有足够的旋回余地,供我们掉头。所以在进港时,应提前选好折返点,以供应急使用。

供应急使用的还有"应急锚地"。进港时,如遇主机突然失灵,船舶失控,则必须就近寻找一块可供临时抛锚抢修的锚地。这块锚地应在航道附近,但尽可能的不要堵塞航道,且水深、底质都适合。作为二副,应该提前选好这一锚地,以供应急使用。

抛锚时,我们通常采用的计算锚位的方法都是根据船长、首向,计算锚位,但船长教给我一个简单又实用,速度快且误差小的记录锚位的方法:将雷达量程调至0.125nm,关闭尾迹,调大增益,减小雨雪,海浪抑制等,使雷达屏幕出现一个清晰饱满的我船图像。当船长下令抛锚时,将光标移至船头,记下gps位置,这个位置就是锚位。记录准确,且简单有效。

关于首追风。我轮航行在印度洋途中,我在驾驶台操舵时发现,风由右舷吹来,但船头却朝着右舷摆去,效果明显。船长说,这是因为,前进中的船舶,受正横前来风的影响时,风力作用中心和水动力作用中心均位于船舶重心以前,然而转船力矩方向相反。水动力力矩比风力转船力矩大时,就容易出现首追风现象。

简而言之,当快速、满载、船尾受风面积较大时,容易出现迎风偏转,风速越高、船速越高、风向越接近正横,这种现象就越明显。所以,在狭窄水域操船时,应注意时刻关注风流压差,及时调整航向,使船舶始终保持在航道上。

码头值班。码头值班也是驾驶员的一项重要责任,正确理解大副的装卸货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值班期间要保持甲板巡视,对易产生争议和易发生货损的货物要及时取证,以保护船方利益不受侵害,作为一名新任驾驶员,应时刻能想到这一点。最近,有几条船相继发生因舷梯安全网等安放错误引发的事故,作为驾驶员更应关注。为了安全,态度再强硬、命令再坚决也不为过。时刻注意舷梯安全网,缆绳等的变化,以保证人身安全。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公司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各船船长。

二、检查范围。

公司码头、船上、办公室。

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一)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

1、船舶应急、救生、消防设备、及存在隐患地点。

2、船员及服务人员的应急处置情况。按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重点进行检查。

(二)资料检查主要有。

2、学习传达上级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情况;

3、被检查船舶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整改情况;

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5、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二)、每月对各部门的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

(三)、落实上级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

五、整改落实原则。

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一)、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的要求整改;

(四)、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五)、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第六条、处罚。

海事处船舶安全检查

2010年度海事处拟计划船舶安检总数155艘,复检总数133艘。2010年,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船舶检验、船员管理等海事管理职能的“源头”监督管理工作,充分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质量。现将2010年度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明确全年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的监管任务,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船舶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继续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老龄船舶(船龄超过15年)以及拟进沪船舶的船舶重要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提高船舶缺陷的跟踪检查率和整改率。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船舶安全检查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数据。

按照年度计划,及时掌握船舶安全检查任务指标的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于每月的最后5日内填报季度数据报表,第四季度最后5日内填报年度数据报表。上报报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船舶海务安全检查要点

驾驶台遇险火焰信号和抛绳器配备是否按要求配备?

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雷达应答器、应急示位标的配备情况任何?

是否每周试验通用报警系统?

消防演习及其记录是否符合公约要求?

皮龙箱、水枪、水带的养护、存放是否合格?

co2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的灭火剂是否定期称重,管路是否定期吹通?

泡沫系统及灭火器药剂是否及时换药?

消防器材、设备的布置是否与防火控制图相符?

有关人员是否会使用机舱大型移动式灭火器,设备养护如何?

消防员装备的配置是否合格,船员是否会使用?

防火耐火分隔门有无自设的系绑装置?

防火控制图是否按规定张贴和存放?

船员是否懂得应急信号,是否熟悉自身职责及操作?

禁烟场所是否悬挂中、英文警告牌?

是否严格遵守防火巡视制度?

公共场所及各居室的垃圾桶是否符合规定?

能否坚持按规定对船员进行培训并记录?

是否正确遵守明火作业制度?

应急设备操作规程是否正确张贴,有关人员能否熟练操作?

1992年2月1日以后建造的干货船是否按规定配备了破损控制图?

是否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

对部分专业化用途船的特殊要求。

油船。

船上必备的证书、文件和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所有船员是否都经过了油轮培训并持有培训证书?

船上是否存有货油操作记录簿?

排油监控装置是否正常,船长、大副能否熟练操作?

甲板主货油管线上是否标注了最大的工作压力?

各设备和舱柜上的防火网状态任何?

不同地点的货油泵遥控应急停止阀有无试验记录?

固定式、便携式氧气分析仪有无校对记录?

各警报点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并记录?

泵间防爆灯、风机、固定式测爆仪是否保持可用?

甲板上所有油舱、透气孔、集油槽是否完好并有标识?

是否按时进行惰气系统的设备试验并记录?

将要进行原油洗舱的油舱是否坚持测氧?

液化气船(lpg)。

船上必备的证书、文件和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所有船员是否都经过了lpg特种船的培训?

装货前大副是否已将货物运输的要求张贴在货控室?

拆、装软管时使用的工具,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是否合格?

是否有航行中对货舱压力、温度定期检查的专用记录簿?

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测爆仪是否好用,是否可以熟练操作?

船上在装、卸货前、后是否已填写了“检查单”?

有无esd的测试记录和阀门关闭次数记录,各驱动点是否有标识?

是否保持货舱液位、压力和温度的测试记录及仪器的校准记录?

化学品船。

船上必备的证书、文件和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船员是否都经过散化船的专业培训并持有证书?

装货前,大副是否已将所装货物的运输要求张贴在货控室?

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2010海事处拟计划船舶安检总数155艘,复检总数133艘。2010年,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船舶检验、船员管理等海事管理职能的“源头”监督管理工作,充分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质量。现将2010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明确全年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的监管任务,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船舶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继续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老龄船舶(船龄超过15年)以及拟进沪船舶的船舶重要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提高船舶缺陷的跟踪检查率和整改率。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船舶安全检查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数据。

按照计划,及时掌握船舶安全检查任务指标的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于每月的最后5日内填报季度数据报表,第四季度最后5日内填报数据报表。上报报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船舶安全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1997年第15号)自1998年3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将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现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打击低标准船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海事监管的环境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船舶安全检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发生了变化,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在制度建设的理念和内容等方面已不能有效适应海事监管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尤其是在船舶安全检查的定位,对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行政法规新内容的落实,与船员发证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配合等问题上亟需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规则的框架结构。

修订草案第二条第二款对船舶安全检查作出了界定,明确了船舶安全检查的检查主体、对象、功能和内容,进一步突出了船舶安全检查的“督促”作用,并将船舶检验机构实施的法定检验明确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督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以及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修订草案取消了上述限制,有关规定体现在第二条。

(四)将船旗国、港口国检查作出了明确界定。

修订草案明确了船旗国和港口国两种检查类型。一是第五条将船旗国检查界定为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二条、二十一条设计了相关检查程序,对长期不回国内的中国籍船舶要求其将在国外接受检查的情况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情况可以实行境外检查或委托认可组织进行附加检验等。二是第五条将港口国检查界定为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同时,在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将港口国检查范围从港口扩展到了内水和领海。

第八条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船舶保安”和“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以满足实施《船员条例》、ism、nsm、isps的要求,也为下一步实施海事劳工公约做准备。

一是修订草案改变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不分重点,全面检查的制度,第九条明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选船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船舶检查。在先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等情形的,再实施详细检查。简化了检查程序,以便集中资源对重点船舶进行检查,减少对技术状况好又诚信守法的船舶干扰,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效率。二是对船舶缺陷的纠正,第十八条规定,除导致滞留、禁止进港、限制操作或驱逐出港之一的缺陷后纠正后,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外,其他缺陷的纠正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强制复查,而将核查缺陷纠正的义务落实给船长,海事管理机构则可采取跟踪检查的方式来监督缺陷的纠正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船舶纠正缺陷的义务,尽量避免因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造成的不当延误,与国际的通行做法相接轨。三是第十三条规定了船舶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加强了与船检、船员发证机构、审核发证机构的联系。

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在运管处和区运管所的指导下,在领导的支持下,我公司船舶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平稳进行。根据[2012]4号文件要求,对我公司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逐项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我公司成立了由安全副总任组长,指定人员为副组长,海务主管、机务主管,sms办主任为成员的船舶安全检查小组对我公司的所有危险品船舶进行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二、自查的内容。

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的责任书。

2、建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学习的内容、会议记录、安全检查台帐。

4、查看了船上的救生设备、机械设备以及船员证件。

5、检查了全公司所有船舶的证件,是否有效。

三、自查结果。

1、部分船舶船员房间应变部署表未变更。

2、船舶救生艇内缺桨,无备用艇底塞。

3、救生圈老化未更换。

5、垃圾未进行分类处理。

四、处理意见。

对于以上安全隐患限定一个月之内纠正到位,针对日常工作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立即进行纠正,要求其必须严格执行航行安全“双百”政策。

2012年9月9日。

船舶工作总结

光阴如梭,转眼间我来到海昌电工的工作已近一年的时间,20xx年即将过去,崭新的20xx年即将来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维修服务和质量上“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自己学习到了很多有电器设备和高压的知识,收获了很多。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维修技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3月份踏入海昌的工作岗位后,经过近一年的锻炼,使自己对这份工作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对于工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我也一样。对我而言,我通常会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自己的思想脉络。首先是心态和责任感,“态度决定一切”。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运用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进而取得正确的结果。具体而言,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喜爱的,然后为自己的所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一直认为工作不该是一个任务或者负担,应该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而只有你对它产生兴趣,才会有动力,你才能充分的体会到其中的快乐。我相信我会在对这一业务的努力探索和发现中找到我工作的乐趣,也才能毫无保留的为它尽我最大的力量。可以说,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以一只骆驼来讲,专业能力决定了它能够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而基本能力,包括适应度、坚忍度、天性的警觉等,决定了它能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多久。具体到人,专业能力决定了你适合于某种工作,基本能力,包括自信力,协作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发展潜力等,将直接决定工作的生命力。一个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必是两种能力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和运作的人。

自20xx年3月工作以来,在投入到新的工作环境后。我认真完成工作,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刚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时,为了更快的掌握高压设备的维修技巧,向车主管及班长同事领导学习,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为了能够及时的掌握设备的性能及知识,摸排设备的学习资料,为将来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及时快速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接着是一边学习一边维修,又做了一些工作上的总结。包括设备的熟悉程度和维修技能上的改进,使自己的工作经验更加丰富,在不忙时对设备进行了保养,包括对设备的高压中心滑环清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限位进行更换,长期存在问题及时根除,清理设备内部的油污,检查线路,更换坏掉螺丝等,这些工作使自己更加熟练掌握的设备的性能,通过对设备的全面维护,对包装设备有了更深的的了解,使自己对设备有了更加感官上的认识。有时厂家来维修,也使自己学习到了更多的维修知识,更加提高了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为了确保每一个设备的及时正常使用,我努力学习维修方面的.知识,使我能够在新的环境中能够胜任新的工作,此外由于刚到新的工作环境,无论从维修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及本部门的老员工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在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从而,对我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海昌的这一年中,我学到的是一种认真、科学的态度,我对西门子电气控制系统,变频器,装船机,斗轮机,及电工技术有更深的理性认识,对电工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做进一步的理解。同时,通过高压培训获得高压理论和实操的能力,为维修高压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独立工作能力。在这一年中,我更深刻地了解到实践的重要性,通过实习更加体会到了"学以致用"这句话的道理,有问题就有收获,就有提高。理论与实践是有很大区别的,许多事情需要自己去想,只有付出了,才会得到,有思考,就有收获,就意味着有提高,就增强了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

(树立全局观念,做好本职工作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树立全局意识是首要的问题,电工维修也不例外。我认为电工要第一时间处理好设备问题,满足生产。收集问题,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以后更好维护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做为电工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些设备有候是由于使用操作不当才出现了问题,而往往不是反映的维修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他们进行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在出现这样的问题,)(可用可不用)。

我认为电工要第一时间处理好设备问题,满足生产。收集问题,以便做出及时改进,使以后更好维护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精于专业技能,勤于现场观察独立思考、多与同事交流,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每维修一次行车,就是对本公司行车设备的进一步了解能促进工作技术提升。在海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有学习方面的,更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我来说受益匪浅。这对我今后踏入今后工作是非常有益的。除此以外,我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别人沟通,如何更好地去陈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石。也为我以后更好地服务海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随着产量吨位的增加,销售量的增大,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信息时代,基本的动手能力是一切工作和创造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增加自身能力,具有十分丰富的知识才能不会在将来的竞争中被淘汰。要有好的技术与判断力才能使工作顺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我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努力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熟练业务能力。积极响应公司加强管理的措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船舶工作总结

20xx年对于我来说,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一年。20xx年6月28日,我怀着对恩师的难忘之情,怀着对学生这个“职业”的难舍之情离开了生活了22年的校园。20xx年的7月4日,我光荣的成为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的一名员工,正式走向了工作岗位。单位的生活是紧张而充实的,短短的半年时光,我累计出差74天。从月份来统计,7月份:9天;8月份:8天;9月份:12天;10月份:10天;11月份:21天;12月份:14天。从地点分布来看,天津:8天;上海8天;重庆:19天;武汉:17天;无锡:7天;扬州:4天;大连:7天;昆明:4天。从成员单位角度来看,已经前往了不少科研院所和船厂、配套厂进行现场评审,其中科研院所包括:701所、702所、705所昆明分部、707所、712所、717所、719所、722所、723所;船厂有432厂;配套厂有466厂、468厂、489厂。经过这么多次现场评审,在评审中心张主任的.领导下,在陈健博士、王吉武博士和赵英杰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这半年来我对安全标准化评审的理解有了较大提升,个人认为也较快的适应了工作节奏,不敢说取得了什么成绩,但是个人还是取得一定的进步,尤其是沟通能力进步较为明显。先将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安全评审是我们室目前的核心业务,所以首先必须干好评审工作。安全标准化评审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作为集团公司的唯一评审机构,责任重大,在评审工作中要做到“一细二活三原则”。

一是心细,从前期专家的邀请、组合、行程、性格,到评审过程中的各种组织沟通、路线制定到最后的评审报告审查、分数核对等繁枝细节,一处没想到,便会引发各种大小麻烦,因此做评审工作一定要心细,从每个细节出发,从每件小事做起。

二是灵活,评审对象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家的单位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集中在华中和华东片区的科研院所,这些单位整体素质较高、经济实力雄厚;另一类则是以重庆地区为代表的配套厂,这些单位大多是当年三线建设留下来的,大部分单位效益较差,员工学历较低,作风偏重江湖义气。因此如何和这些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来将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进行,是对我这个刚走出校园的年轻人一次巨大的挑战。“灵活”是我个人认为对做好这件事的一个关键因素,一定要做到因地制宜,灵机而动。

三是坚持原则,安全评审是关系到集团公司10多万干部职工生命的大事,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一定要坚持我们评审中心做事的原则,那就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编写评审报告,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丝毫的疑问。

学习是人生成长之梯,作为一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首先必须加强学习,为推进所里和室里各种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业务领域学习方面,首先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细则――舰船设备研制单位》(20xx版)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在评审过程中全程跟随电气、设备设施专业的专家进行现场学习,收获颇多。其次根据室里业务拓展需要,在11月16日-22日前往大连安科院参加了安全评价师的培训和鉴定;第三,阅读了大量与安全相关科技类文献,为进一步开拓室内科研业务,保持知识水平的先进性做好知识储备。

身为一名博士研究生,虽然离开了学校,但从骨子里还是对科研工作充满着激情和向往。目前已经将自己在博士阶段比较熟悉的安全检测与监测方向与船舶行业相结合撰写了2个科研课题的开题建议书,一个是大型船舶推进装置状态诊断与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另一个是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船舶管系泄漏诊断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此外,已有2另外两个课题有了较为成熟的思路,一个是船用大型压缩机风险评价与可靠性方向,另一个是船舶火灾方向。与此同时,还准备进一步拓展思维,拟思考基于物联网搭建社区老年人安全、健康服务平台等项目。

总而言之,20xx年的下半年对我来说,是极为充实和怀念的,每天都有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面对20xx,正向李所指出的那样:脚步正健,行路依然;正向我入职感想写到的那样:我会继续怀着自信、包容与责任为714所、为十二室的自立自强的目标再出发!

船舶工作总结

时间如流水般匆忙而过。转瞬间,我已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有余。在此之前,造船业对我来说如同一张白纸,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去了解过,更没有去接触过。

在学校里,我的专业是电气运行与限制。毕业后被安排到宝钢做了一年的物流工作。20xx年里一个偶然的时机,我有幸来到了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进公司以后,我被分到了模块部。由于在学校时,我考了一个电工中级证书,所以我选择了船舶电工的工种,从今以后,我就成了一名上层建筑的电工。以前我只是在电视里见过大的船只,没想到,此时此刻我不但能见到,而且自己变成了一名造船工人。

还有那么多的系统,分都分不清的我起先有了一点的恐慌,不知该如何是好。但是师傅告知我不用担忧,只要你专心去学习,动手实力强,没有你做不到的。然后我被班组长支配到了负责做艇甲板这一层。那是我第一次面对这种既没有信念完成又艰难的工作任务。因为这一层它还包还了厨房里的很多电器设备。刚起先做的时候,无论是图纸,还是哪个系统,我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因为我终归是第一次做。但幸亏有师傅的谆谆教育和指引,加上同事们的协助,我还是顺当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没用多久,我们小组完成了全部的施工任务,并且顺当的通过了自检,船检,船东的检验和认可。始终到设备的安装和接线,还有最终的调试阶段,我们都没有影响到工程的进度。看着那一个个的日光灯都亮了起来,一个个的子钟都能正常的显示时间,一个个的喇叭都能听到奇妙的音乐,还有那一部部的.电话都能保持正常的通话。洗衣机也能洗衣服了,厨房的设备也都能做饭了吃了,每个系统都能正常的运行起来了。这个时候我们的工作根本上已经完毕了。看到了这些,想起我们当时流的每一滴汗水,加的每一分钟的班,都感到无比的骄傲和留恋,而且有一种胜利感。因为那些胜利有我们每一个人的付出,甚至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螺丝。

设备和系统都集中在这里。所以做起来更加的困难,但也是最能学到技术的工作。于是我就用心的去做。边做边学,不知道的就马上问师傅。每个系统的图纸也都要谨慎的去看。就这样,在师傅的协助下,我第一次做驾驶室也顺当的完成了。而且我还幸运的跟着去试航,这也是我的第一次远航,而且是在这么大的船上。以前总是听别人说试航怎么怎么的,心里总是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去一次,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

经过几条船做下来以后,我才感觉到自己的确驾驭了不少的东西,我知道了船上总共有多少。

个系统,知道了每个系统的的作用,了解了无线电系统是干什么的,航行系统都包还一些什么还有空调和冷藏系统的运行。

此时此刻我根本上能独立完成班组长支配给我的工作任务。还能自己去调试洗衣设备,厨房设备,还有其它系统。面对一份又一份的的图纸,我不再生疏,不再担忧看不懂了,遇到一个个的系统,我不再恐慌了,不再胆怯自己完不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素质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检查员队伍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船舶安全检查活动的人员(含见习船舶安全检查活动的人员),以下统称“检查员”。

第三条检查员在行使检查权力时应当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正确运用专业判断,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愿景、目标和理念。

第四条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愿景是有效降低并最终消除低标准船舶营运。

第五条本规范的目标是培养和锻炼一支“廉洁高效、装备精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的专业型检查员队伍。

第六条检查员倡导“正直诚信,专业严谨,秉公执法,恪尽职守”的理念。

第三章个人行为规范。

第七条检查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尊重船上的规章制度。(抽烟等)。

第八条检查员应意识到船舶是船上人员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应避免对船上人员的休息或私人活动造成不当影响。(psc,台湾船)。

第九条检查员在开展检查时应尊重船长和陪同检查的船员,表达意见应当使用规范、专业术语,不得因缺陷判断问题与船长、船员争吵,甚至将缺陷强加于船方,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和规范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条禁止使用威胁、粗鲁、专横或涉及种族、宗教偏见而冒犯他人的语言。

第十一条检查员在检查期间不应误导或要求船上人员从事任何违反公约或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行为。

第十二条禁止在登轮检查前4个小时内或检查期间饮酒,检查期间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检查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不得恶意诋毁他人。

第四章公共资源使用。

第十四条检查员应当妥善保管为船舶安全检查配置的公共财物,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禁止用作私人用途。检查员所配备的电子版公约及专业书籍等资料应该妥善保存,谨防丢失,不得据为己有,不得直接或拷贝后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检查员所配备的工作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不得用于与工。

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检查员从事的船舶安全检查活动应由其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章检查行为。

第十六条如船舶安全检查是因他人报告或投诉引起的,检查员不得泄露报告人或投诉人的身份。

第十七条检查员登轮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向船长表明来意。

第十八条检查员在对船舶实施检查时,应当正确适用有效的检查程序和指南,运用良好的专业判断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检查员在填写检查报告时应就所发现的缺陷和拟采取的行动措施与船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必要时应明确公约要求;缺陷描述应详尽、准确,使用专业术语,便于船舶或相关利益方对缺陷进行评估。

书写psc检查报告时应统一使用大写英文,书写工整且清晰可辨,符合通常书写语言习惯。

第二十条检查员在决定行动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到本港的实际修理能力、配送能力以及实施检验的可行性,避免造成船舶不当延误。

第六章廉政规范。

第二十一条为防止不正当行为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严禁检查员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船方或代理人现金和具有明显价值的礼品。

(二)接受船方或代理人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

(三)接受非正常的船上招待。

(四)向船方索要或暗示代理人向船方索要现金或烟、酒、书籍、音像制品等物品。

(五)要求船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借用船东、船舶、船舶代理人的车辆、通讯工具或其它设备。

(七)通过故意刁难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好处。

(八)向船方推销任何物资,从中获取利益。

(九)与修理厂、供应商、检验机构相互串通,刁难船方。

(十)以入股、提取佣金等形式从事个人经商活动。

(十一)出任国外检验机构驻华机构的顾问、代表或联络人。第二十二条除特别情形,检查员不应在船上用餐,登轮检查时自备饮用水。

第二十三条检查员应注意处理好与修理厂、供应商、检验机构间关系,不得因此类关系影响专业判断。

当检查活动涉及船舶修理项目、物品供应及实施检验时,应尽量让船方及其代理人获得更多的海事服务信息,不应向船方及其代理人指定厂商。

第七章报告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发现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或者对规范的含义有任何疑问,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匿名的形式向检查员所在单位指定的职能部门反映或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范的情况反映或报告,有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处理,包括:

(一)评估这些信息的严重性和可信性;

(二)启动非正式的询问或正式调查;

(三)向相关部门提交询问或调查结果的报告,报告应包括该事件的处理建议;

(四)提出对本规范的修改建议,以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第二十六条相关部门应为举报者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者实行报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工作总结

在客船乘警队的接处警登记当中,都有过类似的记录:接警时间往往是在船舶抵港,乘客开始下船之后;报警内容多为乘客遗落物品或随身财物被盗;发生地点大多是在客舱和上下船通道。失主着急神情溢于言表,而我们在短时间内所能做的只有询问有关人员,记录下相关信息,并对附近客舱、走廊、卫生间、垃圾箱等处进行简单搜查。望着乘客的神情由着急变为失望和遗憾,转身默默的离去,不难想象此次海上旅行留在他们记忆中的不会是舒适的乘船环境和优质的旅客服务。

大型客滚船舶有着其特殊的.“流动社会”性:人员大量聚居集中;旅客成分十分复杂;活动空间相对开放,加之新型船舶已投入营运,单程航行时间只有短短的五个多小时使得车流、客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频繁流转。不法分子在熟悉了船上环境和治安人员配备、工作情况后,借助这些客观因素在船舶上实施拎包、割兜、扒窃、毁损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在得手后便于自身隐藏、逃逸、躲避侦查,同时所得赃物也可以立即藏匿和转移,不易被察觉,给此类案件的侦破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对此,乘警一方面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力争发一起,破一起,依法严厉惩处,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和声威。另一方面我们从源头着手,严密防范措施,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把此类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将发案率降至最低。即所谓“防范是基础,打击为手段”。

特别是防范方面,它是保证客船治安环境和谐稳定的关键。防范工作做好了,可以在保证船舶航行运输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上有效节省警力、减少救济成本、提高社会声誉,这些都是事后救济所不能达到的效果。乘警队从客船治安保卫工作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坚持从航前宣传造势、航行执勤巡逻、乘客上下船三方面入手,大打治安防范牌:

一、规定值班巡逻乘警在乘客登船后开航前的一段时间,要到各客舱和乘客聚集的地方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宣传乘船注意事项、防盗技巧及不法分子惯用的作案手段和方法,提醒旅客注意财物安全。清查过程中要多发现问题、多注意细节,对本航次乘客数量、乘客分布情况、旅客成分等大事小情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以此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作出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旅游旺季时乘警负责人应与带团出行的领队或导游就乘船秩序、安全防范等事宜做好沟通,交换意见,以便有效集中管理,化被动为主动。

二、开航后值班乘警在每30分钟对客舱、走廊、外甲板、小卖部、娱乐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巡逻检查的基础上增加空档检查。巡逻期间应真正做到“四勤”即腿勤、嘴勤、手勤和脑勤;要“多想”、“多听”、“多看”、“多问”、“多说”、“多干”。注意观察发现可疑情况,对可疑人员立即加以控制,认真盘问审查。及时受理旅客的报警求助,及时排解旅客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和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旅客和车辆上下船时,安排一名乘警在客区巡逻、一名乘警(车客分流时)在码头船梯口执勤,一名乘警在码头浮桥口执勤。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让旅客时时看得到、随时找得到的显要位置,增强旅客的安全感、威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狠抓旅客上下船秩序,组织旅客登、离船时排成一队,保持适当距离不要拥挤,不时提醒旅客注意随身财物安全;在上下船通道的关键部位安排一到两名乘警对客流进行密切监视,注意可疑人员,及时盘查有效控制,使割兜、扒窃、拎包案件发案率降至最低。

安全防范工作,是船舶治安工作的重点、关键,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客船治安环境和谐稳定和公司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客船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务求使客船安全防范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船舶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乡一直把水上交通安全作为我乡安全生产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抓落实。一年来,全乡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公平和谐的安全发展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检查,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大了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严厉查处了非法改装船舶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实现了20xx年度既定工作目标,取得全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的优良成绩。

(一)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我乡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水上交通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充分利用政府公告、宣传单、广播电视、各种会议、检查执法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电视宣传报道次,在库周村寨和库区路口制作展示永久性标语4条。召开专题水上生产安全会议及开展库区安全生产培训会,参会人员达80余人,发布了关于泗南江电站库区禁止非法航行、捕鱼的公告。使广大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增强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加强管理、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创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我乡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20份。真正建立起水上船舶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全面落实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我乡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坚决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对营运性船舶及时督促办证,纳入正规化管理。一年中配合海事部门检查船舶200余艘次,警告10余艘次,下达整改通知3份,处罚1艘次。有力维护了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安全管理秩序,圆满完成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我乡库区点多面广线长水深,水域复杂,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二)群众生产、生活自用船技术状况差,无设计制造的规范标准及检测、报废制度。随着经济发展,从事水上作业人员不断增多,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不足,救生设备不齐,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无专管机构、专管人员和工作用船,码头建设滞后,不利于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不利于防范水上安全生产事故,不利于水上事故救援。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新理念,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水上交通秩序,坚决清理“三无”船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强化现场监管,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有序发展。

船舶工作总结

开展情况汇报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与村委会、规模养殖户、鸭苗供应商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邹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划分标准》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养区。现将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在禁养区内,鼓励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停养、搬迁、转产或拆除。肉鸭养殖场户,于20xx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生猪养殖户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同时,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控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有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在控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按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标准于20xx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后环保不达标的予以停养、拆除。

对全镇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了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造表,建立台账为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仙桥村陈凡生等6户进行肉鸭养殖发酵床改造试点、朱石村刘广民进行生猪养殖场软体沼气池、沉淀池建设试点。镇驻地片区为禁养区,对于高猛、王成等8户肉鸭养殖场实行停养,10月20日下发书面停养通知,禁养区所有肉鸭养殖户必须关停养殖场。对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鸭棚,不能按时间节点自行拆除的,组织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1、加强宣传,外出学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召集养殖场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整治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治方式等。

2、落实责任,实行包保。各畜禽养殖场要投入资金,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治污设施,按期完成整治。落实科级干部包管区、“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养殖户责任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包保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按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有整治任务的管区和村,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每人交纳xx元保证金,按时完成任务的退还保证金的'同时,再奖励xx元,不能完成任务的村扣除所交保证金,并对管区、村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治理。对本辖区内监管不力,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的,给予所在管区、村负责人通报批评。

一是今年前期生猪、肉鸭价价行情不好,大多数养殖户负债经营,养殖户观望心理强,整治工作难度大。二是镇政府财力有限,整治资金压力大。三是全市没有明确的拆除、转产、整治补偿奖励标准,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不好宣传和落实。

安全检查总结

根据20xx年8月13日下午清江办的会议要求,我社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我社区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机制。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汲取李庄案件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

我所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所实际,遵循x市司律字[20xx]4号“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中的方法步骤,高度重视,全所动员,人人参与,扎实推进,现将警示教育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所合伙人会议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领会。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实现吉安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合伙人会议决定,在全所动员(包括律师管理人员),人人参与。

1、全所动员,人人参与。

根据日程安排,召集各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律师管理人人员在会议室一起学习了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的文件、会议精神。所有与会人员都高度重视,部分人员发表了即时感言。最后,由xxx主任总结发言,提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日程,学习步骤,具体要求。xxx主任特别强调,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管理,完善律所规章制度,提高全所的凝聚力、战斗力。

2、相互了解,深入交流。

我所是今年设立的新所。各合伙人,律师,实习律师,律师管理人员,需一段互相了解和熟悉的时间。律师事务所xxx主任分别与每位人员谈心、交流,促进相互了解。

3、收集李庄案相关资料,进行研讨剖析。

“李庄案”虽然发生在重庆,离我们有数千里之遥。但作为律师同行受到刑事处罚,我们要深入的剖析事件的前因后果,以此为戒。特别在重大刑事案件中,要充分注意执业纪律,防范执业风险。

4、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建立了律师考勤制度、案件受理审批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案件总结制度。对重要法律的颁布和修订,组织律师集体学习研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

通过回顾总结,检视有些地方做得不足。比如规章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有些律师出勤率不高等。这些问题,急需在下一阶段努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