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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优质16篇)

时间:2023-11-30 09:36:51 作者:梦幻泡 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优质16篇)

整改报告是在工作单位或组织机构内,对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总结和改进的一种书面材料。为了更好地理解整改报告的特点和要求,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几个案例。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多年来,桃源县发改局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贯彻执行发改系统管理法律法规及各项地方政策规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滨州市《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近日在县发改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着力安排部署。

为了将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书记刘百业担任,成员包括:许志民、张小军、高平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日常性工作。办公室主任(兼)由许志民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兼)由张小军、李祥民担任。

作之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局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提高我局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我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对于强化内部监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会议中,局领导安排:办公室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业务股室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整理,积极配合办公室,进行案卷的指导工作;各股、所负责人在业务股室的领导下具体工作。

二、各项措施得力,层层抓落实。

按照局领导的.工作部署,局办公室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务必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将市文件复印多份,务必保证人手一份,通过学习文件,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和评议标准,为认真开展我局自检自查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按照市委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整理、装订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前期由各股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对案卷进行自我检查,其后将所有案卷送至局业务股室,由各股室负责人共同检查、评议,保证自查自评工作扎扎实实开展,杜绝走过场、过形式。三是各股室及执法人员通过此次自查自评的集中学习,不仅了解并掌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还对过去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及工作的回顾,在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条款、处罚额度从思想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而不是过去的只听负责人的部署,所有这些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自查自评的学习及行政执法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议标准将对现在及以后的各项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自检自查结果。

今年我局以“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逐步建立“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新机制,执法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20xx年我局备案30件,项目审批30件,执法处罚案卷0件。

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开展了自评。参照案卷基本标准、案卷文书一般标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案卷标准、案卷归档标准等标准进行了自检自查。自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抽查的案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评查。

自查结果:基本按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一般程序)执行,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受理通知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没有写编号;

2、内部审批不规范,有制作会议记录,但没有制作内部审批表;

3、未制作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及季节性,合理安排学习发改系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培养内在修养;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此项制度将作为一项内部监督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年底各所汇总自查自评及平时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各所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通过考核、评比、案件评查等对各股室、各执法点乃至各执法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作为培养和使用的重要条件。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2002年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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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2002年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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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倒扣分事项。

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6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77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xx,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一是始终坚持抓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对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的学习,真正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的通知宁政法综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委政法委于209月17日至18日对县政法各部门元至八月份所办案件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30份案卷进行了质量评查,现就评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案件评查任务及字号。

共抽查30案38卷,其中县法院10案16卷:(2012)彭法执字第95号、128号,(2012)彭民初字第80号正副卷、20号、525号,(2012)彭刑初字第1号、19号正卷一、正卷二、副卷、6号正副卷、9号正副卷、15号正副卷;县检察院5案6件:(2012)彭检刑诉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3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1号,(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检察内卷两本;县公安局10案11卷:彭公(禁)字【2012】第9号,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禁)字【2012】第7号,彭公(草庙)字【2012】第3号,彭公(法)治字【2012】第01号,彭公(王洼)行受字【2012】第18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87号,彭公刑不立字【2012】第1号,彭公刑立字【2012】第61号,彭公刑受字【2012】第398号;县司法局5案5卷:新人调【2012】字第21号,白人调【2012】字第10号,红人调【2012】字第03号,古人调【2012】字第21号,草人调【2012】字第27号。评查的案件由评查组按上述评查任务数在政法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样产生。

四、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

在抽查的30件案件中,重点评查三种类型:一是区、市交办批办的案件;二是自侦案件;三是在执法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特别是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判处缓刑的案件;执行超期、久拖不决的案件;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等。对以上案件,重点围绕办案程序、证据收集运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评查。找出问题的症结,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

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总体上政法各部门都比较重视。从评查的30件案件看,检察院、司法局、法院案件质量较高,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律程序规范、处理结果正确、法律文书比较规范。具体案件中的共性问题归纳如下:

1、检察院: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涂改处未盖校对章,有错别字现象;二是个别法律文书上办案人员未签名、审批手续不规范;三要注意卷宗封面与卷宗内容结案时间要相符,不必要的疏忽在案卷中不应该出现。

2、司法局:存在问题主要在办案程序方面,一是个别案卷中证明人材料收集、调查参加人、当事人以及收款收据中存在未签名或签名不全;二是个别案卷中调解通知书未送达当事人,有的缺少告知笔录和送达回证。

3、法院:办案程序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应签名的未签名或签名是打印的、代笔的;二是个别案卷中出现提押执行法警一人签名或无提押人亲笔签名,提押送押时间填写不全;三是个别案卷中《取保候审决定书》经办人未签名,取保期限存在法定时限质疑;四是信息表中存在填写不规范问题。证据收集运用方面存在个别案卷中接收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接收人员签名。

4、公安局:一是法律文书方面存在装订不规范的问题。从政法委发文通知案卷评查到正式开始评查,重视不够,仓促应付,所评案卷基本上都未结案。有的案卷虽已结案,但案卷中还存在夹页,有的案卷封面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二是办案程序方面用语不规范,卷与卷封面不统一,填写不规范,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未签名,涂改处未按当事人手印,询问笔录中个别地方出现错别字和不应该出现的瑕疵。三是个别案卷中证据收集不全,记录不完整。

六、存在问题的整改与建议。

这次评查的30份案件评查表已全部随案退回政法各部门,详细评查结论见《彭阳县委政法委案件评查表》。

如何整改,要求政法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具体办案人员认真对待,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要把这次全县政法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当作一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整改提高案件质量的机会,提升执法监督活动水平的机会,切切实实、认认真真加以整改。要求政法部门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具体办案部门反馈沟通,责任到人,办案单位要迅速整改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查究。要将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办案人员和办案单位的执法档案,作为政法机关办案部门及其办案干警业绩考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七、表彰奖励。

本次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经过评查组认真细致的评查,将在30案38卷中评出案卷质量相对较高、瑕疵和问题明显较少、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6个卷作为优秀卷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是:检察院的(2012)彭检刑反贪侦终字第1号,承办人:韩东;(2012)彭检刑不捕字第2号,承办人:赵蕾。司法局的新人调【2012】字第21号,承办人:剡进宏;白人调【2012】字第10号,承办人:兰金昌。法院的(2012)彭法执字第95号,承办人:赵憧未;(2012)彭刑初字第6号,承办人:海文。公安局的彭公(禁)字【2012】第9号,承办人:王勇;彭公刑字【2012】第206号,承办人:韩尚。

为了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质监局印发的《石嘴山市质监局关于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平罗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此次案卷评查通报内容,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对照通报中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案卷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局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现将平罗县质监局此次案卷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1、非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执法文书上签字。

平罗县质监局在编人员共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只有6人,6名执法人员均在不同的岗位,一身兼多职,从而出现有时执法检查和笔录记录均由非执法人员进行的情况。针对此次提出的这一问题,我局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做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非执法人员坚决不能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实属紧急,可在见证人员一列签名。同时,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对我局在编未取得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尽快取得执法证件,解决我局执法人员紧缺的问题。

2、证据在收集时未使用规范的取证单,书证未经提供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或签名,未注明出处。

以上问题是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执法人员没有对新版法律文书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故对规范的取证手法还不知晓,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已对照新版法律文书,将需要运用证据取证单并对证据盖章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整理(并到当事人处加盖印章,填写取证单),规范了法律文书。

3、送达回证无单位印章。

执法人员对最新版文书规定掌握不深,上半年办理的案件中均没有在送达回证上加盖单位印章,案卷评查后,我局办案人员立即将案卷中的所有送达回证交由办公室加盖了单位印章,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4、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有错别字,当事人签字处、涂改处未经手印确认,当事人意见处仅有签名未签署意见。

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办案人员已将有错别字的案卷重新制作,同时我局要求办案人员在案卷制作完成后,再次认真校对每份案卷,校对完成后交由分管领导再次校对,保证文书运用正确,文字书写正确。对于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情况,我局已将未按手印、未签署意见的案卷再次交由当事人进行按压并签署意见,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办案,杜绝懒惰心理和畏难情绪。

5、告知书中听证条件未按照规定数额予以告知。

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已将所有告知书数额予以改正,并在近期办理的4起案件中加以规范运用,统一按照宁夏本地区行政处罚听证规定对法人及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0元以上,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6、案卷保管期限混乱。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政法案卷管理制度》,对各类案卷的保管期限进行了学习,并予以记录,便于案卷制作中运用准确,避免错误发生。

二、具体问题。

1、平罗县三峰木器厂生产的胶合板伪造产品产地、冒用认证标志案中,采取查封措施时,缺少《采取行政措施审批表》。因办案人员对各类文书运用不熟悉,没有掌握所有文书运用的程序规定,习惯性只下达封存决定书,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已将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卷进行了整理,添加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在今后的办案和案卷制作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不遗漏任何文书的适用,保证案卷质量。

2、对于抽检检验判定违法行为的案件一律按照一般程序的情况,我局业务科执法人员已及时根据文书使用要求检验报告全部使用《检验结果告知书》,依法履行检验结果送达告知程序,并已将涉及到此类问题的4家企业在抽检中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书面告知,执法人员对宁夏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日月新米业有限公司等4本案卷重新整理,补全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告知书,今后将按照一般程序处理处理此类案件。

3、针对宁夏粳穗米业有限公司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案存在问题,执法文书中当事人已全部签字,现场检查笔录全部使用电脑打印,我局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方便执法人员办案。

4、针对平罗县正果食品有限公司案,我局执法人员现已将案审会改变的原行政处罚决定再次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补齐,重新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结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我们发现通过执法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办案水平得以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可以看出随着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评查案卷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1x]7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理结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体为“**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案”。

二、案件介绍。

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x年10月2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情况下,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给予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我局于201x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粮罚决字[201x]第01号),并在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并于201x年11月5日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予以了通报。

三、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导规范》和《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相关制度,对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发生违规行为(拒报统计月报表及有关情况)后,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实效。对此,卷中有书证作证。

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正是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罚则适用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案件办理程序方面:本案办理程序合法严谨。从卷宗来看,在掌握了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后,从立案审批,到制发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到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论,到送达《处罚决定书》,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通报处罚结果。整个执法程序合法严谨。在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均由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

(四)处置适当方面:本案对当事人处置适当。当事人连续4个月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且经多次催报无果,已构成“特别严重违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暂停”其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是鉴于其已形成相当大的亏空、根本无力扭转的事实;且经营上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许其继续保有经营资格,继续从事粮食收购,可能使事态更加恶化。

(五)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规范。实行一案一卷,并制有封面,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六)其他方面:本案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以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行政处罚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但由于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办案经验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有时记载较为简单;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复印件没有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县粮食局。

二0一x年七月二十六日。

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xx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文档为doc格式。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通过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更大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对照“司法管理年活动”,我对以前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下面我把自查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仁作一个汇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争先创优”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认真。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本庭和院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优秀作文推荐!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市委政法委: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20xx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到6月30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2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2件民事、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5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件优秀、1件良好。合格率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