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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维护协议书(专业13篇)

时间:2024-01-04 09:43:16 作者:琉璃

合同协议是双方在法律约束下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示例,希望对您编写合同有所帮助。

供电协议书

供方:_ 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 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方式 供应范围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供电接入点应由甲方确定,并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2、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第二条 收费标准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 %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供电或在甲方电网、水网上私自接线、按管。

7、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权根据水资源供应情况,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规划调整致使无法向乙方供水供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

1.受电地点:____。

2.受电电压:_____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______;______地上总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______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供电方: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受电地点:星园临时市场。

2.受电电压: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地上总容量。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1.4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电力接入点: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二、电力计量及电费清付: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三、权力及责任: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维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所拥有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达成外包维护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1.客户(甲方):_________。

2.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3.《计算机系统设备清单》(见附件二)。

3.1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计算机的数量及其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计算机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3.2乙方仅对合同指定的设备提供服务。

3.3故障设备: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协议设备。

4.服务地点:乙方为甲方实施各项现场服务时的具体地点。

5.标准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18:00pm(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6.标准服务:甲方要求乙方在标准服务时间内,实施标准服务项目。

7.非标准服务:标准服务之外的服务。

8.服务:乙方所能提供的标准及非标准服务。

9.服务费:在乙方接受甲方服务请求,并为甲方提供服务后,根据事先双方共同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10.标准服务项目。

10.1乙方可提供的标准服务项目。(详细见附件一)。

10.2乙方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增加、删除或修改服务项目。

1.电话支持: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网络支持:乙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msn、等网络交流方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3.现场服务(常驻服务):乙方派一专职技术工程师常驻甲方现场服务,负责全程跟踪维护甲方的计算机。

1.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推荐一至两名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乙方发出书面的服务请求。除非甲方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乙方将不予响应。

2.任何联系人的变动,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电话支持:当甲方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电话向乙方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乙方将尽量在电话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2.网络支持:当甲方的协议设备发生故障时,该故障设备的使用者可直接通过网络交流方式向乙方寻求第一步的技术支持。乙方将尽量在网络交流方式中判定并排除故障。

3.现场服务(常驻服务):乙方的工程师常驻甲方工作地,对甲方的计算机进行全程跟踪维护服务。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为甲方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资料,并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2.乙方派驻甲方的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经甲方上报乙方证实后,将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计算机安放地工作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乙方人员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人员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如提供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程序)。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硬件损坏(如硬件老化等)。

3.乙方不承担甲方使用盗版软件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1.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

2.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1.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rmb)。

2.甲方根据本合同列明的金额付款。付款方式:_________银行转帐(只有汇款到达乙方账户才视为付款)。

3.除非另有规定,甲方应在乙方收到开出的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每月1日开具发票)。如甲方在收票后三天内还未付清款,乙方将按每超一天收取1%的滞纳金;超过十天还未付清款,乙方将终止维护服务,直至甲方付清上月服务费为止。在因甲方欠款而使得乙方终止服务的期间也列入乙方的的正常服务时间。

本协议之有效期在合同条款中标明。

本协议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下终止:

1.合同签订的有效期满后。

2.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乙方而造成),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10天后仍未付款的。

4.在一方因违约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的15天内未能予以违约赔偿的。

1.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合同有效期,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电协议书

甲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包方)。

乙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

为保证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港原年产42万吨电石项目空分空压间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资质进行审查、备案。

2、监督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分包、转包合同。

3、依据甲方关于相关安全、环保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管理。

4、对乙方的施工现场以及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国家现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5、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报告业主方安全管理部门。

6、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乙方积极救援,调用乙方人员、设备、机具等。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

2、发现业主方、甲方、现场交叉作业第三方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督促整改。

3、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救援。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建构筑物、架空管线有关资料,或在施工前进行确认、确认后向乙方技术交底。

2、不得向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4、乙方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5、负责统一协调乙方与施工现场其他各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6、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征求生产区域所在二级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商定进入其生产区域或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本协议第八条中。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建筑安装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自觉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独立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2、乙方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环保资质,乙方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接受甲方的资质审查和备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环保检查,遵守甲方关于工程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乙方要明确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姓名、联络方式、联系电话书面报告甲方。

5、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证操作。

6、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穿戴好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安全帽、工作服明显位置标明乙方单位名称或简称,安全帽、工作服与甲方有明显区别。

7、乙方负责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8、乙方施工前要针对所承担的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划分作业活动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潜在的危险源不熟悉或不了解时要主动与甲方联系,认真制定具体安全环保措施方案,做到每一个作业活动都有安全措施,现场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既要保证本单位施工安全又要保证交叉作业相关方的安全,在报批开工报告时,附安全措施方案。

9、禁区内动火、拆除、爆破、大型吊装、开挖、进入闭塞空间等高危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0、乙方在动力介质管、重要设备、原有建构筑物附近及燃气、氧气、配电室等重要部位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1、从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三方面对每项具体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各持一份。

12、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乙方必须在进点施工前,与甲方生产区域所在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经许可后方可进点施工。

13、乙方在现场的施工可能威胁到甲方或现场第三方的安全时,必须主动与被影响方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书面记录并传达到作业人员;需要甲方协调的,服从甲方的协调和指挥。

14、乙方在施工期间自备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经甲方单位领导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甲方出租、出借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交接时乙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乙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设施、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6、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部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

17、乙方不得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如乙方私自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其在被雇用、借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8、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本单位以外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

19、乙方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物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施工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0、施工期间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的不应有的破坏、防止粉尘、噪声、振动、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垃圾、废弃物料要固定存放地点,按时清除。

21、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动车辆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2、施工、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23、施工结束后,应修整和恢复受到破坏的现场环境。

第六条事故责任划分。

1、由于甲方单方面责任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单方面责任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无法明确事故责任方的,由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责任划分,明确各方应承担的事故责任或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对责任划分意见不一致时,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裁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乙方负责其雇员工伤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处理等工作,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甲方。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人次死亡扣罚乙方~元;每发生一人次重伤扣罚乙方~元;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扣罚乙方~元。

第十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按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实行相关处罚,此处罚并不免除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而给甲方或业主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追加。

第十三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协议双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协商后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本协议一式八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主合同执行完毕结束。

(以下无内容)。

(本页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乙方: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第八项目部。

由乙方承担施工的新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封闭网工程项目,需在新菏线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立柱埋设、封闭网安装、站内围墙。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1、新菏线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三、施工期限: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严格按设计及甲方技术、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各种施工机具的存放,必须在供电设备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机具、物料堆等导电物品必须远离供电设备,并派专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段内既有设备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组织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内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书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书,甲方根据现场派安全防护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队不得开工。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各种设备的具体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无法具体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备施工时,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3、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活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内,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克服情况应书面反馈甲方,否则视为未整改。

六、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进行说明。

七、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协议,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八、相关配合费用由新菏线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王汝勋。

联系电话:

供电协议书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

供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用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限期。

1.受电地点:s214线改建工程a3标砼搅拌站。

2.受电电压:220/380伏。

3.限期:2年。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附图)。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按表计量。

2.收费标准:按元/度计,任何情况下均不做调整。

3.供电前交用电押金2万元。

4.电费结算:每月1日由供电人、用电人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用电人按月交付电费。

5.用电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约定执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改制后县级供电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县以上供电企业要树立“责任电网、和谐电网”的良好形象,最终实现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供电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为企业供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要加强电力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熟练掌握电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型、知识型职工队伍,努力构建和谐学习型企业,以达到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电力事业发展服务,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的目的,这也是县级供电企业创建“和谐电网”的必由之路。

县级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供基本保障。

自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及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电力市场整顿、优质服务年”、“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年”、“班组建设年”等活动中,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县级供电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广大职工包括农电工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过去的“要我学”到现在的“要我学”,职工在工作岗位上按程序办事,按职责规范工作,企业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县级供电企业农电人员(包括农电工)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普遍偏低。因此,要突破这种现状,尽快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从建设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入手。多年前,我公司就建立了完善的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即:设立专门的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作为公司职能管理的二级机构,充实教育培训专干,制定企业(如: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如:公司20xx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设立所属职能部门、基层供电所、变电站、发电站专职或兼职员工教育培训专干(内部兼职培训师),抓好每月、每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各班组(如:电力工程施工、检修)结合日常工作内容,抓好对员工生产现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业务技术培训。经过长时间不懈努力,企业教育培训系统[公司级―部部级―班组级]三级教育培训网络经过长时间不懈努力,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发生了很大变化,员工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促使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县级供电企业的教育培训系统必须做到“三有”:有计划、有制度、有激励。

对于县级供电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必须做到:

第一,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其中包括(公司级)总体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供电公司、变电站、发电厂每年都要制订周密的员工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和项目流程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并由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是执行和执行计划的可靠保证,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比如,我公司制定了员工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生产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员工岗位培训和农村电工培训和考核制度等,明确了各部门、各员工的课程、课时安排,使培训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企业教育培训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学习活动,对认真参加学习培训、成绩优异的学员,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企业批准参加上级或社会组织各种函授学习的职工,要保证其学习时间,同时要制定学习期间合理的薪酬管理办法,以激励其学习。对于竞争上岗(组聘),其上岗条件应对个人通过业务技术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及学历、职称等有明确要求,从而激发员工积极进取、进取精神,渴望终身学习。

文档为doc格式。

供电协议书

用电方:

供电方: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受电地点:星园临时市场。

2.受电电压: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1.4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