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2023年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精选8篇)

时间:2023-09-09 19:07:09 作者:笔尘 2023年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精选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注明贸易术语)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二

第五条 产品质量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同品质产品(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批次问题,甲方实行召回并承担该批货物的往返运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广州杰爱威电器集团实行双服务体系,全年无休假服务,及自建服务网络和四川长虹快益点服务网络,在全国设有统一的客服中心,已经开通400-7168-168,800-830-1402免费服务电话,配备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专员,原则是公司产品销售到哪里,服务网点就建到哪里,在空白的山区如果是公司售后网络覆盖不了的,代理商必须配合建立维修网点。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公司产品和经营品牌在各个流通领域产生的行政纠纷及证件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2、乙方所做的品牌宣传须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3、本公司液晶产品保价时间为:15天。

4、甲方公司产品质量必须按国家标准,保证消费者应用安全,否则引起一切后果将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正、合理、 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品牌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月____日止.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兆尔”品牌在__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县(乡镇)的品牌代理商。

三、区域销售任务

品牌代理期内乙方应按计划按月份完成年以下所制定的区域销售任务。

四、供货价格

具体详见《兆尔电器20xx年代理商价格表》 。如涉及调整,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并做出解释。

五、经营原则

4.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到合同任务目标的80%,即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品牌代理商职责和义务。甲方有权缩小乙方经营的品类及区域,乙方不配合的,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区域的品牌代理权将自动失效。

5.如乙方提出不再继续经营,并放弃本区域品牌代理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合理理由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按要求收回其区域品牌代理权。对乙方未开箱的兆尔库存产品按历史最低进价的70%回收,在乙方退回展柜并拆除有关兆尔标识后将退货款项付给乙方。

6.乙方在品牌代理过程中,应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品牌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需求、价格信息、同类产品新动向、市场评估及用户反馈信息等,以便双方协作,制定新的销售策略。

7.为稳定市场价格,控制市场倾向,确保乙方利益,甲方应执行统一供货价;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若市场原因,甲方有权调整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的供货价格。新产品上市价格由甲方销售部门另行书通知。按甲方所规定的统一供价执行。

8.各地的燃气公司、房地产配套、团购及其它工程项目,若因乙方在甲方协助下与之商洽未能合作,甲方有权直接介入。

六、结算方式

1.现金支付,款项结清后发货;

2.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和账号转账汇款,款项确认后发货; 详见合同附件《兆尔电器指定银行帐户》。

七、要货计划和调换原则

2.乙方调换的商品应符合以下a、b条件,否则甲方不予调换(批量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a.未开箱的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原包装产品。

b.当期前两个月内所提的型号、数量产品。

3.乙方需调换的商品按当前实际进价执行,以再提货冲抵方式办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

八、发货及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可采取快捷方式现款汇款甲方,甲方计划、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2.若委托甲方送货,应先付清货款后甲方方可送货(甲方除认可乙方当日直接钱货两清交付给财务人员的现金外,与甲方业务人员的现金来往视为乙方的单方面个人行为,甲方不对此负责),此为不可更改的财务原则,乙方不得作延付要求。

九、货物验收

1.乙方在收货时即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品种、数量及质量不符时,乙方必须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2.乙方保管不当及运输原因(甲方送货除外)或乙方委托方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破损、碰伤、短少等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乙方所定购有关型号种类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货。

十、售后服务及配件政策

1.乙方取得经销权后即有义务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售后配件的发放按乙方当前进货额的1%支持发放,超过额度部分按《兆尔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2.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3.若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责任、义务和权力,乙方则自动丧失经销权。

十一、其它补充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制定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由合肥市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页,当前第212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三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__)办理。)

5.允许溢短装: 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国虎”“xx”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 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本条暂不执行)

家电

系列 回款

返利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五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正、合理、 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品牌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月____日止.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兆尔”品牌在__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县(乡镇)的品牌代理商。

三、区域销售任务

品牌代理期内乙方应按计划按月份完成年以下所制定的区域销售任务。

四、供货价格

具体详见《兆尔电器20xx年代理商价格表》 。如涉及调整,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并做出解释。

五、经营原则

4.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到合同任务目标的80%,即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品牌代理商职责和义务。甲方有权缩小乙方经营的品类及区域,乙方不配合的,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区域的品牌代理权将自动失效。

5.如乙方提出不再继续经营,并放弃本区域品牌代理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合理理由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按要求收回其区域品牌代理权。对乙方未开箱的兆尔库存产品按历史最低进价的70%回收,在乙方退回展柜并拆除有关兆尔标识后将退货款项付给乙方。

6.乙方在品牌代理过程中,应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品牌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需求、价格信息、同类产品新动向、市场评估及用户反馈信息等,以便双方协作,制定新的销售策略。

7.为稳定市场价格,控制市场倾向,确保乙方利益,甲方应执行统一供货价;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若市场原因,甲方有权调整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的供货价格。新产品上市价格由甲方销售部门另行书通知。按甲方所规定的统一供价执行。

8.各地的燃气公司、房地产配套、团购及其它工程项目,若因乙方在甲方协助下与之商洽未能合作,甲方有权直接介入。

六、结算方式

1.现金支付,款项结清后发货;

2.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和账号转账汇款,款项确认后发货; 详见合同附件《兆尔电器指定银行帐户》。

七、要货计划和调换原则

2.乙方调换的商品应符合以下a、b条件,否则甲方不予调换(批量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a.未开箱的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原包装产品。

b.当期前两个月内所提的型号、数量产品。

3.乙方需调换的商品按当前实际进价执行,以再提货冲抵方式办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

八、发货及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可采取快捷方式现款汇款甲方,甲方计划、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2.若委托甲方送货,应先付清货款后甲方方可送货(甲方除认可乙方当日直接钱货两清交付给财务人员的现金外,与甲方业务人员的现金来往视为乙方的单方面个人行为,甲方不对此负责),此为不可更改的财务原则,乙方不得作延付要求。

九、货物验收

1.乙方在收货时即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品种、数量及质量不符时,乙方必须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2.乙方保管不当及运输原因(甲方送货除外)或乙方委托方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破损、碰伤、短少等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乙方所定购有关型号种类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货。

十、售后服务及配件政策

1.乙方取得经销权后即有义务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售后配件的发放按乙方当前进货额的1%支持发放,超过额度部分按《兆尔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2.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3.若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责任、义务和权力,乙方则自动丧失经销权。

十一、其它补充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制定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由合肥市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六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正、合理、 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品牌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月____日止.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兆尔”品牌在__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__县(乡镇)的品牌代理商。

三、区域销售任务

品牌代理期内乙方应按计划按月份完成年以下所制定的区域销售任务。

四、供货价格

具体详见《兆尔电器20xx年代理商价格表》 。如涉及调整,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并做出解释。

五、经营原则

4.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到合同任务目标的80%,即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品牌代理商职责和义务。甲方有权缩小乙方经营的品类及区域,乙方不配合的,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区域的品牌代理权将自动失效。

5.如乙方提出不再继续经营,并放弃本区域品牌代理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合理理由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按要求收回其区域品牌代理权。对乙方未开箱的兆尔库存产品按历史最低进价的70%回收,在乙方退回展柜并拆除有关兆尔标识后将退货款项付给乙方。

6.乙方在品牌代理过程中,应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品牌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需求、价格信息、同类产品新动向、市场评估及用户反馈信息等,以便双方协作,制定新的销售策略。

7.为稳定市场价格,控制市场倾向,确保乙方利益,甲方应执行统一供货价;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价。若市场原因,甲方有权调整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的供货价格。新产品上市价格由甲方销售部门另行书通知。按甲方所规定的统一供价执行。

8.各地的燃气公司、房地产配套、团购及其它工程项目,若因乙方在甲方协助下与之商洽未能合作,甲方有权直接介入。

六、结算方式

1.现金支付,款项结清后发货;

2.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和账号转账汇款,款项确认后发货; 详见合同附件《兆尔电器指定银行帐户》。

七、要货计划和调换原则

2.乙方调换的商品应符合以下a、b条件,否则甲方不予调换(批量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a.未开箱的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原包装产品。

b.当期前两个月内所提的型号、数量产品。

3.乙方需调换的商品按当前实际进价执行,以再提货冲抵方式办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

八、发货及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可采取快捷方式现款汇款甲方,甲方计划、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2.若委托甲方送货,应先付清货款后甲方方可送货(甲方除认可乙方当日直接钱货两清交付给财务人员的现金外,与甲方业务人员的现金来往视为乙方的单方面个人行为,甲方不对此负责),此为不可更改的财务原则,乙方不得作延付要求。

九、货物验收

1.乙方在收货时即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品种、数量及质量不符时,乙方必须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2.乙方保管不当及运输原因(甲方送货除外)或乙方委托方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破损、碰伤、短少等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乙方所定购有关型号种类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货。

十、售后服务及配件政策

1.乙方取得经销权后即有义务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售后配件的发放按乙方当前进货额的1%支持发放,超过额度部分按《兆尔产品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

2.公司规定部分主要配件(电机、阀体)可以旧换新不列入配件额度内,但未返还更换的旧配件则在配件额度内扣除。

3.若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责任、义务和权力,乙方则自动丧失经销权。

十一、其它补充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制定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由合肥市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七

订单号: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__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

电器出口退税算 出口合同篇八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 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