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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课英语(模板14篇)

时间:2024-01-02 23:49:10 作者:XY字客

英语不只是知识,更是一种能力,通过学习英语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英语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喜欢绿草如茵的草地,我喜欢广阔无垠的天空,我喜欢汹涌澎湃的大海,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活泼开朗的我自己。

我是一个。

我喜欢我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的姓是随我。

我喜欢我自己的善良,每次遇到年龄大的老人乞讨,我总会把我的零用钱给他们,听说哪个同学困难,我总想帮帮他,可我现在无能为力。记得去年一位老奶奶四处流浪,无家可归,老奶奶来到了我家,我扶老奶奶进我的房间睡觉,我和妈妈又为老奶奶做了丰盛的饭菜,老奶奶走时又送给她一些毛衣、毛裤。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淳朴。善良的男孩。

我喜欢大象英语作文初一

我喜欢许多动物,但我最喜欢的是大象。

大象的耳朵像一把扇子,四条腿就像四个大树桩,还有一只长长的鼻子。

大象全身的皮肤都是褶皱的,而且非常厚,也很结实。为了散热,它经常去洗澡,然后到泥里打滚,这样就可以把吸血虫赶走。泥土成了它们天然的护肤霜、防晒霜。大象主要栖息于热带草原和稀树草原地区,是世界现存最大的陆地栖息群住性哺乳动物。

大象一共有三种:一、普通非洲象;二、非洲森林象;三、亚洲象。现在的野生象已经不多了,但一些国家驯养家象,役象很多。大象现在十分稀少,屡遭猎杀,破坏十分严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同学们!你们喜欢大象吗?喜欢的`话,就和我一起保护大象吧!

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她有一双水灵的眼睛,一头短而黄的`头发,上面她总喜欢戴头箍。

不管学校布置什么作业,她都第一时间让我们完成。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除了中午不回家的人外,其他的人,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老师就要请他吃又香又辣的鸡毛炒肉丝了。

大家快猜猜她是谁吧?谜底要揭晓了,她就是杨玉萍老师。

我喜欢英语作文

我是一个爱学习英语的孩子。

有一次,我到儿童公园去补英语,我想:可能不难。可打开书一看,啊!这么难的单词和课文呀!开始,我还会读课文,会拼写单词,可到了后边,实在难,学过的课文不会渎,单词也不会拼写,我准备放弃,可爸爸说:“不能放弃,一定要好好学习”。听了爸爸的话,我继续拼写单词,最终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从次,我奋发努力的学英语,而且把单词也都记住了。

在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地答着题,考试结束了,我交了卷子,在外面转了一会儿,回到教室,老师已经改完了卷子,当老师发下我的卷子时,我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因为我得了100分。老师发完了卷子,对大家说:“这次考试只有他一个人考了100。”大家都把羡慕的目光投给我,我心里很高兴。

后来,我又学会了许多单词,并且学了很多句子。

我想:我的英语水平会越来【】越高,我的英语成绩会越来越高。因为我已经喜欢英语了。

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我的老师是教英语的,教初三。他很严厉,刚开始我是很讨厌他的,没有为什么。如果真有说的话,那就是八字不合。

他长得不怎么样,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样子。不高,不胖,戴着眼镜。但他很厉害,能用眼睛反光看我们在他背后做什么小动作,也喜欢说‘狠话’。当我没完成作业的时候,他就会说:没完成作业的都再给我抄多几遍。他这多几遍不可不是你们想的`那多几遍,这可是要断手的节奏。

我的老师喜欢说反话,很糟糕就是很好的意思。如果他夸了你一句很好,那就意味着你要完蛋了。念答案的时候总喜欢倒着念,比如:第二题的答案是倒数第五个。你要知道这道题有八个答案,那应该是第几个呢?这样做题就是累,你们不懂。

之后呢,我的英语成绩提升了,我也对他改观了。其实他挺好的,我想,是我太过于矫情了。他会为我们着想,担心我们这我们那的。但他却不表现出来,我知道这叫闷骚。之前,总感觉他有点猥琐。看着他那张脸,我总有一种想发笑的感觉,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喜感。

我很感激他,能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事。至于是那些事呢,我就不告诉你们了。其实,就是一些有责任心的老师会做的一些事。昨天是教师节,而我却没有去看望他,挺可惜的。我是真心喜欢这位老师。

上了高中之后,有些事都需要自己解决,老师是不会帮助你的。这让我很无措,也很迷茫。我就开始是想念我的这位老师,想念他为我们着想,想念他为我们做的一切。感谢你,我的老师。

人生几何,遇上一位好的良师益友;人生几何,有一位除了你父母之外为你着想的人;人生几何,能有指引你想正确的方向前进的他。所以,谢谢你老师。

我喜欢英语作文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门课,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最喜欢英语课。”英语是世界上用处最多的语言我必须学会英语,如果不会英语,怎么能潇洒自如地纵横四海!

在英语课上,我总是仔细地听老师讲课,认真地想老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上完课后,我经常和我的朋友们一起说英语,温习课堂上所学到的新知识。这是提高英语水平的好办法呢!

此外,我还坚持天天用英语写日记。如果遇到了我表达不好的词或句子,我则会去向老师那求帮助,我想我不停的练习英语,我的英语一定会有所进步,当然,有时候我也买一些我喜欢的英语故事书,它们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每当读完一本书时我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在我的课外时间里,我经常看英语电视节目,英语电影和听英语歌,动人的情节,悦耳的歌由经常让我感到无比兴奋。我在课外学到的知识对我考试有着巨大的帮助,班上考试常常让我得前三名。我一定还要努力争取次次都得到第一名。

在各种各样功课里,我最喜欢英语。学会了英语我就可以潇洒自如的纵横四海呢。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旅行,是人生漫漫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次历练。大自然也给予我一次难忘的旅行,那是大自然赠送我的一份特殊的珍贵礼物。

“春意暖,桃花上枝头。”

大自然带着我到春天去旅行。在那里,我看见了复苏的万物,忙碌的昆虫……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画面,我似乎品尝到了清甜的花蜜,闻到了桃花散发出的悠悠清香。温柔地阳光洒在了绿色的大地上,为整个春天增添了好几分活力与色彩。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青春少年从我面前走过。大自然对我说:“那,便是春天。”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大自然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到了夏天的世界。宋代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便是描写了夏天开的莲花。炽热的太阳光照射下来,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舞动,在清澈的水底下跳来跳去。蝉噪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绝于耳。这时,一个顽皮的男孩向我蹦了过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夏天。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真是浪漫又豪放的一个季节。大自然带着我东转西转,来到了美丽的枫叶林。红叶上的秋霜还未来得及化掉,就被阵阵萧瑟的秋风吹散了满天。树叶发出了清脆的“沙沙”声,落叶唱起了轻快的歌谣。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旅行结束了,临走时,只听一个声音低声喃喃道:“这次旅行,你喜欢么?”我想,我喜欢这样的旅行。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旅行使我感到快乐,而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旅程中,最令我感到难忘的两个旅程是上海之旅和重渡沟之旅。

去完上海我就回老家了,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就又开始我的旅程了。

这次去的时重渡沟,我在重渡沟玩了两天,重渡沟分为南沟和西沟,第一天,我们去了南沟,南沟是一座山,我们从山脚开始往上爬,爬到了一个名叫金鸡瀑布的地方才休息,我和哥哥一起脱下鞋在水里玩,还背对着瀑布一起拍照。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向上爬,过了一会儿,我们在一个叫锁蛟崖的地方休息,传说这个地方在以前是锁恶龙的,这里是一个龙的牢房。过了一会,我们爬到了网红桥,这里就是山顶,我们在这里坐了索道,坐完索道,就下山了,下了山,我们走了一段路,便到了美食街,我们品尝了当地特产的豆腐和一些当地有名小吃。第二天,我们去了西沟,在哪里我们走了迷宫,玩了旋转秋千,到了下午我们就回家了。

我喜欢旅行,因为旅行能让我锻炼身体,磨练意志,还能给我留下许多难忘的美好记忆。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就是自己。我有粗壮的身体,一拳就能把别人打得八丈高,但我可不是那种暴力的人。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自己吗?因为我有时候跑步会得第一名,我跑起来就像一头豹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捕捉猎物。而且,我读书也很厉害,我每天都读书,每到看书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过无数本书了。而且有一次我被老师表扬,还被老师发到班级群里,我感觉非常自豪!

我玩最强大脑——是一个走迷宫的大球。球掉了,我会再试一次,就比刚才走得远一些。遇到困难,我鼓励自己再试一次!

我喜欢大象英语作文初一

一双小小的眼睛,庞大的身体,长长的鼻子,组成了陆地的主宰者“大象”。

大象全身深灰色,有双像扇子一样的大耳朵,时不时地扇动着,大象的两根牙齿像白色的长矛,是大象们搏斗时有力的武器,还有一双让人觉得像睡觉似的小眼睛,不停地眨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长长的鼻子了,可以从高高的树上摘果子吃,吸水冲在身上洗澡。

大象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动作不快,就像笨重的坦克,它总是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移动着。

我没有见过大象,它的可爱已经足以让我喜欢上了它。哪一天,我真想亲眼见一见大象。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不知道那一天起,就莫名喜欢上了你,近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你,你却浑然不知,甚至没有给我留下名字。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罢休,可能是未曾发现自己的愚昧,因为,我习惯活在单纯又真诚的梦里。只有在梦里,你才显得如此完美。

你,就是我的文章。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的心思,但是我却对你情有独钟,仅仅是你记载了我的故事?

小时候,隔壁的胖叔叔教我用黑炭头在地上画个太阳,太阳下有条大路,大路上有辆拖拉机。胖叔叔告诉我,农村里就差一辆拖拉机来运输粮食和化肥了。每次看到胖叔叔挺着肚子,半蹲在地上,用松树皮一般的手在地上慢慢勾画红红的太阳,冒着浓烟的拖拉机在公路上驶过,一笔一画挺用力的,看到那些粗细不均的线条,然后拼凑起来的图画,似乎忘了胖叔叔憋的红了脸的表情,还有时而皱时而松的眉头和冒着大粒汗珠的鼻子。当我叫叔叔给画命名的时候,他会为难的搔着头,在地上歪歪扭扭写上“一个o”,当我问他这个圈是什么,他便露出两排褐色的牙齿,憨笑着说是一个梦字,怕我看不懂,所以画个圈。其实我就知道叔叔不懂写这个字。我歪着头,眨了眨眼睛,似乎慢慢懂了,地上的作品就是梦。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的老师就常常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上《我想有个家》,然后转身一手举起竹藤教鞭打着节拍,一手张开五指比划着,用沙哑的声音教我们唱这首歌,尽管演唱的跟歌曲内容是格格不入,跟歌手演出存在天渊之别。但是,老师自我陶醉般将歌曲一遍又一遍教我们时,我们清晰地记得他花白的头发,还老花镜里面深陷的眼睛,瘦瘦的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微驼的背脊。我们会很快就学会了这首歌,而且经久弥新。当我们回家看到简陋的房子,冬天来风,夏季漏雨的家。渐渐开始理解了,歌里的家,就是我的追求。

中学的生活,就是醉生梦死里的追星生活。每次都是语文课上想着数学课本上的内容,或者是英语课里做物理课的实验,班主任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饱读诗书,满腹经文,才高八斗,出口成章,我们常因此而骄傲。主任会在晚自习课上跟我们谈理想,用故事形式引导我们进入理想之门,他说,大学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站点,至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站点,就看个人的努力,“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他的。

座右铭。

我们总算受到了启示,从中学到一点点: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到后来,告别学校,以为走出了光明,来到了天堂。出了社会后,在城里找工作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常常因为没有经验而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在某个工厂落脚,那一天起听不惯领导带刺的话,就起了所谓的野心,眼高手低地急着跳槽而摔倒遍体鳞伤,从堂堂的经理降为普通员工。

——社会才是最大的学堂,在里面学习,永远学不完学不够。想想自己带着面具,佯装欢笑,几年光阴似箭,就爬到了高层,可谓是懂了人生。领导教导我们,经营管理企业就如种花,要懂得气候、懂得季节、懂得土壤、懂得护理、懂得修剪、懂得欣赏。曾经的我总是自以为是懂得了管理,做起了个体户,谁知社会太现实,客人太挑剔,偏偏不选我的门店,不久便关门大吉。这次,我看清了失败的面目,饱尝了失败的滋味。我把这些写入。

日记。

却没有渗透里面的玄机。

事业的失败,载了,从头再来。爱情的失意,摔了、伤了、痛了。再回头已是数年。

只有看到眼前的文章,才给自己莫大的欣慰。文字,不会骗人,记载了我的过去。文章,最真实,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没有背叛。

喜欢上了我的文章,因为里面有我的梦。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喜欢我,首先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听又好记的名字——白洋,含义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还喜欢读书。一到星期天,我都要拉上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书就好像是我的好朋友,有一天不读书,就好像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的。读书能让我们学到许多道理。

我是班里的体育健将。跳绳是我的强项,一分钟最少跳二百多下;还有呼啦圈,呼啦圈虽然不是我的强项,但一次也能转六百多个;,还有跑步、跳远等,这些方面我都很厉害。

我也有缺点,比如:胆小、爱发脾气……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娃娃!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在我以前印象里,作文班是全宇宙最无聊的课外班。每次上课就是讲评上次的作文,然后指导我们写这次的作文,最后布置作业,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去年我来到益阳,妈妈又让我“自愿”报了作文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课了,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来到我们快乐作文班,三十二个学生中竟有八个是同班同学,这下咱在班里有熟人了。这班里的老师姓杨名谦,自称是魔术大师的姐姐。

这儿的课堂环节非常好完,抄完开心词典,听着杨老师风趣幽默的语言来讲评作文,再加上“笑宝宝”姚志萌每一句都能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你会深切体会到笑得肚子疼的滋味。

最好玩的就是游戏环节,老师每次都能搬出稀奇古怪,令人捧腹大笑的游戏:给米老鼠贴鼻子,谁是卧底,千姿百笑······等等。

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用投影仪给我们看„《超凡蜘蛛侠》《倒霉熊》等等,都是我们的最爱,和现在的快乐作文班比起来,以前上的太乏味无趣了,不上这样的作文班,那么,拜拜!回火星吧!地球人不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