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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

时间:2023-08-24 01:10:18 作者:曹czj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一

目前监理制度仍是现行强制执行制度,但工程监理的工作依据之一即是施工图纸,而施工图设计工作属于epc范围,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如何依据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图实施监理是一个问题。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申领施工许可证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在实操过程中,建设主管部门通常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但在设计牵头联合体epc工程承包合同里不一定反映施工承包单位,因此申领施工许可证也存在制度与实操层面的不匹配。

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而采用设计牵头联合体epc模式勘察、设计、施工均为同一责任人,与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当初设立的法规初衷有矛盾。

目前,epc模式普遍采用总价包干的合同计价方式,合同价变更仅限业主方提出的实施范围变化、建设标准变化两种(一般没有上述两种变更情况即按合同价结算,无需审计),这样的计价方式最大化发挥出epc模式的机制优势,也是有别与传统建设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

但工程实践中,特别是财政性项目,财政部门固有结算与审计思维又用于epc项目中,导致很多财政资金的epc项目卡壳在了工程结算阶段,迟迟无法结款。

目前政策一般都要求项目在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后才可采用epc建设模式,但初步设计之后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留给epc承包商的设计优化空间已经非常有限,epc模式是越早介入越能发挥其优化设计的机制优势。

虽然现在已有政策层面开口,epc可以从方案设计阶段介入,但目前由于项目前期审批涉及发改、财政、住建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的政策仍有相互矛盾的情况,可行性不强。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二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委托函或中标函;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在实施过程当^v^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当根据款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三

1、收费标准: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总工程(包含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2、支付方式:根据约定进度的总造价,甲方按照每次预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给乙方,剩余百分之三十(30%)在结算审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但审计时间不能超出约定工期一个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无条件支付乙方所有费用)。附:假如单笔预算价钱不到一百万,可以累积到一百万再付费用。

4.由乙方技术方面在施工合同外争取的费用(及技术变更),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出预算外利润的30%提取费用,甲方在变更资料有关单位签字生效后,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费用。

5、为本项目发生的专家评审费、考察费及工程所需的应酬费由甲方负担。

6、甲方按照协议将工程技术服务费汇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xx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有限公司

账号: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四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五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资源及人才优势,共同开拓造价咨询及相关____市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双方约定共同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作。

二、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名义开展合同谈判、投标等开拓造价咨询市场的活动。

2、甲、乙双方独立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

三、合作要求及费用标准

1、对于需要投标的项目,由甲方进行前期审核,确定可以参加投标后,由甲方配合乙方参加招投标工作。

2、乙方在正式签订造价项目咨询合同前,需报甲方审核及备案,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正本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乙方保存。

3、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业务,业务实施由乙方组织,费用由乙方承担。

(1)若以x名义签订的项目合同,则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比例为合同总额的%(含税金),另行支付造价师盖章费用x元次,造价员盖章费用x元次。

(2)若以x名义签订的项目合同,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比例为合同总额的%(含税金),另行支付造价师盖章费用x元次,造价员盖章费用x元次。

(3)甲方在收到委托方支付的咨询费并扣除上述费用后,通知乙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公司账户。

4、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协助乙方做好前期接待、项目考察和投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应当对乙方实施的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在成果文件上及时加盖有关公章,造价师印章等。

3、为乙方资金使用尽可能提供方便,不截留挪用乙方项目费用(乙方上交给甲方的管理费除外)。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乙方所承揽的业务,项目总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2、乙方在出具审核报告咨询项目成果文件前,应提前天向甲方质检部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审核,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将电子版终稿提交委托方。

3、接受甲方领导,在甲方授权内开展工作,合同、协议要报甲方审批。作为合同实际执行人,乙方应承担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责任。

4、重大事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擅自处理,若因违反本规定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认真组织好业务工作,要选派符合项目要求、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与各省市的有关文件和建设方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委托工作。

6、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有关管理费,接受甲方的检查工作。

7、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纳税,确保甲方不受损失,在合作协议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伤亡事件、债权债务等其它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按甲方规定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成每一项业务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交送甲方存档。

六、保密原则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七、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六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销售________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价目表、广告宣传图片及经销辅助材料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________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____个月低于________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________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________平米,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4、甲方指导价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提供,如调整指导价,甲方需提前天通知乙方。

七、物流条款

(一)定货

3、定货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不接受口头、电话、短信等非书面形式的订单。

4、双方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需提前天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付款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导致的任何资金风险或损失。

(三)提货

2、乙方款到甲方后尽量当日提货。若货源紧张或货源不足,甲乙双方提前约定提货时间。

八、终止条款

注: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至________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七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xxx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xx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八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辞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时间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时间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策划咨询合同精选篇九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wen/1578/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