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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4-03-24 07:40:07 作者:雨中梧

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社会运作的基石,它能够提供规范和约束,保障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职业发展和个人品德的重要表现。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a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文档为doc格式。

商场保安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新版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

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是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商场员工要对卖场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分区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具体如下:

(一)遇突发停电应急措施:

(2)待保安全部进入现场,听从指挥,维持现场秩序;

(4)收银台前保安员监守收银台前,封闭商场出口和收银通道,提示收银员看护通道,锁好钱箱,放好钱袋,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5)保安待来电后,测试各层出口,用对讲机询问各组是否有异常情况出现。

(二)营业中客流增多时

(1)当营业中,客流拥挤时,保安员、电工及时做好客流的疏散工作,当卖场客流拥挤、走动困难时,入口处客流拥堵,疏散困难时,请示上级是否暂时关闭入口。

(2)当人流增多时,保安员应及时做好秩序的维护,疏散人流,避免产生人员伤亡;

(3)按指定楼层和区域进行巡视;

(4) 在特价商品销售前必须维持好秩序,避免人员拥挤和哄抢;

(5)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发现争吵、拥挤现象要及时劝解和阻止;

(6)保安员要注意促销队伍走向,不得影响其它通道的畅通;

(7)对于门前广场促销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发生人员拥挤,保安员要及时赶到现场维持好秩序,避免堵塞出入口,并警惕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消防安全应急措施

(1)当商场失火后,全体管理人员、待岗保安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

(4)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

(5)电工人员接到失火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切断失火部位电源;

(6) 取用灭火器材灭火,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8) 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控制中心和“119”台报警;

(9)在安全疏散顾客的同时做好安慰、解释和帮助工作,防止和避免顾客拥挤造成人员伤亡。

(四)打架斗殴

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事态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劝阻或调解。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五)偷窃

当值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

(1)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主管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

(2)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3)主管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保安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保安部门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商城保安部。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三、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5、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6、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8、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头、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材料制作。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保安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保安部门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商城保安部。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

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是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商场员工要对卖场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分区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具体如下:

(一)遇突发停电应急措施:

(2)待保安全部进入现场,听从指挥,维持现场秩序;

(4)收银台前保安员监守收银台前,封闭商场出口和收银通道,提示收银员看护通道,锁好钱箱,放好钱袋,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5)保安待来电后,测试各层出口,用对讲机询问各组是否有异常情况出现。

(二)营业中客流增多时

(1)当营业中,客流拥挤时,保安员、电工及时做好客流的疏散工作,当卖场客流拥挤、走动困难时,入口处客流拥堵,疏散困难时,请示上级是否暂时关闭入口。

(2)当人流增多时,保安员应及时做好秩序的维护,疏散人流,避免产生人员伤亡;

(3)按指定楼层和区域进行巡视;

(4) 在特价商品销售前必须维持好秩序,避免人员拥挤和哄抢;

(5)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发现争吵、拥挤现象要及时劝解和阻止;

(6)保安员要注意促销队伍走向,不得影响其它通道的畅通;

(7)对于门前广场促销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发生人员拥挤,保安员要及时赶到现场维持好秩序,避免堵塞出入口,并警惕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消防安全应急措施

(1)当商场失火后,全体管理人员、待岗保安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

(4)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

(5)电工人员接到失火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切断失火部位电源;

(6) 取用灭火器材灭火,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8) 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控制中心和“119”台报警;

(9)在安全疏散顾客的同时做好安慰、解释和帮助工作,防止和避免顾客拥挤造成人员伤亡。

(四)打架斗殴

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事态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劝阻或调解。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五)偷窃

当值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

(1)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主管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

(2)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3)主管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

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

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

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

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

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

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

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

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

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

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

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

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

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

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

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

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

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

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

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

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

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

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

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

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

—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

—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

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 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

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 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

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 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

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 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

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

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

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 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

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 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

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 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 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

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 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

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 动火前“七不”即: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 动火前“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

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 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

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

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 熟食部防火须知

1、 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

危险。

2、 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

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 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

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 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

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 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

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 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

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 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

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 义务消-防-队

1、 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 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

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

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

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

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

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

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

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

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 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 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 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 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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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年xx月xx日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1、 商场成立以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楼层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楼层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 各楼层负责人负责本楼层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楼层商户和服务员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4、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 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

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三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6、 各商户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营业时间结束后商户必须切断门市内的电源。

7、 商铺装修必须按照《商铺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8、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

少量存放, 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9、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0、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1、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安队所有的保安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个商铺业主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按照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楼层负责人不履行本楼层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收回商铺、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 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四、 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 商场各楼层商户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楼层的

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 商场商铺内的服务员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商场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 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商场安全主管存档备案。

5、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楼层新入职服务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服务员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楼层服务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 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 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商场(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作业。

2、 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 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 动火前“七不”即: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 动火前“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 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 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 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七、 义务消-防-队

1、 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

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作出更大的贡献。

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根据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

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

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

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

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 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 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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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6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保安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保安部门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商城保安部。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五距'要求堆放;。

(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 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 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三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五条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生举办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六条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则而导致存在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必须要及时消除。

二、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报老板或厂长。

三、工厂经营者应迅速指派专人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对各级消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三: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保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且遵照执行。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本厂消防管理的特点,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每周三下班后安全责任人组织各小组安全员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厂消防负责人对整个企业消防安全负责,并负责管理安全员。

7、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2、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便于随时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可用;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3、生产车间全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

5、各类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扰拉临时电线,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6、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8、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9、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附:安全责任相关人员。

厂消防责任人:

原料组安全员:

粘胶组安全员:

点焊组安全员。

成品组安全员:

消防管理制度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节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