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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并不孤单大全(13篇)

时间:2023-12-04 16:35:26 作者:书香墨

通过学习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作文的结构和表达方式。范本中的总结展示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对读者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十四岁生日,原来我并不孤单作文

天上挂着一轮明月,地上一双眼睛在闪,只有秋虫的呢喃,只剩秋天的寂寥。

——题记。

我是孤单的。

寒流袭来带走了夏天的炎热,听不见蟾蜍的叫声,只有秋虫无奈的慨叹,我望着天使即将变得越来越圆的月亮,俨然少了点什么,只觉得我身边也少了点什么,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回想着:

今年的中秋节前并没有传来什么喜讯,我也已经没有什么期待,我已经习惯于和“皎洁的明月”,“甜美的月饼”一起过中秋节了。然而,中秋节前天,爷爷回来了,爸爸在中秋节当天也会休息,这多么令我高兴啊,我顾不上完成作业就兴奋的跑了出来,对爷爷嘘寒问暖。我觉得什么都是甜蜜的了。

吃过饭,爷爷走了,带着全家的思念要回苏州。爸爸负责用车把爷爷送回去,爷爷进了车里,我突然想哭,转身跑开了。

多么令人难耐的中秋节啊,虽然爸爸在家,爷爷却不在家了,家,还是不完整。

于是,依然是圆圆的月亮,圆圆的月饼,圆圆的思念伴随我和亲人一起赏月,月光的银辉洒在我们身上,独少一人。突然想起了苏轼的那首词:“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豁然开朗,爷虽然不在身边,但是我们仍然共享着这一轮明月。突然,我发现月亮里有爷爷的脸,慈祥的笑着……星星也在唱歌。

哈7起初给我的只是感动,为哈利感动,为他们之间的亲请和友谊感动..

可是,除了感动,还有……。

他们回到霍格沃茨,寻找魂器,..

纳威已经是大部分同学的领袖了,da(dumbledore‘sarmy)的成员也越来越多..他们都是为了抵抗伏地魔..三个学院,惟独没有斯莱特林的..

结局的那场撕杀让我真正地震撼了,弗雷德莱姆斯唐克斯斯内普……他们都牺牲了...

弗雷德,在混乱的战斗中死去...只剩下乔治。他以后的生活一定会很孤独,也许,当他照镜子的时候,看到镜中的那个自己.........是弗雷德吗?他回来了吗。?乔治只能一个人经营笑话商店了...他们两个,曾经带来多少乐趣...以后..再也不能看到他俩在一起了,乔治的身边少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身影...

莱姆斯,唐克斯,我想把他们写在一起会好一点吧,他俩走了,只留下了泰迪一个人,还没学会走路的泰迪,就这样失去了父母,不过,我想他一定会为自己的父母感到骄傲,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是为了抵抗伏地魔而死的,他们是榜样,是泰迪最好的榜样..

斯内普,一直生活在不被了解的痛苦的阴影里,他爱莉莉,爱了她一辈子,当邓布利多的密探,又假装是伏地魔的仆人,他杀了邓布利多,这是他们计划好的,伏地魔以为,只要杀了斯内普,就可以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可是他错了,魔杖真正的主人是德拉科,是他抓到了邓布利多,斯内普的杀戮咒,只不过是计划的一部分,所以并不是斯内普征服了魔杖,伏地魔百密一疏..他杀了斯内普...哈利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斯内普给了哈利一段记忆,当哈利看完后才知道,原来斯内普一直在保护他,保护霍格沃茨..西弗勒斯斯内普,让我们记住这个名字,记住他,斯莱特林中最勇敢的人..

哈利波特,勇敢,坦然地面对死亡,他没有惧怕,他知道,他是伏地魔无意间制造的一个魂器,他身上有伏地魔的灵魂,别的魂器被毁,伏地魔把魔杖对准哈利的那一刻,就是伏地魔灭亡的时候,但是哈利对死亡的坦然,竟让他又一次在杀戮咒面前活了下来..可是,伏地魔不知道,他以为哈利死了,他以为自己胜利了..他错了......哈利没有死,因为他有爱,而伏地魔没有,因为他可以坦然地面对死亡,而伏地魔不能,他最终战胜不了哈利波特...在战胜伏地魔后,哈利同时拥有了三件圣器,老魔杖隐身衣复活石但是,在禁林里,他把复活石丢了,他没有去拿回,他把老魔杖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办公室,他没有要它,他只是用它修复了自己原来那根冬青木魔杖,他说得很对,这根魔杖带来的麻烦超过了它的价值。

十九年之后,他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孩子,詹姆。阿不思。莉莉,这些本是哈利最亲的人的名字,可他却给自己的孩子也起了一样的名字,为什么?我想这大家都知道吧~哈利对自己的孩子阿不思说:阿不思西弗勒斯,这个名字里包含了霍格沃茨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是斯莱特林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我想,哈利的伤疤应该再也不会疼了,那个遥远而又神秘的魔法世界太平了,哈利拯救了他们...

故事结局了,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我的吧,有了它,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爱和友谊的伟大,有了它,我不孤单,因为我知道,那只银色的牡鹿,就在我们身边..

第二天来得真快,迷迷糊糊地收拾衣物,吃完早点,开始了在实中的第一天。

虽然我很留恋从前,但至少我并不孤单……。

三年磨一剑,六月试锋芒。——题记。

路漫漫,中途充满无数的坎坷与曲折,也有无尽的欢腾与快乐,站在这重要的分水岭——初三,我有说不尽的感慨。

近开学几日,生活充实而紧张,内心又激动又感觉不知所措,当我看到有一群可爱的同学们陪伴着我时,我感觉我并不孤单。

第一次的住校学习,让我有些不太适应,第一次不能与父母随时见面,第一次的集体生活,还好,我够坚强!

初三这个决定命运的一年,人生中重要转折,此刻的我是应努力拼搏还是安于现状,将来的我是前途无量还是止步不前,这不是未知数,因为这时正是改变的时刻。

父母叮嘱的话我不会忘记:好好学习,你要超越以前的自己,把自己的潜力发掘出来!因为有这句话,我发觉我不是一个人!

初三,同学们都在努力拼搏,我定会不甘落后,因为有你们的陪伴,我们将在一起走过这特殊的一年,相信你们此时也是冲劲十足!

坚持!坚持!坚持!有你们的陪伴,我并不孤单,风去花谢,风来花开,曾经的日子只是在沉睡,相信美好的明天,美好的将来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初三这一年,关键转折时,努力拼搏时,此时若不拼,还更待何时,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并肩作战,这样我们每个人都会感觉到并不孤单。

十四岁生日,原来我并不孤单作文

(一)。

也就是因为这份孤单,是我和别人心中有了一层厚厚的隔膜,不愿意与人交往。

我就这样孤单地向前走了六年,直到我到了三班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后,这一切的一切都变了:

当我坐在三班的教室里,四周都洋溢着亲切的微笑,这微笑就像是温暖的阳光,融化了我心中的冰,也触动了我孤单的心灵,也许是这微笑的魔力吧,我渐渐地脱掉了自己的伪装,试着与人交往。

真正打动我的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举行了跳绳比赛,我参加了短绳比赛。我开始跳了,一个人默默地在自己的世界里跳着,这时,耳边传来了同学的加油呐喊声:

“艾羽丰,加油!你是好样的!”……。

从那以后,我开始让别人走进我的世界,我也默默的和她们做了朋友。在失落时,跟她们述说,在高兴时,跟她们分享,有朋友的感觉,好爽!

没有经历孤单的苦,就不能真正感受到友谊的甜,从此,我不再孤单,因为我有朋友!

(二)。

总有个日子让我感到孤单。当我面对它的时候,总会倚在窗前,任由微风轻拂发丝,人由泪水滑过脸颊,任由思绪飞舞。

当我面对孤单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仙人掌。没有同伴陪着自己,有的只是广阔无哏的沙漠,但仙人掌依然在沙漠中亮出一点嫩绿。即使渺小,仙人掌始终用它的生命告诉我们:它并不孤单,因为它拥有一份坚强和一份勇气相依。

当我面对孤单的时候,我便会想起秃鹰。它独自在空中盘旋着,有的只是一片蔚蓝的天地,但秃鹰依然在蓝天中显出一个雄健的身影。即使沧桑,秃鹰始终用它的飞翔告诉我们:它并不孤单,因为它坚持着一份信念,寻找他的目标。

当我面对孤单的时候,我便会想起哥白尼。当他提出“日心说”的理论时,没有一个人站在他的一边,有的只是他自己那份默默地坚持,但哥白尼依然在坎坷的.人生的路上显出一个伟大的身影。即使寂寞,哥白尼始终用他的执着告诉我们:他并不孤单,因为他在学术中,找到生命的真谛,生命的永恒。

当我面对孤单的时候,我便会想起身边的人。他们始终在我的身边给予一份相信,一份鼓励,一份支持,一份关怀,一份爱……所以,我用我的幸福告诉你们:我并不孤单,因为我在他们的温暖的怀抱里,快乐生活着。

在那刻,我理解了。这个世界爱我,而我也爱这个世界。其实,我并不孤单!

(三)。

从此,我不在孤单。我们并排走在一起,(.)聊着各自的喜好,望着梦幻一般,蓝色的天空,各形各状的白云,谈起了自己的梦想,虽然梦想很滑稽,但我们却乐在其中。

走进林荫小道,聆听着树叶与风的交响曲,感受着专属大自然的芬芳,那树枝也不甘落后,乱颤着“纤柔”的腰肢,令人看了不由一笑。在那里,存有我们的欢笑,我们的誓言:要做最好的好朋友。如此平淡的话语,却让人心生温暖,从此,我便知道,我不在孤单。

毕业那一天,我们依旧在一起,三双手搭在一起,异口同声道,我们永远不分开,要做最要好的朋友。那时我们笑了,而那笑容是如此的灿烂夺目。夕阳的光芒不仅染红了云朵,也落在我们身上,映射出橘黄色柔和的光,并将我们的影子拉长,携手同走。我便知道,我不在孤单。

毕业后,没有玩笑中的伤感,没有啰啰嗦嗦的道别,只有那更自信,更坚定的愿望。没有在同一所学校,失望,却不气馁,又朝着另一个目标前进!当我们手握手,高喊,要考进同类所学校时,要做永远的好朋友时,我便知道,我从此不再孤单。孤单吗?孤单固然可怕,但她们却让我拥有了奋斗的目标,前进的动力!因为她们,我想,从此我将告别孤单,让我的内心充满阳光和希望。

十四岁生日,原来我并不孤单作文

今天中午回家,很用力地向妈妈保证,我说我会好好学习,会做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会努力考上重点高中。然后进了卧室,开了电脑。自己坐在电脑前像傻子一样哭,不常上网了,只和几个亲密的网友和有着联系,每天晚上早睡,作业写完就安静的听歌,没时间拨弄那些小说,那本好看的笔记本上也只残留暑假的那篇故事,骑着单车上学,为了不再看见那条马路上曾经走过人的身影,为了不再迟到,为了有更多时间去背书。在辅导班很高兴,回家的路上却总觉得心里难受,然后我想尽办法去爆发一下,却落不下一滴泪。

我想,我初三了,我还小呢,我还有13天才到14岁呢,我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老人,每天怀古伤今,郁郁寡欢,学许多女孩一样忧伤,努力向那些写文的姐姐们看齐。我的生活是一出模仿秀,我扮演不同的角色,观众时而称赞时而欢呼,可我演绎的是别人的人生,这场模仿秀,我是个卑微的冠军吧。我装的成熟,其实只是幼稚;我装的忧伤,其实只是无理取闹;我装的搞笑,其实只是难过;我装的受伤,其实只是想有个温暖;我装的酒醉,其实只是想很多人关心我。我在装,我在倒人胃口,让你们鄙夷,让你们嗤笑。我找到了一个有一个火炉,却发现最后他们都把我灼伤了,我想把他们熄灭,却发现我的依赖,我的脆不可击。

他们说我写的东西太烦人了,没一点向上的。我听他们一遍遍对我说,要做个向阳而生的女子。丫的,我这辈子就向阴而生了,身上长满了沥青,绿苔,恐怖吓人。额头上的标签是危险人类,请远离。

我要14岁了,来纪念我的成长。虽然我还很小。

变得聪明却又简单,变得宽容却又记住原则。我可以高傲的`活,也可以低调的过。我的生活,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我想办法写那些特别阳光的句子,只要你们觉得不假。

学会对每个人好,但绝不能超过对自己好。生活不是爱情小说,没那么残酷,也没那么唯美。但生活中却处处是悲剧,不见幸福的结局。我没办法写出吸引人的东西,因为说实话,我没有故事,我的故事在岁月面前不堪一提,我就简简单单,傻傻愣愣。我没有故事,不可以悲伤。没有过去,更不提遗忘。

他们说他们过了做梦的年纪。

但,我正是做梦的年纪。

我的14岁有伤。

但,我的14岁,更残有梦。

20xx.x.x。

离伊染薰14岁生日。

还有13天。

我要简简单单的祝福。

不要心伤。

十四岁生日,原来我并不孤单作文

早上刚起来,爸爸就让我洗漱完毕,坐上他的豪华骄车去步行街了。

爸爸首先带我去了动物园,那里真是人山人海呀!在那里我见到了可爱的小猴子,高壮的大象,雄伟的狮子,凶猛的老虎,奸诈狐狸,横着走的螃蟹,美丽的天鹅,还有那笨拙的小企鹅也如此有趣。

接着,爸爸又和我去吃肯德基了,我吃了一个至珍七虾堡,还有炸署条、一杯百事可乐,我梦寐以求的大餐终于享受到了。

吃完了肯德基之后,爸爸和我去了玩具商店,我要了一个变形金刚、望远镜、机器人玩偶,还有一个滑板,我又去广场玩了一会滑板。

爸爸带我去了海贝尔娱乐场,玩了最刺激的过山车游戏,刚要上去的时候我还牛气冲天,可过山车转动起来,像巨龙一样腾飞起来,我却吓的像一只乖乖的小猫咪依偎在爸爸的怀里。

虽然爸爸和妈妈送给我的礼物都很平凡,但是这些礼物包含了很多的幸福和快乐,让我体会到了我们这个和乐融融的“家”里充满了无限的“爱”

“生日”让我感觉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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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生日,原来我并不孤单作文

故事要从十几年前开始,那时的我,才三四岁,你刚刚出生不久,我们年龄很相近,很玩得来,所以,你在我家的时间会很长,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大部分时间在一起玩,那时候,你很粘人,我们也很爱吵架,我们一吵架,两个人都会在不同的房间里看电视,可是没过一会儿,我们和好了,好得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走到哪里,你就更我走到哪里,从那时候起,我们就命中注定会成为最知心的姐妹。

一直到今天,我初中毕业了,你小学毕业了,我步入高中生活,你迈进了初中的大门,我们又长大了很多,我们两个人在分开的时候,会变得冷静,成熟,每当我们“重逢”了,心里的话匣子就“哗”的一下子打开了,即使我们没有了话题,也会很安静,很怕再一次的分开,就是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再见面。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我心里的话可以很放心的对你说,你也是如此,我们之间有的是十多年的感情和信任,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见面次数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感情不会变淡的原因。

江苏省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高一:魏雪莹。

我并不孤单学生作文

很久以前,山的那边,住着精灵族。小夕是一只很漂亮的精灵,她像太阳一样能带给人欢乐与阳光,被身边的朋友取了个外号“太阳公主”。她总是带着浅浅的笑,眼眸中,是希望与活力。似乎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位太阳公主变得忧郁起来,笑容,渐渐消失。她时常把自己关起来,不与人交谈,不跟人接触。曾经蓄满能量的眼眸,如今却荒芜了。小夕变得安静了,好像活力也变幻成一潭死水。精灵族很难过,他们感觉他们似乎正在失去身边的活力,于是,许多关心她,爱护她的人都纷纷跑去调查这件事。

经过大量的调查显示,致使小夕变得忧郁的原因,是因为古远城的王子。王子曾在一次外出旅游中意外遇见了小夕,王子给小夕吃了一种令人变得忧郁的药。精灵长老决定亲自去问出原因。

经过万里迢迢的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古远城。“请让我接见你们的王子,我是精灵长老”精灵长老在一旁说道。正巧,王子路过此地,看见了他,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冷冷说道“不认识。”潇洒地离去。长老没有了法子,回到了精灵族。

很多精灵不了解事情的真相,都错怪了小夕,她们在背后说小夕的坏话,甚至暗中捉弄小夕。可是,无论她们做什么事情,做得多过分,小夕都不会说一句话,这样冷静沉默的小夕,让所有精灵都觉得陌生,她们不与小夕来往,小夕渐渐成为了不待见的人,没有人愿意很久很久以前,山的那边,住着精灵族。小夕是一只很漂亮的精灵,她像太阳一样能带给人欢乐与阳光,被身边的朋友取了个外号“太阳公主”。她总是带着浅浅的笑,眼眸中,是希望与活力。似乎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位太阳公主变得忧郁起来,笑容,渐渐消失。她时常把自己关起来,不与人交谈,不跟人接触。曾经蓄满能量的眼眸,如今却荒芜了。小夕变得安静了,好像活力也变幻成一潭死水。精灵族很难过,他们感觉他们似乎正在失去身边的活力,于是,许多关心她,爱护她的人都纷纷跑去调查这件事。

经过大量的调查显示,致使小夕变得忧郁的原因,是因为古远城的王子。王子曾在一次外出旅游中意外遇见了小夕,王子给小夕吃了一种令人变得忧郁的药。精灵长老决定亲自去问出原因。

经过万里迢迢的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古远城。“请让我接见你们的王子,我是精灵长老”精灵长老在一旁说道。正巧,王子路过此地,看见了他,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冷冷说道“不认识。”潇洒地离去。长老没有了法子,回到了精灵族。

很多精灵不了解事情的真相,都错怪了小夕,她们在背后说小夕的坏话,甚至暗中捉弄小夕。可是,无论她们做什么事情,做得多过分,小夕都不会说一句话,这样冷静沉默的小夕,让所有精灵都觉得陌生,她们不与小夕来往,小夕渐渐成为了不待见的人,没有人愿意搭理她,没有人愿意和她同行。

三十年后,小夕去世了。三十年,在精灵族中真是个短暂的年岁,普通精灵都可以活上2甚至更久。出于好奇,她们来到了小夕的住所。里面很简陋,除了一面巨大的镜子以及一张老旧沉重的桌子外,什么都没有了。小夕的桌子里,有这一本日记以及,一张契约。契约的内容很简单:

亲爱的女巫大人,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换取精灵族的延续。小夕。

原来,就在30年前,精灵族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危机,而小夕就是上天选定的救世主,只有与女巫大人签订契约,运用女巫大人的力量,精灵族才不会灭族。这时候精灵们才明白,小夕,其实是害怕暴露自己才会选择与世隔绝地生活。

永远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来珍惜,不要等到错过了才来后悔。珍惜眼前人,善待身边人。

——后记。

原来并不遥远作文

胜利是什么?这是我一直疑惑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自定义问题。因为不同的人对胜利的理解有所不同。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什么是胜利?胜利表现在哪里呢?许多人一定回答的是学习好成绩好就叫做胜利,但我的看法并不是这样,我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改变自己,超越自我。

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有时候特喜欢较劲,那一天的中午被一道题绊住了脚。

那是某一天的中午,我在写一道数学题,我写了一两遍都错了,心情不好,就没心情吃饭了,朋友来找我一起去吃饭我都拒绝了,独自一人在班里写题,就一直没思路,我也不求助同学,因为我想超越自己。但是我写了一中午都没写出来,百思不得其解,那我就下午继续写。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放学时写出来了,把它拿给老师看,老师还夸我写的很好。当时从心里迸发出一种成功感,一种满足感,一种幸福感。

我背着书包,带着一种愉悦的心情蹦蹦跳跳回家时看到,金灿灿的夕阳撒下来了一层毛茸茸的毯子,看起来暖融融,软绵绵的很舒服。

那天的风景格外的漂亮,至今我都记忆犹新。

人们常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说,人只有经历过失败,挫折才能成功。因为人都是在错误和失败中吸取一定的教训,然后总结经验及时的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

每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改变自己,超越自己,让自己变得成功,赢了自己。所以说胜利离我们并不远。

你并不孤单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这是傍晚时分露水拍打着枫叶的声音,荷塘月色,秋,和着冷色系,令人感伤。

凄凉的月色,令人联想到黛玉时常在潇湘馆内,望窗外暗淡的晚秋,悄然落泪。是呀,林妹妹的娇弱与多愁善感令人怜爱万分。从小寄人篱下的她过的是一种繁华中的苍凉生活,在贾府中她是一个弱者,只能用清高孤傲来保护自己。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刺是她唯一的坚强。然而,正是这种孤傲的性格以及她孱弱的身体,被贾母、王熙凤等抹杀了和宝玉的爱情。

去年冬天,回老家看望奶奶,那天正下着大雪。

自从爷爷去世后,奶奶一个人生活了八年,或许,她已习惯了孤独,习惯回忆陪伴着她。她还清晰地记得,在那个贫苦的年代,她和爷爷偶然地相遇,简单地计划着生活琐事。两个人相互扶持,一路走来,与世无争,享受着简单的`生活。

神说,雪是天堂的人带给思念的人的问候。所以奶奶特别喜欢雪,在她看来,雪是多么温暖啊!老人的回忆,渐渐融入温柔的雪夜。

面对这令人感伤的月色,我竟微笑起来。我是幸福的,我所想念的人,无论是在天堂还是在人间,都会永远陪在我的身旁,我不会孤单。我轻轻地对自己说:“其实幸福就在你身旁,触手可得,你并不孤单!”

我带着微笑消失在这月夜。“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原来并不遥远作文

满树樱花飞落,老街像一条冬眠的蛇,观望四季,静静地卧着。

长街已有了年岁,街边零散的几栋老屋,青砖绿瓦,像几条孤寂的乌篷船,停驻在一边。斜阳微射,老街还依稀地存着旧日里的情愫。

几十年前,就在这条长街里,二十三岁的爷爷遇见了正值青涩时代的奶奶。她就站在那棵老槐的树荫下,一袭碎花长裙,大而粗的乌黑的辫子倚在胸前,这样的画面,像生根发芽的小苗一样,种进了爷爷的脑海中。爷爷说,他是真的遇见爱了。

在那个人生像提线木偶样的年代,说爱?你并没有那样的自由权!家人得知后,态度决然到像一瓢冰凉的水,浇灭了二十三岁青年心中悸动的火苗。

爷爷不肯放弃,他仍忘不了,那摄了魂魄的一瞥,注定是他记忆力抹不掉的残阳。彼时的一眼,盛夏般美好。你看我时,香樟和单车很般配,你在象征之外的边境,我不知该怎样形容你;我看你时,啤酒当作咖啡醒醒醉醉狭长的身影多么令人沉醉。为了心爱的姑娘,爷爷放弃了小镇外的工作,选择从心,逆反了父母的意愿,独自牵着心爱的姑娘,靠着一双勤奋的手,给了奶奶最幸福,最难能可贵的生活。

陪伴和终身相爱是爱情的珠峰,一个人终究无法攀登。从兵荒马乱到一片和平安顺,漫长的路,在爷爷和奶奶蹒跚的脚步下一点点走完。平淡的一生总会有抱怨,而当初那个二十三岁的青年孤身做的选择他却从未后悔过。

最后一抹余晖射进了老槐的绿荫里,老槐在风中抖了抖叶瓣,伴着静卧的老街,相厮相守。真爱,永远都不会太遥远。只是,前方缥缥缈缈,你总要迈开腿去寻找。

原来并不遥远作文

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只有太阳出来站岗,一片树叶落了下来,静静的,落进了我记忆的长河。

“茜茜”,回家吃饭了,“茜茜”,唉,又是奶奶在村子里到处找我的声音,奶奶家在农村,虽然很普通,但是,在奶奶陪伴下,那里却是我童年的乐园。

小时候,我十分调皮,整天跟小伙伴在村子里的麦场上撒欢,打滚,总是土头土脸的回家。记得有一天,我们在一个沙堆旁边一起玩沙子,有个小男生恶搞将沙子灌进了我的衣服里,我一下子跳了起来,直接把他按在了地上,并用沙子埋住了他的手和脚,就这样玩了一天,傍晚时,奶奶出来找我,我看见奶奶心里便有了个鬼点子,跟奶奶玩起了躲猫猫,奶奶年级大了,不一会儿就没力气了,而我还没玩够,就是不回家,到了晚上,星星出来了,我才不依不舍的与伙伴分手,与沙堆告别。回到家,我一头扎进了床上,奶奶见状,立刻拉我起来到外面,一边唠叨教育着我,一边拿个鸡毛掸子为我扫土,而我哪还有心思听呢?早都站着睡着了,头一会儿歪向这边,一会儿倒向那边,有趣极了。

到我上小学的时候了,也就是说我要离开奶奶了,我不论说什么也不愿走,奶奶没办法,第二天清晨,将我送在了我爸妈的手中,于是,我便连一声告别的话也没给奶奶说就走了。我以为奶奶不要我了,我以为我与奶奶之间的距离远了。

这次的突然离别使我伤透了心,我在心中大喊:“我讨厌奶奶。”在后来的几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虽对奶奶的态度有些好转,但依然有些怨她,为什么问都不问我就送我走了呢?后来,奶奶也搬来城里住了,但是我依然很生气,所以奶奶偶尔来我家时,我总出门,不愿见奶奶。但直到那一天。

这是七年级的一天,前两日刚刚下了一场大雪,现在正在消雪,谁都不想出门,望着这天地一色的世界,想起奶奶小时候哄我说,下雪要吃糖,这样就不冷了。正想着,传来一阵敲门声,我以为妈妈回来了,便去开门,谁知,站在门口的,竟是奶奶。

奶奶看着我,笑眯眯地举起手中的东西:“下雪要吃糖,这样就不冷了,着是糖包子,我早上做好的,怕一放不新鲜,就给你送来了。”我看着门口的奶奶,那个曾经让我骄傲安全的奶奶,如今,背已驼了,身体也早已臃肿,脸上也被皱纹侵蚀,外面天气很冷,奶奶没带口罩,手套,脸被冻得通红,手也裂开了。

突然,我放声大哭起来,七年前,奶奶在烈日下不辞劳苦的为我钩苹果,七年后,奶奶在冰天雪地里穿行为我送包子。想到这儿,心里突然明白了:亲情,从未遥远过。

原来并不遥远作文

车,仅以每小时三十公里的速度前进,路,还很漫长。

暑假的草原之行一直让我记忆犹新,整个旅程十分快乐,可并不是一帆风顺。

随着导航的引导,我们走上了一条小路。这条路崎岖不平,而且没有专门的修过,显然是车走多了“压”出来的一条路。我们就这样,开始了三个小时惊险的旅程。

路况十分恶劣,轮胎压着石子发出阵阵响声,路旁的草杂乱无章地恣意生长,远处的山也由绿色过渡为黄色,成为险峻的戈壁。这里,是一片无人区。汽车时速非常缓慢,导航显示还有一百公里的路程,我的心中不禁滋生出了恐惧,远方,还很遥远。

我望着窗外的景色,想让忐忑的心平静下来。可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堆可怕的东西---白骨。那是一具动物的尸骨,骨头上没有丝毫血迹,看来,它已经死了很久了。我盯着白骨看了三秒,直到汽车把它甩在身后。那些阴森的骨头让我的恐惧开始蔓延,我渐渐觉得,远方,越来越遥远。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看到了地里的一位农民。我顿时充满了希望,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导航上显示,只剩下三十多公里了,远方,并不遥远了。

我们的生活,就是一条路。在曲折里稳中求进,在危险中临危不乱,在困难前用不言败。不论这条路有多长,不管终点有多远,总有成功的一天。

远方并不遥远,成功,总会在努力后降临到我们的面前。

原来成功并不遥远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镇在举行运动会,这在当地算是件大事了,很多人竞相观看,把不大的运动场四周围得水泄不通,层层人墙把一个前来看比赛的小孩挡在了外面,可他没有就此离去,而是从旁边一趟一趟地往这搬砖。不知道他搬了多久,错过了多少精彩的赛事,但他这种为着信念,坚持不懈地精神让他如愿以偿。当他站在用砖头垫起来的台阶上时,一切精彩场面,尽收眼底,他很开心,笑容像阳光般灿烂。

其实成功之路就在脚下,只要你肯为成功多垫几块砖。

你并不孤单

――摘自《葬花吟》。

45°的仰望,看见我的星空,看见了笑靥如花的你。倏然发现我的星空里只有你,原来我们是同一国度的人。

透明的烧杯里,我在倒着蓝色的化学药水。“喂、溢出来了。”不知谁在我背后提醒了我一句。我愣过神来。我连忙把那蓝色的药水用纸擦掉,可蓝色的药水无论在哪里,它都会滴滴答答往下流。怎么止也止不住。也许这就是宿命,赤裸裸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