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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通用13篇)

时间:2024-01-12 11:32:33 作者:温柔雨

自查报告是对自身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和总结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接下来是几篇值得推荐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帮助和启示。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资金清理情况:2020年至2020年5月我乡负责发放的补贴资金项目共3项,资金共计1857.43万元(其中:2020年度587.43万元,2020年1-5月1270万元)。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0年区拨入121.43万元,应兑现121.43万元,已兑现121.18万元,截止12月31日尚0.25万元未兑现,原因系雷音村马玉堂,尖山村李大安、张宝阶,松梁村余天举、回龙村张绍品等人账号信息一直有误,村没有联系上,所以没有拨付出去;2020年区拨入0万元,应兑现0万元,已兑现0万元,截止5月31日尚0万元未兑现,原因系2020年此项资金还没有拨付到乡镇。二是土坯房改造资金2020年区拨入464万元,应兑现464万元,已兑现464万元,截止12月31日尚0万元未兑现;2020年区拨入1264万元,应兑现1264万元,已兑现116万元,截止5月31日尚1148万元未兑现,原因系(1)五月份中旬一般户建房资金1146万元才拨付到乡镇;(2)各村验收工作还在进行中;(3)村建所对全乡的人口信息以及以前年度享受的建房政策再次进行核对。三是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0年区拨入2万元,应兑现2万元,已兑现2万元,截止12月31日尚0万元未兑现;2020年区拨入6万元,应兑现6万元,已兑现6万元,截止5月31日尚0万元未兑现.

(二)补贴卡核查情况。本次核查2277户,涉及8590张卡,其中实地核查2277户,8590张卡。本人或亲属保管8584张卡,其他人保管0张卡,干部保管6张卡,涉及金额0.19万元。村社干部保管主要是大务村邓国安(1.地力保护补贴:447.36元;2.退耕还林:137.5元;3.生态效益林:66.38元;合计资金:651.24元),存放在大务村书记夏开甫处,其代管原因是其本人长期住敬老院,本人自愿存放在村干部处;双柏村肖光军(1.地力保护补贴:301.97元;2.退耕还林:43.75元;3.低保:960元;合计资金:1305.72元),卡存放在双柏村书记范永甫处,其代管原因是系其本人有精神病。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茗山财经所

20xx年3月5日

乡镇涉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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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篇一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_

龙沙镇自查领导小组:根据政府会议精神,要求我站对我镇畜牧业惠农资金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站由于体制管理的要求,从未涉及相关方面的惠农资金的兑现,不涉及侵占资金情况,另外经我站请示县局人财科,人财科回复是涉及项目已经自查。

特此报告。

龙沙镇畜牧兽医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汤溪镇于20xx年3月份由原汤市乡、皮石乡合乡并镇成立,20xx年8月份两乡财务合账。根据《资兴市惠农补贴落实、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了20xx-20xx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及农村集体土地、涉农收费等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资金自查自纠使用范围。

20xx年-20xx年我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使用和发放,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专项资金上级安排计划及使用到位情况。

(1)、镇财政负责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涉农补贴资金达568.1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4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7.70万元、良种补贴36.37万元(其中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10100.00元因乡镇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发放,现正在落实)、移民补贴资金7.23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4.4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53.0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政所的“专项资金专户”,镇财政所根据村组和个人上报的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及时通过财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好银行发放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一卡通”存折,并及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告知补贴对象可凭“一卡通”存折和有效证件到基层金融网点支取现金。两年来,镇财政所共兑付上级财政拨付的惠农补贴资金567.17万元,兑付率为99.82%。

(2)、上级部门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的兑付,分别由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负责;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林管站发放。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7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1.34万元。我镇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村组和个人手中。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今年上半年,调处农村土地纠纷9起,成功率达90%。全镇没有发生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发生。

坚决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落实违法收费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检查、事中督查、事后监查等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镇村两级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违法违纪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1、存在的问提。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因少部分农户更换“一卡通”存折、个别农户死亡后变更户主没及时上报财政所变更登记导致财政所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个别村涉农收费公示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2、主要措施。

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宣传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镇政府还设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全镇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镇政府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前将对年度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政府还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针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乡镇涉农惠农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

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