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2023年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09-06 13:40:53 作者:XY字客 2023年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汇总5篇)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计划执法活动及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确保现场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个下降”。

(三)主要任务

1、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2、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隐瞒不报等行为。

3、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4、落实完善企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

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篇二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xxx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开发区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xxx行政许可法》、《xxx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

本规定所称开发区,是指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以下分别简称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新站试验区、合巢经开区)。

(一)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权;

(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权力;

(五)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六)其他经授权依法行使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职权。

第四条 授权开发区实施行政执法的,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授权执法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等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未经批准并公告的,不得实施授权执法。

授权执法的具体事项需要调整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条 受权单位应当在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再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一)质量、计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五)教师资格管理、民办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六)电力设施保护、节约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七)其他依法可以委托的行政处罚权。

(一)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四)其他依法可以委托的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有关行政许可权。

第八条 与开发区共建、合作开发、代管等特殊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事项,可以由该特殊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开发区依法成立的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

前款所述区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存在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协调。

第九条 委托开发区实施行政执法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执法的具体事项、委托执法期限等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不得实施委托执法。

委托执法的具体事项需要调整的,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实施委托执法的,委托机关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包括委托机关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委托行政执法的范围、权限、依据和期限,委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委托机关、受委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委托书上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委托机关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书签订前,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签订后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制定行政执法委托书示范文本。

第十一条 受委托单位应当在受委托的范围、权限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第十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机构应当合理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以及行政执法必需的设备、经费、办公场所等,保障行政执法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开发区实施派驻执法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执法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 开发区执法机构应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执法过程全记录、法制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十五条 开发区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十六条 授权或者委托执法的机关应当加强对开发区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协调解决跨区域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开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

第十七条 开发区执法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初向授权或者委托执法的机关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执法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研究解决开发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规范授权、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协调执法争议。

第十九条 受权单位违法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存在多次违法执法行为的,授权机关可以提请市人民政府撤销授权,收回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并向社会公告和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受委托单位违法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存在多次违法执法行为的,委托机关可以解除委托,收回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并向社会公告和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权限或者法定程序执法的,开发区执法机构应当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依法暂扣并提请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单位因执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委托机关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向受委托单位或者责任人员追偿,并依法追究或者建议追究受委托单位责任。

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委托范围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4月1日起施行。

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篇四

一是推进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实现城管执法的地域全覆盖。继续坚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乡镇、街道办延伸的做法,在城区发挥好中队的作用,在乡镇、街道办发挥好10个分局的作用,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城管执法“三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建立执法中队、执法队员联系学校、联系社区、联系业户的形式,将城管执法的关口前移,推进城管执法的地域全覆盖。

二是完善城管执法的机制体制,实现城管执法的责任全覆盖。在原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规定,依据《东平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东平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按照“主要街道严禁,次要街道严控,一般街道规范”的原则,制定不同街道不同整治模式的长效管理标准、户外广告的设置标准等,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城管执法的统一有序。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配合路段包保与“门前五包”责任的落实,出台路段包保单位坚持,指挥部、纪工委定期检查的文件,确保实现城管执法的责任全覆盖。

三是创新城市执法方式,实现城管执法的时空全覆盖。实行城管执法的网格化管理,按照不同路段,不同区域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考核细则,对城市管理实行“五定”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定路段、定奖惩。继续完善“城管110”快速反应机制,24小时值守,全天候管理,接到举报电话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每名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出门就是上班”的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缺位、不断档,实现城管执法达到时空全覆盖。

一是以“八无”为目标,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管理综合整治。以治乱、保畅为目标,以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画、无店外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匾、无乱扯乱挂、无乱停乱放的“八无”为标准,继续组织开展治理脏、乱、差、堵活动,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式,一个时期组织一次战役,整治一个重点、治理一条街道,巩固一个区域,使城区容貌有一个新变化。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全面实施好列入县委县政府“十小工程”的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对汶河街、望山街及汇河街东段进行全面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二是继续推进城区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立面综合整治活动。继续发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的作用,坚持涉城主管部门牵头、各路段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有效方式,对城区“五纵六横”11条主要干道两侧的立面,继续进行综合整治,拆除破旧围墙、广告牌匾、粉饰清洗墙体立面、新建文化墙、更换破旧门窗,制作门头牌匾等,督促各沿街单位搞好美化、亮化等,不断提升外在形象。

三是继续坚持堵疏结合,强化市场建设等源头治理措施。继续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积极协调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东平街道办等有关单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及时建设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在一担土、虹桥、李范村等社区先行规划建设市场,逐步解决市场不足、部分业户无场经营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好《城市道路设摊导则》,对一些无法进场经营的夜市、早市以及农民季节性进城卖瓜卖菜等问题,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通行的情况下,统一设立临时摊点,并合理确定经营时间,严格管理,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的问题,方便业主和群众需求。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健全机动、巡查、执法台账登记,部门协调联动等各项制度,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除做好日常的规划执法外,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综合执法活动,联合纪委、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好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继续坚持顶格处罚,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针对季节特点,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采取错时上班、定点检查、24小时值班等形式,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露天烧烤小吃等油烟污染,车辆遗漏遗撒,粉尘污染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扣和顶格处罚。

三是坚持高标准抓好户外广告。结合沿街建筑立面的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并且制定《东平县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品质,及时严厉打击非法野广告,特别是黑体广告,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利用新建文化墙、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继续落实路段包保责任制和业户“门前五包”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曝光,不断使其常态化,并积极探索实行业户自治委员会管理机制,搞好佛山街东段文化用品业户自治委员会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在现有“城管110”、网络问政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搭起市民与城管的沟通桥梁,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投诉、举报、监督等。加强与团县委等部门的配合,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结合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聘请城管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真正实现参与全民化。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真正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继续解放思想,实现全面崛起”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和“基层基础年”活动,认真排查问题,扎扎实实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坚持执法为民,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推进执法工作由“执法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树立起带着感情执法,主动提供服务的理念。实施温馨扶助工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赞助、爱心捐助等形式,帮扶困难业户,切实帮助业户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使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方法更加贴近群众。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采取外出学习、以干代训、集中授课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的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按程序查处违法行为,并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和过错追究制度,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守则,队容风纪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形象展示,纪律整顿活动,具体纠正执法中存在衣着不整,生、冷、横、硬等不良行为,树立起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海事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执法中队季度工作计划篇五

以“十九大”和x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曾明浩为组长,乡长黄先胜、人大主席吕明富为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姚世文任常务副组长,乡属(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小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对场镇的管理实行领导分段包干制、部门单位包段制、驻村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居)制:王平、刘虹汝负责大湾村;毕宗慧、邓艺佳负责金鸡村;夏翠薇、魏敏、负责骑凤村;杨德洪、徐媛、魏左权负责平安村;张小龙、蔡棋负责沙嘴村;先齐全、曾珂、肖医负责葫芦村;李其芳、雷泽平负责观音寺社区。各村(居)也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驻村村干部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五乱”治理

1.深化治理垃圾乱扔,确保“垃圾解决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倾倒,严禁向果皮箱内倒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积水和蚊虫,公路沿线环境整洁。办公室要加大对场镇区域内及各村的清扫保洁的管理力度,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2、深化治理“广告乱贴”,确保“广告管理好”。场镇户外广告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店招做到“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对违法设置、残缺残损、模糊不清和有错别字的广告、店招要一律拆除。在场镇设置2处风格一致的广告张贴栏,做到广告归栏,要重点整治场镇牛皮癣,广告废弃物和场镇立面悬挂物,规范合法小广告,实现场镇立体空间美化。

3、深化治理“摊位乱摆”,确保“占地经营管理好”

加强对新居管理,突出整治老街以街代市、占到经营等行为,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有序经营。场镇街面整齐,店面整洁美观、店内商品陈列有序。办公室和社区要加大对场镇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遵守场镇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现自治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