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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2篇)

时间:2023-11-06 13:20:32 作者:LZ文人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2篇)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以确保其实施的公正和公平。规章制度对于组织内部的管理和协调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上机守则。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的脚套是否穿好,对不穿脚套的学生,严禁进入机房。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机房的所有设备,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internet使用制度。

所有在机房内上网的同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网络管理守则;学校开通internet网,是为了让所有教师和同学在网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因此,上网最好能目的明确,做到有备而来,收获而归;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不得在网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一)防盗计算机机房由机房管理员专门负责,钥匙为管理员一人所有。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机房管理人员在离开机房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

(二)防火由于计算机的外部电源采用的是220v的市电。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在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牢记关闭电源;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三)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查杀。采用人工预防、软件预防、硬件预防和管理预防相结合。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若发现病毒,应及时予以清除;对辅导教师和学生加强教育,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非正版软件,不用未经检查的软盘、光盘;注意网络安全,防止病毒入侵,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工作。

(四)防止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故障工作人员应熟悉机器运转正常时的电源、电压值,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关机,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随意启动机器;学生不准随意移动计算机设备和打开机箱。机房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在维护计算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六、卫生制度。

机房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除和定期大扫除的制度,确保机房的干净、整洁;(大扫除定在每周周三第四节课)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整理机房;应随时清除机器尘埃和打扫机房卫生,以保证机房整洁和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江阳区校校通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与解释;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教室是师生进行计算机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室内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他活动。计算机软硬件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占为己有。

二、使用计算机网络,要加强指导,讲究道德规范,严禁进入"黄"、"毒"站点,严禁随意下载软件。

三、计算机网络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员是机房的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重要文件必须做好备份,防止病毒感染。

五、计算机软件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六、计算机软件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电教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软件完好情况。

七、设备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计算机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八、爱护计算机设备,软件故障自行处理,出现机器硬件故障及时上报领导,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要严格审批手续。

九、建立和健全计算机设备和计算机教学档案制度,保存好计算机设备账册、产品说明书,使用记录、操作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操作,不擅自删改机内任何文件,不得擅自设置密码和屏幕保护程序。

十一、应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污等工作,保证人身及机器设备安全。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电路,设备连接、接地是否可靠,发现安全隐患,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十二、计算机网络教室物品若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要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学校对机房物品的丢失追查直接责任人,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完成课标规定的演示操作和学生操作,计算机网络教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效益,及时填写机房使用记录。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文秘为兼职网络安全员。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涉密计算机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使用或物理接触涉密计算机。

第三条 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设定,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的名称和ip地址。

第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杀毒,发现处理不了的病毒或木马时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以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对计算机设定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杜绝他人未经授权使用随意使用本机。

第六条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首先自行排除故障,自己不能排除的再向办公室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添加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应将重要信息进行拷贝,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丢失自行负责。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发生硬件故障时,须送有涉密资质的公司维修;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需要做数据恢复的,必须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相关处理;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时,须报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原硬盘交保密部门集中销毁。

第九条 计算机申请报废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报废后的计算机经请示局领导后根据相关要求公开、集中处置。

第二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禁止擅自安装非正版软件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在采购时同步采购正版win7操作系统,禁止使用win8。对系统配置低而不能安装win7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沿用有授权序列号的win xp操作系统。

第十二条 应用软件包括办公系统、公文助手、党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湘潭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各应用、管理软件,办公系统必须使用wps,在网上下载个人版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杀毒软件使用已授权的金山杀毒软件,也可网上下载360等他免费杀毒软件。

第十四条 计算机在软件或硬件故障后需重装系统的,必须按原有系统软件情况安装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软件进行拷贝、转让、复印以及扩散、版权转让、软件解密等行为,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保持软件介质的良好和文档资料完整。系统软件的介质存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要有专人对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检查和备份,保证系统软件介质的完好无损和文档资料的齐全。专业软件由股室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系统软件的借用。系统软件的借用要做好登记,借用人员要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检查还回的介质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遗失。

第十八条 软件介质及文档的存放。软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盗的钢箱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我局计算机网络包括现有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政务中心,主要办理网上行政许可工作;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湘潭电子政务网,主要运行内部办公业务。

第二十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设备不能同时连接内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不得连入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电子政务内网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必须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认可的产品,网管软件和防病毒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第二十四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应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越权调用电子政务内网的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涉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利用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有害操作:

(一)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

(二)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外来程序;

(三)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帐号上机,将自己的口令、帐号告诉他人;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加强管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法》、《治安管理条例》或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局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经理或人事管理 者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 , 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局内各队室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 , 各队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则 , 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 , 要关闭计算机 , 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 ( 如空调、照明、电风扇等 ) 要分相用电 , 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 , 严禁频繁关 启电源 , 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 , 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接线和接民口卡。

第六条每队室只准一台微机上网使用 , 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 , 应当遵守国 家有着法律、法规 ,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 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 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 , 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对于联网的计算机 , 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 , 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 重要文件等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存放 。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 , 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 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 , 防止掉入机器 , 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 , 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 , 应及时关 阅计算机 , 切断电源 , 保护现场, 做好记录并报告办公室 , 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 , 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 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 , 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应进行两次全面除尘保养。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 , 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十一条每天早晨开机前要清扫计算机表面上的灰尘。若有脏迹应用无腐蚀的清洁剂或清洁抹布擦干净。

第十二条未经办公室同意 , 局长批准 , 任何队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 。 未经局领导批准 , 任何人不准擅自将电脑中储存的资料和软件提供给外部人员 , 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各队室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 , 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叫址设置 , 影响网络运行。严防计算机病毒 , 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 , 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光盘。严禁在机器是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进或交流的软盘、光盘 , 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 ( 笔记本电脑 ) 及其它附属设备带回家中或其它场所。确因工作需要 , 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 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计算机耗材要根据实际需要 , 由办公室统一胸进 , 统一发放 , 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不得私自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 , 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 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或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 一经发现在全局通报批评 。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的主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技术人员构成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报同级保卫部门。

2、检查、监督、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操作细则。

3、负责检查、督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建设。

4、定期组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上报计算机安全情况。

5、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方向,督促本单位改进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6、对违反安全保密制度的事件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2)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办公室电脑管理员负责;

(4)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6)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7)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8)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总经理委派专人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办公室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章公由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盗用他人密码或者泄露自己密码给他人;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办公室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应如何做好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不知道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从何着手,可以参考以下这则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经理或人事管理者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