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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大全(17篇)

时间:2023-10-27 12:38:15 作者:书香墨 2023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大全(17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成长和变化进行总结和反思,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下面是小编精选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大家可以一起欣赏和学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做出来的重大决策。自从党中央确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策以来,“依法治国”、“法治”可以说已经为人们所熟知,也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而我校作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的政法大学,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具有更特别重要的意义,这对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自从开学以来我校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学习教育和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号召,我校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大家不断交流,每个人都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从各方面进行自省、自律、自查,克服不足,努力整改。在培养人才方面,已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列入了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和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在科研学术方面,学校一直强调面向基层和地方,前不久,我校还向省教育厅报了一个重大科研项目,题目叫《法治陕西》。在服务社会方面,学校还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组织了一批高素质的法学教师成立宣讲团,积极主动地给省各高校、各地市各阶层的干部群众进行宣讲。这不仅对建设“法治陕西”有重要意义,还将对我校建设法治校园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我个人而言,通过学习,感觉获益匪浅。

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之前,我及其身边同学对其内涵认识浅淡,更谈不上用其来指导我们学习中以及以后的工作实践。而现在我们已逐渐深刻认识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陕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使陕西的法治走在全国的前列。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即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我国是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进行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的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同时我们也深刻体会到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法科学生应更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我们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才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主动适应现阶段的形势要求。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践行西法大学子“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优秀传统,争取为“法治陕西”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1、定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本质),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作用)。

2、如何把握--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滴定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价值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3、具体把握: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有的基本方略。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要求,一是要制订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良法能得到普遍服从。所谓良法,就是要求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所谓普遍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实现。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作之所以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

(4)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5)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来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真正用来为民谋利。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乃至个体的一个人前进的标杆和奋斗的力量源泉,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我倍受启迪,身为一名银行工作者,身为一名党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引发了我的许多思考,许多体会。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自己有以下两点体会: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员工,应该确立与工作职责与地位相符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价值观,重点要抓好一下几个环节:

1、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教育。将“农信人文精神融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服务宗旨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

2、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以“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团队价值高于个体价值,社会价值高于部门价值”为导向,克服怕苦畏难、消极埋怨和追逐个利等不良倾向。

3、要把农村商业银行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确立“坚持原则、勇于开拓”的价值内核,使每个人都深刻拥有一种尽责进取的坚定操守,一个对事业执着追求的忠诚信念,将“服务发展、维权护法、追求卓越”作为共同的责任,创造性地工作。

4、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亲身实践。紧密联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现实成就和干部职工的切身感受,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人人践行的生动局面。党员领导干部是普通群众的标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培育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入手,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利益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

5.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业务经营深度融合,增强实践性和说服力通过经营管理制度、机制、流程及各项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员工立足自己的岗位,在客户服务、产品营销、风险内控、团队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就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并逐步转化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准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不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

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结果。

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如果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执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不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颗善良之心。

二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司法环境虽然有很大好转,但许多方面还不很理想,执法中时刻面临着来自权力、金钱、物质的各种诱惑,经受着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等各种考验。作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中,要始终把社会利益放到第一位,树立为公平正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职业和人生价值所在。只要具有为公正献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气,就能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贯彻到实践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九月份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与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针对上阶段查摆出来的执法观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检察宣传调研力度不够等三方面问题,在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继续探索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围绕“一个核心、一条主线、一项重点”狠抓整改落实,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要求和内容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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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学习贯彻《党章》、《江泽民文选》、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运用邀请专家授课、析案说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利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干警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的认识,积极围绕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十二检”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谋划促进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促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注重被告人权益与被害人权利平衡等现代司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要求,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

二、以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为主线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坚持提高全员基本素质技能与培养业务尖子优秀人才并重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和提倡干警个人进修深造,对刻苦钻研业务的干警提供资金和时间上的充分保障。同时,以实务为取向,通过疑难案例交流研讨、组织参观学习、开展业务能手评选、举办观摩示范庭等活动,突出集中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普及型、应知应会型的素能,结合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力、牵引力和渗透力作用,营造“个体有活力、团体有合力”的开放式系统型学习氛围,促进队伍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去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面清理修订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加大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强化对业务流程和办案质量的监控,完善业务考评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有效防止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业务运行中发现的尚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按照规范执法办案的要求对制度规范进行进一步梳理整合和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体系。

3、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借鉴现代管理经验,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探索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把对干警的管理监督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是改进绩效管理机制,将对干警的考核评价由定性、定期考核向动态、实绩考核转变;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卡”制度、廉政信用档案制度、队伍建设分析考评制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措施,巩固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力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把干警的行为和执法办案自觉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1、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以惩治行业性、系统性腐败为重点,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要积极发掘案件线索来源,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增强主动发现线索、突破案件、揭露犯罪能力。同时,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警示预防、行业预防、项目预防等各种预防方式,强化预防对策研究,提高预防专业化水平。

2、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快捕快诉。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赌禁毒”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准确稳妥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大区建设。

3、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果。当前尤其要克服困难,力争在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上有所突破,同时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重点是民行网上办案软件和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应用,以科技促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三

为了进一步把集中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灵台县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八查八看”为主要内容的查漏补缺活动,对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头看”,为查摆问题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回头看”采取了五个步骤:一是自己对照计划看。由每个干警对照学习计划,看各项学习任务是否都已完成。二是组织检查定期看。由各单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看干警的参学率以及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三是单位之间交叉看。在各基层单位之间进行相互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看组织学习是否认真,看学习笔记是否工整规范。四是督查深入跟踪看。由包抓领导带领督查组深入各部门,全面指导、全程跟踪督查单位和干警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纠正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政法干部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得有所行。五是领导随机抽查看。由县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参学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听、看、问、查等形式,检验干警的学习效果。

“回头看”开展了“八查八看”:一查思想发动是否到位,看有没有及时全面地传达贯彻市、县动员会议精神,干警的'思想认识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真正弄清了集中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原则要求,有无松劲厌学,消极应付的思想。二查组织落实是否到位,看各单位是否成立了集中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意见和具体的工作行事历,干警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有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查学习计划是否周详,看各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是否组织党员学习了规定内容,有无方法陈旧、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四查工作台帐是否齐全工整,看各基层单位学习计划、实施意见和会议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档案脱节、资料零散、记录杂乱,标准性、规范性不强的问题。五查规定要求是否达标,看各单位干警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14小时以上,看个人笔记是否达到1.5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是否达到1篇以上,是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有无联系实际不紧密,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强的问题。六查学习成效是否明显,看学习成果是否转化为实际行动,干警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是否有所提高,服务意识是否有所增强,工作态度是否有所改善,有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七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作表率,看领导干部是否主动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带头摘抄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普通干警作出了表率,有无言行不一致、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八查宣传氛围是否浓厚,看各单位是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有无漠然视之、不重视宣传工作的问题。

“回头看”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实效:一是参学率高。集中学习中绝大多数单位的参学率达到了100%。二是学习扎实认真。大多数单位集体学习达到14小时以上,人均学习笔记均在1.5万字以上,最多的达到2万字;三是学习形式多样。各部门都通过学习园地、板报、撰写心得体会和读后感来增强活动氛围,每个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都在1篇以上;四是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所有政法干部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五是促进了业务工作。各部门结合贯彻县上会议精神,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实效,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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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为全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海门市法院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要求全院干警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确保案件质量。该院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对审判工作的约束作用。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落实便民措施。通过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三是坚持高效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审限内的结案速度;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组建专业化合议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坚持文明司法,树立法官形象。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确保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廉洁司法,确保队伍纯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人和事坚决严肃查处,一抓到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的规范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们基本方略,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我们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模范守法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深远意义。我们有些同志,工作执法时,很随意,想罚谁就罚谁,说话语气冷硬横,强权执法,根本不按照程序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都以自己的意愿来,好像自己就是法,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清除队伍。我们执法是为了人民群众执法,是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依法治国就是要改变以前的盲目执法,乱执法。如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实践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政法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执法的,所以我们在执法中要严格贯穿一条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思想要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心头。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应成为所有公安干警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交警,更要树立好执法为民的理念,首先从一切为了人民这个理念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交警外勤每天接触很多老百姓,如果每天都能热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每天都能认认真真,诚恳地管理交通,给老百姓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那么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因此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地态度对待工作,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老百姓的话和要求置之不理,我们的作用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个公安干警牢记执法为民思想和意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滥罚款滥收费等现象,树立甘当公仆的意识,克服冷横硬推思想,做到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学习,我们觉得只有公平、正义,法律才有威信。不公平,不公正,是对法律的歪曲。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不法行为,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素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在心中,言行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灵魂的体现。我们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落到实处,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干警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应该是:

一是坚持秉公执法,维护公益事业,事事处以公心。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氢证据关,法律关。

三是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四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防止执法腐败,权钱交易,真正使公平正义的执法活动深入人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们知道:我们公安工作是以服务祖国建设这个大局为中心,为使命的。服务好大局,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可能性。作为政法工作的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政治责任,不仅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更要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服好务,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需要,要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我们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责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我觉得我自身还有一定的差距,每天工作时只是为了完成而工作,思想上滞后,没有超前意识。通过学习,我觉得我要改变以前的作法,要时刻牢记忠旨,时刻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从为社会,从为全局出发。不能只考虑眼前的人和事。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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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为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所取代,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成为迫切的任务,党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方式也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前进、有所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常态下的社会管理中,不能再靠个人和个别组织的意愿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否则由社会发展内在本质所要求的效率和公平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和制度,仅有良好的愿望和勤奋的精神是难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和平与发展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靠科学,二靠体制,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依靠科学的体制。这种科学的体制,包括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生活体制等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体制形成后,能否得以确立,能否为社会大众所遵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依靠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管理国家事务,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党从大量具体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是党的性质对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人民的个体――公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的条件下,怎样委托和授予权力,怎样表达和形成民意,怎样使国家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怎样防止公权力的私化和私权力的公共化,怎样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权利,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不仅要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要带头实施这一方略,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首要环节。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完全一致的,党并不谋求也不应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执掌政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使党的执政方式符合法治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党必须积极创造条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引导国家和社会向着法治化的轨道迈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一,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要确保立法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还应继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继续履行好立法职能,力争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党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器,其基本职能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而是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在内的利益综合体。审判和检察机关是从司法的角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的重要国家机关。它们的职能,不能由其他党政机关来取代,党组织应当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积极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来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继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之后的又一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安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应该说,通过近年来组织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确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公安队伍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上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有的民警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特权思想严重,人权意识淡薄,政权意识模糊;有的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执法办案粗糙,执法水平偏低等等,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与一些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确保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并在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可以说,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民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这说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应该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其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我们只有立足实际,扎实勤奋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才是服务于民,执法为民。所以在公安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做到文明执法。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秉公执法,出于公心,态度公允,在执法中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人民警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本职工作干好,把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自觉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营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五,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概括为五个方面内容。即以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看,它全面地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要求。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对法治功能的高度概括。它既有对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继承,也有对我国法治实践成果的肯定以及国外先进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借鉴。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互关系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五个方面从内涵上互有含盖,从外延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了法治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宣示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的阶级性,是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它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论承认与否,它都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伴生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不存在超越现实的,超越政治制度的法治状态。强调法治的阶级性,并不是否定法治的普遍价值观,而恰恰它揭示了法律价值观的本质。合乎逻辑地解释了不同制度下,对诸如公平正义,真实与客观以及人权等一些法律名词和价值理念会有认知上的差异和不同解读的原因。法治的阶级性说明,做为政权的产物和政治的附属物,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以政权更叠为前提的,法治是不能直接移植的。我觉得,搞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强调了法治的民族性。(传统性)我们所力于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它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民族性特征的法治。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它浓郁的民族性的痕迹,都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在当今不同的或相同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各国又能形成特色各异,特点鲜明的法治形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法律之所以能够被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客观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家、民族,虽然有文明程度的差异,有发展水平的高低,但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别。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之根,发展之源,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进步的动力。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强调了法治发展的阶段性、过程性。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都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也都不可能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更找不到书本。都只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不断探索。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一方面承认法治建设具有阶段性。这个阶段性就是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它具有不可省略性和不可跨越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自然也体现着初级阶段的各种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从过程性角度,它又提出了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即:承继、借鉴、创新。三者是互为作用,缺一不可的。强调继承,就是要扬长避短,不断发掘和宏扬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赋予其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并逐步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固疾,以及官本位形成的“刑不上大夫”,人治形成的.法律的专制性、实用性和漠视人权等陈腐观念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消极作用;吸收借鉴,这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回避的,(过去是民族间借鉴,现在是国家间借鉴)但必须明确,借鉴是相互的,有选择的;借鉴是自觉的,不是强迫的。在学习交流中,我们一方面要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防止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另一方面,也不必杯弓蛇影,谈外色变,要看到,相互借鉴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人类发展进步,相互间的依存正在不断加深,趋同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的趋势。要增加自信,自觉融入,大胆地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合理因素并加以中国化的改造,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如何成功地处理好继承、借鉴的关系,我认为,不但有个合理选择,有效消化的问题,也还有个应当性与可能性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客观地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正因其艰难,才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作出努力。我们即要有紧迫感也要防止盲目性。现在有些学者和专家,主张照搬照抄西方的法律制度,搞三权分立,认为这样一来,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法治就实现了。这到是简单方便,也省事,但做不到。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一定是想偷懒。人家的东西终究是人家的,变不成自己的。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实是过时的思维方式,早在旧中国曾一度十分盛行,但最终被证明不仅是徒劳的,也是有害的。搞全盘西化的人,实质上还是想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的政治体制,试想,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世人睹目的社会制度,你能否定掉吗?我们且不说照搬照抄的制度性障碍,即便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照搬照抄也鲜见成功的例子。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尚知其理,况今人乎?可是我们有些学者就是不认这个理。知识学了不少,但仅止于知其然,而不问所以然,只学不问,算做什么学问呢?其实各国法治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都有其自身需要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各自也都面临着发展带来的改革任务。我前面讲到的趋同,是不断进步中的趋同,不断完善自我中的趋同。是在相互借鉴中求同存异上的趋同。绝不是搞成一个版本。客观地说,想照搬照抄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样板国家。照搬照抄不是创新,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是自我毁灭。我们所强调和坚持的改革创新,既不是对自己历史的翻新,也不是追求概念的新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我国法治进程中,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和问题。这个创新,是着眼于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能是在坚持我国宪法原则基础上的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法治发展水平上的创新。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查报告一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5月19日至5月31日。

2、集中收看《犯罪嫌疑人消失的背后》警示教育片,开展分组讨论;

全体民警。

6月2日至6月4日。

支队领导班子成员。

全体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6月24日―6月30日。

2、结合1个半月的学习,领导撰写2000字的心得体会,民警撰写1500字的心得体会。

全体民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演讲稿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教0901班的伍丽媚,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来说法,我的演讲题目是《这些年,我们的法律》。

法律,这个词眼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正义、威严的象征。大家或多或少的对它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是90后青年,我们所处的年代正是法制年代,生活中处处有法、事事关法,我们必然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法律既然制定了我们就得按照它的条条框框来执行。不然,我们的生活将没法正常运行。不排除有些人会认为这法律跟自己沾不上边,我们要做什么是自己的自由,跟法律全然没有关系,每天过自己的生活犯不上法。但作为一个社会人,如果在这个社会中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世界将混乱成什么样子?所以必须有法律的束缚,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我国的法律有很多种,我们常见的有《九年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有《宪法》做为先决法律。我国的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是法律议案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提出,经过审议、表决、公布法律。

法律并不是要惊天动地,学法用法我们须从身边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在我们在交通路口站岗执勤的`时候常常有人闯红灯还理直气壮,认为没有车通过或车不多就能横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让我们一起携手,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体会十六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更深刻的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政法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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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概括为五个方面内容。即以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看,它全面地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要求。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对法治功能的高度概括。它既有对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继承,也有对我国法治实践成果的肯定以及国外先进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借鉴。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互关系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五个方面从内涵上互有含盖,从外延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了法治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宣示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的阶级性,是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它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论承认与否,它都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伴生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不存在超越现实的,超越政治制度的法治状态。强调法治的阶级性,并不是否定法治的普遍价值观,而恰恰它揭示了法律价值观的本质。合乎逻辑地解释了不同制度下,对诸如公平正义,真实与客观以及人权等一些法律名词和价值理念会有认知上的差异和不同解读的原因。法治的阶级性说明,做为政权的产物和政治的附属物,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以政权更叠为前提的,法治是不能直接移植的。我觉得,搞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强调了法治的民族性。(传统性)我们所力于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它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民族性特征的法治。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它浓郁的民族性的痕迹,都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在当今不同的或相同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各国又能形成特色各异,特点鲜明的法治形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法律之所以能够被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客观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家、民族,虽然有文明程度的差异,有发展水平的高低,但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别。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之根,发展之源,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进步的动力。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强调了法治发展的阶段性、过程性。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都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也都不可能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更找不到书本。都只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不断探索。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一方面承认法治建设具有阶段性。这个阶段性就是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它具有不可省略性和不可跨越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自然也体现着初级阶段的各种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从过程性角度,它又提出了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即:承继、借鉴、创新。三者是互为作用,缺一不可的。强调继承,就是要扬长避短,不断发掘和宏扬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赋予其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并逐步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固疾,以及官本位形成的“刑不上大夫”,人治形成的法律的专制性、实用性和漠视人权等陈腐观念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消极作用;吸收借鉴,这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回避的,(过去是民族间借鉴,现在是国家间借鉴)但必须明确,借鉴是相互的,有选择的;借鉴是自觉的,不是强迫的。在学习交流中,我们一方面要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防止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另一方面,也不必杯弓蛇影,谈外色变,要看到,相互借鉴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人类发展进步,相互间的依存正在不断加深,趋同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的趋势。要增加自信,自觉融入,大胆地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合理因素并加以中国化的改造,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如何成功地处理好继承、借鉴的关系,我认为,不但有个合理选择,有效消化的问题,也还有个应当性与可能性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客观地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正因其艰难,才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作出努力。我们即要有紧迫感也要防止盲目性。现在有些学者和专家,主张照搬照抄西方的法律制度,搞三权分立,认为这样一来,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法治就实现了。这到是简单方便,也省事,但做不到。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一定是想偷懒。人家的东西终究是人家的,变不成自己的。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实是过时的思维方式,早在旧中国曾一度十分盛行,但最终被证明不仅是徒劳的,也是有害的。搞全盘西化的人,实质上还是想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的政治体制,试想,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世人睹目的社会制度,你能否定掉吗?我们且不说照搬照抄的制度性障碍,即便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照搬照抄也鲜见成功的例子。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尚知其理,况今人乎?可是我们有些学者就是不认这个理。知识学了不少,但仅止于知其然,而不问所以然,只学不问,算做什么学问呢?其实各国法治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都有其自身需要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各自也都面临着发展带来的改革任务。我前面讲到的趋同,是不断进步中的趋同,不断完善自我中的趋同。是在相互借鉴中求同存异上的趋同。绝不是搞成一个版本。客观地说,想照搬照抄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样板国家。照搬照抄不是创新,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是自我毁灭。我们所强调和坚持的改革创新,既不是对自己历史的翻新,也不是追求概念的新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我国法治进程中,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和问题。这个创新,是着眼于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能是在坚持我国宪法原则基础上的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法治发展水平上的创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