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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6篇)

时间:2023-10-29 23:02:03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用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培训心得体会的写作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和个人经历来说明和论证自己的观点。为了更好地总结培训的收获和感悟,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精彩的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积极、快速、有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把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第一时间”的原则。即“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紧急处理程序。

2、“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培训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各专业、班组和个人。专业内出现“突发事件”就必须负责处理。谁主持办理“突发事件”,谁负责妥善处理,不推卸责任、不拖延紧急处理事件的最佳时间。

1、要及时采取干预和伤害救治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2、找出“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3、与受伤害人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处理意见;。

5、妥善保存相关案件资料、数据(存档)。

1、地震事件:发生地震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首先引导学生迅速逃离建筑物办公楼、厂房),同时,主管培训负责人要清点好学员数,发现少学员时,责任人要立即进行搜救。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搜救。若有学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需要强调指出:地震波一般属于横波,人员逃离时非常困难。因此,在逃离过程中,如果不能跑出去,就立即卧倒往外爬或滚动或其他有效方式迅速逃离。

2、火灾事故:发生火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若一时撤离不出的,要迅速引导被困人员采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员救助。救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如遇大风、沙尘暴、大雨、冰雹、酷暑、大雪、暴风雪、低温等恶劣天气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员安全管理,及时稳妥安排好作息时间。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学员伤害事件,要及时对受伤害学员实施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领导和学员家长等。

4、高空坠落事件:学员发生高空坠落事件后,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当事人(根据伤势情况)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还要保护好“突发事件”

发生的第一现场,负责收集相关信息与证据,配合有关部门、人员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

5、建筑物突然坍塌、地面突然塌陷事件:发生建筑物突然坍塌或地面突然塌陷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学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把受伤学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学员失踪事故:

各课程发现学员未出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2)了解该学员最近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员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7、打架事件:发生学员打架事件时,处于现场的员工要立即劝阻拉架。若有学生被打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学员家长,情况严重立即报警。有关人员要立即调查处理打架事件。

组长:管锡毅。

副组长:李朋李晚。

成员:公司所有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

1、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学员安全工作;。

2、成员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立即整改。

举办人:

日期: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为结合我公司现阶段的生产形势,随着各种管理制度制度的相继出台,同时厂用电受电工作的即将临近,各项分部试运工作将陆续开始,为加强我公司生产准备部员工对刚出版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提升全体运行员工分部试运的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司从20xx年7月8日、9日、10日、13日共四天对生产准备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现将此次培训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培训工作安排及时,是本次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取得较为成功的保证。本次培训基地主管生产的楼总多次督促要加快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于安全管理人员仅一人,现场事物较多,制度编制的前期运作比较慢,但后期的修改和出版比较及时,仅用时8天,于20xx年7月3日出样书,5日出最终版本。

根据制度的出版时间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公司生产准备部除了化水值班人员(在不值班时他们也参与培训)外其余人员全部参与到本次培训,有了相关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培训采取在晚上集中培训,既不影响白天的工作,又取得不错的培训效果。二、本次培训共有102人次的员工参加,8位化水员工值班,6位请假或出差不参与考核,参与考核人员共计88人,其中85-89分共计41人,90-94分33人,95分以上3人,84-80分7人,76分-79分2人,1人74分,1人65分,;合格分为85分,本次合格率达到87.5%,从合格率和整个培训过程来看,基本达到了培训的要求。

三、培训内容实在,本次培训突出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安全责任,全体人员都参与到这次培训中来对相关条文领读,主要目的是要求大家上课都要认真,不要走神,让培训工作有一定得效果,根据人员的结构,从培训结果来看,这种形式很适合于本次培训。四、严格考核,纪律严明,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每晚在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并对达到90分及以上的员工给予绩效考核加一分至二分的加分,对低于80分的员工按每5分为一个等级考核二分。五、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个别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在13日的开卷问答题考核中0分1人、15分1人、25分14人、40分7人;出现这样的原因是一部分人员没有书,在共用一本书时配合不默契,致使无法同步抄书,这种较差的配合不利于以后的安全,同时也可以看出部分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需加强。2、本次培训由于时间较紧,生产准备部基本上都参与了培训,由于人员数量较多,座的较拥挤,头两天的考试有相互抄袭,没能全面反映当天的学习成效。

3、个别人员纪律较差。在第一天的培训过程中,就有一名员工中途不请假提前离场,可以看出组织纪律不强,同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人员这么多走几个谁都不知道,最后的实践证明这种小聪明的想法是错误的,最不利的是这种自由散漫的行为会给以后的安全管理留下不可预知的风险,经过对这种行为处理后,课堂纪律和请假制度有明显的好转。

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各运行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但离公司的目标和即将面临的工作需求来看还有较大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安环部对每位职工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要详细记录每位职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训情况,职工档案和考试成绩试卷应保存完好。

2档案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公司安环部要对各车间的档案及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安环部和车间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工作调动要及时将档案转存。

4职工调动填写“职工调动记录表”(附表一)随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一并转入相应车间。

5职工各种考试试卷力求内容相对丰富,禁止内容过少或长期使用同一份试卷。

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员工,我非常珍惜公司所提供的管理制度培训机会。这次课程有助于我了解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如何遵守规定和减少事故发生。以下是我在这次课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公司的管理制度。

在课程中,首先介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各项规章制度、业务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等。这让我真正意识到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同时,通过课程,我也了解到了公司管理层对于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增强了我对公司管理制度的认同感。

第二段: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制度是尤为重要的一环。课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还系统地了解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自我保护和自我安全意识。

第三段:了解员工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公司管理制度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课程中教学的内容使我对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员工权利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休息、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而员工的义务则涉及到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理解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第四段:加强顾客服务意识。

服务是企业的生命线,客户至上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好服务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课程中,我对于顾客服务的意识更加强化了,同时也了解了公司的受理投诉制度与客户提出投诉的规定。为了让客户感受到优质的服务,我们应该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服务。

第五段:践行公司文化。

公司文化不仅仅是口号和标语,更是一种无形的凝聚力量和行为规范。在公司管理制度的培训课程中,我们也学习了公司文化、企业宗旨等方面的内容。了解公司文化可以更好地融入企业中,理解企业的目标与使命,并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实践公司文化,发挥自己的价值。

结尾:通过这次管理制度培训,我更好地了解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员工权利与义务、顾客服务和公司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不仅帮助我更好地融入企业文化,更是我在将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素质。相信我们共同践行公司管理制度,积极发挥自身价值,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而一份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不是简单随意设置的,而需要企业内部精心制定、严格执行,增强企业的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度。因此,在企业内部开展一场管理制度培训,不仅可以提升员工对企业管理制度的了解程度,更能激发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热情和活力。

第二段:培训的重要性。

管理制度培训是一项反映公司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企业文化的重要工作。在我参加公司举办的管理制度培训中,讲师通过讲解企业制度的相关内容,指导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度,清晰员工责权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同时,管理制度培训也让我们深刻理解到公司的企业文化,了解企业如何把严谨、创新、协调、持续改进作为企业文化内涵来进行管理制度推行和执行。这样既可以让员工更快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更加仪器的投身其中,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提升个人能力的同时实现公司整体价值的提高。

第三段:培训的收获。

在培训中,我学习到了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细节和注意事项,明白了自己本职工作与企业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强化了自己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认知,同时树立了合规意识。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只有我和我的团队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地维护公司的利益,才能真正体现我个人和企业的价值。培训使我们更加了解企业管理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提升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四段:培训的启示。

管理制度培训的最大收获是为我们带来了启示。在培训中,我们看到了许多企业管理制度的差异性,有的严格、呆板,过于规范却容易制约员工求新求变的心态,而有的则拥有较强的自我认知和持续创新的思维弹性。因此,这表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公司的文化氛围和管理规范,做出灵活与适时的变通,在不违反公司利益的同事不断创新改善工作方法和流程,从而以更好更快地完成工作,提高企业生产效能,打造更加严谨、高效、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五段:总结。

管理制度培训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它不仅能够规范管理行为,提升员工管理意识,更可以引导企业积极预防和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非制度化漏洞,通过构建规范化、集中化、标准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层导向统帅能力建设,实现企业高效、合规经营,同时也带来个人与企业双赢的局面。培训让我们认识到谨慎执行制度的根本,以及与制度完善、实施密切相关的关键因素,从而提高了我们的整体管理水平,成为企业维持创新竞争能力的宝贵资产。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 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厂、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 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 每月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 结合公司和岗位的特点,大力开展班组健康、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 的安全意识。

5. 及时组织学习安全警示和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6. 关注员工生活交通安全,根据地域和时令特点进行有侧重提示,发现不安全行为及 时制止。

7. 定期组织学习公司安全、消防、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桌面推演计划,每月进行一次 桌面推演,班组员工进行参演。

8. 定期组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佩戴演练,开展班组员工间演练竞赛。

9. 组织班组员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10. 每年签订班组员工安全承诺书,督促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承诺。

12. 安全宣传知识和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机床吊车起重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事故经验教训等。

13.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新入班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 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岗前安全教育未能通过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14. 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证(部分人员在申请上岗证)

15. 坚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班组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 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板报、标语、简报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16. 班组长在安排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交待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 工作注意事项。

17. 安排工作的同时要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班组长口头宣讲、 书面交待,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且不得代签字。

18. 班组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 全的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19. 班组每天晨会必讲安全。

20.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1.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四、对档案实体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明清时期档案的内部安全。

五、对检查结果要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隐患和解除问题。

档案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档案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设备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如本馆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及领导。

七、在将档案安全隐患上报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和领导后,应及时联系,争取支持,力争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建设,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馆全体工作人员。

二、适用内容及事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或者有以下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不关门窗,造成档案丢失的;

2、没有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档案库房及实体安全检查,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3、安全设施及设备责任人不认真管理维护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

4、档案库房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不力,造成档案损坏的;

5、违反安全管理程序办事,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6、工作中无故脱岗,延误重大事项办理,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三、追究办法及实施。

1、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将事故责任追究与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本馆工作人员在本年度内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事故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3、对出现误事故的当事人,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换岗位、纪律处分等。

四、健全组织与措施。

1、加强对本馆工作人员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工为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馆的档案安全事故追究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具体负责事故差错追究制度的具体工作。

2、加强对安全事故追究制度落实的检查监督。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齐全、处理得当”的原则,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达到教育惩戒、整改纠正之目的。

一、县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本县范围内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做好进馆登记工作。

二、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在党务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经常做好名人、名企业、名产品的收集或征集工作。

三、定期做好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及时接收撤、并、转单位的档案资料。

四、各单位编辑出版的书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办法收集。

五、凡属革命历史文献、文化遗产、民间谱牒,应当随时收集。

六、对自愿捐献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对愿意寄存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应热情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保证寄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

新入职人员(包括新工人、培训与实习人员、外单位调入人员等)按规定必须进行厂(公司)、车间(气站)、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方式与内容是: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由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与一般安全知识;本单位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纪厂规及入职后的安全职责,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进行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行业标准与规范;车间生产特点与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及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观念、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业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应定期举办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活动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及报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业卫生等知识;观看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录像;学习防火、防爆、急救知识,现场演练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操作比赛;开展事故预想和事故应急演习;分析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有益于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安全生产事迹、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等。

班组应坚持班前、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总结本班安全生产情况。

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开展职工自救能力及事故应急抢救的训练。

装置大修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指导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

一、新的历时时期、新的管理体制下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十分重要。

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信用社的几次内部改革,业务品种的增加、和各种相关法律的出台、修正,我们原来的各种管理办法一直沿用,有的方面还没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历史阶段,应当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来健全,才能为现今的业务开展和管理服务;二是省联社的成立,客观上改变原来协会的管理模式,从管理水平和管理办法、管理力度以及管理机制来说又有一个新的不同,原来的制度、办法仍然不能适应新机制,从省联社管理层的组成到科室人员的调配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三是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处罚力度相当强,可以看出新的领导班子对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的的打击和]处理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能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

二、对出台的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大张旗鼓的学习和宣传十分必要。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没有制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有同志觉得麻烦,怕开会,怕学习,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没有学习的必要,反正自己不犯,其实不然,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就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一样,加强宣传,把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宣传到人,学习到人,使职工人人知道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内容,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三、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表述细致,环环到位,处罚严厉。

从《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可以见,所有的涉及业务、安全、监督的全部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而且从资产取得]、入帐方式,各个环节都有说明,这种细致的表述,从全省范围内规范了业务操作行为,使得全省业务实现了统一,为下一步的规范打了了基础,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职工违规处理办法》又对前面的制度进行了呼应,详细阐述了违反规定所就当承担的责任和受到的相应处理,就象一把尺子,准确量出违规人员的违规刻度,再对照制度,自己都知道应当受到的处罚是否有依据,是制度在前,违规在后,做到了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但这个试行办法也让信贷部门的干部职工有一个说法,那就是处罚过分严厉,今后发放贷款要格外保守,先求自保,避免受处理,这样也不利于信用社的发展,既然是试行办法,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希望能作一参考,等待正式办法出台时作一定的修正,多站在有利于信用社发展的角度制度规章制度。不过所有的制度,纪律都是给可能准备违规和要违规踩红线的人制定的,信用社要打造一流队伍和一流服务,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约束职工行为,达到管理目的,作为职工中的一员,我们始终要坚信一切违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行为,学习了制度,明确了制度中规定的行为,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合规操作。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安全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 》、《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 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附件

特种作业目录

1 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 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 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 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 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 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 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 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

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 煤矿安全作业

5.1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5.2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5.3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5.4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5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6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7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5.8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5.9 煤矿防突作业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5.10 煤矿探放水作业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6.1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6.2 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6.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4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6.5 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6.6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6.7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6.8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7.1 司钻作业

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8.1 煤气作业

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9.1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2 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3 氯化工艺作业

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4 硝化工艺作业

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5 合成氨工艺作业

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6 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7 氟化工艺作业

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8 加氢工艺作业

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9 重氮化工艺作业

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0 氧化工艺作业

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1 过氧化工艺作业

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2 胺基化工艺作业

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3 磺化工艺作业

指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亚硫酸盐磺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4 聚合工艺作业

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5 烷基化工艺作业

指烷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c-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反应,o-烷基化反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6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0.1 烟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烟火药的粉碎、配药、混合、造粒、筛选、干燥、包装等作业。

10.2 黑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的潮药、浆硝、包片、碎片、油压、抛光和包浆等作业。

10.3 引火线制造作业

指从事引火线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等作业。

10.4 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加工中的压药、装药、筑药、褙药剂、已装药的钻孔等作业。

10.5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朮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参加了20xx年的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的远程培训活动,我认真的观看了所有的视频资料和阅读了所有的讲义,对于如何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受益匪浅。结合本地情况,我有这样的一些感想:

首先是学生的安全问题,专家讲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所以我体会到学生的安全容不得想不到。如果在学生安全的问题上,出现的意外情况想不到,就可能会造成事故,酿成悲剧。学生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非常强的工作,要把它抓实抓好,关键是要防范在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经常分析各种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努力在安全中查找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所有不安全的苗头都是事故的前兆和信号,事故苗头如果不就能及时消灭,就可能演变成事故。因此,要善于通过不安全的苗头看事故,通过不安全的苗头查问题、找漏洞。就如学生偷偷上网,通宵不回学校,学校有没有制定足够全面的预案预防学生偷偷去上网的,这预案有没有想不到的地方?那是很重要的。总之,为了学生的安全,也是为了学校的安全,更是为了教师本身的政治安全,学校、教师不能对学生的安全存在“想不到”的意念,一定要查找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其次,校园以及周边环境对于学生的学习、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在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过程当中,学校首先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认知教育,让他们自己遵章守纪,自觉抵制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的诱惑。其次,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园管控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取得联系,让上级部门予以管理上的帮助。学校要健全保卫机构,落实安保人员,此外,建立由年轻的男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特别重要时期对学校进行巡逻、保卫。同时,学校的视频监控要经常派人监视,使其起到应有作用。

再次,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学生的卫生防病工作也要加强,而学校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要进行学校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甚至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等等形式,对学生讲解卫生防病的知识,提高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的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不管是那一类的学生,终究需要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很大的事情,如何进行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是一个重要话题。说一千道一万,要能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关键是两点,一是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在每一次学生会议都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如何的保护自己,比如行路靠右、不搭乘“三无”车辆、不驾驶机动车等等。二是争取政府、交管部门对一些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对超载车辆进行处罚,使得车主自觉按照载量搭客。

学校是承载国家未来的地方,希望通过多方努力,使得校园安全管理井然有序,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安全的平台。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一、调课与代课。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二、备课。

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三、上课。

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一、考试与计分。

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成绩考核。

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三、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一、培训学员报到。

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

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三、培训结束。

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

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1、教室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5、学员进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6、管理人员还做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2)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3)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有关部门签发合格证。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三、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安全管理培训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1、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综治办主任、学生处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篇三: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