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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协议心得体会(大全5篇)

时间:2023-09-28 14:46:05 作者:笔舞 互联网协议心得体会(大全5篇)

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互联网接入协议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的互联网电路维护界面以adsl调制解调器为界。

2、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故障,经确认如属于乙方责任内故障,乙方将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3条关于电信障碍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电路障碍经确认,属于甲方维护界面内,由甲方自行解决。

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关于电路的技术咨询工作。第五条 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1、协议约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缴纳互联网使用费。费用计算方式按_________计算,故给予的优惠价格每月_________元,并免收一次性接入费_________元,电路竣工用户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向甲方收取费用,电路竣工七日内甲方需交纳首月网费;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_________元的adsl终端设备,乙方提供的adsl终端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时应保持设备及配件完好。

3、双方约定,甲方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内(自开通之日起计算,停机时间除外)不得办理拆机业务,如因甲方原因办理拆机业务,须补缴违约金_________元,设备由乙方收回;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后,甲方可办理拆机业务,设备由乙方收回。

4、乙方电路结算月是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不足15天按半月收费;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全月收费。

5、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且照常收取互联网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对于现金和转帐支票用户,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本月电路月租费的付款通知传真甲方。甲方于次月1日之前将本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对于转帐托收用户,乙方将在次月自动托收。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五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7、本次优惠活动,甲方接入adsl网络电脑数不超过_________台(含_________台)是先决入网条件,如用户接入电脑台数超过2台,按照选定价格5倍收费,并补齐所有月份费用。

1、甲方在租用的服务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乙方负责在甲方租用的电路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电路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该项服务。

1、甲方租用的电路,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处理好的,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延长服务时间,即在甲方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两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

2、如果乙方因测试电路等人为原因中断服务,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测试电路要求,以及网络扩容割接引起的线路中断不包含在中断补偿范围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商业机密,不得外传。

2、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作过程中,协议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增补条款。

4、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各项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双方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签字盖章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互联网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合同面积: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2、本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绿化地养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除甲方存在过错外,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和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手册》,《租户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改措施。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进行商铺装修管理,统一组织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管理经营质量保证金和促销费用等。但双方特别明确,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包括更换人员等。如一个月内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本物业的总服务台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仍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5、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自行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不得因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经营管理而要求甲方对商铺经营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商铺经营相关的消防责任。乙方应在开业后每年与甲方签订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书》,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8、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货品堆放处、办公室等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等设施,商铺货品堆放处须符合消防要求,货架须采用金属材质。

10、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经营质量保证金及促销费与其他费用,并执行本物业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1、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和品牌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2、乙方如需并依法且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转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完成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转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管理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与本物业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5、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并按甲方规定时间自行运送至位于本物业内指定的公共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由甲方代为联络,由公共垃圾站清运出本物业,乙方应按甲方及政府有关规定付费,其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乙方若有特殊需求,需与甲方协商,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1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任何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7、乙方应保证其营业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8、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方和物业使用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

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其后,甲方有权根据本物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应交纳物业服务费,应按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形式)载明收费标准执行(如甲方未发出通知,则按上一年标准执行)。

2、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相关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10)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不含有偿服务费。

3、物业服务费自免费装修期满后开始计收(说明:开业日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予以确定)。乙方应于自合同约定免费装修期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首期的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物业服务费外,物业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当在每个支付期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支付期的物业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延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其他费用

1、乙方应当独立计量并承担所承租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含热水、采暖)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协议中统称为公用事业费用。本物业水、电、燃气等能源在传送过程损耗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如下约定处理:

(3)燃气费由乙方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乙方应按燃气公司规定承担能耗。乙方应在缴纳相关能源费用的同时,将应分摊的能源损耗费用一并向甲方缴纳。如遇公用事业部门调价,能源费用单价应据实调整。

2、乙方店内风机盘管的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乙方应单独向甲方交纳。

4、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应按当地有关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该项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

5、如乙方经营政府对垃圾处理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如医疗服务等,则垃圾清运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乙方承诺至少每日清洁一次罩面,至少每月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乙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统一清洗,有关清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水、电供应及报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等措施,直至乙方符合有关防火要求,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乙方需要在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之外加时营业,应提前24小时书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际产生的加时空调费及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据实支付。

8、乙方应按照公用事业部门或甲方的收费通知按时足额交纳其他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两个月物业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空调费或违约金,以及违反管理制度导致罚款、赔偿金,甲方有权以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交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在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质量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壹万元)整,作为乙方在经营期间按时开店营业、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守法经营之担保。当发生商铺不按时开业,或者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损于商业广场的整体声誉,或者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本物业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非义务)以质量保证金代为支付(具体金额以书面通知为准)对消费者、受损方的退货款、赔偿款,或政府罚款等。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质量保证金补足,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在9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征得本物业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租,但应在签署转租协议前应缴清之前的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第四条 代收代缴费用

如有关部门及乙方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方式及收费标准按本协议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条 保险

(一)甲方负责协调为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等。

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进行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单及保费交纳凭据复印件。

(三)本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分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办理索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逾期支付或补足物业服务费、保证金或其他应缴费用的,乙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中止或停止相关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三)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按物业相关管理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中止或停止相关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确定,甲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物业服务中断,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物业价值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6、经本物业业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第七条 紧急状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他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的效力及于乙方的员工、顾客、访客等相关人员,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对乙方的通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留置于乙方所租商铺属于有效送达乙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本协议与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存在不一致时,应以商铺租赁合同为准。乙方承租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如相关费用尚未结清,则有关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附件:消防责任书(非餐饮户)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非餐饮商铺)

甲方: 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 淮安市消防条例》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指淮安玖珑汇广场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一、甲方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二)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五)组织广场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六)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现场监控。

(七)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八)定期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技能,杜绝培训不合格及无证人员上岗现象。

(九)负责与客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十)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一)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

(三)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四)乙方商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经营其它危险物品时,应报甲方审批。

(五)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六)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严禁使用电热水器。

(七)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手册》、《装修图纸(方案)审查批复》,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八)乙方举办促销、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参加甲方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商铺委托甲方出租的,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餐饮商铺)

甲方: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号商铺)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广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__市消防条例》和《__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规定精神,甲方与乙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指 __广场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1.0甲方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规,掌握广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负责广场公共区域消防监控系统,消防公共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广场公共消防安全负总责。

1.2督导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3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1.4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管理专职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

1.5组织员工餐厅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1.6对乙方进场装修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办理《装修管理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现场监控。

1.7制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1.8负责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检查监督自有产权或租赁区域内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情况。

1.9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1.10 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2.0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服从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担本商铺或租赁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2.2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对每位员工“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4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档消防设施设备和标志;负责教育和督促乙方管理人员、卸货、供货人员按消防规定操作,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标识。如有损坏,甲方负责追查肇事者或责任人,扣押其车辆、货物、登记相关证件、车辆牌照等,乙方承担修复、赔偿,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

2.5甲方在乙方责任区内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由乙方负责监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损坏、遮挡、占用或随意移动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2.6乙方商铺内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经营其它危险物品时,应报甲方审批。

2.7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2.8经营区内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电器具,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相关安全隐患及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9教育员工爱护商业广场的消防设施,不得搬动、损坏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坏消防安全标志,商铺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系统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费用。

2.10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2.11乙方装修施工应遵守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2.12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商家在__广场举办活动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13认真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项厨房设备。

2.14开灯前应打开风机,再点燃煤气灶,工作完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天然气阀门,经常检查清扫炉具周围的易燃物品,不准用油点炉灶,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油炸食品时,不得离岗,锅内的食油不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烧引起火灾,需长时间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时,不准离岗。

2.16每天开门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对煤气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泄漏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

2.17对本区域内的火源、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2.18参加甲方及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履行相应义务。2.19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2.20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在闭店时对商铺内的电、水、燃气进行检查,确保电断闸、水阀关闭、燃气阀门关闭。

2.21乙方应遵照《__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乙方清洗油烟道时须向__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油烟道清洗协议、油烟道清洗公司的资质证明、清洗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及清洗记录。

2.22 乙方签约进场前必须在厨房油烟管道、油烟罩内配套或加装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须由有国家及行业认证,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乙方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协议。乙方必须做好员工使用此类设备方法的培训工作。

3.0其他事项

3.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3.3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签章)乙方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互联网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经营范围

1.1乙方授权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移动互联网(有赞平台、口袋购物微店分销平台、雅共供销平台)运营进行微营销活动,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乙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乙方指定的微商产品。

第二条服务项目约定

2.1本协议合作期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2.2本协议合作期开始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制定移动互联网微营销服务与运营时间表及销售任务分解表,并应向乙方提供上述时间表及销售任务分解表。上述资料经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微营销项目及销售任务,并通知乙方验收,如未按期完成,乙方有权取消合作事宜。

2.3乙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进入移动互联网微营销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微营销运营

1.1.1 移动终端销售及电话售后支持;

1.1.2 微营销日常运营与技术支持;

1.1.3 微店建设及推广页面制作;

1.1.4 运营策略的规划、修正、执行与完善;

1.1.5 日常运营的推广信息策划和制作;

1.1.6 会议营销策划实施;

1.1.7 提供微营销相关的数据分析报告;

1.1.8 促销活动的策划并可应乙方要求实施等。

3.2甲方负责组建管理微营销运营团队。

3.3乙方应根据运营需要指定专人配合甲方的工作。

3.4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每月2日之前按时提供上一个月产品销售数量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1/5~

3.5甲方拥有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应当优先向乙方提供。

3.6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指定移动互联网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乙方提供的商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商标用于非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7对于通过移动互联网完成的产品销售,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工作。

3.8甲方可申请由乙方代为发货,由甲方提供客户基本信息,乙方安排专人负责货物的整理,分装及发货,并向甲方提供快递单号等信息。产生的费用(包含快递费、打包费、仓储费)由甲方支付,结算方式结合本协议6.1条款。因物流产生的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协调甲方进行处理。

3.9甲、乙方承诺遵守移动互联网平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双方权利

4.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代运营商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可将乙方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宣传;本协议终止后,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宣传。

4.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授予甲方,合作期限内的本协议指定移动互联网微营销经营权。

4.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甲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互联网接入协议

1、甲方与乙方的互联网电路维护界面以adsl调制解调器为界。

2、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故障,经确认如属于乙方责任内故障,乙方将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3条关于电信障碍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电路障碍经确认,属于甲方维护界面内,由甲方自行解决。

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关于电路的技术咨询工作。第五条 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1、协议约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缴纳互联网使用费。费用计算方式按_________计算,故给予的优惠价格每月_________元,并免收一次性接入费_________元,电路竣工用户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向甲方收取费用,电路竣工七日内甲方需交纳首月网费;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_________元的adsl终端设备,乙方提供的adsl终端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时应保持设备及配件完好。

3、双方约定,甲方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内(自开通之日起计算,停机时间除外)不得办理拆机业务,如因甲方原因办理拆机业务,须补缴违约金_________元,设备由乙方收回;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后,甲方可办理拆机业务,设备由乙方收回。

4、乙方电路结算月是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不足15天按半月收费;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全月收费。

5、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且照常收取互联网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对于现金和转帐支票用户,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本月电路月租费的付款通知传真甲方。甲方于次月1日之前将本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对于转帐托收用户,乙方将在次月自动托收。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五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7、本次优惠活动,甲方接入adsl网络电脑数不超过_________台(含_________台)是先决入网条件,如用户接入电脑台数超过2台,按照选定价格5倍收费,并补齐所有月份费用。

1、甲方在租用的服务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乙方负责在甲方租用的电路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电路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该项服务。

1、甲方租用的电路,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处理好的,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延长服务时间,即在甲方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两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

1、本协议为商业机密,不得外传。

2、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作过程中,协议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增补条款。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巴州分公司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年【 】月【 】日于【 】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开展专线项目合作。为使甲方客户享受到优质、优惠、优先的客户服务,促进双方在移动通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深入合作为原则,双方达成业务协议如下: 维护工作。4.3当电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故障的诊断、测试和修复。

4.4甲方负责按时向乙方交纳网络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前述事由的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前述事由消除后 的30天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篇二: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

互联网服务协议

王琳(以下简称为“甲方”)向乐买超市(以下简称为“乙方”)提供宽带业务服务。为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就宽带业务服务和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三、甲方提供的终端设备,乙方不得擅自拆卸、不得恶意损坏,否则按原价赔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将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和终身维修服务。对终端使用一年后发生的故障进行维修,仅收取设备维修的成本费,人为损坏除外。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经营性手段让

物业互联网协议

合同编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巴州分公司

互 联 网 接 入 协 议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 】年【 】月【 】日于【 】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开展专线项目合作。为使甲方客户享受到优质、优惠、优先的客户服务,促进双方在移动通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深入合作为原则,双方达成业务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集团互联网接入业务,满足甲方互联网传输等功能,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建成,技术性能上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

本网络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可对整个网络带宽有效管理,能够充分保证接入带宽的独立性和可靠性,满足互联网项目日益增长的带宽需求。

1.2乙方可根据甲方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提供具有移动特色的集团信息化服务,如:电子政务、移动办公等电子化应用服务,也可对集团信息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可随时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

第二条 租用期限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3.1 本协议项目租金计算标准,按照以下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租用光纤电路费用按月以足额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连接端口、设备安装位置及场地,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数据的配置。

4.2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电路的调试和开通,并在电路开通后的使用期间内配合乙方的

维护工作。

4.3当电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故障的诊断、测试和修复。4.4甲方负责按时向乙方交纳网络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第三条。4.5甲方不得转租光纤电路。

4.6乙方为甲方单位布设综合布线、光缆或提供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具有使用权,乙方不得挪作他用或转给其他运营商使用。

4.7乙方针对甲方每年1月、7月广播电视大学考试,2月、8月新生报名,3月、9月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等期间对网速及网络稳定要求较高的需求,必须保证该期间网速和网络的稳定。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提供甲方 m光纤电路 条。5.2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测工作。

5.3乙方负责提供光纤电路所需的设备,并负责开通该电路的相关工程和费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开通光纤电路供甲方使用。

5.4乙方为甲方的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甲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支持。

5.5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光纤电路接入的调试和开通,并在协议期内配合甲方的系统维护工作。

第六条 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有专门部门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并安排故障处理。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的故障申报后,应立即组织修复,甲方应派专员予以协助。

6.2乙方应保证在2小时规定的修复时限内,修复发生故障的光纤电路,以保证甲方正常通信。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项目下义务时,任何一方违约,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要求,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2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

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前述事由的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前述事由消除后 的30天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对于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10.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在根本上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0.2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0.3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10.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巴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