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免费样本(大全8篇)

时间:2023-10-08 09:55:28 作者:琉璃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免费样本(大全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________。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____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____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____%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____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北京房屋买卖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独立成套楼房】【平房】,坐落为: 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 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_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___________ 层,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__ 层,。该房屋所在层次为 _________ 层,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证证号为: ,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______。

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达成交易(其中第2、3、4、项可多选)。

1、出卖人和买受人自行成交;

选择第2、3、4项的,相关房地产经纪合同见附件四。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整(大写)。买受人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整(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

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有关费用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本合同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1)、买受人支付的定金,买卖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买受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 (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 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帐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帐号为 。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 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银行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款,以现金形式支付出卖人;

(3)终止本合同的进行,买卖双方相互清退各种款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其办理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屋权属状况、设备、装修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上述转让的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出卖人同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手续:

1、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交房门钥匙;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卖双方约定按照第___、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2、 。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 %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 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权利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

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份,_____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押金x元),按季度年结算。每季季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凭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xx 年 月 日续签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相互约束并共同遵守之。

租赁期暂定为三年,自 xx 年 6 月 8 日至 20xx 年 6 月 7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即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若不想续租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1、年租金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租金需预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即在三十天内支付下六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3、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费、电费、电话费及光纤接入使用费。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下水、电源)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设备的损坏、堵塞、淹漏,则由乙方出资维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且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屋进行改建装修。对装修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状况

房屋名称:______规格:______等级:______间数:______面积:______单价:______金额:______地面质量: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年______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租金在当月_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_.(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2、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承租房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点位于黎明中区号楼室,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年租金元人民币,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签合同时交付半年元,下半年的房租需提前一个月交付。如到期不交下半年的房租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退已交付剩余的租金。

四、双方自愿协商,出租方提供一批设施给乙方使用,乙方需交5000元人民币押金,以保证设施的完好使用及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正常缴纳。合同到期后甲方确认设施完好无损,无任何欠费,甲方退回5000元人民币押金给乙方。

五、1、合同期内乙方对房屋及屋内设施有使用权,并加以维护。

2、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出卖房屋及设施。

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结构,如需变更要与甲方协商同意。

4、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消防有关规定,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负担。

乙方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接线用电,如因疏忽大意导致火灾发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乙方被盗或人身安全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5、因甲方特意为乙方购买家具、设施,所以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搬出的话,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未使用期的租金。

6、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需交下年房租。

7、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托欠有关费用;

2、乙方转租、转让、出卖房屋及设施;

3、乙方从事违法经营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设施结构。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所有对合同的补充,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依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甲方提供设施清单附后。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性质为 ,证号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的合法性。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 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 元,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与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完好,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诺房屋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相关水、电、煤气、电话、有限电视、宽带业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由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该房屋,如确属必要,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续租意向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一方要求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居间人的甲方佣金(大写) 元,乙方佣金(大写) 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居间人支付全部佣金,届时守约方已支付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居间人责任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居间人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条款,三方应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水表读数 度,电表读数 度,煤气表读数 度;

1、屋内附属设施:

2、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间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