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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汇报(热门16篇)

时间:2024-01-13 11:37:05 作者:紫衣梦

工作汇报是对工作中的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的重要方式。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灵感。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答:(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02。

答: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03。

答:(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04。

答: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05。

同级检查机关可以对对方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吗?

答: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06。

纪律检查机关想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该怎么办?

答: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07。

派驻纪检组怎么开展工作?

答: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08。

各部门应该怎么处理问题线索?

答: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09。

答: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010。

承办部门应当如何处理问题线索?

答: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20xx年以来,xx县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天等县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压实到所有与扶贫工作有关联的单位部门,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渎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同时加强对民政、财政、住建、农业、扶贫等涉农部门主要领导及纪检组、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扶贫工作专项约谈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天等县坚持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的重点领域,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对县直部门特别是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及其二层单位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深入扶贫、民政、国土、教育、卫计等涉农部门实地核查;通过设立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设信访举报工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开展县、乡专项接访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xx年第二季度,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收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9件,通过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线索7条。

三是强化严查实效。天等县加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查处工作队伍的力量,抽调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到县纪委统一集中办公,组成5个工作组,用“直查快办”的方法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查处工作,确保在严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上达到“查处一个、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该县共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43件,办结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涉案金额109万元。

乡镇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为全面学习贯彻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近日,xx镇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落实贯彻学习,端正干部思想上认识。xx镇党委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同时安排各村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并利用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远程教育等形式将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镇机关干部坚持学习日制度,加强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

二是准确把握运用,做深作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岗位工作实际,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聚焦“三转”,使“四种形态”有机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中。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严格作风督查,防微杜渐做好源头治理。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作风督查办公室,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全镇党员干部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方面督导检查。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防微杜渐。

近期,xx镇纪委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五治五查”活动,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严格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执行效能问责。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为此,xx镇研究制定《xx镇镇村(居)干部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开展学习,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二是立足治病救人,强化纪律审查。严肃纪律,对被“五治五查”督查到的一名机关干部严格处理,党委对其实行效能告诫、纪委谈话,扣除30%的年终绩效奖金,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在机关、村(居)干部会上通报批评,以达到教育警示其它干部的目的。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推进长效长态。每月深入开展两次五治五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镇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工作态度进行督查,累计6名村(居)干部因值班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奖金及目标分值。

四是创新效能问责,推进重点工作。实施xx镇重点工作“红、黄、蓝”推进管理法。每月梳理镇重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制作“蓝色责任清单”交办完成,若未按时完成,转换成“黄色催办责任清单”催办完成,若还未完成,则转为“红色督办”,党委书记约谈,进行效能问责。实施四个月来,安排的40项工作仅有3项转为黄色催办,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能。

今年以来,xx镇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新常态。

日常督查天天有。每日不定时开展督查,督查内容以干部上下班、工作、学习、办公秩序等情况为主,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及时纠正,每周一进行督查情况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专项督查每月有。根据20xx年xx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每月安排一至二次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以党纪党规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值班纪律落实等情况以及上级领导交办工作和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为主,督查情况全镇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重点督查每季有。继续推进村务政务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每季度开展涉农补助资金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惠农补贴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涉农资金和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第一季度对10个村的扶贫资金项目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明查暗访随时有。镇政府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专栏,发动群众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党员干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今天,小编为您精心准备了监督执纪工作汇报,希望您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近年来,xx市纪委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整合办案力量,突出办案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开创了执纪审查工作新常态。

执纪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执纪审查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执纪审查干部,必须清楚权力的风险点在哪里,必须清楚该走哪一步程序,该走的环节必须走到位。如果不按要求执纪就是违纪,该走的程序没走到位也是违纪,都要被追究党纪责任。因此,强化业务学习是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前提。

在西藏地广人稀的大环境下,只有充分调动全市执纪审查力量,才能有效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如县(区)纪委、乡(镇)纪委要按照“两个为主”的要求,及时报告重要问题线索。自己能查办的问题线索自己查办,自己查办不了的问题线索交由上级纪委统一组织力量查办。实践证明,xx市纪委探索实行的“县纪委与县纪委之间、市纪委与县纪委之间、市直各纪检组之间”交叉执纪审查模式,能够有效整合执纪审查工作力量,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果,实现了执纪审查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反腐败工作不仅仅是纪委的事情,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都有责任。在遇到一些错综复杂的案件时,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义不容辞地按照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开展工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以后,很多工作都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协调处理,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既要在预防腐败方面各司其责,有所作为,同时还要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共同发力。

巡视巡察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千里眼、顺风耳”,是发现问题线索的最有效形式,执纪审查工作则是处理巡视巡察问题的最有力手段。没有巡视巡察提供线索,执纪审查就无从下手,没有执纪审查动真碰硬,巡视巡察作用就无从体现。因此,只有把这两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形成震慑力。

20xx年,xx市创新设立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这“两个办公室”来督促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班子成员把作用发挥出来。同时,发挥“两个办公室”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违纪问题分析研判力度,找出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其扎紧制度笼子。

干部援藏是西藏的特色,更是优势。日常工作中,既要多向援藏干部学习请教,得到他们对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又要组织当地干部深入内地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执纪审查工作中,面临当事人主要违纪问题发生在内地,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时,如果能充分利用援藏干部熟悉内地情况的优势,调动历任援藏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资源,就能在短时间内查清违纪事实,减少办案成本,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纪检机关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深入贯彻执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找准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委的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执纪审查这个纪检机关最重要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xx街道快速行动,三举措,落实市区监督执纪“4+2”系统治理工作,在全街道开展农业、林业、水务、畜牧4个系统和教育、行业协会的监督执纪系统治理。通过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4月18日街道在兴崇召开了监督执纪“4+2”系统治理现场会,各村(社区)召开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同时结合“大走访”、农民夜校、党群活动日、发放公开信宣传,运用短信、农政通、活力微信公众号等新兴网络载体宣传,让大家知道监督执纪“4+2”系统治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使之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配合。

针对实际,要求农业服务中心、林工站、财政所、畜牧站等站所部门和村(社区),认真梳理各项惠农政策、项目、补助资金情况,开展清理自查,形成台账。结合“大走访”广泛排查问题线索并形成问题、整改两个台账。xx街道兴崇村快速行动,已对20xx年至20xx年农业(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畜牧(能繁母猪补贴)等在公示栏公示,并引导群众来了解公示情况,明白涉农惠民有哪些政策、哪些项目、补助了哪些钱,看一看自己有没有领到;兴崇村涉农、惠农资金、项目公示后,其余三村一社区正在自查,将与兴崇村一样逐组逐户逐项公示涉农、惠农资金、项目;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清白。

按“两责”互动、惩防并举、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围绕政策、围绕项目、围绕服务围绕作风、围绕问题,倒查责任落实情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交通建设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省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成效评估组: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有4件,诉求不合理,不予支持,反映情况属实的有6件,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一)主观努力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担当不足、碰硬不够,查找问题不足、揭示不足,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和勇气。

(二)查处力度不够大,未形成强烈震慑效果。对存在问题的处理仍然有“宽松软”、“蜻蜓点水”等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明显。

三、

下步打算。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按照《市脱贫攻坚专题督查方案》,1月9-10日,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同志带领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37人一行,采取实地查看、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到县乡村开展了专题调研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乡村地处公路通铁公路段60公里处,东与接壤,西与相邻,北与接壤。全村幅员面积9.8平方公里,耕地650亩,田302余亩,地348亩。平均海拔700―1160米,森林覆盖率为40%,年平均降雨量1050毫米,年平均气温16℃,无霜期270天。

共有4个农业合作社208户,804人,其中在外务工267人。全村享受低保24户,20xx年精准识别扶贫户48户,154人,留守儿童35人,在校大学生3人。该村经济发展滞后,系全市出名的贫困村。全村年均总收入300万元,人均年收入3340元,20xx元以下贫困户150余人,90%收入靠劳务输出,产业特色不明显,种养殖业发展规模不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无一处水利设施,相当一部分农户人畜饮水困难,全村没有卫生站,没有村小学,没有幼儿园。住居条件极差,大部分农户散居在高山上,加之90%的村民隔河而居,交通极不便利,一部分务工挣到钱的农民到城区、街道、农家乐等地购买了房屋,仍居住在高山上,没有搬出来的则确属贫困农户,无力改变住居条件。

(一)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到村的调查反映,县委、政府、乡党委、政府能认真自觉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精准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村、组和农户。尤其是市委去年12月上旬精准脱贫电视电话会后,能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1”、“五个一批”和市委“六个不纳入”的要求,开好三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

(二)督查的贫困村脱贫思路清晰,脱贫攻坚目标明确。

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村按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再次细化整村脱贫规划,细化贫困户脱贫规划和帮扶规划,为脱贫攻坚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路子。

(三)部门用心帮扶,脱贫攻坚有了良好开端。

1、加强村“两委”阵地建设。

按上级要求对该村党员活动阵地进行改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达到“八有”标准,即:有办公、会议、培训桌椅,有规范的党旗悬挂和“两委”牌子,有档案、资料柜,有党务村务公开栏,有各类规章制度,有远程教育设备,有宣传学习资料,有室外活动场地。建好群众文化和健身广场,面积达到590平方米,配齐娱乐器材,共需资金21万元。

2、交通建设。

一是远期维修猪钻洞漫水桥1座,长70米,预算投资20万元。

二是维修加宽从猪钻洞至村党组织阵地的村道路5公里,在原路的基础上加宽1米,预算投资50万元。

三是硬化村中心到3社产业园的公路3公里,预算投资135万元。

四是新建并硬化从黄梁嘴到村党组织阵地的公路3.8公里,预算投资270万元。

3、水利设施建设。

提前启动水务局规划的全村5处大堰8200米和维修堰塘1座,新建微水池2口,预算投资180万元。

4、土地整理项目。

对全村1200亩猕猴桃产业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包括作业道和产业园的拉杆立线),预算投资600万元。

5、民生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v土坯房w80户,异地移民搬迁46户,预算投资160.8万元。

6、广播电视项目工程。

对全村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升级改造,预算投资50万元。

7、产业发展项目。

新建三社猕猴桃产业园500亩,在猕猴桃产业园内配套种植中药材(折耳根)200亩,改造核桃园300亩,新建核桃园500亩,培育养羊大户10户,养牛大户5户,预算投资300万元。

9、电网建设项目。

在全村实施低压变电器和农网升级改造,预算投资180万元。

10、医疗卫生。

新建100平方米甲级卫生站1座,培训1名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免费疾病筛查,预算投资70万元。

全村20xx年―20xx年,共计预算投入1980.8万元。

(一)产业发展滞后。村贫困的主要原因还是无支柱产业,贫困户无稳定增收来源。

(二)基础建设落后。全村三社、四社无公路,无自来水。

(三)公用服务入户率低。村无村卫生站,无村文化室,通过中心医院援建才建成。全村所有村民饮水不达标,全村无宽带网络覆盖。

(四)村集体经济无收入,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

(一)认识需再深化。脱贫攻坚应充分发挥贫困户主动脱贫的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激发贫困户脱贫奔康内生动力;要把扶贫攻坚的利好政策交给群众,特别是要变过去财政资金无偿扶持变成有偿使用的基金,变资金为资本,变输血为造血。

(二)规划需再完善。贫困村的整村脱贫规划要与所在县(区)、乡镇的产业规划、基础建设、公用服务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与地方相关配套政策相对应,避免各自为政。

(三)措施再具体。如对贫困户再按“五个一批”要求,细化入户到人,把生产自救、产业发展放在县(区)统筹来抓,移民搬迁、新居建设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选择,不搞大包大揽。

(四)工作再强化。各级要把脱贫奔康作为我们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建卡贫困户要宣讲到位、关心到位、帮扶到位,重点要突出。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xx县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线索排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扶贫专项监督制度办法等措施,压实做牢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通报曝光率,划出扶贫领域工作红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作用,大力宣传扶贫领域政策法规;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案件通报曝光率,以实实在在的典型案例教育提醒扶贫领域涉及工作人员。组织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通过进村入户与群众“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扶贫领域政策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7000份。

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下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大起底”,监督检查中找线索,结合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工作,排查问题线索。

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处理。让有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争取从轻处理;没有问题的干部自我警醒、警钟长鸣,达到形成震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高标立规,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明晰权责,狠抓落实,固化成果,将工作深入中取得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总结提升,形成制度办法,制订了《镇(街道)纪委与党建工作站联动处置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工作制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xx街道多措并举充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工作早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街道组建完善村级防汛抗旱组织,成立居(村)委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居(村)委主任任指挥机构的指挥长,居(村)委委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并成立5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于四月底前报西城街道备案。

二是隐患早排查。由街道主任、分管领导带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等12个办公室负责人分赴12个居(村)委,以麻琢岩水库、老熊湾水库、地质灾害易发点为重点,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留盲区死角,隐患治理到位不留后患,切实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消除工作,确保平安渡汛。

三是措施早完善。制定和完善街道20xx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增加8名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时刻保持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做到辖区水旱情、坑塘蓄水等情况及时准确掌握。

四是物质早准备。街道在汛前组织好100人的抢险队伍(已登记造册,落实到人,在街道办事处产业服务中心备案),足额配备好防汛抢险物资,积极筹集铁丝、编织袋、石料、木桩、水泵、水管等防汛抗旱物资,集中保管,统一调度,做到有备无患;协调通讯部门维修好通讯设备,保障信息畅通。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和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范文

8月3日,北海市纪委召开年中工作推进会,要求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县区纪委的常态化重点工作,在全面总结专项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造势。采取印发宣传小册子、小扇子、环保袋,出版宣传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联合团市委利用暑期大学生回乡之机,组织大学生走村串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强化巡查调研。参照专项工作的巡查调研模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特邀监察员对各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纪律审查。充分发挥北海市党风廉政建设“云数据库”的作用,对扶贫领域资金进行筛查,对筛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实,快查快办。7月份,全市共立案44件,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委局机关各部门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结合业务特点,确定重点,突出主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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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是非常充实的一年,在思想政治方面与时俱进,有新的提高,在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坚决拥护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党章》有关党的性质、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3、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1、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2、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3、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4、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5、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和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1、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2、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3、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4、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9个制度。

3、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1、完成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和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2、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和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4、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在纪委工作4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1、理论学习的面不广,也不够深入,往往因为写文章和完成相关任务,才进行深入学习,自觉性不高。

2、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学院很少,对基层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

公司监督执纪工作计划

的“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

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为学发展保驾护航。工作要点如下:

全面建成小康师宗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一)全力推动制度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列出责任清单,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

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强化责任担当。

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二)创新举措抓预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党规党纪进党校、进课堂、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

会风尚。督促责任主体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让基层干部队伍况的检查考核,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

(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坚持一环接着一环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弛而不息纠“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深化作风。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

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

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责任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

(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律约束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能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

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

二、围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巩固“作风转变年”、“素质建设年”的成。

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五)认真开展纪律审查,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无禁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查办违_的政治纪。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

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六)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强化对县以下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建立巡察制度并建立。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

常监督、民主监督“五位一体”党内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

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七)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

企业监督执纪工作总结

中心纪委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总体思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工作切入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建立企业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责任落实。按照《xx公司2017年党的工作要点》安排部署,配合中心党委制定“两个责任”年度推进方案;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情况的专项检查方案,出台实施了《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的纪委案例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在中心门户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党纪党规学习资料和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组织中心4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参观盘锦市xx公司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0月份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和以案释法宣教活动。11月份开展了廉洁从业“六个一”教育。

(三)检查督促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规范中心内部各类会议,依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检查督促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跟进会议决定和领导指示执行落实情况。自6月初始,认真细致地配合公司纪委对中心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并按照巡察组的情况反馈,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按要求认真逐项进行整改,整改效果良好。

(四)围绕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7个关键节点,节前通过中心工作例会、门户网站、手机短信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平台发通知、明纪律、提要求;紧盯子女升学重要时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持续跟进。2017年,3名科级干部填报《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没有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

(五)加大了“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决不纵容姑息,既查组织者也查参与者,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责、处分、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六)维护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公司党委、纪委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年初,建立完善了2017年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台账,便于全面掌握信访举报与执纪审查工作实际情况。

(七)突出执纪问责,履行监督程序,发挥纪律刚性作用。上半年,中心纪委对机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合规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领域和重点部位排查廉洁风险,建立重要风险数据库,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加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决策过程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检查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确保了决策合规。

(八)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四风“等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按照公司《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党群、人事组织、纪检监察、计划经营和财务资产等部门对中心进行了认真致密的梳理,采取整理和检查会议记录、台账、票据等形式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检自查,无任何缺失、遗漏现象。中心所属各部门在公司纪委要求检查的21个层面,均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检查整理出来的各项数据详实、真实、有效、可信。

(九)构建廉洁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按照中心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以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为重点,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资产等3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7—9月份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活动。

(十)加大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从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环节入手,严格审核廉洁从业情况,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十一)开展廉洁从业“六个一”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公司纪委新修订的《对新提任处科级干部开展“六个一”廉洁从业教育活动的通知》。配合党群工作部对新提拔的2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开展廉洁从业“六个一”教育,切实把好干部选任关口。

(十二)强化自身建设。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流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参照公司党委、纪委《工作职责及管理规范汇编》,让监督执纪工作有规可依、权责明确。

(十三)公文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做细做好文件收发登记工作,以半年为一个时限进行了一次整理归档;规范使用xx系统、公文处理单以及工作承办单,确保领导指示、批办及时落实到人、到位。

(一)按照公司纪检组、公司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流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参照xx公司党委、纪委《工作职责及管理规范汇编》,以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有规可依、权责明确。

(二)强化日常督促和节点跟进。检查督促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公司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中心每季度末填报“纪委工作季度开展情况”;12月底填报“纪委工作年度开展情况”以及“年度统计表汇总”。

(三)中心纪委将按照“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每半年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掌握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全过程督促责任落实。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围绕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关键节点以及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时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持续跟进。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追责、处分、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

围绕“六项纪律”、把握“三个节点”、聚焦“三类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遵守执纪审查“二十四字”方针,强化对执纪审查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公检法部门开展执纪监督、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禁跑风漏气。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开展好每月一次的纪委案例分析活动,继续不定期在中心门户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党纪党规学习资料和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案释法宣教活动,以及廉洁从业“六个一”教育。

(七)继续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运行。按照中心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继续以机关业务职能部门为重点,适时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资产等3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廉洁风险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八)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公司纪委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量化考核,加强对中心所属11个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继续做细做好对xx公司纪委文件精神和案例通报的传达学习,确保领导指示、批办及时落实到人、到位。

公司监督执纪工作计划

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队伍建设)和“一个”工程(家庭建档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设责任制》和任务交办书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制贯彻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工作开展的,要通报批评;对不抓不管、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采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2、加强对局党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1、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20xx年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实行行政处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_的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3、加强对执行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的监督,坚决杜绝奢侈浪费之风,坚持收支两条线,不搞“小金库”,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强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规划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法条例》以及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局属各审批科室和单位的规划审批情况、规划管理情况、城乡规划效能和规划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四、推进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1、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纪委“七个一律”、市委“八条禁令”、县委“二十条规定”、局“八项禁令”等规定;从严处理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从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守政治纪律。

2、严格纪律制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以《xx县规划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为依据,严格纪律约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查党员干部职工的上岗守纪、履职尽责、纠正“四风”等情况。

3、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十种不良风气,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小鬼难缠”问题。强化干部作风,杜绝吃、拿、卡、要、报,抓好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落实,加强对执行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

五、完善信访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及回复信访案件,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来信来访,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三是主动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积极支持和配合县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六、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局纪检监察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监督方式,在认真做好纪检监察自身业务的同时,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纪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自我提高,强化自身建设,敢于直面群众、直面问题,全面提高政治鉴别力和独立查办案件的能力。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320x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这个中心工作,坚持抓好教育,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常态化,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机制,力争再创反腐倡廉新成绩,推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迈上新的台阶。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在全系统确立“执法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为基本行政取向”的理念,改善系统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民主评议成绩上升。

公司监督执纪工作计划

2021年是中国_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xx县党建引领突破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要求是: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维护__核心地位、坚决维护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党的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__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开展“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11331”发展战略、“三大突破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xx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决不让危害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xx有任何市场。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在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中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等行为。落实问责条例,扭住主体责任不松劲,履行监督专责不停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完成监察更名赋权。县级部门设机关党委的要建立机关纪委,设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要配齐纪检委员。落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直接联系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保障服务等机制,完善派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五)构建纪法衔接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加强调研评估,建立配套制度,注重工作联动统筹、纪法无缝衔接、信息共享互通,注重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六)强化监督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氛围和习惯。

(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的监督审核,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进一步完善信访“三级分类”机制,促进复信复访问题线索了结。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注重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办法。

(八)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改进作风集中督查方式,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防反弹回潮。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贯彻落实_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从“关键少数”和县级部门改起,全面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九)强化抓落实的监督。紧盯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抓落实”具体要求,结合县委巡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严查严处在树立战略思维、系统谋划抓落实不够,在保持恒心定力、持之以恒抓落实不够,在强化改革创新、善作善成抓落实不够,在勇于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抓落实不够,在弘扬严实作风、苦干实干抓落实不够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典型人、典型事”,督促干部担当尽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见成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指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执纪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这些规则和制度是为了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保证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核心是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根本保证。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纪律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

一、依法依规。监督执纪工作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进行,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的范围。

二、公正公平。监督执纪工作必须公正公平,不能有私心杂念,不能有偏见,不能有歧视。

三、严格执纪。监督执纪工作必须严格执纪,不能有松懈,不能有姑息,不能有纵容。

四、从严从实。监督执纪工作必须从严从实,不能有虚假,不能有欺骗,不能有掩盖。

五、教育与惩戒并重。监督执纪工作必须教育与惩戒并重,不能只。

重惩戒,不能只重教育。

一、接受举报。接受举报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一步,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份举报,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必须及时处理。

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二步,必须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搜集证据。

三、立案审查。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三步,必须对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立案审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惩处违纪。惩处违纪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最终目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保证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认真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执纪工作,保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和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二、基本原则。

(一)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增强检查纪律执纪的思想认识,明确检查纪律执纪的职责,规范检查纪律执纪的行为。

(二)以党的纪律为根据,建立完善党的制度,加强纪律执纪工作。

(三)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前提,以遵守党的纪律为工作准则,遵守检查机关监督执纪的综合职责。

(四)注重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党风廉政观念的落实,增强纪律思想自觉和纪律遵守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五)充分尊重执纪者,依据中央关于保护执纪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文件,注重对执纪者实施政策、措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注重有理有据、有文有效检查纪律执纪工作,严格遵守证据材料审查程序,严肃处理违纪问题。

三、具体规定。

(一)中央和地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做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

(二)职责: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办案审查,制定责任追究程序,负责审查,审理或者弹劾相关党员或者干部的案件。

2、根据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规定,结合党的宣传教育,联接党的基层组织,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反映并发现违反组织纪律和个人行为有关的问题。

3、及时研究、检查中央和地方党的纪律有关的事项,并协助中央和地方党的组织机构把党的纪律落实到位。

4、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服务和办案领导机关等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有关的协调和、处理事项。

5、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对本组织和他组织以及未发生整改的处分有影响的问题。

1、正确把握问题定位,真正做到制纪守纪。

2、加强执纪方针的交流、宣传、讨论,让全体党员和干部充分理解党的纪律和纪律执纪的方针,确保把执纪方针落实到工作当中。

3、坚持依法监督执纪,加强监督执纪的综合配合,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预防在萌芽状态。

4、依法合规依规办理审理案件和人员任免,确保手续正当,令无牢可系。

5、以作风建设为导向,坚定不移走良好政治方向,落实好文化审美先行,积极推动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

篇三: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党的纪律性和执行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制定本规则。

1.党员干部。

2.涉及党的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的具体情况。

3.涉及纪律审查和调查的相关情况。

1.发扬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3.及时发现党员违纪行为,并按规定处理。

4.循序渐进地推进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5.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提高全党的纪律性和规矩性。

6.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组织程度。

1.举报。

任何人都有权举报党员干部涉及违纪行为的情况。

2.问责。

对不严肃落实纪律要求、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应进行巡视检查和问责。

3.组织调整。

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应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1.加强教育。

要大力开展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

2.注重日常管理。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执行有关纪律规定,促进制度的执行。

3.完善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确保纪律审查和监督执纪工作的有序进行。

4.防范风险。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教育,防止问题的产生和发生。

5.加强宣传。

要及时公开党员干部的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加强舆论监督。

六、结语。

篇四:

篇五: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六条。

(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以及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第七条。

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第八条。

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第九条。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第十一条。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

第三章。

线索处置。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第十三条。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第十六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第四章。

谈话函询。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章。

初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章。

立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十七条。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查方案。

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组,确定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款物处置等事项。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进展情况,遇重要事项及时请示。

第二十八条。

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确需借调人员参与的,一般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条。

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第三十一条。

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三十三条。

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款物及其孳息。

第三十四条。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第三十六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三十七条。

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审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第七章。

第三十九条。

纪检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

第四十条。

审理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三)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部门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人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四)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五)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四十一条。

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

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

第四十三条。

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

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

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

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

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四条。

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九章。

第五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出纪检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执行本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篇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为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设,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以下是该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规则强调,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秉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二、机构设置。

规则对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职责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是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保障党的事业不断发展。

规则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案促改,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震慑力。

四、工作机制。

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规则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公正廉明。

六、责任追究。

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违反纪律和法律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理,对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该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执纪情况汇报

“两个责任”的首次明确,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就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发挥助手作用。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xx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任务划分,并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全面实行了“三书两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发挥协调作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班子抓、抓班子”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机制,努力做到工作职责和管理到哪,党风廉政的职责就延伸到哪,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制定《镇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及积分警示办法》,每位干部全年效能积分为60分。对发现影响机关效能10种行为分别扣除不同分值,如果累积记分超过10分的给予口头效能告诫,累积记分超过2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考勤奖,累积记分超过30分的给予书面告诫并扣发年终奖;中层干部累积记分超过40分的予以免职;公务员累积记分超过60分的予以辞退,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累积记分超过60分的予以解聘。制度执行以来,全镇解聘事业干部3人,行政干部提前退休2人,解聘合同工23人,处理效能违纪人员34名,全镇机关效能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严格落实“三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xx年公务接待支出没有超过公务接待总额控制数,与相比下降%。加强公车管理,控制全镇公车数量,严格执行“三统一、两定点”管理办法,在节假日期间公车入库,公车费用减幅明显。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选任干部。注重选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坚持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提拔,群众基础差、威信低的不提拔,严把干部入口关。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调动交流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值班领导轮流接访,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邮箱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和案件线索来源。

二是深入分析举报信息。每周排摸一次纪检信访纠风,调查范围涉及违反计划生育、违反社会治安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月底,对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侵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于查无实据的信访件,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保护职能。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案件。xx年受理党员计生违纪案件8件,初核8件,立案7件,已完成处理7件;受理党员酒后驾驶违纪案件3件,立案3件,已完成处理3件;受理信访件46件,初核46件、立案1件,已调处46件。同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件。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知识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带头给党员干部上党课,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从根本上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定期发送手机廉政短信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并增强干部“勤政在岗位、廉政在岗位、奉献在岗位”的责任意识。还相继开展了读书思廉、媒体宣廉、党课送廉等活动,浓厚廉政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