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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委托协议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3 14:30:03 作者:笔尘

合同协议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平衡和合法合规的原则。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合同协议范文,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多的实用资源和样板文件。

旅行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3.甲方的所有权转让行为已经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

上列各方就转让_____旅行社所有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

____宾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2.受让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董事长。

第二条标的物。

2.所有权系甲方所有;

3.所有权性质为_____资产;

4.转让方愿意将_____旅行社所有权进行转让,乙方愿意受让甲方之所有权,但不包括房产及任何有形资产(资产清单见附件一)。

第三条标的物的地理位置和现状。

1.详细的地理位置:现有的经营场所为________。

2.占地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3.详细的资产情况见附件一。

第四条转让价款。

1.甲乙双方商定旅行社作价人民币____万元。另外原甲方支付给____市旅游局的旅游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万元。

2.该价格包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转让款后,必须向乙方开具全额完税发票。

第五条转让的实现方式:

乙方要求的转让是将旅行社的所有权更名为乙方公司,经济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以体现权属的完全转让,并且这种转让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旅行社的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的人担任。

第六条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

(2)保证所转让资产无任何负债及其他法律瑕疵;

(3)负责办理本次产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保证将与旅行社有关的合同中的权利一并转移给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款;

(2)保证按时接收旅行社;

(3)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产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七条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转让款(包括在合作意向书中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万元)。

2.甲方在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余款付清。

3.乙方同意在转让手续完毕后分3期将旅游质量保证金付清。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款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全额完税之发票交给乙方。

第八条旅行社的移交时间。

旅行社的移交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

2.旅行社移交后,乙方负责旅行社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得擅自进行干预。

第十条旅行社的移交的手续。

旅行社的移交包括全部法律文件原件的移交。

移交时,甲方必须办理完毕所有的转让手续。移交的法律文件和资料原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办理旅行社过户手续的时间:

甲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旅行社所有的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移交前后风险的承担。

旅行社移交前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必须妥善管理,保证按时的移交旅行社。旅行社正式移交给乙方后,风险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旅行社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自行负责原来旅行社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保证对原有债权债务负责(原有的财务状况要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十四条旅行社原有职工的安排。

甲方负责自行处理与原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合法受让产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1)甲方转让的所有权未经合法的许可和授权;

(2)所有权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办理完毕转让手续,每延迟1日,须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迟办理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附件。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构成部分,届时将作为旅行社的交接依据。

第十九条协议执行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协议执行中如有问题,应该书面知会对方,寻求双方认同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的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是:甲方的产权转让得到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过股东会通过产权转让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旅行社协议书

乙方:分公司负责人: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组建旅游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注册分公司,乙方经营期限甲方不作具体限制,但乙方违法、违规操作且不听劝阻时甲方将单方终止协议(附:违规操作是指本协议第四条所规定内容)。

二、乙方组建分公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为乙方组建分公司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分公司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一切办理分公司所需要的资信证明、文件及材料,并为乙方提供一切方便。

四、乙方注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旅游、入境旅游。非总公司代理授权的出境旅游乙方不得自行接待。乙方不得将分公司注册其他经营范围。

五、乙方组建分公司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切业务的、技术的等方面的支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需要招聘员工,但员工名册及人事安排须报总公司备案。

八、乙方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权对外签定经济合同(旅游业务合同除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九、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为其提供组团旅游合同,乙方亦可在当地旅游局购买旅游合同,乙方必须将旅游合同归档备查,不得缺少。乙方按月向甲方呈报财务和业务报表。

一、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乙方须合法使用发票并合法纳税。

十二、乙方在操作汽车旅游团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的合法的旅游车辆,不得使用车况不好、风险较大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

十三、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财务独立核算,总公司不参予分公司任何分红以及提成。

十四、第一年作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扶持,将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元(小写:********元)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的指定帐户,如终止协议时甲方必须将旅游管理部门退还的****万元(小写:*******元)保证金汇入乙方账户。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在第一年末期前两个月协商另定。

五、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要备案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旅行社协议书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03月01日起到20xx年03月31日止。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旅行社协议书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营业场所:

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日期:

旅行社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具有国家旅游局认可的旅游资质。

(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甲方自行安排的内容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及风险,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在线预约完成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将自行承担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均为自由行产品。请甲方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甲方应明知并自觉遵守,由此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五)甲方就本协议的委托事项已作详尽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预约等方式向乙方表明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甲方提交的其他书面委托事项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在实际实现了委托事项后(完成签约),乙方按照本协议的委托及服务义务履行。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甲方委托事项中涉及的目的地、日期、标准、项目、安全须知等已作如实详细说明和报价。

(三)甲、乙双方对本委托协议委托事项及服务费用已达成共识。

甲方在出发前提出解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下述时间的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及特殊产品:

(1)出发前72小时(不含第72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

(2)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24小时以内(不含第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0%;

(5)业务损失费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委托提交订单后,支付全款或预付款时签订本服务协议。甲方对要求乙方办理各类委托预定服务中提供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真实性负责。

(二)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双。

方确认:乙方不安排领队、导游服务。

(三)鉴于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委托服务,甲、乙双方本协议时,除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外,其余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或后向乙方索取的其它信息介绍或资料仅作为甲方参考,乙方对参考信息及资料不提供服务,也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已知晓:如遇酒店,景区门票等费用调整时,同意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五)乙方特别告知甲方:

1.乙方不接受70岁以上人士和孕妇报名,对于甲方隐瞒身孕且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且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意外伤害险也对孕妇旅游伤害不做出任何赔偿。

2.甲方作为成年人,已明确知晓户外部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游泳、高速摩托艇、攀岩、蹦极、滑雪、高原旅行等)为高危娱乐,在充分考虑到自身条件后才自愿参加;并自愿承担参加上述活动而发生任何事故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

3.甲方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等活动。若违反,后果自负。

4.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甲方已明确知晓。

5.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六)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义务后,因不可抗力或天气、罢工、飞机、火车及轮船等一切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行程时间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七)委托过程中,第三方所提供的赠送活动及相关赠品,甲方若不接受,则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另退或抵扣。

(八)甲方确认,本人是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确认阅读详细了解了全部条款内容,本人才自愿签订本委托协议。签署本服务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负责将本协议内容转告未签名同行者的责任。

(九)此协议自甲方付款全部应付费用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装修项目进行维修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工程内容及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通过工程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给业主,按照工程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特殊的见施工合同约定)。

三、维修费及质保金:

1、甲方委托乙方维修时的维修费用含:乙方维修人员的管理费、维修人工费、材料费及车旅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取费标准按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办理。

2、质保金:乙方在维保期完后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跟踪追回质保金,乙方应协助和配合。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得任意增加该施工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量予乙方。若需增加合同之外的`工作量,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维修增项协议。

2、甲方需在工程交予乙方维修前,完善该工程的所有验收和交接手续,并保证该工程质量的合规、合法性。

3、维修期间,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关系,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4、交接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业人员陪同甲方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

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接到维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7、因甲方或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经第三方鉴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乙方应建立回访制度,即半年一次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9、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乙方必须填写《工程维修派工单》,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10、在维修期间,甲方必须指定维修联络人,与乙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乙方维修服务工作,甲方维修联络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因无法沟通导致经济损失的,皆由甲方负责。

甲方维修联络人:联系方式:

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执,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即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不可预见,在本协议履行时不可避免发生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性突发事件,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期: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协议方可生效。

2、协议终止期:在双方本协议执行完毕后,协议终止。

3、乙方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单方解除本协议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对乙方实施补偿。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持壹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旅行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人(这里本人是指甲方)自愿参加天子生态旅游区漂流项目,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旅游区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漂流项目半程漂游玩。

2.如本人未按贵旅游区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游玩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旅游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人清楚的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游玩的进行。如我在游玩中发生各种疾病和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永远免除此次游玩单位乙方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

旅行社协议书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凡未满12岁儿童与父母同住而不占独立客房者,酒店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1、团队自助早餐____元/人。

餐费已包括服务费。

每团住满全费16人,可获得半间双人房(标准房一个床位)免费优待,每团的免费房(床)最多不超过2间。

团队到达48小时前发来,抵离时间、团队、名称、名单及特殊要求等有关资料可被确认,在上述期限外如有游客增加减少等情况,酒店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受与否。

1、贵社订房取消在客人抵达48小时内,24小时内通知,酒店将收取住房费的'20%;如贵社订房在客人抵达24小时内取消,酒店将收取预订房费的100%。

2、贵社对旅行团人数、房间数、抵离日期的变更须提前48小时通知酒店,如因气候、交

1、陪同、司机等房价,按照合同价50%收取,原则上2人拼房。

2、带团陪同和司机可享有免费早餐。

一切由贵社支付的旅游团房费和餐费,均需由贵社陪同签单认可,按要求我店会在每个团离店后发出会计通知单,请於______内付清。其他费用在离店前一并付清。如贵社对本酒店发出之付款通知单有问题时请及时通知我酒店以作处置。如有需要,本店可随时停止贵社寄帐之安排及要求贵社在团队离店前清付团费及其他费用。

上述房餐价均为实价,并无回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ce/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方

(1)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2)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5)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2.受理/代理方

(2)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4)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申请/受理费用:_________元(须送样前交付)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ce/国际认证证书费:_________元;

试验费:_________元;

转报告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申请的,其申请/受理费不予退回。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

双方经协商,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修业期间,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代付学生学习生活用品、技能鉴定所需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前的实习安排及毕业后的就业安置,维护乙方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

5.因甲方过错不能按时推荐乙方就业,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费。(期限_________年)

6.为促进学生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学业,甲方规定:

(3)对思想品德差,因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并在毕业前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安排就业。

(4)对未交清所规定费用的学生,必须待交清费用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准予毕业,之后安排就业。

1.乙方在修业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努力学习、认真实习,力争取得毕业证书。

2.按照规定,按期向学校缴纳应缴费用。

3.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岗就业试用期间,应努力钻研技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若因个人原因被单位退回,甲方视情况最多再给一次就业安排机会;乙方试用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转正后,若因个人违纪和个人辞职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排就业;若因录用单位生产减员,甲方可再次负责安排就业(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荐次数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均须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工作非常忙,不能亲自到场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的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本合同附件与加工工艺单,传真件,复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样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乙方仅对甲方送样样品负责。

二、样品名称、数量、送样、检验项目、费用及周期。

样品:_________;。

送样量:_________;。

检测项目:_________;。

检验费:_________元/件;。

合计:_________。

三、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有效。

五、收费方式:甲方送检前付委托检验费,乙方待甲方费用付清后再作检验。

六、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检验质量符合计量认证有关要求,检验报告书及时通知并交给乙方签收。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地址:

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22号,邮编:530031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1.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1.3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1.5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1.7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2.3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2.4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2.5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3.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3.2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4.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5.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止。

5.2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6.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签字人姓名: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甲 方:(用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传真:

乙 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约定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形式的人力资源服务,对于《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关于派遣员工工资发放的约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2、派遣员工工资支付周期为月度支付,本月支付上月工资,核算周期为 至 日。由甲方每月根据派遣员工的上月工作时间与工作考核结果,结合派遣员工工资待遇标准计算派遣员工上月应得工资数额。

3、甲方于每月 号按时足额的发放派遣员工上月工资,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的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和派遣员工。

4、派遣员工离职,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的,其离职工资应按正常结算日期发放。

1、派遣员工工资标准由甲方确立,但应符合国家及派遣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为:不低于合肥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

2、甲方应足额的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但可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如下项目,并将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至乙方:

1)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派遣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应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甲乙方与派遣员工约定的其他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1、在本协议周期内,由于派遣员工工资数额或发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由实际发放方承担解决。

2、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3、本协议生效周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确立的劳务派遣服务周期一致。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