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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的货物运输合同(汇总17篇)

时间:2024-01-13 20:45:10 作者:ZS文王

运输合同是货物运输领域中的重要法律文件,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运输合同范文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货物运输。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

文书帮合同专区提醒各位朋友,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在此,特意整理了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人是指委托受托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受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的,并与委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委托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运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并进行集装箱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提空箱、还空箱、送箱、接箱、装箱、拆箱。委托人保证一年内向受托人至少提供_______teu的箱量。

合作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人应当以货物《运输委托书》形式向受托人发出运输指示,委托书上应当注明装拆箱地点,装拆箱时间、联系方法、货名、货重、箱量、运价、代收款及其他特殊要求,并且附送与货物及运输相关的资料。

2、受托人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当在___小时内安排运输计划,并将运输计划反馈给委托人。如货运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受托人应当在___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并要求更正。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后___小时内更正。不按要求更正的,受托人有权拒绝运输。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货物《运输委托书》,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资料。

2、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费率和结算期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3、委托人在受托人执行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协助受托人解决运输和联络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货主和货物资料。

4、委托人应当保证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与运输单证相符,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给受托人。

5、受托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受托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之后,按照约定安排并执行货物运输。

2、受托人在提箱时应当与箱管人员检查箱体情况,如有污损脱落的情况,应调换集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码头提箱时,应与码头箱管人员检查箱体状况,如有污损、破漏等情况,应调换适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堆场提箱时,必须仔细检查箱体,以确保集装箱箱况良好(若为重箱,则须确保箱体及铅封完好),若发现箱体、铅封有破损或者出现异常情况下,必须在此箱出场前由堆场相关人员在相关单证中注明箱体残损或铅封异常记录。

3、在作业过程中,因委托人产生的代垫费用,如滞箱费、堆存费、压车费、过夜费、污箱费、上下车费、修箱费等,受托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4、受托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集装箱或货物送达约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在交接时必须对集装箱或货物进行检验,并由收货人签收。受托人应当认真审核签收单据上的内容的完整性,如发生货损货差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处理。

5、受托人在完成运输任务之后,应当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委托人,并将取得的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委托人。

6、受托人在货主自行装拆箱的情况下,应当对货主的装拆箱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

7、受托人的自有车队或挂靠车队,如作为与委托人订约的协议车队,必须执行双方订立的运价协议,在没有得到委托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受托人不得擅自向委托人的收货人直接报价。

8、受托人在委托人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受托人有权留置委托人交运的.集装箱或货物。

(一)委托人的责任

1、因委托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与货物有关的资料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造成车辆空放等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

2、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货方在箱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的受托人的损失。

3、如委托人不能按期或不能足额支付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受托人支付原应付款项____‰/日的违约金。

(二)受托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受托人不负赔偿责任。但由受托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货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其他非受托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受托人的免责的情况。

3、受托人以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受托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受托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_______小时后,以___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受托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受托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受托人未遵守甲乙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6、受托人未履行通知、协助义务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每月_______日之前,受托人应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委托人确认,该清单内容应包括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2、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__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书面回传至受托人;对于已确认的《费用清单》,受托人应当在收到确认书后_______工作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委托人;对于委托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书面异议回传至受托人后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审核方案。

3、委托人按结算期1个月支付受托人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即每月月底支付上月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终止影响。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的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关系,则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交易结束时止。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份_______副本___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职位: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签订日期:_________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门到门公路运输,自备箱回空事宜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起运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内容包括箱号、箱型、箱量、收货人、联系方式、送货地址等内容。

2.货物到站:长沙北、收货人:“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转××××”。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必须严格按铁路、交通部门规定和许可,不得夹运易爆、易燃物品,超重或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费率和结算时间及时与乙方结算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安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集装箱交付时以施封锁完好为准,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承运期间,乙方对集装箱箱体或箱内的货物损坏、灭失负责。

4、掏箱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将空箱返回甲方的指定的榆次站或棠溪站。未经甲方的同意,发往其他车站,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运输费率和标准。

1、长沙北站—蒙牛长沙分仓20英尺:500元/箱。

2、空箱返回:长沙北—榆次20英尺:元/箱长沙北—棠溪20英尺:元/箱。

四、结算方式和日期

1、每票一结、一次性付清:

2、方式:

3、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原则。

五、其他事宜:

1、若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监证部门留档一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

劳动合同。

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第三条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经营管理费用。

4.1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车辆所有权。

5.1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

规章制度。

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驾驶员管理。

8.1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8.2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费用承担。

9.1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9.2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万元/人;。

(5)盗抢险: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万元;。

(7)其它:。

10.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用。

第十一条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万元。

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11.3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4.1(5)的约定。

第十二条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个月或累计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十、十一条约定义务的。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14.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15.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6.2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只能单选)。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附则。

19.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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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第三条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经营管理费用。

4.1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车辆所有权。

5.1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驾驶员管理。

8.1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8.2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费用承担。

9.1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9.2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万元/人;。

(5)盗抢险: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万元;。

(7)其它:。

10.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用。

第十一条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万元。

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11.3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4.1(5)的约定。

第十二条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个月或累计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十、十一条约定义务的。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14.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15.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6.2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只能单选)。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附则。

19.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集装箱货物的出口运输代理,代为安排货物出口运输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代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或相关业务单位安排以下全部或部分事宜:

(1)陆运;(2)海运;(3)报关;(4)报检;(5)装箱;(6)缮制单证;(7)其他委托代办事项。

2. 甲方就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完成,无需征得乙方的事先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方办理,无需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甲方有明确指示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船舶开航前5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单,在委托单上注明委托办理的事项并签字盖章,委托单还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及联系方式、装船期、装货港、目的港、货名、数量、体积、冷箱温度、通风、湿度、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报关,应在截港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全套完整准确的报关单证交到乙方。

4. 任何委托信息的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进行提单内容的书面确认,注明提单签正本或电放,更改应在截单前提出。

6.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单及相关单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和及时性,对由于提供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在起运港、目的港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7. 如果甲方自行安排集装箱货物的陆运,甲方应保证集装箱的安全使用,如发生集装箱损坏或灭失或被扣押等情况,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负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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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货物到港后,甲方保证目的港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因货物提取不及时/弃货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后,根据要求向承运人安排订舱,及时将船名航次、船期、提单号、集装箱场站等订舱情况给甲方书面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安排拖车、报关等事宜,相关情况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沟通,以便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3. 乙方及时将截单、截港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相关事宜。

4. 甲方应该在截港前安排在货物通关入货,对超过截港期需要办理加急的货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和结果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准确缮制单证。在截单前,及时将提单样本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提单确认。

6. 乙方应在开船后,及时将书面的费用明细发给甲方,收到甲方书面费用确认后,应及时安排将提单、核销单等提供给甲方。

7.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船期、运费等货运信息,保证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8. 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遭受的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与责任方协调解决。

四、运费结算

1. 本协议所称运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海运费、陆运费、报关费、商检费、装箱费、熏蒸费、场站费、港杂费、制冷费、单证费、电放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

2. 甲方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电汇等类似支付工具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运费发票兼有付款通知性质,如果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或通过银行实际付款,此发票不能作为甲方已经支付运费的最终证据。

3. 运费结算期限:4. 乙方为甲方垫付的资金额度(以下简称资金额度):上述第三项第2条约定的结算期内,资金额度最高为: 元。结算期内,甲方超出资金额度的部分必须先给予支付,方可继续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5.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在结费期内付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欠费。同时,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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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的货物运输合同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末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下,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深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携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认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裁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 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 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为:每公里______元。每月10日结清上月运费。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运费,乙方有权按照______%收取滞纳金。

三、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收货人、收货地址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货物调拨单确定,所签调拨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如若因甲方包装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交付乙方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品、严禁品等,如若因夹带上述物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将物品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具体情况告知乙方,若因甲方告知不明导致物品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六、乙方须按照货物调拨单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若乙方已尽通知义务,但甲方收货人仍未及时接收货物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等有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情况,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成本价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九、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十、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xxxxxx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4、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__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______负责,收货方卸货由______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货物名称:货物重量:吨运输起始地:目的地目的地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运输到达时限:_________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目的地,共计_________天。

运输价格:承运方完满完成本次运输任务后,由委托方支付运输费用(货到付款)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给承运方。

1、承运方确认货物内容、数量、重量及运输要求;

2、负责货物安全、完好将上述货物运至目的地,且对方收妥,对货物无异议;

4、承运方向委托方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

5、运输过程中一切费用由承运方自行承担(含任何原因的罚款);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起法律效力;执行完毕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将由甲方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书面形式予以详细规定。货物运单或外运清单等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乙方根据甲方承运货物的要求为甲方承担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以及回程货物的公路运输。

2、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到达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输价格及结算。

1、运输价格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元/方(此单价已含托运货物的保险费),不足______个方按______个方计算,另收取提货费______元(单次提货大于______个方,免提货费),装卸费是__________元/方。

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乙方应于当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______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______天内,按结算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安全、准时、优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保证其主体和运输工具具备合法的营运资格。

3、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安排装车、卸车、并按照清单清点货物。乙方安全及时地把甲方委托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和收货地点,无货损和货缺。

4、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误交货,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货,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签收或者加盖公章。签收回单需在客户签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传真给甲方。正式签收回单可在月底结账时提供给甲方并作为甲方和乙方结算运输费用的凭证之一。

6、运输价格作为合同附件与本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乙方因市场价格需要调整运输费用,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生效。

7、乙方在其运输过程中选用的车辆都是全封闭的箱式货车,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缺、被盗抢、雨淋、破损、灭失、污染以及交通事故等问题出现的损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业发票金额折算一定比例后赔偿给甲方。

8、若乙方延误了送货,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延误运输货物的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按本合同第三条)的'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不满一天视为一天,违约金的赔偿额不超过该车次的运输总额(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导致的交通事故、交通严重堵塞等原因除外)。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须在出现上述问题后______小时内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到甲方,则乙方仍需承担相应的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包装,货物包装必须坚固能适应长途运输过程中的颠簸、震动。甲方任何货物包装的改变,都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委托货物。

2、甲方委托货物不属于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______天时间以传真、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承运任务,以便乙方安排车辆。

4、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和清单给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收货人信息给乙方。这包括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姓名、联系电话等。

6、货物发运中途甲方若提出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承运任务,将由甲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在出现运输货损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商业发票协助乙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8、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按照甲方______系统数据的重量和体积数为依据。为方便计算沙发产品的体积/重量,沙发______人座位的按照单个______立方米;______人座位按照单个______立方米;______人座位按照单个______立方米;单人座位按照单个______立方米计算。

第六条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______日提供给甲方经过汇总的从上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日的运输费用清单,甲方对此清单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乙方在甲方确认清单后出具公路运输发票。乙方出具的运输发票应带抵扣联,甲方在收到发票后______天内完成付款。

第七条货物验收标准。

1、乙方提货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清单核对品名、数量以及包装数等。乙方同时应严格检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若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有破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新的包装产品,同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适应长途运输的包装产品。若甲方所提供产品无完整的外包装,或者发现甲方产品包装已经破损且无法替换时,乙方须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并经过甲方签字确认,由此造成该件货物的损坏,责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收货人进行验收时将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作为检验标准。若外包装有损坏(包括包装表面有明显压痕),甲方收货人须打开包装验收货物是否有损坏,此情况下检验发现的货物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内部产品发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货损责任。甲方收货验收后将在乙方的承运单上明确注明损坏情况,签收单作为定损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合同期限以及争议解决。

1、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经双方书面通知,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任何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托货物,甲方不得以推迟已经确认的付款时间来处理双方的意见分歧。若双方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合作双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运输报价单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 签订时间: 托运人: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承运人):

地址:

乙方(托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货物名称: _ __ ;规格: __ ;数量: _ ,总重量 ,总体积 ,金额 元 。

2.甲方应乙方要求将货物由(已运地)__ 至(到达地)____ 。

3.收货人为:__ ___,联系电话为__ __。

4.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1.货物应由甲方于 月 日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装箱后,于 日内运到。

2.乙方保证甲方将车辆运到到达地后,收货人应于 _小时内将车辆卸完。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