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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自我鉴定

时间:2023-08-08 12:52:09 作者:WJ王杰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一

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各地具体的安排上是有一些差异的。从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那么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对退伍军人实行予以信贷支持,并且在税收方面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此外,如果退伍军人从事的是微利项目,应当给他们给予财政贴息,最高的时候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一般来说,退伍军人需要满足这些要求: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2.有创业的意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具体做法是退伍军人携带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了,申请之后带着所有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下岗失业人群、退伍复员军人、大学毕业生、失地农民,这四类人群均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创业扶持优惠政策惠及的对象。

你只要去人保局下属职业培训学校去参加创业培训,当然是你户口所在地就可以了。培训结束后你凭培训结业证书向人保局提交创业贷款申请,把资料准备齐,由社保单位全程给你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可以不需要财产担保,因为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北京可以通过社保所进行反向担保。

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以内,小额贷款,政府贴息,一般2-3年期。属于政策贷款,但你要强烈的表达创业贷款意愿哦,会哭才会有奶喝!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二

大家好,我是二分库的xxx,我是一名即将退伍的老兵(笑一笑)。在还剩x天是日子里,很感激组织能给我这次机会,站在舞台上,面对朝夕相处了两年的战友,说一说我心里话。

两年前,我们脱下时装,抛开自由自在的生活,怀着憧憬与梦想,带着父母的期盼和嘱托来到绿色方阵。刚入军营时,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与好奇。绿军装,红领花 ,有事打报告,走路拐直角,饭前一支歌,被子叠成块。我们从祖国的大江南北汇聚到一起,面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面孔,再也没有父母的呵护,再也没有逃避风雨的理由,从此,我们的花季、雨季就在直线加方块的日子开始了。从此,我们拥有了自立于这个世界的能力。

曾是一名普通战士,无怨无悔。忘不了站岗执勤时,任凭蚊虫叮咬,任凭汗流浃背,军姿站到最后一刻;忘不了三公里时战友的那句加油;忘不了在一次次的劳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忘不了班长如兄长般的关心照顾;忘不了球场上的欢笑;忘不了炊事班的饭菜;忘不了……正是这样紧张有序的军营生活培养了我顽强的毅力,给了我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几天,我将脱下军帽,摘下领花,那一刻也将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刻,告别了军旗,告别了xxxxx,告别了朝夕相处可爱的战友们。

脱下军装,请把美好回忆永远珍藏在心底;

告别军旗,请把离别的伤感化作新的动力;

惜别战友,请用温馨祝福表达不尽的情谊;

退伍不褪色,是我的庄严承诺; 无论在何处,我永远都是一个兵!

军营的磨砺,我是真正男子汉; 地方的舞台,我依旧书写辉煌! 我把军人的优秀品质发扬在新的岗位上,定会再立新功、再创辉煌;我把部队培养的坚强展现在新的环境里,同样出类拔萃。

荣誉留给过去,奋斗支撑未来。抬起头挺起胸,敞开军人宽广的胸怀。我坚信:用齐步走出去的雄姿,必将稳重踏实;用跑步迈出去的豪迈,必将奋发有为;用正步踢出去的庄严,必将铿锵有力;用笔直的脊梁挺起来的军姿,必将会撑起属于我自己的一片天空!

最后,祝愿尊敬的各位首长,留在部队的战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离别时刻,让我再献上一个神圣的军礼。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三

入伍十八年,长期在军级机关工作,既懂机关参谋业务又有科室领导经验。在每个岗位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政治上坚定纯洁,多次受到表彰。

善于组织协调。在基层和机关工作过较长时间,积累了许多管理工作经验,机关工作程序熟练,培养了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运筹谋划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指挥决断能力。担任科室主任期间,多次组织重大军事行动的装备保障工作,成功地协调组织过大型技术交流会议。担任侦察处参谋期间,对当面敌情特别是对中国台湾的政治、军事、社会情况较熟悉,圆满完成了在重大军事演习和上海要地防空作战以及上海“apec”会议等活动中的情报保障工作。

擅长文字写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亲自拟定或参与起草的十几篇经验、研讨材料被上级转发,曾在《解放军报》、《空军报》、《中国气象报》、《新闻晨报》等多种军内外报纸以及从总部到军区的各级专业刊物发表新闻报道、经验总结和学术论文。两项科研成果分别获空军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注重学习提高。有很强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坚持学习不辍,注意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坚持业务训练,曾获得上海市第一批计算机技术中级证书,对计算机维护维修较熟练,同时具有多种计算机语言和数据库的编程能力,为长征医院编写的“病历查询系统”和为杨浦长白街道武装部编写的“兵役登记软件”都已经投入业务使用。对制作网页有较深的研究,曾为多个单位制作主页,能做网上论坛和查询系统,为第二军医大学制作的“在线教室”也投入业务使用。

生活乐观开朗。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为人忠诚,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胸怀袒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具有军人特有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质,群众基础好。

1982年10月我应征入伍,十八岁的我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奋发向上的我;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事事争先的我;是一个对事物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的我;是一个对未来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和希望的我。也正是在这两年的军旅生涯中,我开始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让我渐渐的对马列主义、*思想有了初步的认识,并逐渐确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期间,我表现突出,曾经当过班长,积极参与连队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受到*的好评。

在1984年的战斗后,这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人民的团结。也更加了坚定的我一定要加入中国的决心。

从部队退役后,我被分配到了xx企业,在企业的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勤勤恳恳地工作,不断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奋斗,虽然到现在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我仍然不会忘记我争取入党的信念,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我很高兴,我会继续在xx企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企业,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部队服役期间军衔一级士官,曾连续五年评为“优秀士兵”,三次获得团、连“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带兵骨干”、“优秀班长”等;因各方面表现都很优异,得到*的一致肯定,而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能够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和战友关系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四

您好!对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览我的求职自荐书,对此表示由衷地感激,希望它与您手中若干份求职材料不相雷同,同时也希望它能够有助您在求职浪潮之中寻求到令您满意的人才。

我叫××,今年25岁,在空军部队服役8年。因为考虑个人问题选择退伍。因为出自空军部队,感谢部队这么多年的培养,我热爱空军,就像歌曲的歌词一样,我爱祖国的蓝天。在军队,我们空军的职责就是守卫祖国的蓝天,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脱下心爱的军装。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申请加入贵公司发展,因为了解贵公司所从事的事业与本人以前所从事的工作大庭相径,也能继续更好我报效祖国的使命。儿时的梦想就是有天能够当上飞行员,傲游在蓝天,长大后,才发现这只是梦想。所以,我毅然加入空军部队,希望能够有所建树。望领导审查,给予机会。

在部队期间,虽不说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但平时兢兢业业工作。05年,服役在警卫连,平时的工作就是站岗执勤和军事训练,当时自己还是一名新兵,在各方面都特别能吃苦,思想和身体素质有很大提升,作为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这里开始得到升华。每日站岗执勤,保卫重点部位和首长安全,高度警觉性和责任心,也是从中磨练学习来的,最后得到单位领导肯定,授予嘉奖一次。年底,得单位领导信任,负于我在新兵以义务兵身份,代理新训班长职务,不负重托,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并得到表扬。

09年,这是在部队的第5年,走过懵懵懂懂的年少时光,日趋成熟。06年初,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试训岗位,从事光电经纬仪工作。期间通过领导培养,自己认真学习,再加入伍前,有过钳工方面的技术学习,所以在技术学习进展较快很快就在岗位上有了一点成绩。由于技术比较成熟在08年被评技师。每次参加各项军演、试训都有一部分贡献,期间单位领导要给予我嘉奖,自己觉得这都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婉言谢绝,不是自己不重视荣誉,而是觉得比我更年轻的同志更需要鼓励成长。09年底,单位领导还是给予了优秀士兵。

09年底,又调入一个新单位,从事空中靶标放飞工作。在这里我作为空军的一员又是高技术兵种,让我学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一道理。“比、赶、超”的精神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在日常工作中勤奋努力,很快熟悉了本单位所属各型号武器装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并积极学习维修及更为高深的构造、改装等技术。10年单位引进长空-3大型无人靶机,由歼-5、歼-6发动机改进,本人由于有钳工特长,领导信任,也参加每次的放飞,维护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己钳工技术方面的熟练,每次军演、驻训时为兄弟单位提供技术支援,机械构件制作都是强项。个人能力和带头作用发挥良好,领导信任,任命我为班长。在11年底被单位评为优秀士兵,也有提名全军优秀士官奖项,但由于自己资历与能力不足没有被评上。自己并不是一个闷头工作的人,个人交际能力也比较好,能很快融入一个新环境,在工作之余,也注重身体锻炼,篮球、足球、唱歌方面都是强项,也曾在部队比赛中拿过名次。

上述时我本人在部队8年的全部经历,我是一名空军战士,内心深处都深爱着飞机,因为兴趣,所以工作上手特别快。因为年轻,所以肯吃苦。影响一个人工作能力和成就一个人事业还有其他因素,比如举止、性格、兴趣、爱好。我在平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谈吐、举止,积累与他人沟通的经验,争取做到: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做的好!平时我喜欢唱歌和看书,虽然部队生活中学习、工作占了很大部份,但是时间还是靠自己挤出来的,尤其是在课余时间不可能忽略自己的兴趣。我觉得唱歌可以让我们放松紧张的心情;而书本,既可以增长知识,又可以陶冶情操。用一只眼睛观察周围的世界,用另一只眼睛审视自己!

请相信:我的能力和我的体重成反比!选择我,您会体会到一份平凡的惊喜。你得到的不只是一份简单的`承诺,而是一份用智慧和青春真诚谱写的篇章!

衷心地祝贵公司宏业兴盛,全体员工幸福安康!热切期待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xx年xx月xx日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五

尊敬的xx人事经理:

首先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职信,为一位满腔热情的退役士兵开启一扇就业的希望之门。

我叫xx-x,是一名刚刚走出军营、步入社会的退役义务兵,退役前系某陆军部队的一名班长。借此择业之际,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真诚地推荐自己。

我于20xx年12月入伍后,系统地接受了部队政治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净化,人生志向得到了升华,政治、军事、文化和身心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我非常热爱部队的军事专业,经常在节假日、课余时间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苦练军事技能。入伍第一年被连队评为专业技术能手,第二年被团里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我在完成军事训练任务的同时,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习计算机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了“ word2003文档操作”、“powerpoint2003课件制作”、 “excel表格制作”等操作系统,能熟练使用网络查阅和下载资料。2015年12月通过了英语三级考试。

在部队担任班长一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中能够勇于负责、吃苦耐劳、洛尽职守,并能勤于学习、敬业精业、自强自奋,不断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和工作能力。两年的部队生活,培养了我较强的动手能力,凡是领导交给的工作,都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不讲条件、脚踏实地的努力去完成。

过去并不代表现在,追求未来业绩才是时代的内涵。走出军营,踏入社会,我将发扬自己的优长,努力开启新的一页。对于应聘到贵单位工作,如能被贵单位录用,自己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栖牲奉献的精神境界、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范和全方位学习的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努力熟悉业务规程,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贵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再一次的谢谢您,并期待您的反馈!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对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览我的求职自荐书,对此表示由衷地感激,希望它与您手中若干份求职材料不相雷同,同时也希望它能够有助您在求职浪潮之中寻求到令您满意的人才。

我叫**,今年25岁,在空军部队服役8年。由于考虑个人问题选择退伍。由于出自空军部队,感谢部队这么多年的培养,我热爱空军,就像歌曲的歌词一样,我爱祖国的蓝天。在军队,我们空军的职责就是守卫祖国的蓝天,由于家庭原因不得不脱下心爱的军装。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申请加入贵公司发展,由于了解贵公司所从事的事业与本人以前所从事的工作大庭相径,也能继续更好我报效祖国的使命。儿时的梦想就是有天能够当上飞行员,傲游在蓝天,长大后,才发现这只是梦想。所以,我毅然加入空军部队,希望能够有所建树。望领导审查,给予机会。

在部队期间,虽不说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但平时兢兢业业工作。05年,服役在警卫连,平时的工作就是站岗执勤和军事练习,当时自己还是一名新兵,在各方面都特别能吃苦,思想和身体素质有很大提升,作为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这里开始得到升华。逐日站岗执勤,保卫重点部位和首长安全,高度警觉性和责任心,也是从中磨练学习来的,最后得到单位领导肯定,授予嘉奖一次。年底,得单位领导信任,负于我在新兵连以义务兵身份,代理新训班长职务,不负重托,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并得到表扬。

09年,这是在部队的第5年,走过懵懵懂懂的年少时光,日趋成熟。06年初,由于工作需要调入试训岗位,从事光电经纬仪工作。期间通过领导培养,自己认真学习,再加入伍前,有过钳工方面的技术学习,所以在技术学习进展较快很快就在岗位上有了一点成绩。由于技术比较成熟在08年被评技师。每次参加各项军演、试训都有一部分贡献,期间单位领导要给予我嘉奖,自己觉得这都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婉言谢绝,不是自己不重视荣誉,而是觉得比我更年轻的同志更需要鼓励成长。09年底,单位领导还是给予了优秀士兵。

09年底,又调入一个新单位,从事空中靶标放飞工作。在这里我作为空军的一员又是高技术兵种,让我学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一道理。“比、赶、超”的精神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在日常工作中勤奋努力,很快熟悉了本单位所属各型号武器装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并积极学习维修及更为高深的构造、改装等技术。10年单位引进长空-3大型无人靶机,由歼-5、歼-6发动机改进,本人由于有钳工特长,领导信任,也参加每次的放飞,维护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己钳工技术方面的熟练,每次军演、驻训时为兄弟单位提供技术支援,机械构件制作都是强项。个人能力和带头作用发挥良好,领导信任,任命我为班长。在11年底被单位评为优秀士兵,也有提名全军优秀士官奖项,但由于自己资历与能力不足没有被评上。自己并不是一个闷头工作的人,个人交际能力也比较好,能很快融入一个新环境,在工作之余,也注重身体锻炼,篮球、足球、唱歌方面都是强项,也曾在部队比赛中拿过名次。

上述时我本人在部队8年的全部经历,我是一名空军战士,内心深处都深爱着飞机,由于爱好,所以工作上手特别快。由于年轻,所以肯吃苦。影响一个人工作能力和成就一个人事业还有其他因素,比如举止、性格、爱好、爱好。我在平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谈吐、举止,积累与他人沟通的经验,争取做到: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做的好!平时我喜欢唱歌和看书,固然部队生活中学习、工作占了很大部份,但是时间还是靠自己挤出来的,尤其是在课余时间不可能忽略自己的爱好。我觉得唱歌可以让我们放松紧张的心情;而书本,既可以增长知识,又可以陶冶情操。用一只眼睛观察四周的世界,用另一只眼睛审视自己!

请相信:我的能力和我的体重成反比!选择我,您会体会到一份平凡的惊喜。你得到的不只是一份简单的承诺,而是一份用聪明和青春真诚谱写的篇章!

衷心地祝贵公司宏业兴盛,全体员工幸福安康!热切期待您的覆信!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我是xx-xx部队退伍的一名侦察兵,在部队让我学会了管理人才和体育与健康,在部队的五年里让我学到了丰富的经验,让我感到非常的荣幸。惠于武警部队的浓厚学习、创新氛围和熔融其中使我成为了一名复合型人才。

在部队期间,我除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外,还积极学习了管理人才经验,最终获得了荣誉证书与三等功和优秀士兵,表现出色。人生最大的财富在于经历。五年里,我从利用业余时间做过的各种兼职和参加部队组织的活动,其次还锻炼了自己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同时也培养了自己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

我真诚希望加入贵单位,我定会以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年轻人锐意进取的闯劲、百折不挠的韧性和脚踏实地的精神,与同事精诚合作,为贵单位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下页附履历敬请勘酌,恳请接纳,回函是盼,我恭候您的佳音!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六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简历,为一位即将退伍的军人开启求职的希望之门。

我叫,今年即将从部队转业。xx年12月入伍至今先后在部队从事过军事、政治、后勤等工作,由于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多次个人三等功及优秀士兵和党务工作者称号,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成绩已经属于过去,辉煌也已是昨天。如今马上要脱下心爱的军装,也深知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心中依旧充满了无限激情和真诚期待!

从军这么多年,绿色给了我太多的平凡和记忆,如今面对绿色除去了激动,剩下也只有期待和感谢了。正如军营里常讲的一句话“理解万岁”,理解是份真感情,支持是个同心结,军人对这句话有着更深更全的理解。面对过去血与火的战场我选择的是冲锋陷阵,如今面对职业岗位的选择要求我的不是冲锋陷阵而是勇敢面对。贵单位的选择和信任将是我最大的荣耀!

仕为知己者生,多年的部队工作、生活造就了我吃苦耐劳的精神、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多年的行政后勤工作和思想工作经历,使我积累了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这些对我今后为贵单位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您的入试通知,是贵单位对我更大的信任和我对贵单位更多的感谢!我会用我最大的努力回报贵单位的信任和理解,非常感谢!真诚的希望能进入到贵单位工作,为贵单位继续发挥好一名老兵的光和热。

请给我一次机会,我将以至诚的爱岗、敬业、奋斗、奉献精神投身于贵单位的工作中去,时时处处为贵单位分一份忧、解一分愁、争一份荣誉、创一份效益!

朴实无华是我的生活作风;勤奋踏实是我的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是我的做人原则;沉着勇敢是我的办事原则;不断进取是我的人生写照。在这里真诚的期盼和感谢您的选择!

祝您工作顺利!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年月日

退伍军人自我鉴定篇七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政策]《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一)因战致残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三章安置

第一节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第二节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第三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三十九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第四十第三节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第四章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四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第五十一条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