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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工作汇报材料(优质5篇)

时间:2023-10-03 22:39:52 作者:飞雪 土地管理工作汇报材料(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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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主席,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对全县国土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是对我局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3天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县近年来的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情况,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近年来土地综合利用及管理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近来年,**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建设用地,特别是去年新班子组建以后,高度重视各项管理工作,先后研究出台了《**县土地收储交易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实施了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先争优、四评四亮等多项活动,从制度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为扎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规划为龙头,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化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和拓展**未来发展空间的关键所在。为使新一轮更加符合**发展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在规划时尽量做到“两保”共进,在坚守全县108万亩耕地的同时,重点突出“三保一控”:一是规划7600余亩作为县城建设用地,确保县城建设的用地需求。二是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县战略,优先解决工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修编工作中,规划5600余亩作为矣腊工业园区建设用地,3000余亩作为大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三是规划1000余亩作为县城至矣腊工业片区二级煤运专线建设用地(含城区段占地)。安排800多亩作为五龙集镇及景区景点建设用地,确保了交通、旅游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四是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866”工程的实施,引导农村宅基地建设从分散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至2016年2月,县级规划和丹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为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工业规划的衔接统一,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向上争取和内部挖潜相结合,努力解决无地可用难题。2000年至2016年7月,全县共完成上报审批建设用地面积亩,保障了通源大街、文笔大道、324线、通源大街片区、师弥线、两污、昆钢120万吨焦化厂和60万吨镍合金等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根据年初统计,今年我县共有34个建设项目计划开工建设,总用地面积亩,经过多次督办,还有很多项目无法备齐报件支撑性材料,不具备上报条件,按照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项目报件必须于7月底前报完。经过我们认真梳理,到期可完成上报的项目共有16个,总面积2288亩,截至目前,已批回60万吨镍合金建设项目和战略装车点两个项目,批回面积612亩。二是内部挖潜调剂指标。积极实施城增村减挂钩项目亩,解决了**县荣海新区笔架山路、**县荣海新区道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占补指标难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耕地开发整理力度。2000年至2016年,先后从省、市争取资金万元,对彩云、雄壁、丹凤(原大同镇)3个镇的土地实施开发整理,整理面积31330亩。通过整理,共新增耕地万亩。其中;2016年开发整理的彩云红土、槟榔项目属省级投资,总投资2200万元,开发整理面积万亩,该项目于去年11月底竣工,正报省级验收。今年2月开工建设的彩云长街、拨云开发整理项目属市级投资,同时也是今年我县的五定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1476万元,整理面积6600余亩,已于5月底竣工,目前正做竣工结算,是我县今年启动较早,完成最快的五定项目。

(四)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11征收、具体建设项目等审批事项的会审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征地工作中,严格坚持“两公告、两听证、一登记”制度。2000年以来共审批建设用地亩,兑付征地补偿费万元,补偿率达100%,既保障了**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又保障了农民的全法权益。

(五)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切实维护好土地出让交易。根据土地市场供应需求情况,2016年以来,全县共供应土地137宗,面积亩,其中出让118宗,面积亩,收取出让金亿元;划拨供地19宗,面积亩。收取的出让金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按国家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六)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强化土地违法问责制。2016年以来,在全县先后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卫片执法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等专项行动,立案201宗,拆除违法建筑物2985平方米,通过整治,全县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土地执法今年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就是卫片执法,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处理结果已经公布,我们县原海副县长受警告处分。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提取的图斑是36个项目,83个图斑,总面积3600多亩,难处理的有1700多亩。

(七)加强私人建房管理。2000年以来,我县审批农村建房面积亩,办理证书84169本,共涉及8000户村民,基本满足了农村建房的需要。

二、土地综合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建设用地报批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支撑性材料组织不全的问题,虽然各用地单位提出了用地申请,但基本上材料组织不齐,不全,2月份我们发了一次涵,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通知各单位,但一直提供不了,到4月份,申副县长主持召开会议督办,要求5月15日前必须提供,但是大部分单位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全我们就无法报出去,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些项目当中很多是资金势力不足,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大部分项目连报批的经费都不足,有很多业主甚至还不知道用地报批还要钱,以为做个报件报上去就批了,有的以为只要一小点钱,实际上用地报批需要的钱比老百姓的征地补偿还高,我们现在总的测算,用一亩地,成本要11万元,11万当中水田万一亩给老百姓,另外将近7万元是上报审批费,交国家的税费比付给老百姓的还高。很多人不知道,以为只要把老百姓的付掉就行,所以很多单位报批经费筹集不起来。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按优惠政策执行后,无钱报批,象金光集团与我们县订的合同是6万元一亩,我们补/11偿老百姓基本上就是5万元一亩,直接导致没有报批费用。还有农特产品加工园是5万元一亩,老百姓的补偿掉以后,连做中介组织的钱都没有,从财政局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去年财政土地出现赤字,本来我们每年土地尽交财政一两千万元,但去年算账说我们没交过钱,实际情况是,我们交过钱都用来弥补这些大项目不足的报批经费,单金光集团我们交省的钱就贴掉1千万元,交县的和市的还没有,交省的新征费,我们**14元一个平米。征地管理3元一个平米,就是17元一个平米,一亩地就到1万元还零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最严重就是这一问题,报批经费不足,招商引资项目一优惠就连报批的经费都没有。第四个问题是低地价招商引资政策还导致一些项目大规模圈占土地,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增加了国土局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难度,这方面**有几个典型的项目,例如王国饮料、白马山水泥厂、鑫铝陶瓷厂等项目。

二是2016年卫片执法的问题。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总面积3600多亩,核实下来比较难处理的有1700多亩,主要集中在几个项目,一个是镍合金项目1000亩,卫片监测到1050亩,多出的50亩是在周边修了基耕路,1050亩准确的说全部都是违法用地,都是批文在后,监测在前。另外一个是农特产品加工园,大概有500亩左右,也是先建后批。第三个项目是高良水电站210亩,批文只有70亩,有130亩没有批文。第四个项目是矣腊工业园区3号路130亩,2016年被问责的是1、2号路。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就是一些比较小的项目,菌子山停车场,职校的农家学校,大都洗煤场,大同3个木材加工场,1个畜牧场,蒋家坡1个斗牛场,都是违法用地,7月31日前要求报最终结果,有两处要进行强制拆除,一处的大都洗煤场扩建的部分,另一处是大同几个木材加工场,其它的项目只能是完善手续。对于这些问题,前次陈副县长调研时我们也作过汇报,对大项目只能完善手续,对部分小的项目只能作拆除处理。

三是土地执法的问题。现在我们在土地执法上的力量比还比较较弱,去年“”事故后,矿山执法力量得到加强,但土地执法较弱,另外一个问题是执法经费紧缺,去年招了25个人,虽然县委出台过一个文件,但到了县政府会议就没有了,导致我们的经费紧缺,去年的经费是市局拨了80万元,一年基本要100多万元。还有一个问题是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清收的问题。根据我们的梳理排查,总共欠帐4600多万元,我们已与检察院联合执法,加大清缴力度,目前催缴通知已发至6家欠账单位。但估计要全部收回难度仍然很大。

四是占补平衡难的问题。按照土地用地报批占用耕地要补充的要求,07年以后我们就没有开发过自已的项目,2016年到2016年我们实施的都是省级和市级项目,市级项/11目我们有30%的指标,截至目前,原来的所有指标已全部用完,已没有占补平衡指标,今后新报的项目将没有占补平衡指标,形势非常严峻,面临着买指标的问题,下一步必须启动一个县级项目来增加我们的指标,启动项目又没有开发整理经费,去年以前,我们每一个项目都足额收取了开垦费,去年单位进入非正常状态以后,就没人管这件事,从镍合金到农特产品加工园就没有收取开发复垦费,就占用了我们原来的存量指标,要新建项目就没有资金来源。

五是城区存量建设用地的收购储备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单位和企业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时,并未将土地按照省、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交由储备交易中心收储,而是委托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部分乡(镇)在集镇建设中,未将国有建设用地交由收购储备中心挂牌出让,擅自拍卖国有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不缴入财政专户,比如五龙乡在小集镇开发建设过程中,就自己处理了部分土地,卖出的钱全部用了,最后又要求我们给他们办理土地使用证,我们又没钱给他们办,今年还以政协提案人大议案的方式要求我们给他们办证。由于这些程序不合法,国土局不可能违规为这部分国有土地竞得者办理用地手续,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国土部门的评价。

六是私人建设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农村居民建无没有规划、杂乱无序。全县农村建房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群众建房选址多数选择在自家的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道两侧,在人中密集的村寨建造房见缝插针,寸土必争。呈现分散杂乱的状态。既占用了大量土地,又影响了村容环境和居住环境的美观。第二个问题是随意性强。目前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一旦筹措了资金,就择日而动,想盖就盖,随意性强,导致不批就建、少批多占现象时有发生。第三个问题是单位干部职工,私下买卖土地建设的情况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象城区周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完善对策及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报批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在依法报批建设用地的同时,提高建设用地供应意识,将建设用地供应视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多方筹集资金,加强督办力度,力争今年的报批用地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11用地水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有强烈的投资强度意识,确保引进项目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投资强度要求。严禁突破国家和省规定的用地定额指标供应土地,着力改变按照项目投资者要求供应土地的传统做法,对一些小项目,呼吁政府,尽量不采取低价招商的办法引进。同时,继续加大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催缴工作,确保欠缴资金早日入库。

三是加强土地执法力度,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制度。一方面是对历史遗留下来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城区违法滥建行为进行清理,确保县城品位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充分吸取2016年卫片执法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2016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对疑似违法用地加强和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对接,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早。对确定的违法用地,抓紧时间完成报批手续,确保今年的卫片执法不被约谈、问责。

在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工作调研会上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12月上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甲中的带领下,县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吴玉梅,县人大农工委主任李留俊等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到县自来水公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调研方式收集掌握情况,对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现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积极开展用地服务与资源保障工作

二是严格实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目前,已成功出让土地11宗,面积336亩,出让价款2.23亿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07亩。完成新一轮城区和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

三是深入推进土地闲臵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把土地闲臵浪费专项治理与“双清”工作相结合,对2011至2012年新发生的“四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2、扎实推进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经省市验收通过;正在启动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分别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列入政府目标和个人实绩考核,增大耕地保护在年终目标考核分值和系数,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4.2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1.34万公顷以上。

三是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工作,成果已上报至省国土厅审查,可增加产业集聚区用地空间7700亩。

3、狠抓土地执法监察与信访稳定。

二、存在问题

1、关于供地率问题

报批征收土地较多,而土地供应量较少是目前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大量的土地未供而闲臵,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继续扩大建设用地面积,造成大量土地空闲、粗放浪费,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和恶性循环。据统计,仅2011-2012我县共上报省政府累计14个批次,总报批面积366.5146公顷;止目前,仅供应土地24宗,供地面积81.9587公顷,批后供地率只有22.36%;还有将近3000亩的土地可以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分析其原因:一是没有合理的用地计划。二是城市规划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往往为了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调整或修改规划,追求招商引资的成效,忽视了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土地开发利用布局粗放分散。三是产业区功能分区不明确。很多建设项目没有产业归属感,企业自己提出用地方案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土地,造成用地局面混乱,既没有连片,又没有集聚,项目安臵区不明显。四是招商把关不严。很多项目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利用政府急于招商的心理,吹嘘自己的投资额度,实则根本没有投资,占据有利位臵是为以后的变相开发打下基础。造成大量项目效仿,形成了恶性用地循环和空闲土地。

对策和建议

一是重视土地利用计划。在土地报批中,充分认识土地利用计划的指导作用。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批供两条线的指标均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计划,量入而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用地报批,从源头上把控土地的报批量,减少供地基数。

二是加快供地工作力度。对条件成熟的土地要尽快履行供地手续,为提高供地率,要加快土地供应速度,优先利用存量的已报批土地。

三是科学规划,系统分区。系统科学的产业分区对于形成规模化经营、产业集聚和共同发展,增强竞争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根据产业区规模,确定科学的功能分区和产业规划。功能区内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建造标准化厂房,加强招商引资力度,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要严把招商引资关口。招商引资工作不要一味的追求“量”的增加,而更要注重“质”的提高,真正把一些有实力的能起到带动性的产业项目引进来,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率,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是加大宣传推介工作。在供地前,加大对拟供土地的宣传力度,举办土地出让推介会,让更多的有用地意向的人和企业了解并参与到我县的土地出让工作中,增加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供地市场,吸引更多的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土地竞买上来。

2、关于旧城改造工作

一是拆迁难度大,致使项目进展缓慢。目前旧城改造项目大多位于我县的腹带,这些地区建筑密度很高,但配套设施配备较差,在此片区居住的居民拆迁补偿要求高,致使旧城改造拆迁成本不断上涨,带来拆迁工作量大,任务重,进展缓慢的问题。二是土地收储难度大。我县旧城改造涉及范围广,面积大,涉及居民和单位众多,土地收储前期工作量大。

建议和对策

一是旧城改造要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采用适当的规模,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

二是黄金地段尽量多建商业、服务、办公、娱乐等经营性房屋,以增大再开发的价值,收回资金,用于贴补经济效益差地段的旧城改造。

三是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政府要制订与旧城改造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来管理和约束旧城改造行为,减少开发活动中的盲目性和投机性;政府要加大对旧城区基础设施的投资,改造好旧城区的基础设施环境。

四是加强规划引导。规划部门要对旧城改造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系统的改造规划,协调解决空间布局、用地调整、等问题。

3、关于加快供应道路、绿地的问题

目前我县大部分的道路和绿地虽然已经建成并使用,但未履行供地手续。分析其原因:一是政府不够重视,道路和绿地未完善供地手续,便开工建设。二是没有政府部门充当业主。道路和绿地属无偿划拨,履行手续并不复杂,但却不知道具体划拨给谁。县建设局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均不愿意充当业主。

对策和建议

政府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确定道路和绿地用地的业主,按照核发《划拨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程序和要求,完善规划和用地手续,尽早实现供地。

4、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由于农民的心态比较复杂,有的认为统一搬到集中至居住点,生活方便,交通便利;也有的认为现在责任田离家近,耕种方便,搬到中心村后,耕种不方便,因此不愿意搬迁。另外,经济补偿很难让所有人满意。对于那些房舍比较旧的农户和那些在城里买了商品房,已是半工半农或半商半农的农民来说,这是好事;而那些房屋比较新、以种田为主的农户认为,给经济补偿也不划算。

对策和建议

一是群众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始终把农民的意愿、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以乡镇政府的名义在项目区显著位臵向社会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了解拆迁的有关事项并进行监督。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了解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了解复垦的目的、复垦步骤和相关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是加大组织力度。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意见与拆旧区补偿方案,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国土所、村镇中心、司法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拆迁安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四是落实奖惩机制。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建立一把手领导总负责机制。在年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结束时,对各乡镇拆旧复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关于企业违法占地问题

由于多数企业都是招商引资过来的,又是我县的支柱产业,所以面对他们的违法占地行为处臵起来比较棘手。

对策和建议

一是通过政府对企业的领导谈话,向他们通报违法用地情况,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阐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立场。

二是责令违法用地企业全部停工,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补办用地手续,并将违法用地典型案例进行电视曝光。

三是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违法占地企业进行断电停水,不许其开工建设。

四是组织对企业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取得第一手图件资料和勘测定界资料,掌握违法用地的全面情况,以便处理。

6、关于小产权房清查问题

目前小产权房数量众多,且待建、在建、完工和已经入住等各种形式都有存在,不可能全部拆除或没收,也不可能短期内将其占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征收为国有土地,将小产权房全部转变为大产权房。若仅仅采取强制拆除的办法,也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一是拆除后的小产权房所占有的农村土地未必能很快复耕,且复耕质量也未必能保证与建房前一样好;二是造成大量在建、已建的住房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被浪费,这是对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三是拆除后使得部分购房者“无家可归”,很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同志,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抓紧开展小产权房清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重点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是突出清查重点,确保数据真实。坚持“属地管理、乡镇主体、部门配合”的方针,各乡镇要对本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小产权房”项目逐宗清查、登记造册。要把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乡镇集镇街道(市场)等为名义,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作为重点,实事求是地摸清各类“小产权房”底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本辖区内“小产权房”清查底数不清、瞒报漏报迟报、隐瞒事实、纵容包庇、的,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把握政策界限,分类处理问题。要按照“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握政策界线,坚持分类处理,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规定,补交相关税费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对乡镇新型农村社区、集镇街道建设及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项目,无论目前有无手续,一律坚决“叫停”,从现在起严禁乡镇违规收取耕地占用税,违法违规用地一律不得收取耕地占用税,凡发现乡镇默许纵容违法占地建房或对农民空地收取耕地占用税的,凡出现乡镇辖区内因新农村建设、集镇建设和“小产权房”问题引发信访问题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坚决严肃问责;各乡镇对辖区内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处理,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到位。

7、关于“双清”工作

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多数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清查处理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建议和对策

一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接受处理。对手续不全但符合城市规划的,限期补办手续并补缴规费;对轻微影响城市规划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补缴规费后办理手续;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住建局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缴纳规费的,由有关部门下达追缴通知,县“双清”办负责督促落实;对仍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按“双清”通知要求办理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由“双清”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有关部门依法暂停办理其房屋销售、抵押登记和新建项目的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三是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诿敷衍、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8、关于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一是土地执法制止权难以执行到位。现行法律赋予国土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没有赋予任何切实可行的强制执行权。即使个别条款所规定的制止权和执行权,也都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二是土地执法查处权难以落实到位。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法定程序,案件办理时间一般需2-3个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土地违法行为人往往加快施工进度,造成既成事实。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非法占地建筑物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法院对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往往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使得违法用地状态无法消除。久而久之,违法用地越积越多,呈蔓延态势。

三是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土地管理法》对于拆除或没收的方法、途径与具体实施人,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土部门既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结果往往是以罚代法,收取罚款结案了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土地违法行为人产生了只要缴纳罚款就算代替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错误观念。

建议和对策

建立多元执法制度,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辖区国土所、村镇建设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臵能力,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处理违法用地,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处理的了”。

在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工作调研会上的情况汇报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程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刚才,参观了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和区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听取了区综合执法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我很受启发。近年来,区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以迎亚运和“创文”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无论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还是日常城市管理工作中都冲锋在一线,为打造最美的亚运“会客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成绩有目共睹。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谈3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核心任务

会”相继召开,我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已很明确,主线也很清晰,就是要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要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抓好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软硬环境。当然,宜业宜居,还得有产业作支撑,产业发展也要重视。城市管理跟市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直接与市民接触,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城市管理工作做得好,党委政府就能在群众中树立威信。总之,不管从省市的要求、yyy的发展需要,还是顺应群众的需求等各个角度来看,城市管理工作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抓住重点、完善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根据当前我区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打一场查控违法建设的“歼灭战”。违法建设不制止,亚运成果将会毁于一旦,并将严重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干部尤其是镇、村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推进违法建设清拆工作。二是要巩固“创文”成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创文”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这个月底将公布结果,但即使这次广州通过了“创文”大考,也不能认为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创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以人民的意愿,管理人民的城市”。必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垃圾处理工作。四是要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横向、纵向机制,大城管需要大整合,在对城管资源进行整合的同时,要主动对接,重心下移,充分调动镇街的积极性。

三、着力打造一支各方面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市综合执法的要求是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打造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执法理念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我区综合执法队伍人数众多,超过900人,这么大一支队伍,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尤为重要。二是要锻造过硬工作作风。发扬“敢想会干为人民、和谐包容共分享”的广州亚运精神,保持和弘扬迎办亚运时的精气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三是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执法队伍工作在基层一线,城市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定要用好执法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做到警钟长鸣。

加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汇报

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是针对当前“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战略目标而提出的,重点是要解决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与粗放问题。在实践中,应该调查研究国土资源管理与利用机制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管理结构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生产结构和布局,抓好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

1.明确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两个主体与两个环节

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涉及两个不同的主体:一个是对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这是行使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权力的行政主体,是对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另一个是从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企业或个人。这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行为主体,是实施宏观资源调控政策、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实体。行政主体是资源利用的管理者,行为主体是资源利用的实施者,前者对整个机制的建构、运行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而后者的行为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

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存在于生产与消费这两个不同的环节。生产过程中应更注重资源的集约利用,侧重转粗放为集约的生产方式,注重技术创新与生产工艺改造,提高单位资源利用效率。消费过程中则以节约为主,减少浪费。

2.理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政主体的职能关系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行政主体实际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综合系统,横向涉及许多相关职能部门,纵向涉及从国家到地方的不同层级。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构成了资源管理系统内既独立又融合的相互制约关系。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机制的构建,首先要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各部门之间、各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建立起分工明确又有机协调的组织运行结构,既要明晰权责,又要分清主次。出现部门职能交叉与矛盾时,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常出现各部门土地利用规划交叉、重叠等问题,就需要建立部门之间、土地规划管理层级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机制。

3.规范和引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行为主体的行为

行为主体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认识、行为、经营方式等,直接决定着资源利用的水平。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资源管理部门并不能进行强制性约束,但可以通过行政、立法等手段加以规范和引导。还可以采取宣教、奖惩等措施,调动行为主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承担企业法人以及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完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

一、行政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合理的行政规章,明确资源利用的管理、实施、监督等责权分工,理顺资源管理同级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能与利益关系。

二、政策调控制度。与行政及立法手段相比,政策措施更富时效与高效。如通过科技创新与人才激励政策、税收奖励政策、循环回收利用奖励政策等等,鼓励和促进行为主体加大科技、资金、人员等投入,鼓励对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利用全过程的集约化。

三、宣传教育制度。人是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的主体。一方面要将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纳入大中小学必修课程;另一方面要深入企业、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自觉行为。

邹忠生(1954-),男,东丰县农村土地管理总站站长、支部书记,工程师。研究方向: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

丁洪伟(1971-),男,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党办副主任。研究方向:土地规划与利用。

周立刚(1979-),男,东丰县农村土地管理总站办公室主任,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规划与利用。

加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用地秩序,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孙绍骋同志在全省土地利用管理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认清形势,树立土地利用管理新理念

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矛盾突出。一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今年全市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城镇化率提高2.5个百分点的目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仍在5万亩以上,省分配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6800亩,缺口非常大。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加大,xx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数据显示,全市1247.38万亩耕地中,高等地504.66万亩,中等地742.72万亩,没有优等地。个别县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困难重重,保持耕地数量稳定和质量不降低的难度日益增大。三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xx-xx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53977亩,是六年年均批准用地面积的2.13倍,个别地块拖延多年仍未得到处置利用或完善供地手续。四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约为0.69亿元/平方公里,仅占全省平均水平的30%。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2176.42亩/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即使“十二五”末下降到1960亩/亿元,仍属全省最高。五是土地执法形势严峻,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2106.44亩、10518.11亩、5468.13亩,土地执法面临较大反弹压力。涉地信访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市级受理涉地信访问题211件,其中反映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156件,占74%。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破坏、浪费土地现象屡禁不止。对此,要认清形势,转变理念,围绕“守红线、保发展、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用足用好符合我市实际的建设用地增量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低效用地二次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等“1+5”组合政策,坚守耕地红线,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与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健全机制,加强城乡土地统筹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制度,逐级落实保护责任。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地块,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逐步增加优质耕地面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科学编制整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一批“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成规模的土地整理项目,每年整治耕地不低于10万亩,到2020年累计整治100万亩。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规范实施的原则,完善增减挂钩推进机制,严禁安置区擅自变动位置、超范围用地及搞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留地安置政策,确保不低于15%的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农民生产、生活、住宅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项目区内节地率不超过50%,安置区容积率不超过1.0。经批准节约的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挂钩指标用于城镇经营性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40%。坚持先建新、后拆旧,拆旧区腾出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并按有关规定严格验收。

三、强化管理,发挥规划计划管控作用

完善建设项目预审制度。加强对预审内容的实质性审查,进一步做好对拟建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内容的审查,确保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要求的落实。严格实行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前置预审,预审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招拍挂出让方案。

从严控制土地供应“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保障重点、从严从紧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有计划地增加民生用地,保证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5%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建房需求。严格执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严控“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严格限制低层建筑,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并要适当提高容积率上下限标准。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实行区域和项目差别化管理,对超出用地标准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对符合标准但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探索实行分期供地。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市区不低于260万元/亩,各县不低于200万元/亩。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或者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对同一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中有部分土地尚未建设或已建成但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安排新的项目用地。除公共租赁住房外,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提升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水平。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划拨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深化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尽快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充分依托已有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

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范闲置土地发现、调查、认定与处置利用程序,推进土地闲置预防体系建设。实行供地率月通报,落实处置整改措施,xx年年底前,xx-xx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减少三分之一左右;截止每年一季度末,前3年供地率分别不低于75%、65%、40%;自xx年起,每年年底前前5年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80%以上。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坚决采取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报批手续、等比例核减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

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的产业用地;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明显低于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的产业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城乡规划确定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区、城中村用地等,分类施策,稳步实现挖潜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保障新兴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年底盘活利用各类存量土地10000亩。通过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取合同违约金等方式,提高保有环节的用地成本,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预留地、非生产用地向集约高效用地转化。鼓励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采取联营、嫁接等方式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积极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

健全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以“十二五”时期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下降34%为目标,积极探索实施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掌握建设用地集约状况、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作为其计划指标安排以及申请扩区或升级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委主要领导统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抓,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区,不予推选参评模范县区。xx年,所有县区力争全部达标,积极推选各1个县区分别参评省级模范县区和国家级模范县区并力争实现创优目标。对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奖励;逾期未达标的,采取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等措施。

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适时出台《xx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界定、地价确定等工作,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

四、综合监管,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严格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以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开竣工申报、建设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现场核查等为手段,明确责任单位,落实专岗专人,健全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档案,形成动态巡查责任体系。相关巡查结果及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传更新,切实提升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灵活反应能力。

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全面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区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坚持约谈一批、查处一批、挂牌一批、曝光一批,每季度公开调查、公开处理两起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突出抓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运用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各县区违法用地比例务必降到8%以下。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情况挂钩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坚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合法、土地征收程序规范、被征地群众满意的原则,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确认权和申诉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采取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社保安置、留地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涉土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察制度,完善土地信访案件统计、分析、排查工作机制,实行重点约谈、定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主动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涉土矛盾纠纷。对重点土地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时办结制,加强调度,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创新举措,提升土地储备和开发经营水平

三、新增用地开发项目运作中,全面落实市区两级权、责、利的关系,促进项目开发的全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