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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热门14篇)

时间:2024-01-12 23:47:35 作者:GZ才子

生产的结果是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那些成功企业的生产创新策略,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不准在工厂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工厂,不准带小孩进工厂。

生产车间工厂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1生产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生产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生产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生产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按照《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做好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生产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4.3品质保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4.5.1生产部生产设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机器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生产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6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6.1生产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2生产设施报废手续按公司《机器设备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

4.6.3生产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产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生产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建立生产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施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施选购,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食品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1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生产工厂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神圣职责,是个人生命、生产计划、原料生产产品、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是工厂的命脉,是重中之重而不可推卸的工作,为落实我们的共同目的,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班组、车间、仓库在下班时,应主动把门窗、防火通道口、电梯出入口铁门关紧锁好,并做好检查,预防失窃。

2、墨盒车间,成品装配车间,每天上班后应主动打开防火通道门,通道只准在不影响畅通的情况下放置小量物品,保证紧急情况时畅通撤离疏散,确保安全。

3、各车间、仓库、各工种应防止在操作工具和设备过程中,不小心损伤自己的手脚和身体。

4、工厂车间、宿舍等地方,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安装电线插座的应有专业人员负责接线拉线。

5、全体员工乘坐电梯进出货物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被夹造成损伤,此项事宜由zz专职管理。

6、车间内所有380伏和220伏的供电插座、空气开关,不得混合使用,防止触电伤亡。

1、每个员工在使用生产工具和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操作使用,以防损坏各种工具和设备。

2、对所有的生产设备应按照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进行认真严格操作,不得不懂装懂,随意摆弄,造成损坏设备或触电事故。

3、对机械和动力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专人启动和关闭。其中的集尘机由拆解车间组长x1负责上述工作;空压机由装配组田dd负责上述工作;硒鼓加粉机由tt负责上述工作;墨盒车间的注墨机、真空泵、超声波、墨盒脱水机等设备,由车间组长ii指定专人负责以上工作。

1、上岗作业期间不得在岗位上抽烟,防备引起火灾造成事故。

2、拔塞子明火作业员工,应做好火苗和酒精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对盛有酒精的存余瓶子应盖好橡皮瓶盖,放置离明火作业点3米以外的稳妥地方,防止不小心引发火灾。

3、对明火的酒精灯,煤气炉,应做到人离火灭,并关好煤气罐,以防引起事故。

4、二道清理组、修复鼓芯作业的员工,应认真做好丙酮、松节水、酒精、天那水的管理工作,暂时不用的上述物品,应将橡皮盖塞紧,放置有序,方便操作拿用,防止打烂在地引起火灾。

5、墨盒车间的.拔塞子明火点与封墨盒明火点两者相隔距离应在8米以上,严防碰撞倒地,引发事故。

6、凡是易燃易爆物品,都应采取需要多少领用多少的原则,整装多余的应归回总仓统一保管,绝对禁止小量使用和整装待用的混合一起,触发严重事故酿成大祸。

1、非本公司,本工厂员工不得随意进入车间、仓库,特殊情况的,须经厂长审查批准,专人带领,方能进入。

2、各班组、车间应认真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爆雨的三防工作,实施三防工作时各班组长应主动派专人直班,强大雷雨天气,不要随意拔打电话,不在电线杆、树底下避雨,引发雷击伤人。

3、所有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应靠右行走,横过马路时应观察好左右车辆,视其情况,应在有斑马线地段通过马路,预防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

xx年xx月xx日。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领导重视,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财务室及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校办工厂要有一个独立封闭的'环境,要与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分离,一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5、对校办工厂的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定期检查电路设备,严禁线路私拉乱扯,确保工厂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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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5.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至2011年元月1日起执行。

工厂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进入车间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三、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操作前洗手消毒,经浸脚池,风淋室。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五、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吸烟、随地吐痰等,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等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带入工作区内。

六、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保持每天穿戴整洁干净,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七、工作时间不准溜岗,窜岗;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佩带首饰,不准化妆。

八、车间各种机械要安排专人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非指定人员严禁随意操作。

九、每班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具、器具、容器、机械设备、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安全,确保生产安全。

具体内容: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工厂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公积金管理,规范安全监督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级及桂平、平南管理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中心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全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 中心依法组织员工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第六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中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监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安监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稽核科,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对本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桂平、平南管理部受中心安监小组管理。若中心本级需要管理部提供援助,管理部除能提出可证明不能协助的正当理由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对本级提供帮助。若管理部发生安全事故,管理部负责人须在事发后按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同时立即向中心安监小组报告事发态势并随时听候中心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擅自采取非正常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管理部承担。

第八条 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科室、管理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管理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各科室、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包括全体员工和全部生产活动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中心各科室和管理部的安全责任:

(一)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中心保安、食堂、办公室、发电机房、房建设施、车辆和驾驶员以及员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体检)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信息科:负责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备份等安全生产管理。

(四)资金归集科:负责单位缴存登记、开设帐户、缴存、支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及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归档备份的安全管理。

(五)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的管理。

(六)计划信贷科:负责贷前调查、贷款抵押、发放贷款、贷后管理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规稽核科:负责中心内控管理和中心对外执法、协调追收逾期贷款。

(八)桂平、平南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 各科室、管理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工作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第十三条 中心安全工作的内容:

(三)努力做好防尘、防湿、防潮、防盗、防暑降温、防辐射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测;

(五)严格做好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十二)各科室、管理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等有害作业。

第十四条 中心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培训资金,把培训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 中心每年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监督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七)其他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监小组成员每年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每年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八条 确保本中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中心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中心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九条 安全资金专项用于下列安全事项:

(一)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第二十条 中心安监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中心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管理部的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科室、管理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安监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五)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八)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九)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中心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 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第二十八条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与中心主任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科室、管理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向中心报告。若年内发生1起以上行业重大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本科室、管理部需向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 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监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年末对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获得优良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中心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考核确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失职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理;凡工作失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承担“一岗双责”,除履行职能范围的.工作职责外,必须同时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科室、管理部其他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本科室、管理部自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期间,有关科室、管理部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新的职能部门履行原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