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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心得体会(案例14篇)

时间:2023-10-25 15:29:11 作者:雁落霞 2023年安全生产反违章心得体会(案例14篇)

学习心得的写作可以激发我们对学习的热情和动力。以下是一些成功实习者的经验总结和心得分享,希望能对大家的实习经历有所启发。

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心得体会

    按照段关于《贯彻落实部、局领导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安排》,我们工区进行了认真研究,于4月28日、29日、30日召开了全工区职工会,进行了记名传达,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并结合工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开展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营造气氛,掀起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高潮。我们又于5月4日召开了工区全体职工会议进行了认真座谈反思,深入开展了“大检查、大反思”活动,重点查了工区职工思想、管理、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其中重点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1、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我们天天都在喊安全,月月也在抓安全教育,大会小会讲安全,布置工作重点布置安全,考核工作也重点考核安全。可就是干起活来不想安全,不能正确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甚至工作一忙不要安全自己带头违章。

2、盯安全控违章力度不足。遇有重点施工我也是细定安全措施,施工前也是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施工中明确分工盯重点控关键,但是工作一忙起来就放松标准降低要求,甚至在施工领导和车间干部的眼皮底下出现严重违章问题。虽然我发现后组织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没有针对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及考核,但这件事情却反映了我安全意识淡薄,盯安全控重点力度不强,有漏洞。落实措施态度不坚决使违章问题有空子可钻。

3、对安全大检查活动有厌烦抵触的情绪。由于总是搞安全大检查活动,职工都普遍不同程度存在厌烦情绪,也就有了活动照搞,工作照旧,违章问题也时常出现。其突出的表现是有些班组的惯性违章问题时有发生。这种思想上的认识不端正,认识上的不足为违章问题的存在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工作标准低,基础管理差。

2、工作对付应付职能作用差。这种现象个别职工身上更为突出,例如工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布置多检查的少,看过程多查效果少,提的标准高,追踪考核松,使安全问题不能全面杜绝。而表现在我身上的普遍现象是嘴上说得好,实际工作总有偏差,例如早点名预想讲得头头是道,可是安排上道时就是做不到,检修、巡视有时几遍下来病害还是不能彻底消灭,说白了就是工作标准低。

3、管理制度不能得到很好落实。比较突出是工区组织每天回检,工作一忙活一紧,往往就是做不到位,工区的安全预想和班后对规会也是时有时无,这种现象既降低了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时效性,同时也使的基础管理工作逐渐问题增多,相对比较薄弱,必定会消弱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三、作风飘浮,好人主义严重。

1、我自己存在对别人要求严对自己管理松,有时跟班作业少,现场职能作用差,造成现场工时利用底,劳动效率不高。

2、存在好人主义严重的问题,表现在对违章问题批评多,严格考核少。搞下不为例多,叫真分析少。对违章违纪职工有时处理起来,瞻前顾后怕伤感情,怕撕破脸皮不好管理,避重就轻。其结果使本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教育,其他职工也不能跟着吸取教训。

四、设备问题多。

1、sf1信号机c灯外玻璃被人砸。

2、部分电缆盒进潮气、防尘不良。

3、测试卡片填写不注意单位的变化。

4、设备大量存在图物不符现象。

以上这些设备问题严重制约着设备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和岗位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解决好职工安全思想麻木,不能正确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的问题。要通过大讨论、引导大家弄清保安全与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关系,弄清保安全与提高铁路经济效益的关系,弄清保安全与个人家庭幸福及经济利益的关系,必须让大家明白违章就是违法、违章严重了就是犯罪。必须从思想的灵魂深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正确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管理。

3、解决好职工思想上的低标准问题。要通过案例分析,形势教育,现状对比,考核论证,使我们全体职工清楚看到班组安全管理现状,设备质量问题,整体工作差距,工作低标准的现实。教育和引导职工认清形势,提高标准,两纪从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实现整体工作全面提高。

4,解决好职工对安全大检查厌烦情绪问题。要通过列举安全大检查以来解决的安全管理,设备隐患,思想认识等方面问题,使有厌烦情绪的职工清楚看到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作用和效果,看到安全大检查真能解决一些安全生产上的关键问题。同时要坚决杜绝安全大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使全体职工对安全大检查活动感兴趣,真信服,积极主动克服麻痹思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5、加强设备的检查整修力度,对超临修制的病害和各级设备隐患克服不过夜,对不能及时整修的隐患要列入问题库逐步解决。保证设备良好使用,确保行车安全。

安全生产个人违章心得体会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个人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严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并从自己的违章行为中汲取经验教训。本文将就个人违章行为的表现、原因和如何改进等方面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个人违章行为主要表现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这包括不戴安全帽,违章使用设备,乱拆乱装电气设备,无证上岗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安全规程,也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曾目睹过一位同事因为不戴安全帽在工地上受伤的事件,这使我深感个人违章行为的危害之大。

其次,个人违章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多与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规章制度的理解不足有关。有些人可能认为追求效率比遵守安全规章更重要,或者对安全规章缺乏充分认识。在我自己的违章行为中,我曾因忽视了操作步骤而发生电源短路的意外,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对安全规章制度的严格遵守的重要性。

然而,只有认识到个人违章行为的危害和原因是不够的,改进个人违章行为才能成为现实。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定期培训,我们能学到安全操作的技巧和知识,并时刻保持对安全的警觉。其次,我们应当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起正确的安全工作习惯。这需要我们不仅要对自身行为负责,还要互相监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

最后,我们应该从个人违章行为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每个个人违章行为背后都有值得反思的原因和教训。通过总结经验,我们可以发现问题所在,并找到改进的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我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了,意识和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综上所述,个人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互相监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不断完善自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做到在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个人违章行为,为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生产违章惩处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和个人来说,安全生产都是首要的任务。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而造成的事故往往给企业和个人带来重大的经济和人员损失。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从根源上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我深入了解了安全生产违章惩处方面的相关措施,特在此写下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违章必须得到严惩。因为企业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对于企业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绝不能姑息。只有严惩违章行为,才能有效地传递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严肃态度,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慑作用,遏制其他人触犯安全规定。

其次,惩处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科学合理性。对于一个违章行为,我们不能仅凭一知半解的片面情况就做出定性和罚款的决策。应该依据安全规定中的具体条款来进行认定和处罚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违章处罚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惩罚力度也要适度,不能过轻,更不能过重。过轻的惩罚会让违章者产生侥幸心理,而过重的惩罚可能会导致违章者产生逆反心理。因此,惩罚力度需要根据不同的违章情况和危害程度进行合理的判断和施行。

再次,必须做到违章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同步。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章的发现和惩处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只有当违章行为及时地被发现并得到迅速处理时,才能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企业而言,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巡检制度和监控系统,以及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都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巡检和监控,可以及时了解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而且,对于发现违章行为的员工和管理者,也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大家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

最后,安全生产违章惩处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和提高。只有通过违章的发现、惩处和整改,才能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因此,我们不仅要关注违章的查处和处罚,更要重视违章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记录总结。只有从违章事故中找出规律和根源,才能针对性地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对于违章者也要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从而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和责任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严守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总之,安全生产违章惩处措施是维护企业和个人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违章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可以有效地提高大家对安全的重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同时,也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违章惩处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引导大家形成积极的安全文化,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电力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心得体会

20xx年x月x日,xx电业局xx送变电工区xx一次变电所发生一起人身触电事故。针对此次事故,我们变电检修班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学习和讨论。

经过调查,事故本身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对66kv大塔线226间隔的开关、ct和线路耦合电容器进行预试。但由于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安规》有关规定,而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天天在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年都举行《安规》考试,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严重事故呢?究其根本原因,我想主要有两点:一、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心差,经常出现“到岗,不到位”的现象;二、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有些工作人员没有树立真正的安全意识,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此次事故的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教训是惨痛的!在xx电业局保持20多年没有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时候,在很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逐步淡化的时候,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疑是给了我们当头一棒!这一棒使我们猛醒:“啊,原来危险就在我们身边!”王总说: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安全意识薄弱——“事故没有发生在本单位不行,不是大的事故还不行!”我觉得王总说得很对,也很切合实际。

都说“亡羊补牢,尤为未晚。”,我看,在我们电力部门这句话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要搞“亡羊补牢”,我们要搞“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安全因素灭杀在萌芽状态!

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变检班的一个新人身上,而我本人也是一个刚刚踏入变检工作岗位的新手,所以,我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惋惜!而要从我,一个变检新人的角度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自己的感触的话,回想以前工作中的我,加上此次事故,我觉得我们新参加工作的人普遍在工作中存在下面两点误区:第一、做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有好多知识还不懂,但有些时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向老工人师傅请教。第二、另一方面,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各方面都急于表现自己,得到大家的认可,而怕被责备,觉得那样是被别人笑话、看不起。所以,在工作中不管不顾,只要是师傅们布置下的任务就快马加鞭,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有时候,甚至是不等别人发话,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就擅自行动,觉得那样才能体现出自己工作积极、有眼神儿。

在惨痛的事故教训面前,我深深的感悟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对于一个新工作的人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地发扬孔子的“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精神,勤于学习和请教各方面的工作知识;再有,在参加一些工作前,要积极的和老师傅们交流、沟通,特别是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要问清带电部位并亲自检查所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是否在拉开状态。我们在工作中要牢记“面子是小,工作是大!”、“速度是小,完成是大!”、“事无巨细,安全第一!”。

通过对此次事故的认真反思,结合平时的工作,并从一个新人的角度出发,我有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为了更好、更快适应变检工作,能不能给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安排一个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这样,新人们可以尽快的适应这个固定的合作伙伴一个人的工作方式,从而避免在工作中由于相互不熟悉而产生的信息传达和接受上的误会及相互的不信任感。而老师傅带一个小徒弟,这种“一帮一”的工作方式也可以使老师傅把他的工作经验更好、更完整的传授给新人。

二、能不能定期的找一些老师来给我们培训,使我们对变检工作有一个更加系统和科学的认识。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一些安全知识的讲座,从而增加我们的安全知识,加强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定期地到其他一些有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的地方去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在不断的交流和学习中发展和壮大自己。

四、巩固和完善我们的标准化作业,协调好运行与检修之间的互利合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违章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我参加了一次安全生产违章培训。在此次培训中,我收获了很多,思考了很多,深刻认识到了安全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下面就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安全违章行为的危害。

在培训中,我了解了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知识,也深刻认识到了安全违章行为的危害性。首先,安全违章行为会直接危害到员工自身的安全。其次,安全违章行为还会导致生产过程中的故障和事故,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后,安全违章行为还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第三段:加强安全意识,避免安全违章行为。

为了避免安全违章行为,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在培训中,我看到了一些生动的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使我更加坚定了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的决心。同时,我认为每个员工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从细节做起,如低头看路,不玩手机等。

第四段:强化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

除了加强安全意识外,企业也应该加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可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规范生产流程,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时,公司还要给员工充分的安全保障,如配备完备的安全设备等。企业要重视安全问题,将安全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安全事项,强化安全意识,避免安全违章行为的发生。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多措并举,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心得体会

)5月6日下午,国网邹城市供电公司组织电力施工人员积极开展违章反思大讨论活动。

为深刻吸取唐山供电公司4月1日人身伤亡事故教训,遏制违章现象的发生,结合济宁供电公司督查队4月17日-4月24日现场督查发现的违章问题以及收集汇编的省公司督查队1-4月份查出的各地市公司的违章,聚源鑫公司有针对性地组织此次“违章反思”大讨论活动,旨在提高电力安装公司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会议对省市公司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解读分析。强调:“电力施工单位承担着公司重要的工程建设任务,对于工程中的工作票,要慎之又慎,勘察现场时要认真核对,在填写工作票时,对于工作票面要求无任何涂改及遗漏,并将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逐项核对;俗话说胆大心细,我们却要倒着来,对于安全首先要心细,其次才是胆大,只有胆大能干活,却把安全放在后面是坚决不允许的,对于青工培训方面要一重再重,及时把手艺放后培养,也要先把安全意识培养到位。”

随后,各施工队队长和农网项目负责人交流了电力安全学习心得。提出“施工前一定要检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周期,对于不合格和不在规定周期内的工器具要上报更换后方可工作”;施工一队负责人提出“现场施工时对发现周边路人、对能造成安全隐患的一定要先向工作监护人提出,并向高空人员作出警示”;施工二队负责人提出“工作前挂接地验电时,一定要向登杆人员交代查验、核对线路名称及色标,登杆前特别是对于耐张杆一定要检查拉线是否牢固,拉线的角度、方向是否正确”;施工三队负责人提出“办理工作票分项工作时,分票负责人只能向总票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试验班周亚军班长提出“工作票办理后在现场不能只唱票,在指定工作监护人的同时要向监护人提出加强工作监护并记录等事宜”。

为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和“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进一步深刻吸取事故事件教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防范事故事件的各项措施。8月8日,凯里供电局启动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

据了解,该局的此次活动将分成案例学习分析、撰写反思材料、大反思大讨论来完成。其活动的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形成“遵章守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该局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好安全生产和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同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局在活动过程中,将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扎实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活动走过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所有参加反思活动的人员,必须认真思考自身学习后的体会,如实填写调查表并进行上报该局;活动开展过程中撰写的反思材料、图片、签到表等资料做好记录,留档备查。

据悉,此次活动的所有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

多彩贵州网讯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筑牢员工的安全思想防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16日下午,水城供电局局长宋磊参加了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

首先,该局首先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片《痛思》,接着安监部主任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海南电网公司保亭供电局“4.23”配网人员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快报》、《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5.7”触电重伤事故快报》、《普洱供电局六顺供电所“6.20”人身触电高空坠落死亡事故》、《南网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等安全学习材料。

通过对近期以来南网系统内发生的典型安全案例的再学习、再分析、再思考,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随后大家结合案例,一过也不放过,人人发言,展开大反思大讨论,主要结合自身岗位,针对日常工作现场作业安全管控、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深入分析违章原因,并就本所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一定要加强学习,特别是现在电展发展迅猛,手拉手互供互倒的线路越来越多,要学会拒绝不安全的工作,在工作中一定要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坚决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凭经验、存侥幸等违章造成的”,“我们在工作前一定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工作过程中时刻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绝不冒险作业,绝不违章作业,绝不存在侥幸心理,严格要求自己,专心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是命、安全是家、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讨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并且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刚性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危险点和不安全因素,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项目部及其全体员工。

第二章 违章处罚程序

第三条 项目经理对职能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四条 项目部安环科对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安环科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五条 违章处罚以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第三章 违章处罚金用途

第六条 项目部组织检查和安全监督人员日常检查作出的处罚决定,由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直接在责任人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或使用现金直接上交项目部财务科,用于本单位安全奖励。

第四章 处罚细则

1、不按规定组织召开hse会议。

2、对全年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含能源管理、分包方管理)无计划、无安排。

3、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危险点源、重点要害部位及防控措施。

4、安排无证的(含分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单独顶岗作业。

5、不按公司《hse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频次、层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6、未组织编制“两书一表”、风险评价报告、风险削减措施、应急预案等作业文件;没有对以上作业文件进行培训或交底。

7、未进行应急演练。

8、未按规定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内部审核不符合项超过5项,外审不符合项超过一项。

9、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所需资源落实不到位,有造成事故的可能。

10、袒护、包庇责任者,不按规定对责任者(含分包方责任者)进行处罚或扣减作业层安全风险抵押金。

11、放射源库、油漆仓库、安全报警装置、大型脚手架、生产装置区动火防护等重要安全设施未组织验收。

12、对发生的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

13、未编制技术措施就安排施工;对员工提出的不安全隐患或存在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

14、未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查体或炊事员未持健康证上岗。

15、放射性同位素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许可、准入、运输等手续,或许可登记证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审验而逾期使用。

16、放射源保管和使用不符合要求。

17、起重机械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大型吊装无吊装方案;在风力大于6级、雨雾雪天气强行进行高空和吊装作业。

18、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配发到班组。

19、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听又不及时上报。

20、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1、车辆未配置车载灭火器;动火点、仓库、食堂操作间、液化气站、集中供气站、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未配置消防器械。

22、没有制定能源管理规定;没有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送hse综合信息报表和能源报表。

23、没有对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4、未按要求组织安全交底或交底面达不到100%。

25、不能及时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手套、工作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救护器材。

26、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高空交叉作业没有防护隔离措施。

27、对于压力容器、探伤机、龙门吊吊车等特种设备,没有做到每月检查。

28、运转机具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损坏;需送检设备未定期送检。

29、大型机械设备未实行专人负责制、未挂牌标识;各类设备缺少安全操作规程。

30、施工生产场所的坑、沟、池缺少盖板或围栏。

31、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和构件吊装、射线探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电气耐压实验等)不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和监护人。

32、保险丝用铜丝等代替,用电设备、设施缺少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

33、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各种设施未采取防静电、防雷击措施,或使用的电气设施不防爆。

3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明确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

35、动火点和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罚款500元。

36、生产装置区检修作业,污水井、地沟等未采取封闭措施。

37、特种设备未定期进行检验。

38、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液)、废气、固体废物未达标排放。

39、施工生产场所攀高用钢梯焊接开裂、固定不牢,阳台、屋面高空操作台临边无防护。

40、封闭空间作业不进行氧含量分析、不办理作业许可票、不安排监护人。

41、食堂操作间和员工餐厅苍蝇较多,地(墙)面不清洁。

42、没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不能保证安全专项资金供应。

43、强令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

1、不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工作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打锤时戴手套,或二人对站打锤;打磨不戴防护眼镜。

3、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不扎紧衣袖口、女工不将头发束进帽内。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5、高、窄预制件摆放时没有防倾倒措施。

6、在金属设备构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不采取绝缘等保护措施。

7、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使用前没有经过检查验收;电气工作人员无证独立作业。

8、进行电气作业和机械修理,未切断电源或未在控制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且没有专人监护。

9、出现保险丝用铜(铝)丝等代替;用电设备、设施缺少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规定等违章现象,电气维护人员不及时整改。

10、施工生产、工作场所、休息场所私自乱接乱拉照明、取暖及其它用电线路,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或采用明火取暖。

11、班组每天进行安全讲话,每周进行安全小结,但没有安全讲话记录。

12、酒后上岗、睡岗、脱岗、工作中打闹。

13、行驶中的吊车驾驶室外坐人;吊物从人体上方经过。

14、吊装作业选用吊卡、索具不合理,没有采取保护钢丝绳不致损伤和滑脱的措施。

15、不按规定方法吊装、不拴溜绳,造成吊装件坠落。

16、在吊起的工件下方、吊车扒杆旋转范围内和受力导向滑轮夹角区域内停留和通过。

17、非专业起重工指挥吊装,或吊装过程中未使用指挥哨。

18、高空作业人员不走规定线路、随起重吊物一起上下;在高空吊蓝内作业,安全带不挂在吊车小吊钩上。

19、进行上下垂直交叉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未采取隔离措施。

20、高处作业场所传递工具或携工具上下,既不使用工具袋又不采取安全措施。

21、高处作业人员随意向下扔废料、杂物;高处动火(电焊、气焊、喷灯等)时,对下方可燃物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22、动火作业区域内可燃物没有清理干净,在禁火区内吸烟。

23、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拿着燃烧的焊把行走或将燃烧的焊把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4、气带老化、破损严重未及时处理仍在使用;或使用裸露的电焊把线、绝缘损坏的电焊把钳。

25、放射性工作人员未配备个人计量仪及其他违反放射防护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

26、车况不完好;驾驶人员无内部准驾证驾驶车辆。

27、休息室、电焊机房、工具房等不整洁、不干净。

28、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凡违规一次,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五章 奖励规定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3、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4、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章”,是指违反国家、地方、上级、业主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但没有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乌鲁木齐项目部安环科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一)能够修理、更换的,责令予以修理、更换;不能修理、更换的,不准使用; 

(二)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 

(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印章。 

(一)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四)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送达其他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节 听证程序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并提交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第三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需要重新调查取证的; 

(二)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场作证的; 

(三)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进行听证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的;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的;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变更,不适用听证程序的。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二)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二)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违法所得,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二)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三)提供安全生产中介、租赁等服务的,以服务收入或者报酬作为违法所得; 

(四)销售收入无法计算的,按当地同类同等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销售收入计算; 

(五)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的平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案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违章心得体会

近日,根据公司安排,安监站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警示教育片,短短的半个小时,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事故的无情,遇难者亲友的悲痛和肇事者的悔恨,震撼心灵,发人深思。三场悲剧发生的场景虽然不同,但都指向了同一个源头——违章作业!警示教育片中,一幕幕惨剧告诉我们: “十次事故九违章”,“三违”不除,事故不止。

侥幸心理源于“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三惯”思想,危害性极大,影响范围极广。别人以前就是这么干的也没出事,我这样干过好几次了不照样没事,诸如此类的想法、经历,麻痹着岗位工的内心。于是,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进入受限空间不佩戴防毒面具,动火前不进行气体分析等等“三违”行为就会屡禁不止。一次两次没事,但幸运之神不会永远眷顾你,只要工作中‘三违’行为不除,下一个伤亡的人可能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为克服侥幸心理导致的违章行为,安监站定期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到事故导致的惨重后果,给亲人、家庭带来的沉重灾难,利用亲情的纽带,提高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意识。公司各级领导更是利用安全办公会、早调会等时间不厌其烦地天天讲、班班讲,在中夜班等薄弱时段深入一线,经常提醒、引导员工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安全面前任何人都没有侥幸的资格。

冒险蛮干源自“无知者无畏”。不明情况,不知其中利害,耍胆大,憨干蛮干。比如,片中丁集煤矿蒋保喜等4人如果有一人知道《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的规定,绝对不会在坡度达61‰的轨道上擅自解除叉车锚链进行人力推车,惨剧也不会发生。要杜绝冒险蛮干,就要让冒险蛮干的人有“畏”,要有“畏”就要有“知”。要有“知”就要了解情况,要提高技术,对设备要做到“三懂四会”。不知者不去做,不冒险去做,不冒然去做。在这方面,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及各工种工作特点,编汇了各工种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反复学习,并进行考试,熟记于心,提高操作熟练程度,追求人机和谐,达到人机默契。

投机取巧说白了就是懒。比如打扫皮带廊卫生,皮带一开一停,要耽误下班时间,而且可能掉料,打扫起来更费事,不停机扫扫行了;再比如要进行电气检修,总电源箱离工作地点很远,一来一回干脆不停电了,带电检修。只要是经常关注安全生产信息的人会发现,上述违章行为导致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时半会的懒惰,导致的确是难以弥补的损失。片中“三违”肇事者轻则解除劳动合同,重则判处二至三年有期徒刑,他们在狱中的忏悔,给我们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可以这么说,如果能重新来过,这些人绝不会再为了一时的便利而枉送他人性命,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卖,犯错就要承担责任!在这点上,我们必须加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让所有员工知道,因“三违”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人在生命面前都不可以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一时的安逸,葬送的只能是终生的幸福,带来的必然是无尽的悔恨。

警示教育片虽然看完了,但是工作仍在,责任仍在,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工作上的不讲情面,恰恰是对员工发自内心的呵护。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后,安监站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动,但不论怎么变,安监站的责任不会变。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生产专业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指出并追踪改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一切为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一切为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是我们的神圣使命。

违章心得体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反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今年6月是全国的第11个安全生产月,大庄项目部结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按照漳山公司安环部的安排,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大讨论活动。以下是我自己通过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一些心得体会。

反习惯性违章旨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可一些员工认为“反违章是安环部门和领导的事情”,与自己不相干,对之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也有部分员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还有员工觉得,领导又没有授权,不太好意思反“他人的违章”,于是对眼皮底下的违章视而不见。事实上,反违章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

反违章是保障自己不受伤害。一个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他人的违章却能对自己构成伤害。电力的特殊性和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员工时刻都在与安全打交道,因此,不仅自己不违章,还要随时注意同事是否违章,是否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随时做好不被同事伤害的准备。

反违章是保障同事生命健康。保护同事的安全是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如果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误伤害了同事,自己定会抱憾终生。因此,工作中,要特别要注意危险源辨识,随时注意自己的工作是否危及同事的安全。同时要多留意观察周边的安全情况,时刻提醒同事,发现“三违”行为要敢于及时制止,不能碍于情面说不出口,不能有“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头。

反违章是遵守安规的体现。安全生产,成于众人之力,毁于一人之手,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安全生产是全局性的工作,所以反违章必须人人参与、人人为之负责。安全规程就明确规定:工作班成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可见,对于习惯性违章,每个员工都有权监督、制止。看见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劝说、不制止,本身就是一种习惯性违章的体现。

违章心得体会

督察办人员每天零四点班要有不少于1/3人员入井督察,督察办要打破常规方式,以班中突击督察、边缘死角岗位督察、专项集中督察为主,每天对问题跟踪落实,矿早会通报,重复隐患立即责任追究;每周要对督察情况进行汇总,安办会进行汇报。

开展查摆习惯性违章活动,重点查处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把排查情况上报安检科,4月24日前完成,4月25日安办会分战线进行汇报。

排查情况报安检科备案,安检科进行核实,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实施过程管控,查处违章行为,每月查处“三违”指标不少于两人,4月20日—30日查处“三违”指标不少于一人,当月未完成指标的减发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每少一个指标对本人罚款50元,并扣1分,弄虚作假的进行追究,每月最后一次安办会进行通报。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三违”指标的,由纪委、组干部门对其按规定进行问责。

月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三违”人员、严重“三违”人员要立即脱产停岗,送职教中心“三违”学习班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处罚力度上靠一级,月度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事故的单位,不予兑现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应业务科室全员减发当月安全抵押金50%,由宣传科、电视站进行公开曝光。

违章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在网上学习了《违章心得》后,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不少不违规的老师,了解了更多违规的小学生的心得及违规行为,更加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危害性。

一个违规的学生最不可怕的是一时不守法,一时违规。一个很可怕的学生,他不是一味的按照法律来要求自己,而是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止。一个违规的学生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后该如何去做。

这个案例的教训是深刻的,在一个小小的违规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良行为,但是不能因为违反法律而放弃自己的法律,而放弃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一些学校里面的学生虽然违反规定的约束自己,但是在的同时,还有很多的同学,都有自己不遵守规定,还是有不遵守法律而放弃自己的人生价值。

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在的同时犯一些错误。

一个不守法律的学生,是不能在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的,因为这样才能让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

违章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营销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电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我认真地学习了这份文件,该活动内容,建立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制,违立违章常态工作机制,反违章工作要覆盖与服务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这四个方面的"对照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规律,组织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要强化营销稽查监督职能,将反违章工作作为日常稽查的重点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一、全面督察营销管理中的"量、价、责、损"与优质服务工作情况,重点打击营销与服务环节中的习惯性违章,遏制营销服务违章行为发生,规范营销服务行为。

解决营销环节中的跑、冒、滴、漏的问题,我认为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受一定的心理支配的,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这条规定,但实际有一部分员工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不系好帽带。有不少事故都是没有戴好安全帽或不系好帽带人造成,事实证明,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容易,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

1、继承性

有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创发明的,而是在一些老工人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就这样把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下一代,从而导致一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代代相传。

2、排它性

有习惯性违章的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二、习惯性违章的心理状态

1、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

2、贪图安逸

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哪怕是从事简单的工作,都有可能发生事故。

3、侥幸的心理

明知某种做法属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或事故,但自己认为并非每次违章作业都会有事故发生,以前这样做不会出现问题,这次也不会,于是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而走险,一旦环境、设备和人员的变化,就很有可能引发事故发生。

4、自以为是

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简述如何克服习惯性违章

1、找出违章现象,让"习惯"改成习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凡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是安全生产的一个主题。查看相关资料,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有习惯性违章现象。我单位结合今年6月安全月,项目部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多种宣传及教育活动,将习惯性违章行为整理出来及时公布,组织员工学习,并纳入安全专项考核细则中,加大考核力度,发现性惯性违章行为及时教育并处罚。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行为制定出防范措施,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通过了解,摸清习惯性违章的根源,提出防范整改措施,从而有效的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了不必要的事故损失。

2、大力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通过查找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习惯性违章作业的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其结果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不但危机自己的安全,而且还会累及他人。项目部针对"习惯性违章"的特点,项目部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同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经常性的开展反事故预案演习,培训和考试,了解掌握规章制度和"习惯性违章"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众人的自觉行为,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从而大大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从根本上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努力提升我局营销管理水准和优质服务水平。我作为95598的一名座席人员,应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争取良好的市场形象。

违章心得体会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一次血的教训,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发生事故后令人深思、催人泪下。思想上的放松、安全意识差、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都是造成每一起事故祸端的主要根源。

在今年2月份我车间发生了一起由于违章操作(6kv设备带负荷分、合闸)使高压隔离开关因弧光短路烧毁而导致全厂停车的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身体上的伤害,但是设备安全受到了威胁,给经济造成了一定损失。

作为电仪车间主任这次事故给我敲响了警钟:事故发生原因时,大多数违章都会用“没想到”、“不知道”等字眼,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前做出判断时,大多数人都相信了自己的“经验”,而放弃了规章制度。一些职工认为自己运气好,不可能出事。再者就是省事心理在作祟,总是希望以最小的劳动消耗获取得最大效果,甚至还会被作为小聪明而津津乐道……这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一种心理习惯,也就为以后的事故埋下隐患;一但出事了那将后悔莫及。无数事实证明:习惯性违章行为比偶然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概率更大,因而危害更大、后果更严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一再出现,会使职工习以为常,就很难把它当回事儿,渐渐地失去了警惕性,久而久之,纠正起来也十分困难。因此,习惯性违章就是危及安全生产的“瘟疫”!

对于我们无论是维修还是值班人员,都应该认真遵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完成每一项工作。在安全生产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通过反思,我认为在今后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积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意识

4、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由于“习惯性违章”是一种潜伏的、不易觉察,甚至从主观上不愿意改变的不安全行为,使我们一线职工,都淡化了遵章守规的自觉性,甚至把安全规定视为包袱、麻烦、教条、僵化,危害巨大。

信经验而放弃规章制度,否则代价将是沉重的。

违章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营销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电优质服务“百问百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我认真地学习了这份文件,该活动内容,建立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制,违立违章常态工作机制,反违章工作要覆盖与服务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这四个方面的“对照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规律,组织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要强化营销稽查监督职能,将反违章工作作为日常稽查的重点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全面督察营销管理中的“量、价、责、损”与优质服务工作情况,重点打击营销与服务环节中的习惯性违章,遏制营销服务违章行为发生,规范营销服务行为。解决营销环节中的跑、冒、滴、漏的问题,我认为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受一定的心理咨询支配的,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这条规定,但实际有一部分员工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不系好帽带。有不少事故都是没有戴好安全帽或不系好帽带人造成,事实证明,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咨询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容易,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

2、继承性

有些员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创发明的,而是在一些老工人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就这样把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下一代,从而导致一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代代相传。

3、排它性

有习惯性违章的员工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二、习惯性违章的心理咨询状态

1、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

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

2、贪图安逸

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哪怕是从事简单的工作,都有可能发生事故。

3、侥幸的心理咨询

明知某种做法属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或事故,但自己认为并非每次违章作业都会有事故发生,以前这样做不会出现问题,这次也不会,于是在侥幸心理咨询的驱使下而走险,一旦环境、设备和人员的变化,就很有可能引发事故发生。

4、自以为是

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简述如何克服习惯性违章

1、找出违章现象,让“习惯”改成习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凡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是安全生产的一个主题。查看相关资料,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有习惯性违章现象。我单位结合今年6月安全月,项目部开展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多种宣传及教育活动,将习惯性违章行为整理出来及时公布,组织员工学习,并纳入安全专项考核细则中,加大考核力度,发现性惯性违章行为及时教育并处罚。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行为制定出防范措施,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通过了解,摸清习惯性违章的根源,提出防范整改措施,从而有效的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了不必要的事故损失。

2、大力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通过查找习惯性违章的危害,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习惯性违章作业的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其结果必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不但危机自己的安全,而且还会累及他人。项目部针对“习惯性违章”的特点,项目部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同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经常性的开展反事故预案演习,培训和考试,了解掌握规章制度和“习惯性违章”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众人的自觉行为,养成遵章作业的习惯,从而大大减少随意作业的机会和条件,从根本上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努力提升我局营销管理水准和优质服务水平。我作为95598的一名座席人员,应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做好迎接2008北京奥运,争取良好的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