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管理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发放标准,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证工作质量的辅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扩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年限,也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发现金。
2、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
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
8)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戴钉易滑的鞋;
10)使用园盘踞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11)粉尘作业环境下按规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机械时,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裤无破损残缺;
9项目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0项目部应建立保存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记录(包括“三证”)资料,并应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备查验。
附注:
1)安全帽上面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与公司,让公司逐步正规化,现特制定行政部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让自己在工作岗位中游刃有余,让自己在公司中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1、按时上下班(早9:00——晚17:30),周末的时候行政助理应轮流提前至7:50上班,下班时间正常。下班走时关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并在最后离开的时候关掉总闸开关。
2、上班期间需着干净、整洁的服装,发型不能太怪异,尽量不要披发,每天上班的时候需要佩戴胸卡。
3、每天早上在上班的时候打扫所有卫生,特别是女厕所,把通风管打开,桌子要摆放整齐。
4、管理好教师和学生的签退,并及时更新表格。
5、接待(站起问好并倒水)、引导来访家长。
6、做好教师考勤记录,并在每次结算工资的时候做好详细注解,以免教师在结算工资的时候还要查找之前所做的统计。
7、学生如果有请假的情况,及时反应给任课教师,以便任课教师更合理的安排好教学计划。
8、在教师上课之后及时收取教师上课的课时表,并统计学生已消耗课时和剩余课时,在剩余课时不满足3课时的时候,把学生姓名和资料整理出来,拿给唐老师。
9、管理好复印机的纸张用量和使用情况,监督复印机使用者做好登记,并学会利用二手纸。
10、订餐(收取订餐条和餐费,于每天中午11点左右打电话给餐馆订餐)并在12点左右分发给学生。
11、定期对花草进行浇水和打理。
12、要确保7楼和12楼的饮水机里不能断水,电话要及时接听,在接听的过程中,要确定自己的说话态度和语气,使来咨询的家长能够清楚明了的懂得说话内容,给他们留一个好的印象。在接听电话过程中,如若有自己不清楚的情况或问题,先不要急着回答,以免给家长造成误解或不好的印象,应请家长稍等,然后去请知道的人来进行解答。
13、定期更新学生信息和教师联系方式。
14、为丰富教师文化生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的组织安排一些活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15、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登记,妥善保管好备用物品。
16、负责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
17、妥善保管好公章和公章的使用情况,公章在使用之前一定提前向总经理请示,如果总经理不在,一定打电话请示。
18、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并每天都要刷新网上职位发布并发布新的职位,争取每天都打开公司邮箱,筛选简历。
19、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及职工养老手册的保管。
20、监督离职人员工作内容的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
21、日常公司收支和支出明细的整理。
22、安排、接待面试人员。
23、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及做好保密工作。
24、负责公司会议的安排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1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1术语。
个人防护用品:指为了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作业需要所发放的一切防护用品。
3.2分类。
防护服;
防护鞋、靴;
防护手套;
防护帽;
其它。
4管理职能。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实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4.1公司安全生产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车间、施工队组按标准、质量要求及时采购、发放。
4.2各车间、施工队组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到指定的商业网点按质。
量要求采购、发放和负责日常管理。
4.3生产班组及时领取,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管理内容。
5.1.1发给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劳动保护的辅助措施,并非员工福利,除线手套,布手套、棉绒手套、口罩、毛巾、袜罩、工作服等外,其它到期后均实行以旧换新或折旧扣款的办法。
5.1.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时,个人防护用品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标准由新单位有关部门发给,并填写防护用品支领册,多余部分及时收回。
5.1.3员工脱产学习、病休、工伤等离开生产岗位一个月即停发其防护用品,将原防护品延期使用。
5.1.4员工去外地学习、代培等应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等人员,其防护用品自备。
5.1.5工人改做管理工作,原发防护用品待到期后,按管理人员标准发放。
5.1.6对新工种、新工艺及生产操作发生变化,本制度又未做规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研究后发放适当的防护用品。
5.1.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修改权属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任意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遇特殊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5.2管理要求。
5.2.2发放给个人和集体使用的防护品,不得随意损坏和丢失,如有丢失均按使用期限折旧扣款。
6监督检查。
6.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6.2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按按月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起草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从而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应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2)、仓库保管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雨衣、雨鞋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5)特殊工作岗位职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1)、本公司职工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2)、本公司职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第一次发现罚款20元,再经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进行劝退。
6、仓库保管定期检查,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7、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发放明细(附件)。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工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控制。
3.3各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供应部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3.4供应部建立“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3.5综合管理部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6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劳保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1选择供应商:其必须有营业执照、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设备、有必要的检测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4.2特殊防护用品:购买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安全网等,必须到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的选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穿戴要舒适方便、美观大方,不影响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
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
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
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
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aq-bzh3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3.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4.4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凡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根据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发放所需要的护品。
(二)经常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和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厂、部室、车间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发给必需的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比工人延长半年至一年。
(三)伤、病人员休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其手套、肥皂等护品应停发。凡脱产学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直接参加生产或停止工作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防护用品。已经发放过的护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如整月无生产任务,小护品停发。
第二条护品领用与保管。
(一)车间(单位)所领取的护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发给职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二)基本生产车间的防护手套及小护品,应按定额发放并做好登记。
(三)供应部门在每次采购护品进厂后,应由技安部门对护品的规格、质量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职工使用。
(四)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护品损坏与丢失赔偿。
(一)公用护品丢失或损坏时,由责任者按价或折价赔偿;因特殊情况丢失或损坏者,酌情处理。
(二)个人防护用品如使用期限不到而损坏和丢失者,按使用时间折价交款后,方可领用新护品。
第四条工人领取护品后,因工作需要,在厂内调动而仍从事原工种者,护品可随同带到新单位使用,但须经原单位护品保管员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条调离本厂的'职工,必须将未使用到期的护品交回或按使用时间折价交款后,方可离厂。退离休职工所领护品不再交回。
第六条凡外单位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和外单位来厂安装、调试人员所需要的护品,由其原所在单位供应。
第七条护品领用后,必须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使用,不得不用或滥用。
第八条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项辕助措施,既不是福利待遇,也不能代替各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应积极地从技术、设备、操作、工艺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