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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保安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09 08:05:24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的修订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相应的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在组织管理中,规章制度是保证正常运行的基石,下面是一份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现场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

2内容。

2.1施工单位需设一名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

2.2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

2.3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

2.4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

2.5职工住宅和宿舍必须注重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2.6后勤生活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现场管理制度

2、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

3、维修人员着装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持证上岗。

4、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

5、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并在过程检验单上记录,合格才可放行。

6、必须追加维修项目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7、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而维修合同又未约定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更换。

8、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维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9、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和领用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换或丢失,做到原件装回原车。

10、客户自己带来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库房,由维修工领用。

11、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实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

12、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

13、需要延期交车时,业务接待员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小修车至少提前一小时,大修车至少提前一天。

施工现场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未戴安全帽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车辆等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方、市镇领导及本公司员工除外)。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时间及日期,离开时须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每天巡查宿舍最少两次我,如有问题,先*告,若有不听从者,先登记房号,再通知公司负责人。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12、做好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

13、如发现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位的罚款200元/次,一个工地若超过三次的,请门卫工作人员自动提出离职申请。

现场管理制度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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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2、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让其戴好安全帽,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对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凭项目部领导签字的放行条检查后放行。

5、非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进行车牌及人员信息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6、送货车辆进入工地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车上是否载有物品,如车上的物品没有登记或没有项目部领导签字的放行条,一概不准放行。

7、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但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

8、做好工地材料、机具的防火防盗工作,遇到无法处置的意外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

9、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持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的物品清单,才可放行。

10、门卫人员要恪守职责,遵纪守法,一经发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

2、新进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由带班领入;且要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时到项目部做好相关登记手术。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严格执行工地办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工地人员出入佩戴胸卡,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4、车辆出入工地、材料进入工地时必须做好登记,若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须要拉出时,必须要持有“物品出入证”方可放行,无车辆进出工地时,一律开小门,晚上10点—早上5点锁门。

5、门卫工作人员在材料进入要做好登记,夜间材料进入工地要及时报工地工地领导。

6、如有工人携大量个人物品外出时,必须由其工长的通知,检查确定全部为个人物品,方可放行。(值班人员在记录本作好记录,如:姓名,负责项目,时间,所带物品)。

7、施工人员如有携带工地物资外出时,必须持有“物品出入证”,列出物品清单,并有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方可放行。(门卫人员要把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出入证分开整理并保存,最后在记录本上记录)。

8、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遵照执行。

现场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部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根据设计文件、现行规范、监理细则,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管理。

2、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如离岗两天以内,应向工程部请假,离岗两天以上,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

3、监理部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并附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报到工程部审批。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不同,监理部如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日前将调换、增减的人选情况报给工程部审批。如不经工程部同意,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将对监理部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对图纸和工艺等存在的问题通过我公司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

5、现场监理部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以便施工现场随时与之联系。如违反此规定,将对项目部处以200/次罚款。

6、监理部有对施工单位罚款的建议权。

7、监理部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及工程部报送监理月报。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监理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监理工作计划。月报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8、在正常的节假休息时,监理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人员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9、施工单位报到监理部审批的资料,应及时审批。对进度款拨付的签证要认真核对,使之与现场施工进度相一致。对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以事实为依据,查明原因,认清责任,理由、证据充分。如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签发虚假签证,损害业主利益,立即将当事人清除。并对监理部处以不少于5000元/次罚款。

10、监理人员要做到德才兼备,严格禁止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施工单位及参与工程分包牟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当事人。并对监理部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1、工程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每季度至少一次。除定期考核外,工程部可以在适当时间组织抽查。考核内容包括内业、资料检查;在施工各工序上监理工作的.检查,听取有关人员(主要施工单位)对监理部工作和具体人员的评价。考核完毕后,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监理部及监理单位,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通知工程部复查。在整改完成前,最近一期的监理费暂不支付。

12、监理部发现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虽责令其将材料退场,但未向工程部报告的,由工程部通报批评。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但默许施工单位使用,未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永久性质量缺陷的,由工程部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监理部至少5000元/次处罚;造成公司损失或工程质量永久缺陷的,由公司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并立即终止监理服务合同。

13、监理部在工作时间内不许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发现二次立即清除当事人。对在工作中松懈,经常迟到早退,或在非工作时间未安排人员值班的,第一次由工程部口头警告,第二次将对监理部给予1000元/次处罚。

14、如出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受到上级检查部门对施工单位处罚时,我公司将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施工单位被罚款额的50%。监理费用与工程进度挂钩,如完不成当月形象进度扣除监理费10%-20%。

15、业主要充分信任监理,尊重监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总之,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要客观、公平、公正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多方的尊重,也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客户。

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1、参加施工的专业电工必须熟悉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2、用电设施在布设时,应严格按照利于生产、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触电发生等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和漏电隐患的存在。

3、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安全规定。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穿过道路的必须套钢管埋地保护。

4、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操作.

5、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接地保护,严禁将工作零线用作零接地保护。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平?。

10、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雷雨天气时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施工现场临时照明。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1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1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1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1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3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1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9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建立验收确认,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00元。

9.3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三)出入口由承包单位派人,并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守卫,严格监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的出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除本工程材料、设备运输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六)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七)当施工现场发生车辆伤害事件时,按以下程序组织救援:

a.抢救伤者要及时,体现时间就是生命;

b.抢救方法得当,避免二次伤害;

c.实施现场急救与送医院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d.送现场最近的医院救治的原则;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评价

a.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

b.确定事故类型、伤害形式和范围;

c.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d.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e.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f.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2.3针对伤者的受伤情况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二次伤害。

2.4与医院或急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转送伤者,使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减少伤亡。

2.5为了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组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1外伤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达到总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险。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一步治疗。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3.3骨折固定:为了使断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搬运时应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b.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在装饰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报告确定应红点保护噪声敏感点,对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实在实际施工管理中。

(1)施工申报

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1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a、施工噪声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有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

对于有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离噪声设备附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佩戴耳塞,以降低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影响,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施工在此期间对周围的影响。

(3)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a、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事端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b、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4)其它噪声

a、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

b、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c、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d、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1)公司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2)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应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噪声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1、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卫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物品及人员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相关人员及班组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工地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交接班时间为早上7:00,傍晚5:00。

4、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晚班要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次。

5、所有人员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全部停放于停车场相应位置,并摆放整齐,由门卫负责通知督促。如门卫人员擅自将上述车辆放入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元。

6、工地大门日常关闭,仅运输材料的货车或上级部门领导车辆方可通过大门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只有通过小门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外来办事人员必须由本工地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在大门周边范围逗留。

7、所有离开施工现场的货车,必须全部检查,外运材料必须有保管员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所有离开现场的人员,如果携带工具袋、工具箱,必须全部进行检查。门卫人员如违反上述情况,每次罚款100元。

8、日常检查或巡视中,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9、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附近的卫生环境。

10、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1、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甚至辞退处理。

12、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白天值班人员:xxx

晚上值班人员:xxxx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项目经理电话:xxxx

栋号长电话:xxx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乐好国际城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投发部对现场工程师、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根据所负责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对本项目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日常检查。

1、监理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根据国家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及监管计划。

2、现场工程师对项目安全进行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1)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督促项目监理部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3)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4)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中。

(5)每周总结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形成报告,与当周周报中向投发部书面汇报。

3、监理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监理规划,报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施工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4、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现场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安全施工方案执行。

5、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6、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承包单位人员立即进行抢救、保护好现场、启动应急预案。

7、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组织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检查记录和存档备查。

8、对事故处理结果做到四不过,事故责任人未接受处理不放过,对事故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事故相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1、对每次巡视检查的整改内容进行汇总,现场工程师对于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对整改落实单位迟迟不动或拒不整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单位下令停工,并进行罚款,连续三次不按期完成及不执行整改内容直接上报给集团主管领导,直至在集团项目合作框架内除名。

2、处罚细则详见附表。

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5月8日。

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诚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漆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漆工进场时候要仔细验收前一道工序的质量;发现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则影响漆工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先和公司负责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或则设计师联系。漆工在打磨乳胶漆腻子结束、白漆结束、清漆结束的时候,需要经过质量总监的验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不经质量总监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漆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油漆辅料不得随意放置。批腻子时候,用过的腻子袋不得随意丢弃;白漆之后,报纸需要清理干净;涂乳胶漆之前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补钉眼不得漏补,边角必须修正,钉头不得裸露,刷漆必须到位;处理乳胶漆基层腻子前,要认真检查墙体情况,处理不平整的墙面;腻子包装袋不的随意乱扔,要统一摆放。

五、乳胶漆第一遍面漆之后,一定要找补墙面;木器漆底漆时,一定要找补到位。

六、漆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诚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漆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本公司的设计师监理以及授权的管理人员具有处罚权,本公司经理有裁决权。设计师监理及授权的管理人员发罚单的时候,被罚人员必须可以询问处罚原因,但是被罚人员必须在罚单上签字;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凡是工地管理优异者,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是对于工地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凡是违反本制度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制度予以处罚。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经理(签字):工长(签字):

现场管理制度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