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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09-09 14:26:21 作者:XY字客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实用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执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

区水务局根据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各级各类水行政法规要求,明确委托执法范围、执法内容和执法责任,要求各类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范围从事执法活动,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更不得越权执法和滥用职权。在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科学合理地划分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并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中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落实持证上岗加强人员管理

所有水政监察人员上岗执法前,都已参加政府法制部门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证件前,不准从事执法活动,严格禁止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档案,对水政监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执法工作纪律、执法装备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细化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

水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定程序执法,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在法定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程序流程图,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对处罚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对自由裁量情况要在行政决定中作出解释说明。在执法中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制作规范,结案后及时将执法文书整理归档,有效促进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的提高。

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失职渎职

完善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考核评议等形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不执法或乱执法的,依照执法责任制等规定追究责任;导致执法错案的,依照《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建立健全公示公开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推行文明执法服务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坚持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_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规范戒毒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依据。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以《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执法民警行为规范》、《执法资料汇编》等10余项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依法进行规范,确保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二是建立受案、立案登记管理制度。各办案单位从接处警到受、立案都有登记和警务信息平台录入记录,通过季度考评定期对各部门接处警登记进行检查,发现受、立案不实的,除扣绩效考核分值外,给予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立案不实情况发生;三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了办案部门扣押、法制部门审核、督察部门备案、警务保障部门管理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只有扣押决定权,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管账、专户管钱、专室管物、专场管车,实现扣管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初步建立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为切实解决办案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初步建立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刑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规范与检察院、法院的对口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二)注重执法主体培养,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建设。结合_“四项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组织民警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开门评警”等思想大讨论和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理念;二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警务实战训练11期680余人次,点对点法制业务培训16批次240余人次,集中理论学习14批次,50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到浙江、深圳等地跟班学习8批次,65人次。组织民警参加在线司法培训19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取c本3人,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81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9人;三是强化“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以案育人”的教育。在指导业务办案部门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典型案例专项讨论。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案例讨论9次,180余人次,今年4月份,组织民警对“呼格吉勒图”案件进行了大讨论活动,以此案为反面教材,警示民警严格执法。

(三)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夯实执法硬件基础。

(四)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助推规范执法养成。

一是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常态化。我局实行执法质量周通报、月小结、季考评、年汇总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以及民警办案情况、个案测评、教育培训等归档记录,准确记录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建立法制监督员执法监督机制。我局各办案部门教导员兼任部门法制监督员,实行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双重管理,政委分管执法监督工作,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先由法制监督员进行审核,再由分局审核,实现了执法办案审核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核关;三是开展经常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每年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立案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执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加强了刑事案件侦办及诉讼中的执法交流,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及时整改“12345”市长热线和“行风热线”反馈的执法问题,积极采纳、听取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民警执法理念的升华和执法方式的转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公正执法自觉性都有了明显提高,执法不规范行为、违法违纪问题显著减少。2011年以来,我局涉警投诉和信访案件同比大幅下降;二是公安机关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规范执法不仅约束了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而且提高了民警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4年,海南区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严重暴力、侵财类犯罪分别下降35%、,2015年1-5月份,刑警警情又同比下降;三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步提升。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中,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规范执法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公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在不断提升。

一是民警规范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公安机关作为联系群众最紧密的执法部门,不仅要发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而且要体现执法部门惩罚和教育的作用,目前个别民警的工作思维依旧停留在“打击违法犯罪”重口供轻证据的状态,缺乏依法行政的思维和能力;二是民警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非公安院校毕业民警占,40岁以下年轻民警占,虽然入岗前经过岗位培训,但培训时间紧、课程设置单一,公安业务基础不扎实,民警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办案质量差异较大,执法能力培养仍需加强;三是执法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的执法制度实用性、操作性不强,有的缺少统一标准,有的规章制度脱离实际、难以操作。如,对某些群众缠访、闹访,甚至是极端访,单纯依靠治安处罚效果不大,震慑力不够等;四是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当前警务工作任务重,非警务活动增多、维稳压力增大,许多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造成工作不深、不细,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扎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下一步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执法理念培养。经常性组织民警学习依法治国系列理论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大讨论活动,让民警切实感受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增强执法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监督服务态度,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规范执法、勇于拼搏的执法队伍;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我局将2015年定为民警业务能力提质年,围绕提高民警“六项能力”建设目标,针对不同警种和岗位职责,分批次开展执法岗位练兵和信息化应用培训。加强警务协作交流,定期组织民警参加法院旁听庭审,与检察院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细化所队领导、法制员、民警的职责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民警工作职责规范化。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局领导四级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件办理跟踪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用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执法规范化监督。目前,我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已全面铺开,以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提高民警依法办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增强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从事执法活动的素质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