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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用9篇)

时间:2023-09-23 17:34:43 作者:BW笔侠 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用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签订为期_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__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

企业无故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有哪些义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小事而造成较大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主要义务有如下三项:

(1)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的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规范,并根据不同情况,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经济补偿和赔偿情况等,并送达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者符合失业条件的,应当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法律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本案涉及的即是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是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

下面,我们结合上述案例具体谈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用人单位依法确实享有单方解除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外,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拥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1、过错性解除是指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者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对比来看,后者完善了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权,增加了劳动者存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和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单方解除权,保障了用人单位的权利,避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过错而遭受损失。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行使过错性解除权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仅如此,根据劳动部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因劳动者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给予赔偿。

2、非过错性解除是指在劳动者因自然或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与过错性解除相比,非过错性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存在主观过错,所以,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行使非过错性解除权均规定了程序上的限制。

第一,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所谓的代通知金,在此必须强调的是,代通知金不得充抵经济补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口头通知是没有效力的。

第三,用人单位必须将关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这是法律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标准性的规定,如果无法通知到本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邮寄信函挂号通知或在法定媒体上作出公告。

第四,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对于那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的病情不同向劳动者支付医疗补助费。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重大技术变革的情况下,可以裁减富余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济性裁员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与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无关。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经济性裁员的适用范围,这种扩大极易造成用人单位对经济性裁员权利的滥用,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解释应对经济性裁员予以限制。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第一,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这里实际上设定了三道程序即提前三十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二,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除说明裁员的实体性情况还应当附上职工或工会的意见。

第三,一些特殊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四,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设定的情形。上述案例中,小张被转移至派遣公司的遭遇,应当属于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的行为。用人单位支付小张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义务。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包括程序上的,也有实体上的。

从实体上看,为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行使非过错性解除权或进行经济性裁员: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在程序上,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不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因存在程序上瑕疵而无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员工联)

送__________本人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三、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四、甲方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及甲方制度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相应离职证明。

五、本协议系解决双方劳动争议所有安排,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经济补偿金计元。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存根________第________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存根________第________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员工联)

送__________本人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_____先生/小姐: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__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__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_____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乙方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在网络及电台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很多人都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问题非常关心。因此,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周智灵律师现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就上述问题结合实践作以下归纳总结:

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因违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因刑事犯罪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四、因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因患病或负伤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

六、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且用人单位须先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七、因情势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工作地点重大调整即可适用该规定。

八、因破产整顿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单位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总结提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1.滥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滥用违纪违章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违法,或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滥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滥用调整调薪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如将

技术

工程师调整到门卫,将办公室文员调整到保洁岗位,或者将劳动者调往外地分公司上班,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5.滥用经济性裁员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寻由辞退“三期”女职工或医疗期内劳动者。许多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此外,很多用人单位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管理人员个人好恶,或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恶意克扣、拖欠工资,强行辞退劳动者。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我国《民法典》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特别提示:须由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且企业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方可适用。

2.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的______问题,离开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第___条第____项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月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原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_》的效力。

四、双方放弃其他权益,但是,原劳动合同中说条款及双方所签《_》设涉及的权益不在放弃之列。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