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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优秀17篇)

时间:2024-01-11 13:29:11 作者:雅蕊

合同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对于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范文中的合同协议涵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商业合作,可以帮助您快速起草合同文本。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

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企业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企业员工月工资标准应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月标准工资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工资支付办法。

第九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十一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十二条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或员工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本协议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给乙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乙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资集体合同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的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1)在上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调整幅度为____%。

(2)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

(3)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元。

(4)工资支付时间:每月____日发放。

(5)其他内容(如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带薪年休假等可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作为协商内容)。

第三条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____元,增长幅度为____%;今年预计利润总额____元,增幅为____%;上年度企业职工劳动生产率为,增长幅度为____%,今年预计为,增幅为____%;上年度政府公布工资增长指导线,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工资总额____元,平均工资为____元,比前年增长____%。

第四条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业和工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履行情况,联席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企业工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修改合同,但每年只能一次。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工会、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_____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_____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_____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八_____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准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有关规定,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就本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协商双方经对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2、区域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条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修改或变更。

1、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发生变化;。

2、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条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协商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区域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__年6月2日至20__年6月2日止。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本合同进行协商。同意续订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续订。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7日内由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工会同时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并履行规定程序后,重新送审。

第九条协商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人员公布合同正式文本。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年月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级工会、覆盖企业各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章):工会(章)。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行政方代表和员工方代表集体谈判,取得一致协议,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有关员工劳动报酬事宜商定如下: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资分配形式的具体内容为:

4、员工工资目标为:

5、工资支付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8、员工在停工学习、下岗放假、病假、事假期间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新进、转岗员工、内退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为:

10、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1、各项福利待遇及补充保险的办法和标准:

12、员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0元。

13、由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员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过培训教育费,则按5年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服务期期间的培训教育费。

第二条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对员工工作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5、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故时,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方集体谈判代表有权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4、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三条除本合同外,双方认为需要谈判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它内容,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停产、转产、兼并、出现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后应于七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1、由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一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因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兑现情况,要定期向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条双方因发行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集体谈判解决;集体谈判不能解决的,按集体争议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条款经集体谈判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名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

第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

第八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10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的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_____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____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____________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 元,同比增(减) %。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_____%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_____、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及说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合同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附件。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人较大。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员工首席代表(盖章)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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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意见》精神,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力,56家企业参与了石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县率先完成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得到县总工会主要领导的首肯和好评。我们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进行了分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并要求企业工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指导要约草签协商工作;镇劳保站、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负责解释政策、法规,审核工资协议,检查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做好争议仲裁工作等。工作伊始,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组长王晓峰、副组长魏荣宏,工资协商指导员郭桂华、法工部长王若阳带队多次到我镇指导,结合我镇实际,实地检查督导,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及上级建制的具体要求,并深入到企业与企业老板、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搜集各种相关资料。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工作中注重信息互通,紧密配合,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法规,实地调查,为企业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为构建甲山镇石材行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甲山镇石材行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石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镇本行业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工资发放形式及发放时间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并确定双方协商代表14人。7月12日召开双方代表会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文本草案,具体内容如下意见:一是甲山镇石材行业联合会内企业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对每位员工制定不同的岗位工资。生产厂长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安全厂长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会计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业务员月工资不低于元;管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检质员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放炮员月工资不低于4500元;杂工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切板工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装载机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大锯工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磨工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采石工月工资不低于4500元。二是联合会覆盖各石材企业员工工资应与各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三是各石材企业要确定每月发薪日,并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发薪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发薪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四是各石材企业因经营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7月20召开石材行业企业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甲山镇石材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8月4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正式公布实施。

工作实践中,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建立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和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要企业存在,每年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资分配决定的基本形式和发展方向。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改善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性。因为工资收入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制度也做了特别规定,各级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把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来部署、来检查、来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确保协议履行到位,使集体协商内容真正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使职工群众得到实惠。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我镇集体协商所做的工作,工做虽取得点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今后要调查、充实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完善各种协商措施,努力做到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互赢,确保我镇建材行业劳企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第八条、经济补偿规定

1、企业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其计发标准按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任何补助费,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向公司赔偿培训教育费(凭培训发票上的费用,按规定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期年限的培训教育费)。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条、增加职工工资应掌握以下比例

1、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0.3~0.7:1左右为宜。

3、企业工资利税率的水平应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条、增加员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1、劳动生产率;资产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有效期内,每年月为各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职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上年决算进行认真测算,确定本年度增长幅度、基数和增资时间,化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细则,由协商小组成员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到前天内,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员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各一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司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名: 工会签名: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第八章:劳动工资:在大城市比在偏远地方,往往可以得到更多的工资,因而在偏远地区可以过上普通生活的话,同样的劳动在大城市应该可以得到富足的生活。因为大城市的商品价格不会比其他地方更贵,虽然人不会因为工资随意迁徙,但是商品会。---这里还需要加上地租这个因素啊,这个因素在两地必然是有差别的。还有一个就是人的一个攀比心理,在大城市往往往往会去消费相对自己收入的奢侈品。一个快速发展的国家往往,由于用于发展的资金在不断的增加,雇主之间的竞争往往会使得工资上涨。----天朝现在的民工工资就是如此。不管怎么样,天朝整体来讲平均工资还是上涨的。而一个富裕的国家,如果用于发展的资金不再增加,那么由于不需要更多的劳动力,那么为了获取更多的工作机会,现有的劳动力之间的竞争会使得劳动力的价格发生下降。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相同的劳动力就可以换取更多的物品,相对的可以认为物价是在下降的。对应的`可以认为,如果工资的上升幅度要大于物价的上升幅度的话,那么可以认为物价是在下降的。----比如汽车。不同的行业,生产力的提高是不同的,甚至加上一些行业本身垄断、税收的因素,相对于社会平均的增长来讲,其增长是较小的,因而相对来讲,可以认为这种物品的价格是在上涨的。另一个方面,随着平均收入的上涨,这样民众就会有了对一些奢侈品消费的需求,而这些物品的供给往往受到本身资源的约束,社会产量有限,这样的话造成供大于求,这种物品的价格自然也会发生上涨。----比如现在的房子吧。劳动报酬和人口之间的关系。当人口不足时,劳动力不足,劳动报酬会增加,然后会有更多的劳动力,然后就是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劳动报酬下降。社会就在这样一个微妙的平衡之中循环。----避孕套还真实一个好东西啊,抑制了劳动力的迅速增加,可以延长劳动力在较长的时间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劳动工资只是维持劳动者最低生活的发展的资金而已。这个受到劳动需求以及社会商品价格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目前由于物价上涨而导致的整个社会工资的上涨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两会召开在即,委员代表们为民做主,参政议政,颇多高见。今日看搜狐新闻,得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拟提出提案:“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通俗点儿说,就是老婆做家务,老公必须发工资。据说这种方式能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从而“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本老汉一贯热衷于“妇女解放”的鼓吹,但感觉张委员的提案根本不是保护妇女,反而是变相提高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为什么这么说呢?显然,这一提案有将“夫妻关系”跟“劳资关系”等量齐观的嫌疑,工人打工,资本家不付款是侵权;但按照传统的理解,妻子也是家庭的主人,做家务本来是给自己干活,你跟谁要钱!

当然,按张委员的理解,这可能是一种传统的“偏见”,不改变就不能提高女性的地位了。

前几天美国人别有用心,称中国是世界上最拜金的国家,本老汉愤愤不平,现在看了张委员的高论,真有点儿不敢不信。试想家庭中夫妻之间都要引进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并且要拿到人民大会堂去讨论,要是这样的话,本老汉再补充几条,供尊敬的政协委员们研究一下:

1、如何界定家务的范畴?

2、如何确定丈夫支付报酬的标准?

3、丈夫拖欠工资妻子该向谁投诉?

4、丈夫是否有权代扣代缴妻子家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5、妻子为丈夫做家务,一旦出现失误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

6、妻子是否有罢工的权力?

7、妻子家务劳动不合格,丈夫是否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8、节假日做家务,是否该加倍支付报酬?

……。

尊重老婆,就是要给她发工资?

夏余才。

今日,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将赴京,出席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作为每年的“提案大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高级经济师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3月1日四川新闻网)。

让老公给干家务活的`老婆发工资,此建议的确让人“耳目一新”!其实,这一看似尊重女性的背后,却包含着更大的侮辱和不尊重!综观世界,凡是提倡男女平等以及尊重女性提高女性待遇的国家,其女性往往都是走出家门从家务活中彻底摆脱了出来。

女性只有走出家门,才能和男性一样跨入社会的大门,并由此参与到社会中去,实现自己半边天的价值!比如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国家领导人就是女性,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等舞台上也都活跃着女性的身影。惟有在一个女性是男人“肋骨”的社会里,女性才会做“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做了全职太太,自然只能依赖于在外打拼的男人。否则,全家人依靠什么生活?不走出家门,女性就会局限于家的舞台而失去了社会的舞台。失去社会舞台的女性,其价值就无从体现,也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许多年前,“娜拉”和“安娜卡列尼娜”尚且能意识到走出家门不做男人“附庸”,更何况今天的女性呢?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位女性在家中心甘情愿的去做全职太太?她们不但不做全职太太,便是家务活她们也很少干。特别是80后女性,做家务活的更少。至于家务活,大多交给了老人。有了孩子后,老人们更是既要带孩子还要做家务。这种现象,在农村和城市随处可见。而青年人忙于工作和事业,基本上没有时间打理家务。哪怕有时间去做,也会是男人做家务活的比例大于女人。

即便是个别女性做了全职太太,只是证明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分工不同而已,即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挣钱养家和女人打理家务,在这种情况下都成为其本份工作,他们互不相欠,也谈不上什么不尊重女性。反之,若男人在外干活还需给在家做家务的老婆开工资,不仅不合理,还有违男女平等和亵渎了女性!

况且,当今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女性很少做家务活。本网网那些做了全职太太的,也只是极少数人。这为数不多的极少数人或个例,各有不同的原因和苦衷,并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值得我们去讨论。承认和体现女性,不在于分工的不同,而在于其自身思想的解放和行动的参与!

提出“老公给老婆发工资”建议的委员,要么她所认识的多是“全职太太”而不是广大工薪族和农村家庭,要么她根本就没有弄懂什么才是真正承认和体现女性的关键所在!拿的资料来说事,不去深入生活进行调查和了解,确实能产生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效果。但这种“耳目一新”的建议,还是不要也罢!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委系统各单位:

为准确把握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统计口径、填报要求、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软件的使用方法,经领导研究决定召开我委系统人事统计、劳动工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全市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会议相关精神;。

3、交流上一年度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情况;。

4、讲解《人事人才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软件和《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的操作方法。

二、会议时间:

年2月3日—4日,会期两天。

会议地点:

假日酒店(商业储运总公司旁)十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委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相关工作人员。

五、费用: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每人400元。

六、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会议,不得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