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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热门15篇)

时间:2024-01-09 09:51:12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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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做好相关记录。

3.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自学区召开营养餐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营养餐明白卡、还通过*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辽*副组长雷兴奎成员各班班主任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2.生用餐时,教师都监督学生就餐;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我校规模大,学生多,工作量大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物价水*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v^、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2016年,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实现“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食堂管理。

1.进一步建好学校食堂,完善食堂设备配备,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学校食堂的发证工作,努力做到学校食堂都能持证经营。

2.进一步完善各项公示制度,督促各地妥善解决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每天4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水平。

3.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储存及留样等程序,确保各个环节安全。

4.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要求,继续督促学生食堂全部退出经营承包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现“零利润”经营,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确保资金安全。

1.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实名制信息档案,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

2.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规范财务核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健全学校内控机制、营养改善计划月报制度,强化学校财务公开,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三)抓实人员培训。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抓好抓实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营养食品配餐、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培训,逐步提高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为学生提供营养可口的饭菜,并保障好食品卫生安全。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v^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以及易门县教育局工作会议精神,中心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改善学生营养餐状况,提高学生营养水平,现将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后勤司务长为管理人员,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为126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食堂供餐,分餐以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带队发放营养早餐,由各任课教师组织发放营养早餐,自3月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早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我校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餐具、清洗消毒柜,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在专用设施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校交通闭塞,配送环节交通不便,食堂人员紧缺,食堂工作人员外出配送,学生早餐和中午饭就得不到保障,为了保证学校学生能够吃上营养早餐,老师只能按时来领取营养早餐,品种比较少。

以上就是我校营养早餐实施情况,营养早餐进校园的运行中有成功的地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和供餐企业调整思路,将成功经验推行下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校的营养早餐步入健康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校长段学利为组长,张瑜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准确发放食品和人数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应急预案、食堂建设等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露峰第四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三)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学校召开领导小组、实施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参加的专题会议,利用周一晨会,传达上级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学生营养状况调查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制定了《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露峰四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供应室学生奶登记、验收、入库、出库、食品留样、保鲜等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账目清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签名管理,班主任、班助理和校委会成员入班陪餐。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

(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六)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为保证学生营养供餐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多方联动,上下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销员,分别签订了用工合同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协议书。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v^食品安全法》、《^v^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涉及环节多,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学校食堂还不能完全满足供餐需求。

按照规划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需投入建设资金亿元,到2015年底,全省投入资金亿元,尚有亿元的资金缺口,部分学校食堂建设还未完成任务,新建食堂内部设备配备还不能完全达到科学烹制和卫生供餐的条件要求,中短期保留学校和一些教学点,还是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来解决供餐问题,影响供餐质量和水平。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问题有待解决。

2014年,省教育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省18608所学校的18747个校内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食堂持证数13781户,占64%;未持证数4966户,占36%。未持证的食堂中,绝大多数为农村中小学食堂,2015年,部分新建食堂投入使用后,未持证食堂数量有所减少,但问题依然严重。形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为保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需求,我省部分农村学校通过搭建临时伙房、改(扩)建学校原有其他性质用房进行供餐,学校食堂供餐的硬件设施条件暂未达到食药监部门的发证标准。这一问题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要求必须实现校内食堂自主供餐;另一方面,学校食堂(伙房)暂时不能获得食药监部门颁发的供餐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在过去三年的工作实践中,多数地区和学校采取向当地教育和食药监部门备案的方式进行供餐。但是也有部分地区,此类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成为了当地食药监部门的监管盲区,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此类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将可能面临按照新规进行严惩重罚的情况。

(三)工勤人员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解决。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全省除部分地区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外,许多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客观上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食堂结余资金的问题。按照国家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全省尚缺食堂工勤人员万人,要全额解决好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问题,各级财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20xx年五月正是春末夏初之时,国家酝酿多年的又一民生工程农村中小学营养餐工程全面启动。随即我校也拉开了实施这一举措的序幕,全校师生洋溢着幸福的喜悦。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向四面八方,传向每位家长。在校食宿的孩子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家长也别提有多高兴。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啊!老百姓这样说道。这是党和国家实现健康我们下一代接班人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中、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以及勉县教体局工作会议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把食堂给学生管好,千方百计把实惠让给学生。努力改善学生营养餐状况,切实提高学生营养水*。现将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并真诚地与诸兄弟学校共勉。

我校接到实施营养餐工程的文件后,第一时间组织校委会成员和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仔细研究,迅速制定实施方案。首先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广播、报栏、黑板报、班主任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国家营养餐方面的每一点要求。还通过就营养餐工程印发了“致家长的一份信”,把这一喜讯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做到了家喻户晓,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家长之心。

营养餐工程的实施是一项艰巨而浩繁的工作。管理不善,就会适得其反,造成国家财力物力的流失和浪费。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学校其他行政领导和班主任为成员的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组、财务组、签字组、食品加工组、卫生检查组和食堂管理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营养餐实施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采购组事先做好采购准备。每次采购前,采购组组长都必须清查并登记好食堂剩余原材料的情况,同时征询食堂管理员和食堂主厨的意见,填好采购单交食堂主管领导审批。采购组长确定随同采购的其他人员,由校长或副校长安排租赁车辆出车采购。

采购组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按照要求定点采购,索票索证。为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我们分别和定点采购点签订了《食品原材料供应合同》和《食品原材料供应安全责任书》。采购时采购员必须死守质量关,严把数量关,坚决保证采购的粮油肉菜质量优质,坚决杜绝采购的原材料出现短斤少两,坚决禁止不和商家讲价的豪爽大方,坚决严禁采购人员吃拿卡要等回扣,坚决不购豆角和菌类等易发食物安全事故的蔬菜,坚决不失误学生任何一餐。

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材料经过食堂管理员协同炊工人员逐一复称验收登记入库。若出现数量不够或者质量明显低劣则立即追究相关采购人员的责任。

我们所用的粮油是县城多年经营的老粮行,菜油是勉县大油脂厂的纯菜油,从不使用调和油和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油。我们学校位于勉县南山区,当地盛产猪肉。阜川街与学校仅有一桥之隔,街上肉鲜价廉,但证章不全,所以我们一开始就通过多次考察,选择在天天超市定点采购大肉,三章两证齐全开正规发票。每次采购不得少于三人,杜绝了价格、数量等诸多容易出现的漏洞。

财务组有会计、出纳。所有食堂原材料采购票据必须实行三签制,即采购人员、食堂管理员、分管营养餐的副校长分别签字后方能入账。营养餐账务按照《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票据规范清楚、钱款安全无虞、账目日清月结、结果定时公布。

食品加工组严守学校制定的《营养餐操作规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明确。

安全责任,食品加工组下又细分五个小组:配菜组、切菜组、炒菜组、面食组、面皮组,五个小组各确定一个小组长,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食品加工人员在食堂管理人员的全程督察下严格遵循操作程序,实行精选、粗加工、安全漂洗、开水燎、烹制、留样、销售。

库房原材料管理设置两道防线,即两个人带钥匙,一个人带库房门上钥匙,一个人带操作间门上的钥匙,两人相互制约,保证食堂原材料不流失,同时避免了他人对食堂管理的嫌疑。

食堂管理员负责原材料的入出库、成本核算、台账建立、留样、消毒登记和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管及卫生的督查以及炊工人员的考勤、工作失误的记载、食堂安全的检查。

食堂卫生实行炊工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到组到人,负责打扫并保持区域干净卫生。由校委会成员、工会成员、学生会成员组成的食堂卫生检查组定期对餐厅、食堂、灶具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整改。

为使我校营养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食堂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签订了一系列的协议。及时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炊工人员考勤制度》、《学生营养餐领导陪餐制度》等,做到每个制度上墙,每个制度入心。涉及食堂管理的人员人手一册。食堂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工勤人员对照食堂具体问题学习这些制度。食堂分管领导协同食堂管理员每周星期五中午学生用餐结束后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食堂中不同岗位、不同从业人员均有相应的制度去要求、去约束,有效地推动了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我校食堂于20xx年9月费尽周折、历尽艰难从私人承包中收回统管,彻底改变了私人承包时学生吃不饱、吃不好的老大难问题,把最大的好处惠及给每位学生。我们的营养餐经营理念就是:宁愿贴钱也要让学生吃好吃饱。每逢重大节假日,除每天中午的营养午餐外,如“三八”节我们还要为女生额外免费供应一顿丰盛的大餐;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为全校学生免费提供一顿大餐。我们为了保证每个学生能够吃上营养餐,时间定在中午。供餐内容主食是米饭和馒头、画卷、包子等,营养午餐每次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汤菜免费。为了让孩子们在校能享受到家一般的温馨,父母亲一般的关怀,我们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坚持学习营养方面的基本知识,合理安排每一天每一顿的饭菜,主副食搭配、荤素搭配、米面食搭配,不同新鲜蔬菜交替,不同肉类交替,不同花样交替,早晚还配有鸡腿和水果,努力做到每天不同,每餐不同。每到中午放学时分,孩子们按序在餐厅满脸喜悦地享用营养午餐。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食堂管理人员目睹孩子们愉快地进餐,心里掠过一丝丝欣慰。为了照顾部分饭量大的学生,我们还在晚自习下提供一顿夜餐。我校食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的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从真正意义上实施这一惠民政策,提高学生的健康水*。

为了搞好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对学校的大力支持,本学期我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成功地召开了学生家长会。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会上,我们把宣讲党和*实施营养餐的政策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讲全讲透,还让家长参观了学校食堂建设,介绍了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餐操作和出售过程,让简章询问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家长过后无不翘首称赞,脸上乐开了花,都夸党的政策好,都说学校食堂现在办得好,孩子在校生活,我们家长非常放心。我们听后,深感肩头所担责任的重大。家长的肯定就是我们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就是我们必须管好营养餐的最大动力,就是我们必须教育好学生的不竭的源泉。我们还在学生宿舍楼通道里设立了意见箱,定时由后勤主任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广泛征求学生对食堂及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了让家长真正了解学校营养午餐情况,愿意来校和学校及老师交流,我们特许家长随时到校看望子女时免费与子女共进午餐,参观校园,进教室听课,与师生座谈,及大地调动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也收获了不少有利于学校持续发展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了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推动了学校食堂和营养餐管理水*的不断提高。

“山外青山楼外楼”。为了把外面的先进经验引进来,引导我校后勤、食堂、营养餐朝向制度化、规范化、安全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我们先后多次组织后勤相关人员到宁强铁锁关中小学、勉三中、勉四中、温泉小学等校参观学习。把人家的好做法学回来,结合我校实际加以变通应用,促进我校后勤管理、食堂管理、营养餐管理的规范化进程。同时我们也要深深地感谢勉县教体局的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感谢其他部门的检查指导,也感谢在座的诸位校长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我们有时在一起参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受到你们的启发,才一步一步地走到现在,在此我深表谢意。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截至2015年12月底,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共有16613所中小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其中:小学14834所,初中1779所;惠及全省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小学生万人,初中生万人。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我省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由“两餐变三餐”,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营养改善计划民生效益得以充分体现。

(二)抓安全工作打造阳光工程。

1.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提升保障水平。

2015年颁布实施了新《食品安全法》,我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家编印了《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手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与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手册》,配套宣传挂图和视频光碟,共印制万份,免费发放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5年3月、5月、9月分别下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5〕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教体〔2015〕12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体〔2015〕23号),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之初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工作进行自查。6月至12月,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省教育厅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食药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进行检查整顿,有效提高了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方面,组织省级食品安全培训,全年举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500多人次。另一方面,对部分州(市)教育局给予资金补助,要求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分级培训。2015年,省教育厅共拨付6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培训,培训人数超过两万人次。在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培训的同时,组织专家进行授课,并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5年3月和10月,省教育厅对不同季节学校易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提示,要求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与^v^门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协作合作机制,4月,召开全省学校疫情分析会,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全面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4月,省教育厅在昆明医科大学挂牌成立了“全省中小学校医培训基地”,4月至7月,组织开展了4期针对全省中小学的校医培训,为有效提高我省校医队伍的素质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组织创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材料进行了评审、公示和复核,认定命名了全省首批15所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对每所学校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用于支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带动本地区的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31号)要求,我省严格做好资金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与监督工作。2015年,全省共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亿元,省级资金亿元,州、市、县投入资金亿元,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各试点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原材料采购价格、食堂菜品价格、供餐带量食谱、受益学生信息及财务收支情况等公示栏、校园广播信息、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全国营养办《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5〕2号)要求,我省认真做好实名制学生信息填报、培训工作,通过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全省补助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推进“阳光校餐”,让计划实施更加透明。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营养餐改善计划工开展以后,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精神,认真工作,细心组织,努力完成任务。现将20xx年营养餐改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重点,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和相应后勤负责人及班主任等人员为组员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实名制人数统计情况统计上报,组织严密。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食品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发放与饮食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使学生和家长们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学校的专职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吃到健康、卫生、放心的食品。

三、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

本学期我校营养餐工作实行每天上报每天出库管理,做到“五统一、一全程”(即统一加工,各班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饮用,统一回收垃圾。)及时进行收集信息(做好食品验收、分发统计,学生饮食用情况统计,学生饮食用情况汇总),做好留样,确保安全,实行每天统计,每周统计,每月统计,学期汇总统计,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做到万无一失。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营养餐发放工作量大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为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本学期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健全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食餐管理。

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四)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故县镇中。

2014.1.12。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远程教育工程实施以来,我校始终把如何管理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远程教育设备设施,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装备的应用效益,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在这一学期中我校的远程教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就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转眼间就结束了,为了总结经验提高成绩,现对远程教育工作做以下总结:

为管理好远程教育工作,保证远程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及班主任为成员的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实际,拟定出了我校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了《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等。对远程教育设备的维护、资源的接收、整理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责任到人。对教师的学习、业务培训指导等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置。对远程教育资金投入等,作了详细的预算和安排。

效果非常好。光盘播放不再需要制定课表,各位教师可以灵活的进行课堂教学,不需要粉笔就可以完成一堂完整的课,让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在本学期教学评优课中远程信息教育设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现代教育是推动教学主要因素,远程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让远程教育进入课堂落实到实处。针对我校,信息技术落后,教师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的情况。我校利用每周四晚自习的时间教师会,对教师进行计算机操作、远教资源及白板教学的应用的培训,使80%的教师都会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这样一来,我校教师基本都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1、教师培训。

学校领导积极组织老师参加培训,再以各教研组为培训中心,在各教研组中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组织教师积极开展远教应用活动,将远教应用于课堂教学,同时教研组长指导组内教师搜集运用网络资源并把组织好的资源及时上传。

远程教育开通以来,为每位教师都能够很好的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学校把使用远教资源上课纳入学校对老师的量化考核中,学校领导经常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电脑及远程教育知识,主要讲解网络资源共享,如何制作及使用电子表格,如何制作课件等等。通过培训,全校教师已基本掌握并且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逐步达到熟练水平,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学期末进行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比赛。

2、学生使用。

学生方面,教师利用学生微机课以及其它课堂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本年级有关科目中素材影片,动画,加深对书本内容的理解,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远程教育资源,要走进课堂、用在课堂,才能发挥资源优势,这是远程教育工作的核心。远程教育,就是要通过资源共享,让农村学生能享有优质教育。如果资源只停留在教师那儿,不进课堂,达不到用远程教育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目的。怎样让远程资源走进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我们定时将所接收的资源公布,让所有老师和学生都能最快的接受最新资源。

2、结合教导处,要求每位老师在备课时不但要备教材、备学生,还要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备课,把远程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教导处和教研组定期检查。

3、每班每学期至少要利用远教资源开展2—3次主题班会活动,并且要有班务工作记录。

4、要求远教兼职教师在信息技术课上教会学生使用远程教育资源,使学生自己能够观看远程教育资源中的课件、经典案例、知识拓展、习题精远、课堂实录等内容,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开阔学生的视野、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

5、这学期要求骨干教师必须要上一节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的教研示范课,探索运用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课教学整合的途径和方法。并把教研课的好与坏,纳入到教师个人的教学考核工作中,进行考核评比,与教师评职、晋升、评优直接挂钩,促使大家多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学,不断提高教师运用远程教育资源的水平,进一步保证远程教育资源走进教学课堂,优化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本学期我校的远程教育设备损坏影响了我校远程教育工作的开展,今后的远程教育工作中,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让远程教育设备在课堂教学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远程教育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好处,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精彩,我相信我乡的教育也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校环境较特殊,校舍的完善,有些资源接收的不是很完整。不能很好运用最新的资源进行教学等不足原因困扰着我们。我们总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我们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取得更大进步。使我校的远程教育工作更上一层楼。我校将努力解决不足,使远程教育发挥它更大的效益。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领导机构我校领导积极配合县局工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为此,学校成立了以安庆奎校长为组长,张雄为副组长,王笃伦、赵波、喻明、袁泽伟、肖林为组员的营养餐领导小组下设有膳食科由王笃伦老师为主任,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组,认真细致的做好营养餐采购、入库、出库、加工等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足额就餐。我们采取实名制就餐方式,组织严密。

二、健全管理制度,采取责任追究制我校的营养餐管理采取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正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发放与用餐管理制度》,例如:《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中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日期超过了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我们将拒绝签收。学校还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发放与用餐须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严格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过程中,采取责任追究制,如果出了问题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努力把失误降到零。

改善计划宣传手册》,同时学校还特别制定了《营养餐食用须知》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手中,使学生吃的卫生、健康,也使家长放心。本学期我校共有学生1681人,他们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营养餐。我们实行学生数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学生人数的更新,转出,转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对每天的营养餐的发放工作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做好留样,确保安全。每天统计,每周统计,每月统计,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回顾营养餐的前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不足,例如学生人数多,食堂过小,生均使用面积严重不足,给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食堂容量小,实行分餐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堂工勤人员未经过规范培训,工作中业务素质不高,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高效,快捷,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好。

万名农村学生受益营养改善计划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来,全国有3160万名学生从中受益。

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青少年是含苞待放的希望之花。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2011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破土而出。4年来,营养改善计划这棵幼苗在阳光下和孩子们一同茁壮成长,既滋润着孩子们的营养健康,也被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所滋润,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结下累累硕果。

——3160万名学生受益。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13.3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实施范围,3160万名学生享受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其中,699个国家试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的9.2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受益学生达2132万人,真正体现了“雪中送炭”。

——2455万平方米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竣工。为有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专门安排30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试点地区6.9万所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建设面积达2603万平方米。目前,6.4万所学校已完成食堂项目建设,竣工面积2455万平方米,竣工率达到94.3%。据统计,国家试点县采用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从53.5%提高到67%,学生就餐条件明显改善。

——1705亿元资金投入。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191亿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598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93亿元、食堂建设专项资金300亿元。地方财政累计安排资金514亿元(含“一补”资金)。在中央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共同努力下,这些资金的投入,落实为广大学生实实在在的获得。

——零起重大事故。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5个部门,先后组织制定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保障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应急事件处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建设等10个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试点学校以及供餐单位的职责,为营养改善计划保驾护航。计划实施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大成效。201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发布第三方监测报告,认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取得了3方面成效:一是学生一日三餐的比例升高,反映“吃不饱”的学生减少;二是学生营养状况有所改善,贫血率下降;三是学生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中小学生发生感冒等疾病减少,出勤率增加。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学生营养部门将紧紧围绕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持之以恒坚持规范管理,让农村孩子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营养,为“希望之花”绽放提供“养料”,打好基础。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欢迎媒体记者报名参与,共同努力,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民生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红柳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魏佳万。

副组长:李映贵展天补。

成员:李爱滕燕展全蕊薛再新赵会玲高晓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

由学区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面点、牛奶、苹果。

2、星期一、二供应纯牛奶和鸡蛋,星期三、四供应纯牛奶和面点,星期五、六供应纯牛奶和苹果。

3、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价值3元的等值食品。

从2017年4月5日开始实施。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中心校。

工程经济管理风险问题及改善方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