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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报告(优质15篇)

时间:2024-01-11 15:26:11 作者:影墨

调研报告的撰写可以提供决策参考,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调研报告的范文是提供给大家参考的,希望能够在写调研报告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农村问题调研报告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国家提出了很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现在的新农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然而农村的环境问题却越来越多,深刻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环境问题让农村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到底农村的环境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们究竟要怎样对待这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与几位好友在寒假期间,组成一个小小的团队,展开了一个以“农村环境问题”为主题的问卷调查。

一、 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 调查对象

2017年1月27日、28日、29日,由我与四位好友组成的一个团队,对我镇的8个大队的部分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上门拜访并填写调查问卷为主,在调查的准备阶段我们也随机访问了几位老乡,帮助我们完善了调查问卷的题目,也得到了老乡的肯定。

二、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其中每个大队10份,调查的范围比较广,而且老乡也比较配合我们的调查,问卷得到了100%的回收率。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农民的环境知识缺乏

人们对环境知识的认知程度是决定他的环境意识是否高尚的基础。如果环境知识缺乏。不知道如何保护环境。那么他的环境意识必然不会高尚。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以下几个问题来调查我镇老乡的环境意识。

(1).对相关的环境纪念日的认知程度,目前已经确立的环保纪念日有10多个,我们选择与农民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三个环保纪念日作为调查项目:“世界环境纪念日”(6月5日)、“土地日”(6月25日)和“植树节”(3月12日)。在80位被调查村民中,对上述纪念日不知道的人数分别占95.3%、96.8%和5.07%,这说明多数村民对环保纪念日不太了解。

此外,村民对环保纪念日的了解程度还与受教育程度相关。对上述纪念日回答不正确或不知道的人数中,小学及文盲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9.5%、48.8%和6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的比例分别只有15.1%、14.9%和7.3%。在调查中发现,村民中能正确回答“植树节”的人数明显多于其它三个环保纪念日。即使在回答不正确的村民中多数人也表示知道有植树节,而对其它二个环保纪念日,多数村民表示不清楚有这些节日。这是因为每年植树节时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机关、团体、学校都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而在其它环保纪念日时几乎没有任何活动。

(2).对“工业三废”及其危害的认知程度。工业三废指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这些废弃物如果超标排放就会污染环境。而且在环境中还会发生物理的和化学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人畜健康造成危害。“工业三废”是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但是.当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哪些是“工业三废”时,80个被调查者中回答完全正确、不完全正确和完全不正确的分别占10.1%、38.1%和51.8%,而且多数村民并不了解“工业三废”的危害。

2.农民的环境行为不雅

在农村,农民的环境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环境状况。在调查中我们询问了下列有关的农民环境行为问题:

(1).如何处置废电池?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l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等多种,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者随手丢弃。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从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威胁人类健康。在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题目:下列物质(废铁、废玻璃、废电池)丢弃在土壤里,哪一项对环境危害最大?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废电池对环境危害最大。但调查结果仍有26人回答不正确,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多数村民都是随手丢弃。有许多人虽然能够意识到废电池的危害。但可能仅仅是图方便、嫌麻烦而仍然选择了不利于环保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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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调研报告

农业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农民是中国最广大的群体,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农村问题。

供大家参考借鉴。

通过调研,同学们加深了对农民和农村的认识,他们在思考,农业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农民是中国最广大的群体,却还在承受着最大的辛苦和劳累,同学们也希望能再有机会与农民的充分交流,了解了农民的疾苦,切实地了解、反映“三农问题”,为问题的解决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此次调研,对于村落和被调查人完全采取了随机取样调查,保证了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调研团虽然结束了在调研活动,但为了保证调研的可比性和普遍性,调研团的成员又决定加印问卷返回各自的家乡,展开追加调研,为此次调研能真实地反映问题增加素材和数据。近年来,我国的“三农”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党的“xx大报告”用了很大的篇幅讨论了“三农”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将“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到了很高的位置,认为:“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就没有全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65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有近2019万,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子女闯天下,老人守“空巢”。生活孤独,缺乏照顾,却时刻挂念儿女,这就是农村留守老人的缩影啊。然而,在外务工的子女普遍地只把赡养义务理解为源源不断的物质供给,忽略了对父母精神上的嘘寒问暖。留下的是踽踽独行的老人每日不断地守望家门,盼星星盼月亮,盼着自己孩子早日回来。这让我想起之前我们走访的那些老人,每一个都是蹒跚而行,有的由于年老身体不适还要照看自己的孙子。儿女离开,孙子尚小,为了整个家,不得不自给自足。一辈子就这么辛劳度过,没有享受过一天的福,这真是做儿女的悲哀!

如今,留守老人问题还未引起广泛的重视。但无论如何,他们是为我们的成长付出辛劳的功臣。先在他们已是日薄西山,他们缺乏社会的关爱,承受骨肉两地分离的痛苦。在物质文明逐步走向发达的今天,留守老人的大量出现是社会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我们应该理智看到留守老人是社会群体中的弱势者:他们年老力衰,他们动作迟缓,他们招人嫌弃,他们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他们是生活上的低层次者。正是由于这些的特殊性,就决定了他们很难依靠自己安度晚年。因此,这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更需要家庭子女的理解与关心。总而言之,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子女们,挣钱只是一个生存目的,老人则是自己的至上亲人。当有一天老人已不在人世,那时候想着尽孝早己为时已晚!所以,留守老人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关心与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也需要子女常回家看看。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快乐地安度晚年。在中央政策的扶持下,很多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得以保护,农民基本能够解决温饱问题,但农民普遍抱怨种子、农药、化肥、管理等导致种植成本居高不下,中央惠农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同时靠天吃饭、种粮不赚钱等状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走访中,他们还注意到,一个村子的领导的水平就直接决定了整个村子的发展状况,“三农”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一批眼界开阔,踏实为民的村干部。见到了农村医疗资源的缺乏、农民生活的困苦、农民居住环境的差乱,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农民文化水平的低下.

首先,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增加农民的收入,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中外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就是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只有实现农村劳动力不断的、大量的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才能有效的提高农民收入。要实现农村人口的转移,一方面城市要有足够的劳动密集型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转移出来的农村人口必须有足够的劳动力素质,来适应城市里面的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则关键取决于农村教育水平。农民的素质决定了他们在城市只能从事最底层的工作,本来背井离乡与亲人分离就是很悲哀的事,再加上在城市身份地位的低下,给农民工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农民工在城市的工资也是最低的,除去生活开支以及两次农忙和过年三次回家的路费,使微薄的收入所剩无几。由于文化水平低,农民工没有法律上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外出务工时不会意识到要与用人单位签订。

合同。

即使签合同也不了解合同中的内容以至于很多农民工劳累了一年到年底却拿不到工资。从心理和经济方面考虑农民都不愿意外出务工用濉溪县一位领导的话说就是“农民在有饭吃的情况下都不会外出打工”这主要是由农村低下的教育水平引起的。农村居民受教育年限低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很难提高。

其次,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低,农业技术很难在农村推广,推广速度慢。农村田地产量低、种植的作物品种单一,再加上安徽省农村居民人均耕地较少,大多数农民只是把农业种植作为一年口粮的来源。在调研中,濉溪的一位四十多岁的农民说他们多年来都是冬季种小麦,夏季种大豆,种植方法也从没改变过。他给我们算了一笔帐:小麦一亩地最多产900斤,价格是7角/斤,大豆一亩地最好能收入400元,一亩地一年的毛收入一千元左右,扣除化肥、农药等,一亩地一年的净收入为500—600元,除去家人的口粮剩的就更少了。当问到是否需要农业技术时,他立即作了肯定的回答,但又说“书上关于种植、养殖的都看不懂,要政府派人‘手把手’的教是不可能的,农民太多了”。第一产业作为农民增收的来源之一,所起的作用太小,他们不能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应用到生产中。

再次,以农民现在的文化水平很难了解和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决定了他们的娱乐活动主要是打牌、看电视和聊天,但看电视又很少看新闻,所以他们几乎没有了解国家经济政策的途径。在调研过程中,像“社会治安”、“最低生活保障”、“环境保护”等最常用的词语,都要给他们解释很多,他们才能理解,更谈不上理解国家经济政策的条款了。因此也不知道国家经济政策的引导方向,抓不住致富的机会。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农民参与管理及创新的积极性较低,大多数人都是随大流,不愿意积极的寻求致富之路。

农村教育的现状是由很多原因引起的。一是国家的教育管理体制,建国至1986年以前,在中央集中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都是直接或间接的由中央财政负责,但这段时间,农民和各级政府没有注意农村教育的重要性,农村的办学水平较低,教育经费数额也不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教育越来越重要,1987年之后,中央把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了地方,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这给乡镇财政以及农民增加了负担,以至于学校教育负债严重、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普遍,即使后来教育体制由“分级负责,以乡为主”改成“以县为主”,这些后果仍没有太大改善。教学水平高的老师留不住,农村学校中的老师或者是知识老化、教学方法陈旧的老教师,或者是本身知识水平就不高的年轻教师。很多学校的美术、音乐、体育、电脑等提高素质的课程无法开课,这样的教学水平也很难要求农村学生能有较高的学习兴趣和文化素质水平。

二是农民比较看重眼前利益,在多数农民的观念中,如果没有考上大学,上了高中与只上初中或小学没什么区别,还是要回家务农。因此,很多农村父母在孩子上初中时看到孩子成绩不好,想到将来不一定能考上大学,不如现在就外出打工挣钱,解决家庭贫困问题。即使考上了也不一定有钱去上大学,每年高考后都有媒体报道许多考上大学而又没钱上学的学生,这也影响了农村孩子学习的积极性,造成农村学校较高的辍学率。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父母也开始明白让孩子受教育的重要性,很多父母将孩子送进城市的学校学习,虽然这样会造成农村教育资源的流失,也会给农村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但是在现阶段农村教育水平低下的情况下,能让农村孩子享受与城市孩子同样的教育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的教育状况还不尽如人意,从问卷中可以看出农村教育已经在改善,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群受教育程度相比年龄在40岁以上的较高,在两个县189份问卷中,40岁之上的有119份其中初中以上水平的有9人,占7.5%,30岁以下的有21份其中初中以上水平的有8份占38%。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不用再交杂费,从而可以享受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中国政府已经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相信中国农村教育状况在不远的将来会有较大的改善。

根据省、市、县开展“万民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要求,房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通过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代表座谈、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就全县的农村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房县总面积5110平方公里,是全省第一版图大县。全县辖20个乡镇(场),304个行政村,156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756元,财政收入2.1亿元。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也是老苏区,全县有优抚对象31160人,其中享受抚恤定补5469人,农村实有五保6610人,农村低保对象3.3万人,城镇“三无”对象820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2万人,常年因灾救助对象40000人,60岁以上的老人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2%,90岁以上的老人476人。全县建有福利机构23所(其中县办福利院1所、光荣院1所,乡办福利院21所),为民服务窗口2个(即婚姻登记服务大厅、低保服务大厅),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单位2个(即烈士陵园管理所、殡葬管理所),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共有82人。

1、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最基础的工作,我们从城市低保救助开始,不断拓展救助种类,目前已开展了农村低保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五保救助、灾情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十项社会救助种类,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体“应保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逐年提高提高救助标准,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实惠。“”期间,我县共投入民政事业资金4.5亿元,常年救助城乡低保对象达到5.8万人,常年灾民救助4万人次,累计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万人次,实现了城乡居民无饥寒。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五年累计救助2500人次。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高,帮助灾民恢复住房8000户。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2、城乡低保救助阳光化操作为了解决群众不了解救助政策,不知道救助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政策执行不严等现象,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救助服务。一是建立了民主评定制度。在低保对象的确定上,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开展“民主选贫”活动,对提出低保申请人,采取“一会两票”的办法确定对象,逐级上报、审核;二是建立了季度审核、半年核查、年度走访的制度,形成了“低保对象即进即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了“四级公示”制度,即对低保对象实行村(居)公示、乡(镇)公示、县级公示、户挂标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了公众服务窗口。投资50余万元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接受全县群众的政策咨询,受理群众的上访,办理临时救助,承办社会救助工作。2019年和2019年,我县低保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3、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近年来,我局抢抓机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高了为民服务能力。一是投资1100万元,对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建老年公寓一栋,新增床位210张。目前装修工程已接近尾声,即将全面向社会开放使用,有效推动了我县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二是抓住“福星工程”建设的机遇,投资400多万元,新建了农林场福利院、化龙堰镇福利院,改建了青峰镇福利院、榔口乡福利院、红塔乡福利院、土城镇福利院、野人谷镇福利院,4所福利院已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6所福利院已达到合格福利院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福利生活配套设施,使入院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确保了老人住得进、留得住、生活得好。三是投资800多万元,兴建了民政综合服务大楼,为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和婚姻登记系列化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宽敞的服务场所,每年接待服务对象达4万多人次。四是启动了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项目。

4、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了优抚抚恤政策,按政策及时予以调整,建立优抚对象台帐,实行网络化管理,及时兑现优抚资金。二是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制定出台了《房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优抚对象建立了医疗救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对现役军人家属给予重点帮扶。三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军政鱼水情。四是开展复退军人职业技术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复退军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扩大就业渠道。

5、防灾救灾工作快捷高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方针,努力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灾区社会稳定。一是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严格执行汛期和特殊时期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灾情。灾害发生后,及时督办乡镇开展自救,下拨救灾资金,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饮用水。二是规范常救对象的救济工作。在每年冬末年初,对全县常年救济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搞好公示,按照《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及时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解决常救对象的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三是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

》,督促乡镇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数据库,成立县救灾备灾中心。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募捐机制。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募捐渠道,逐步实现社会捐助活动由集中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日常性转变,每年接受社会捐赠款物50万元以上。三年来全县先后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群众生活救济资金2147万元,其中用于冬春生活救济资金1114万元,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033万元;下拨棉衣棉被12万件6000床。

6、社会事务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在婚姻服务上,逐步实现了以乡镇分散登记向全县集中登记的体制改革,成立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婚姻咨询、法制宣传、登记拍照、电子档案传输、信息查询、代写婚姻文书等一系列婚姻登记服务。年结婚登记量4500对左右,登记合格率达到100%,2019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在收养登记上,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严格服务程序,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在社会组织管理上,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文化事业等方面的社会团体,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加快房县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社会救助水平低。房县属贫困县,县级财政投入社会救助资金有限,尽管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各类救助水平较低,救助面较小,难以应对物价上涨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

2、福利机构不健全。一是城区仅有一所城市福利院,供养床位40张,远远满足不了城区450名“三无”老人入院需要。二是农村福利院投入少,规模小,集中供养率低。全县仅有21所中心福利院,床位都在50张以下,容纳人数有限,无法满足新增五保老人需要。三是全县无一所救助机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落人员得不到及时有效救助。四是殡葬服务设施匮乏。全县目前尚无一处殡仪馆和公墓,殡葬制度难以推行,与现代文明社会极不相适应。

3、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人6.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2%。随着打工经济和异地就业新格局的出现,有30%的留守老人处于孤独无助状态。而全县目前尚无一所社会养老机构为他们提供养老服务场所,给老年人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4、优抚安置服务功能弱。目前缺少功能健全、环境优美的光荣院,为伤残军人提供服务。没有军休所,无法为退离休军人提供活动活场所。没有优抚医院,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活动难、就业难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5、村(社区)基础设施滞后。村(居)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国家政权基础。随着社会的转型,村(居)民委员会由管理逐步走向自治型和服务型。而村(居)组织的办公经费的困难和办公服务场所的缺少,无法为村(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严重影响了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

6、村干部队伍严重老年化。目前,村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偏大,思想不够解放。大多数村干部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调整步伐,只能机械地抓落实;谋划发展缺少科学性,思想狭隘,存在短期行为;开展工作缺乏创造性,“上面让干啥就干啥,上面让咋干就咋干”,仅仅停留在完成常规工作。

1、提升农村低保救助水平。我县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低,月平补差仅有45元,救助人口4.6万人,请求上级政府突破人口比例的限制,将农村救助政策向贫困山区倾,与物价上涨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接好轨。

2、加快农村福利院建设。一是要明确机构的性质和福利院管理人员的身份,请求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建议明确为政府福利事业单位,采取县办乡管或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二是福利院提档升级,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农村福利院正常投入机制,不断改善办院条件,让五保老人住得进、留得住、生活得好。

3、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农村五保供养费过去是由村级提留中解决,税费改革后,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五保数量逐年在增加,新增五保供养经费形成缺口。全县省财政转移支付供养3956人,实有五保6610人,供养经费缺口每年达480万元。

4、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只有一所福利院,没有一所老年公寓,去年我们对县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增床位210张,可以有效解决我县“三无”老人住房紧张问题。今年以“竹房城镇带”为试点建1-2所标准化农村福利院,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请求领导给予大力扶持。

5、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力度。我县共有304个村(居),目前,只有107个村(居)有办公场所和一战式为民服务场所,有120个村(居)只有办公场所,没有足够的为民服务场所,还有77个村(居)办公用房简陋,办公设施老化,难以适应为民服务的发展需求,请求政府加大城乡社区建设扶持力度。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做好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村级干部培训力度,加快村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进程。优化班子结构,从而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问题,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真正体现出人情化管理的要求。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村干部,让广大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

农村问题调研报告

根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安排,我镇组织力量对全镇农村宗教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农村宗教的基本现状。

我镇位于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工程源头--丹江口水库北岸,鄂豫两省交界处,距丹江口市区80余公里,距郧十高速安阳出口25公里,东交蒿坪镇,西接郧县安阳镇,北与大沟林区相连,南与均县镇隔河相望。镇域面积325平方公里,辖23个村,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

1、现状。目前,我镇群众信仰的宗教主要是基督教,信众涉及我镇五龙池、xx、庄子沟3个村11人,全部是农村信众。11人中男性5人,女性6人,年龄在35-60岁之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全镇无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这些信众都是以自己的家为活动场所。自xx年以来,我镇农村宗教信众无明显得增加趋势,xx年调查统计农村信众是6人,当前调查摸底是11人,11年时间增加了5人,一直以来我镇都没有宗教活动场所,没有专职的教职人员。我镇农村党员中无宗教信仰者,经过摸排我镇当前未发现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非法宗教活动渗透情况。

2、特点。一是信众增长的速度较慢。由于我镇五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因此从xx年至今我镇宗教信众增长了5人。二是信教的原因趋向功利性。信众大多不是信仰上的追求而信教,生活中偶发性事件的困扰,如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身体疾病、意外事故等,往往成为其信仰宗教的主要动因。信教往往是为了祈求神灵保佑平安、发财、摆脱贫困、治病消灾。他们注重的是利益,而不是人身价值或终级追求。三是信仰追求的层次较低。信众由于文化程度、认知水平较低,信教只满足于烧香拜佛、唱诗念经等,注重的形式而不是实际内容。他们思想比较单纯,容易受到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和各种歪理邪说的影响。四是信众多为弱势群体。从调研情况看,我镇的11名信众有6名妇女,50岁以上的老人有4名,大多为弱势群体。

二、农村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镇无专门的宗教教职人员,大部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由于没有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信众大多是私下在家中聚会,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2、非法传教活动没有完全制止,还时有发生。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大对非法传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制止和取缔了"门徒会"等非法组织的蔓延活动,结合揭批"flg",使广大群众认识了邪教组织的危害。但是,目前农村一些地方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还在暗中发展,个别信教群众接受传教,宣传和参与零散朝觐等。

3、农民教育引导不够。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各级十分重视对农民的教育,加强了无神论与科学知识的宣传,农民的知识水平、自身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还是以文盲和半文盲为主,他们缺乏教育和引导,而且对宗教政策、法律意识淡薄,而被宗教所吸引。

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三、加强农村宗教工作的主要对策与建议。

1、广泛宣传,合理疏导。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使他们能够自觉执行政策、遵守法律。要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的正确轨道上来,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等问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

2、加大执法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宗教"三乱"问题。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旨,对自封传道人乱设聚会点乱传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遏制其发展。一是加强领导,协调行动。在各级宗教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班子,制定出周密的方案,统一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动员各方。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统一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工作。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三是依照法规,堵疏结合。在整治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做到堵疏结合。对少数信教群众多,确需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应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四是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要克服集中治理"一阵风",治理过后要定期检查,通过长效管理,防止回潮反弹,要把巩固成果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3、为了促进我镇的农村宗教工作健康发展,需要建设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这是事关宗教工作长期稳定发展的战略任务。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措施,有上级主管部门为我镇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教育创造条件,提高他们传正道、讲真经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应考虑在我镇建立一个宗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为信徒去聚会提供条件。

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是指农村妇女因婚嫁而导致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集中表现在农嫁非农、嫁入外村但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及她们的子女不能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及村民待遇。还有离婚或丧偶妇女也要丧失她们所拥有的一份土地。为深入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状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全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一般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绝大多数出嫁女并不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她们中的许多人甘愿在出嫁或离婚后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给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本次调研中,有超过90%的出嫁女在婚后自愿放弃,这说明大部分人仍然被禁锢在封建传统的思想之下,极少有通过法律获取自己应有的土地权益者,即或有这样的妇女也很难得到社会习惯的支持。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是有的村庄认为嫁入的新媳妇是外姓人,不予以承认,有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更有的村庄按照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一成不变,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在鼎城区农村妇女中,有过一成的妇女并未将户口从娘家迁出,这或许也是因为知道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而想出来的一种解决捷径。

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所以有些破碎的婚姻关系,女方也不敢轻言离婚;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

1、根深蒂固的农村封建思想仍然存在。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村民甚至村干部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男娶女嫁应“从夫居”,既然出嫁了,就应该去夫家享受权益,不应再在娘家享受权益,不能与娘家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这种农村封建思想严重制约着农村妇女的思想,而且在她们不了解法,不懂法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负面的结果。但在所收回的问卷当中,基本上所生的子女有超过一大半都没有被牵连而无土地及相关收益,虽然在封建思想中,他们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说明社会还是在不断进步的。

2、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发生冲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村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一致。有的村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村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村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或者不调整土地又得不到土地,从而沦为失地妇女。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乡/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区妇联,区妇联缺少相应的执法权限,想愿意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1、加大普法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4、强化保障机制上得救济措施。一是政府要协助解决。尽管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实际上该项制度的实施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指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侵犯屡见不鲜,转变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绝非一日之功。因此,要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指导协助。二是设立仲裁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土地承包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设置问题,导致农村妇女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行使仲裁职能而无法申请仲裁。为此,建议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的条文进行修订。应明确仲裁机构的具体名称和履职机关,为农村妇女申请仲裁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比如说,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地和诉讼时效等等。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公正的司法判决并不意外着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还涉及到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执行难始终是一个难破的司法问题,仍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村自治组织加强配合,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力求保证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证。

农村土地问题调研报告

为了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农民土地承包上访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关问题做以政策解释,便于农村各级干部在处理土地承包纠纷过程中有所把握和遵循。

1、户口在人不在农民(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下同)已参与二轮土地承包回来要地的,有地源的地方,在其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义务的基础上(指在外地期间),应恢复其原承包田。未参与二轮土地承包回来要地的,如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协议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与当地村委会无任何联系的,按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处理。

2、户口在人不在农民已参与二轮土地承包回来要地的,村集体将户在人不在土地作为小调整地源,调给其它农户并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及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可从现有机动地中补给同等面积的承包田。

3、户口在人不在农民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因弃耕、逃债、超生举家搬迁到外地至今,原则上按自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对于个别在外地无生活出路,举家又搬回且能长期经营土地的,如有地源可通过2/3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调给部分承包田。

4、户口在人不在农民在第一、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主动将其承包田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由村里按机动地长期发包的(3年以上,含3年,下同)或化解村级债务以地顶债3年以上能够收回的,归还其耕种。如发包、化债合同合法有效不能收回的,可通过利益调整,由原承包人与现经营者协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5、农户之间或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流转,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土地经营权双方因价格和期限引发的合同纠纷,对短期合同原则上应将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对长期合同应通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仲裁或直接诉讼司法部门裁决。今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必须通过村委会,由村里备案。未经农户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他人不准代为流转承包地使用权。

6、在第一、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欠款(含超生罚款)收回承包经营权的,如果农户要地,有还欠能力的,可一次性还清欠款,无力偿还欠款的,经2/3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后,可与村集体签订还款计划后,归还其承包田。

7、村级机动地要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以内,超出部分要分到农户。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给村民大会表决,确定调给人口和数量。

8、机动地长期发包或抵债的,大多数农民满意的,可维持原合同;大多数农民不同意,要按规定修订和完善承包合同,特别是要针对“两补一免”政策调整后,对一些未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地价偏低的机动地发包或抵债合同可按规定调整承包费。

9、今后机动地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发包,最长发包期限不得超过3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机动地发程、合同签订(含续签),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2/3以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10、按政策应该给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地源应从本集体所有或归本集体使用的机动地、林影地、开荒地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中解决。对于应该给土地的必须保证其口粮田,以解决吃饭问题。

11、对于户在人不在要地无地源的,以及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没有分到劳力责任田(包括现年满38周岁以下青壮男劳力,当时乡村企业人员、村干部,下岗民办教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八条政策扶持措施予以解决:一是积极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包括小作坊、小饭店、食杂店、小酒坊等,地税、工商、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减免相应税费。同时,乡村两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资金、技术等问题。二是把农业贷款和畜牧业中长期贷款向这部分农户倾斜,选择适宜发展的奶牛、肉牛、生猪、家禽等养殖业。三是在今后乡村范围内筹劳方面,优先考虑这部分农户,通过出劳收入缓解补充因无地而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四是把村集体对外发包的草原、渔池、林木、机动地等资源,在进行专业发包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这部分农户。五是把这部分农户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点考虑对象,实行免费培训,定向输出,扶持政策在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六是结合项目建设,对本地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用工上应首批吸纳这部分农户劳动力。七是通过农村现有的各类专业协会、联合体及经纪人队伍,限度地吸收这部分农户,参与到各个经营领域的活动。八是各乡村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维,广辟门路,造创条件,全力做好这部分农户生产、生活和稳定工作。

12、严格清理土地承包管理违纪违策问题。对于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过程中,问题比较集中,农民反映强烈,而且确实存在着偏亲向友、仗权承包以及严重不合理发包等违纪问题,村集体必须将该部分土地如数收回,按政策妥善处理。对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且问题表现突出,影响面较大的,要按有关政策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13、有关征用农村土地补偿问题,对于过去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的,哪级占用就由哪级负责,按当年征地补偿标准足额偿还;对于补偿偏低或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要依法纠正。今后,凡是征占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征用,严格程序,依法补偿,如期到位。否则,一律不准征地,不准开工建设。

14、对于沿江坝外地(滞洪区内)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作为承包田已经分给农户的,由于农户弃耕被村集体收回的,或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按规定由村收回的,必须按机动地管理。由2/3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发包形式、底价和承包年限,同等条件优先原承包农户。对于沿江坝里低洼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作为承包田已经分给农户的,由于弃耕被村收回现已长期发包的`,按规定修订合同条款,通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调整原承包户与现经营人的利益关系,待合同到期后归还原承包户。

15、对于取得两地户籍不在本村居住的农户,参加本村二轮土地承包并只在本村一地有承包地的,其承包地不得收回;在异地有承包田的,在本村获得承包田一律收回;未参加本村二轮延包现在回村要地的,原则上不予处理。

16、关于婚入婚出的承包地问题,在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妇女不能同时在两地占有承包地。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婚妇女取得承包地,因离异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给承包地,原村应保留承包地。

17、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在给予相应补偿后终止合同。村干部承包机动地的,没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要予以纠正。

18、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家庭成员承包中某个成员或部分成员去世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耕种;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消失,由发包方依法收回其承包地。

19、对于村集体所有或村集体使用的草原、水面、林木等资源的发包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仗权发包、低价发包、随意延长承包期、发包程序不合理、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可通过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依法仲裁解决,也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0、由于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上访,原则上应由该农户家庭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员直接提出上访要求,不准委托他人代为上访。

21、妥善解决好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权负责,不得把矛盾上交,坚决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以上政策解释归属市农业委员会,如本解释与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农村土地调研报告

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是农村发展的第一要务。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既能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也能充分实现土地的资产要素价值,有利于推动农村改革,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土地承包经营现状

****作为全县的农业大镇,辖13个行政村137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30267人,其中农业人口28773人。1998年,****在一轮承包期限到期后全面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各村实行“动帐不动地,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签订了承包期限为30年的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1998年实行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涉及7063户、27935人,耕地面积111509亩,其中:承包耕地104437亩、农户自留地69亩、机动地283亩、四荒地6720亩,发放土地承包权证7063本,签订承包合同7063份。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完成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消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的情况看,农村土地承包总体形势是好的,农民群众是满意的,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各村实际情况的差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一、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承包期限相对较短,基础工 

作不扎实,导致后期管理问题突出。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前期调研情况看,部分村社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承包地块面积不实,土地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表述不准,导致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突出,调解难度增大。

二是部分农民担心承包期满后,会重新调整土地,在提高承包地地力方面不愿下太大功夫,投工投劳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仅剩的13年承包期限,也让投资者顾虑,直接影响到全镇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家庭农场主主要通过承包村农林场这样的集体土地进行经营,鲜有租赁大户户承包土地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

三是实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国家长期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政策,部分农户由于家庭人口增加,“人多地少”矛盾比较突出。同时,部分农户因为缺乏从业技能,外出务工和从事二、三产业的机会少,增加家庭收入的难度大。

三、对策及建议

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使农村有了稳定的基石,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增收、农民增效。

时,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利用现代科技,将农户承包数据和资料实现信息化管理,既能打消农民将承包土地流转后产生归属纠纷的担忧,又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数据,为化解农村的这些矛盾提供最有效、最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着力提高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为契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探索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使分散经营的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稳定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预期,既有利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推动高效节水农业的发展,又可以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生产效益。

三是要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赋予了农民更多的权利,也使部分农户通过流转等形式摆脱土地,外出务工。在这样的背景下,就要加强劳务输出信息的推介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服务,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户的家庭收入。

一、调查背景:

经历了农业经济的飞速发展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开始慢慢地被抛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后面,与此相关的征地补偿问题、农地流转问题、农地转非农用地问题、人地关系矛盾问题、农地兼具生产要素和社会保障作用的双重功能问题、农地抛荒问题等一一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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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农村饮用水直接关系农村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最近,我们组织了一次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调研,对部分已经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情况以及部分农户饮水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现有工程的运行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未来几年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机制迫在眉捷。

一、我县农村供水水源与水质情况调查。

我县地处大别山腹地,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国土面积2398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流域1856平方公里,淮河流域542平方公里。据统计,全县大小河流共900余条(其中集水面积8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6条),河流总长11000㎞,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河流长度4.6㎞。全县现有在册灌溉水库67座,山塘7714口,大小堰渠14912条,各类防洪堤岸3565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09处,总装机12.8万千瓦水电站150座。

总体来说,我县水源丰富,雨量充沛。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地区多属交通不便、文化经济比较落后的深山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多采用地面水和地下水。

地面水多采用河水、溪流及水库水。河水、溪流流速及1。

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其浑浊度和细菌含量较高,水质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暴雨时泥沙含量剧增,细菌含量亦急骤增高。山区箐沟水,流速较快,流量一般不大,水质较好。而水库水蓄水量受气候条件及农业用水影响较大,一年之中水位变幅大,水质一般较好,浑浊度较低。这是目前农村人畜饮水多采用的方式之一。

采用地下水时,水源与水位及地形,地质情况有关。因为地下水分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泉水。浅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近,短时间内大量取水时,水位急骤下降,限制供水量。水质易受地面污染物污染,与周围环境有密切关系。浑浊度较低,一般无色,硬度偏高,部分地区铁、锰含量超标。深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远,水量充沛且较稳定,水质大多无色透明,细菌含量通常符合卫生标准。但往往硬度较高,铁、锰、氟化合物含量超标。泉水水量因地形、地质情况差异很大,水质较好,常含与地层有关的某些化学元素。

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若干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饮水安全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需要把提高供水保证率、改善水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放到第一位。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性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威胁,加上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由于受资金的制约,饮水标准得不到改善。另外,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过去修建的饮水工程大多为水井、水窖、水池等小型、分散工程,供水保证率低,遇到连续干旱就会重新出现饮水困难。有不少农村居民直接从河水、溪流、水库及坑塘中取水饮用,这些水相当一部分水源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饮水工程缺乏水处理设施,水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饮水不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什么样的水才是最安全的呢?我们得了解饮用水的水质要求。

(二)农村饮水安全的水质要求。

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活坎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共规定了106项水质标准,并将它们分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四组。水质标准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毒理学及细菌学四大类指标。

1、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水的感官性状包括。

浑浊度、臭和味等各项指标。要求水质从感观上对人体无不良刺激。

水的化学性状包括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等各项指标。超过一定限量时,将会使水发红发黑,产生异味、异臭,水烧开时产生沉淀,为生活用水所不宜。在农村最常遇到的是地下水含铁、含锰和硬度过高,这时需采取除铁、除锰措施。而降低水的硬度则比较困难,在农村中无法实现,遇到此情况只有另择水源。

2、水的毒理学指标包括氟化物、铝、砷、氰化物等有害物质,超过卫生标准时将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含氟量过高的水,不宜作生活饮用水。

3、水的细菌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通过消毒措施,使水质达到流行病学上安全,为群众供应卫生的水,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另一主要目标。

4、水的放射性指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应有长久之计。

(一)统筹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

应根据农村供水发展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阶段性目标。经济发达地区,要依靠地方财力,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要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相一致。

(二)防治并重,完善相关体制。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造成水量不足,或引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水。同时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三)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应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农民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

(四)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

为管好用好工程,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要让用水户广泛参与,征求他们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选择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管理条件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在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明晰所有权、落实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明确水价和收费办法及服务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五)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

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事关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所需投资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从我国农村现实情况出发,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以上是我们初步形成的一些想法,供大家参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要把这项工作做好,还要靠多方面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我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新城、池江、**、黄龙、浮江、吉村、**镇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此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度发展。20xx年县农业部门对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全县有51282家农户,共承包耕地145566亩,截止20xx年12月全县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895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02%,其中农户自发流转18176亩,占95.88%。

这次调研组调查的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共有农户814户,承包耕地面积3897.43,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325户,占到39.92%,耕地流转面积1432.82亩,占36.76%。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代耕。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以口头协议形式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这是当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进厂务工的时间长短、待遇好差无定数,因此流转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整个流转形式的27.11%。

(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另一种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村组,农户当时为了减轻农业税,把一些边远、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他人。如吉村镇中村20xx年一次性把280亩排田转让给果业专业户用于脐橙开发。

(三)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无偿,农户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的农户。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原承包关系不变。另一种是低偿(每亩50-100斤稻谷)转包给愿种又种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镇团口村沙背上村小组种田能手刘太阳承包本村民小组耕地126亩,用于全程农机化种植水稻,并计划逐年增加到500亩。这种流转形式占该村小组流转户的48.6%,占该村小组流转总面积的77.13%。

(四)租赁。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连片开发的耕地或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镇二塘村,20xx年将连片的600亩耕地,以每亩年500元租金租赁给**兴邦公司种仙人掌。又如池江镇板棚村20xx年将500亩荒坡山地租给庄下村张节科等人搞农庄立体开发,现已种脐橙300亩,开发鱼塘180亩,年出栏生猪8000头,在张节科的示范带动下,板棚村农民兴起了种果高潮。这一成功实践说明,土地流转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五)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或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形式通过土地互换不仅解决了地块零散、不便耕作与倒茬的矛盾,还克服了统一布局规模经营的困难。如**镇长里村,20xx年为发展规模养殖,村民自发规划几条低产垅田60亩,通过养鱼户与种地户的地块调整兑换,解决了规模养殖问题。采用互换流转的办法,该村共开发200多亩水面搞规模立体养殖。

一是主要劳力外出务工无力耕作。从调查情况来看,所调查的村组外出务工人数均在20-40%之间,而且外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力。农村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妇女无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亲友代耕或无偿或低回报转包给邻居耕种。

二是种植大户或能人扩大种植规模。花卉、脐橙、蚕桑、甜玉米、水稻、养鱼等种养植大户为扩大规模,通过与周边农户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吉村镇沙村的养蚕专业户曾庆红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一定资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亩土地用于发展蚕桑产业。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连片开发的土地,如**镇引进的**兴邦公司,已租赁当地农户连片土地600亩用于种植食用仙人掌。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是一句话的事,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的现象,从调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适当,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是愿意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规模,但是到目前为止,县乡二级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办法,更没有一个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台和市场环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对流转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通过村组干部出面协调,也不签订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怕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因而农户自发流转积极,依法流转被动。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体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倾向,没有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流转。三是流转权属与用途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10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如新城镇想引进甜叶菊、黑玉米等几个农业项目都是因为租不下连片土地而放弃的。另外,地块分散也是制约农机推广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规模流转难融资。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如池江镇池江村的张鹤誊想规模种植100亩芋荷,团结村的刘太阳想再扩大100亩(已有126亩)水稻,新城镇莲塘村的吴至波想推开一条坑的垅田养鱼,吉村镇沙村村的罗春林想扩大规模种桑养蚕都苦于没有资金。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党在农村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使之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必然的趋势。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同时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的经验,向农户推广和展示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好处。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土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县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组建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乡镇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流转服务站、组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其中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乡干部兼任),主要职责是为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协调跨村、跨乡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建立全乡(镇)土地流转档案;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组农资经营点业主担任),主要职责是将各组服务员收集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汇总、发布,协调本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变更进行鉴证,建立本村土地流转档案,并将本村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组服务员1人,一般由村小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上户调查、收集,登记需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等级、意向价格等,信息汇总后上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新事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服务中心鉴证,并报村、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对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乡镇、村、组和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镇、村、组和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适宜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规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和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五)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问题。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给予贷款支持。二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要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开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四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确保流转合同兑现。租赁承包农民土地的企业、业主,应按实际用地面积交纳一定资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全县统一管理,如遇企业破产倒闭,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用该基金履行相应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和实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纷纷进城外出务工经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现象不断涌现,为我市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现了较大数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据统计,全市现在已进行土地流转的有14233份地、面积为36637亩。其中:转包的9407份地、面积亩,转让2678份地、面积亩,互换916份地、面积亩,出租991份地、面积亩,入股27份地、面积亩,其他形式流转的214份地、面积亩。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中,有较为规范的流转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积为5466亩,分别占应签订合同份数和面积的8.4%、14.92%;不规范的流转合同有1278份地、面积为2545亩,分别占应该签订合同份数和面积的8.98%和6.95%;没有流转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积为28626亩,分别占应签订合同份数和面积的82.62%、78.13%。由于土地流转的程序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完善,导致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转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要因素由四个方面造成:一是重视不够:部份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在税费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项税费任务就行,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就难以解决,会引起层层上访、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结果将会影响社会稳定。二是放弃承包地的农户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前几年由于各种费税负担较重,全家外出的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只向农业社长打了一个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个电话,没有提交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申请,农业社将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该农户事后反说是农业社强行将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增加了此类纠纷处理的难度。三是没有签订较为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农户之间的流转绝大多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规范,有的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规定: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招标、拍卖等)发包的土地,没有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办理,日后随着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纷纷要求解除合同,一经审理,又是无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的保护。

今年农业部颁发了从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47号令),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合同和流转管理部门等,对此,我局就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利用专栏、广播电视、会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乡(镇)要对村社干部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使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还没有购买农业法律法规选编的地方,请务必在近期内购回。

二、在今年6~8月对所辖区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加以完善和补充。

农村问题调研报告

调查分析(王马社区)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了解现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发表自己对新农村建设的反思。

四、提高调查能力和沟通能力。

20xx年8月1日~8月5日。

华宁县王马社区。

群众访谈、网上查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为加快新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寻求破解我区城镇建设与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和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区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改善村容村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树立文明风尚。狠抓各项惠农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环境、农民素质、农业科技落后等问题。

1、耕地减少,淡水紧缺,部分农产品产需缺口正在扩大,农业发展正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

在新农村建设问题中,随着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化建设,我区大量耕地被征用,农村耕地日益减少,失地农民日趋增多,后续产业基础薄弱,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任务艰巨。在20xx年,我区因为扩宽公路,公路沿线大量水田被征用,农民虽然获得了赔偿,但是钱总会花完的,十分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20xx年年末,又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民土地大约600平方米,所获赔偿较少。仅在我区,耕地减少的问题就如此突出,可见,在全国范围内因新农村建设而被征用的土地更不在少数,耕地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2、农业科技有待进步,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3、资源,环境有待加大整治力度。

对于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最明显就是农村里垃圾问题,由于环保意识脆弱,村民对生活垃圾历来都是随处乱倒,而且为了能给河水冲走,大多倒往村庄里与生活紧密相关的河流中,一到枯水期,就能见到河边到处垃圾成堆,不说这些生活垃圾极大污染了水源,就是村容也与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整洁格格不入的。如果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状况得不到解决,发展生产,致富农民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我区中,这样的问题也很普遍,虽然建设了统一的垃圾站,但还是有很多人因嫌路远麻烦而不愿将垃圾扔到固定的垃圾站,严重影响了环境。在打完弄给药后,将药瓶随意仍到附近的.沟渠中,导致水污染。

4、惠农政策不能有效落实。

5、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迫切需要加强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

1、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要增强忧患意识,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依靠科技进步和农民素质的提高来发展农业。要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感,自学把它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位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做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地方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整体水平。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实现种田科学化,系统化,增加农民收入。

2、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进上步放宽有关政策,安排有关事项特别是涉及村里有关建设项目时,多与农民群众商量,进上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把诸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宽基地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村务及时向村民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意识,弘扬农村新风尚。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倡导邻里和睦、民族团结、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推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这次调查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对比于自己的理想和目前的状态,我们和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一样也任重而道远。这次调查让我们更加认识到了中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这代学生不能袖手旁观,要行动起来,努力让自己成为杰出人才!

新农村建设是一条漫长的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无疑也会遇到重重问题,但只要我们在建设过程中改变以往的不好的工作方法、态度,并始终坚持把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努力培养新型农民始终把“三农问题”放于发展新农村建设方针的重要位置,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把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渠道,保证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农民经济收入有来源,有保证了,那个农民不高兴呢!俗话说: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农民手中有了钱,公共设施建设,读书看病,村容改变都不是问题,民主管理也会步入良性轨道。只要实实在在的变化发生在自己身边,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新农村建设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农村土地调研报告3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忧患意识。

地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自觉性。

4.完善服务体系与监督管理机制。对于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使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府领导和基层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引导其树依法依规用地观念,竭力营造全社会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未来展望:

农村土地利用正如日出之阳,焕发着勃勃生机。看着当下农村发展已有的成就,我们的心中便多了一份提速发展的勇气和底气,多了一份勇往直前的信心和信念。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的规划下,农村土地利用一定会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我们的农村发展成理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较多耕地使用不规范情况

目前,由于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病。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土地多寡现象凸显,土地分配有失公平。二是一些人看重眼前利益,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类型,在耕地上建房、种树,严重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经营,耕地闲置

由于耕地面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收成无法维持生活,多数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这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或者干脆不种,造成农田荒芜,严重威胁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缺乏有效整合,农作物种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管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用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使劳动力的生产率下降,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种植方面,往往是农户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缺乏正确的方法指导,也造成耕地的生产率下降。

4.建设用地缺乏规划,土地利用率低

居民点分散建设,布局零乱,占用土地面积大。甚至出现个别农户住宅任意建设,村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个别人只顾自己方便,缺乏整体和全局性,土地纠纷不断。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出现了“马路经济”,公路建设到哪,房子建到哪,埋下了安全隐患,也占用了大量土地。另外,村民住房建设标准差、乱。村民建房一户一样,没有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靠农村“建筑师”自行建设,住房大小不一,高低不同,致使新建住房达不到应该达到的美观和质量要求。此外,基础设施水平低。村内道路不成网,高低不平,给排水无要求,下天污水满街。“死胡同太多”,房前屋后空间大,浪费土地,公益设施配套严重不足,雨天满身泥,晴天满身土,降低了居住环境水平。

对应方案:

(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

2.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

3.划块经营,集约管理。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土地划块经营,发展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使用率。由村委会或政府部门统一规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宜的农作物进行耕种,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5.合理分类,优化配置。对耕种良田要加强管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二)建设用地方面

1.制定科学的用地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确定适宜的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建设规划,既要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要保证居民的住房质量和生产生活需求。

2.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

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之上,规划引导,尽最大可能保证村庄的街道畅通,杜绝“死胡同”。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尽量统一房屋建设,营造良好的村容村貌。

3.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

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力度,优化土地管理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对非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另外还要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建设,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坚持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土地信访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农村稳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和村委会也应协调好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努力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局面。

参考文献:

1、20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及创新路径来源:理论月刊 覃一冬

2、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改革前景 李昌平

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回顾和展望 张晓山

4、中国土地科学——制度缺陷与耕地保护 吴次芳谭永忠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经营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当前,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措施和前提条件,也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内容。

一、我区部分县市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区土地流转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既保证了我区土地适当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又从根本上保护了农民利益,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益的“三赢”效果,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的动机发生了变化。在免征农业税以前,村组织和农户流转土地主要动机是为了完成税费上缴任务,避免土地撂荒。农业税免征以后,不论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可以说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都有了提高,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种田的成本进一步降低,他们惜地意识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撂荒耕地扩展到整合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已由原来的在亲戚、本村、本乡成员为主的农户之间进行,扩展到外村、外乡甚至外县。

3.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开始显现。当初邻里、亲友之间通过转包、代耕的形式流转土地,或者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的,现在由相当一部分承包户纷纷要求收回已转包的土地,要求享受国家对种粮面积的补贴或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重新确定流转费用。从全区的角度的看,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有利于破除土地城乡二元分割,土地流转盘活农村“沉睡的资本”,土地流转的收益是农民“特殊社保”。

二、我区部分县市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区部分县市区对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新机制有一些新思路、新举措,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高,各部门支持土体流转的氛围浓厚,农村土地流转有了新气象。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利益分配机制不科学,调动不起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农民认识不到位,观念滞后,流转水平低,进程较缓慢。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的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地荒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大面积抛荒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农民“两不”和业主“两怕”是影响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观念障碍。农民的“两不”,指的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的心理普遍存在,“不愿”交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农民将其农村承包土地作为其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敢”流转或交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业主的“两怕”,指的是业主“一怕”农村土地政策不稳,不敢大胆投入;“二怕”农业生产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压力大,不敢大规模搞开发。例如:灵武市崇兴镇榆木桥村针对本村人多地少,劳动力充足的现实,谋划将土地集中起来经营,把劳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再输出去打工赚钱的好办法。村两委班子专门聘请农业专家再三考察审核,于xx年12月最终确定并引进了一位实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大户,计划占地500亩搞设施温棚,已签订130亩租赁合同,亩年租金700元。但是,当这位大户带着资金项目到该村进行设施温棚的建设时,却遭到部分村民的强烈反对,反对的理由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效率低,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处调难。

目前,土地流转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部分是自发形成,以亲朋邻里间为主,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也不完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性差,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也未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租用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承包期规定的时间等。有的曲线炒作地皮,实行耕地“农转非”;三是县乡级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或公证机关公证体系还不完善。没有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农村土地流转资料档案比较缺乏。农村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制约土地流转。三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支持,限制了流转的规模。同时农民就业空间小,社会保障跟不上。由于我区每年有大批青壮年农民工外出务工,而大多数中老年人、妇女根本就没有进城务工的机会,加之农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保体系还处在建设初期,大多数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吃饭、看病、上学、养老问题,这就造成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宁肯自己传统经营,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让出。四是缺乏组织引导,组织化程度低。

农户间土地自发流转比重大,集体组织引导流转少,规模化推动力量不足。虽然农民之间通过自发土地流转对防止土地荒芜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流转后仍然没有改变农户各自分散经营方式,缺乏组织化规模经营,市场搏弈能力差,经济效益低。在发达省份,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统一组织流转,有力地推动了以土地合作组织形式和土地股权制形式快速发展,促进了土地流转加快,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区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相对较少,对土地流转拉动不足。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拉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够产业化龙头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五是承包土地少,规模生产难形成。平均分包土地的格局使农民在有限的承包土地上增加收入的难度增大,扩大规模经营又没有多余的土地,放弃承包土地又担心生活没有保障,有限的土地限制了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农业土地资源的浪费。小规模生产,农民收益难增加。分散零星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摆脱小农经济的桎梏,制约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成和推进。

六是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政策不明晰、法律制度不健全,流转的目标不清晰,政策不具体,监管措施难有力。提倡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一直是中央农村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在中央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均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七是自然条件差,农业收益低,风险大,制约流转。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农产品销售难,造成土地流转也难。农产品产量本身受气候影响,销售受市场行情影响,加之近期的金融风暴,农业增产难增收,农产品投资风险很大,企业、大户顾虑多,制约土地流转。八是开发业主引进难。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项目农业难以选择,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真正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的比较少。目前,全区引进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中真正坚持下来并实实在在取得较好效益的不多。有的依赖性大,只想靠政府支持;有的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有的项目选择不准,产业趋同,品种单一;有的盲目追求规模,管理粗放;也有的缺乏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思路,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培植龙头企业;依靠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在流转原则上,坚持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稳定农户承包权,依法流转使用权。在流转目标上,依靠各方面的优势组合,实施耕地规模集约经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开发非耕地和低效益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转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新技术运用,着力市场信息、资金、劳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流转方式上,坚持农民与业主自主选择。

四、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引导,着力政策推进。土地流转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引导尤为重要。第一,以政策服务为中心,营造流转氛围。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层领导和群众思想疑虑。结合实际,制订鼓励流转的政策,特别明确土地开发利用政策,轻税薄赋政策,权益保障、环境、信贷、服务方面政策。第二,综合规划,选好发展项目。按照区域化、特色化、产业化思路,进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规划,着力招商引资。第三,强化组织协调,明确部门分工,专门机构管理,一条龙服务。充分调动村社基层组织积极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法完善前期流转中的遗留问题,积极组织竞争流转。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精神,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要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

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运作土地的能力。二是坚持政策原则,确保土地规范流转。第一土地流转必须在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前提下进行,对有些地方搞三五年就调整,或打乱重新分配的做法要纠正,以保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第二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能强制推行,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一切围绕农业发展,一切为了农民增收。第三要坚持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民。

当前,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各地在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中,一定要将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中截留、扣缴收益,不许与民争利,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第四土地流转要规范操作与管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签证工作,积极妥善调解和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发展.三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奖补结合,推动我区土地流转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其外联市场、内联千家万户的作用,逐步打造产业品牌,自主开发经营项目,吸引农户入股,推动土地流转进程。

比如对集中流转100亩以上建设设施农业或500亩以上粮食生产的,考虑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明显的经营实体和土地流转的乡、村、队,给与集体或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奖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四是构筑流体,催生市场体系,通过建立“土地银行”等形式为农民承包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首先是培育承接业主,总结表彰一批示范典型企业,招商引资一批内外资业主。其次,建立一批流转中介组织。从事土地信息收集、整理、广告、政策咨询、信用担保,开展土地资产评估、物资供应服务。形成纵横联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的配套体系。再次,建立市场规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防止下流转指标、用行政手段搞拉郎配等现象发生。“土地银行”通过建立土地储备库等形式,将所有农户转出的土地集中起来,吸引社区及社区外的农户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投资。从各地实践来看,类似中介服务组织还有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土地信托服务站、土地流转协会等多种形式。

不管采取哪种形式的中介组织,做好这项工作都应注意几点:首先,要合理地评估托管土地的价值;其次,要沟通土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确保农民收益最大化;再次,要建立推动土地规范化流转的管理体制;最后,中介组织自身要不断完善,努力提升土地测量、土地评估、合同管理以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业务能力。五是加强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流转必须规范有序的进行,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建议区上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集中连片流转的,对个别不愿意流转的农民,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在不影响其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土地调整、互换、置换等办法解决。”达成流转意向,进行流转时,签订流转合同,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予以登记。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对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既是必需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确保一定的耕地保有量。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工作中要注意对法律、政策的把握,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六是以招商引资,引项目为突破口,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主动性。通过本次调研发现,凡是有好项目、经营管理好、效益显著的农业项目,大户与农户都取得了可观的效益,双方主动性都很高,矛盾纠纷也少,责权利明确。

今后,可以考虑适当加大向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的政策倾斜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补贴等形式,争取一批有实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竞争能力强、效益显著的农业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当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利益关系,既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又壮大了龙头企业的实力,增强了规模经营的优势。七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监督管理,确实保障农民利益。认真贯彻《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对现有土地流转合同,尤其是口头合同,要积极引导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保护双方的利益。同时,要针对当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有前瞻性、预见性地在合同中留有余地,确保出现新情况以后,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例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最关心地租价格,可以考虑由政府指定出一个相应的指导价格,并根据社会的经济指标定期调整,既不能让农民哄抬价格,又不能使地价被低估,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创造出土地流转长期稳定高效的社会环境。八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农村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做好日常监管、政策调研和信息发布工作。乡镇要以财经所为依托,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贯彻落实土地流转政策,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对流转合同的登记、变更等情况进行备案。各村可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及时掌握村组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并进行登记,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和流转信息,督促流转双方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及时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情况,解决土地供需双方因不能及时沟通而流转受阻的矛盾,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降低交易成本。九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全区农业发展战略提出总体规划研究,依据各地的土地肥力、地势高低、灌溉条件、农户习惯等因素,聘请农业专家把脉,进行功能分区和产业带、产业板块规划,分片区规划适宜发展的农业项目,制定具体政策、扶持方案和操作办法,有的放矢给与相关政策扶持,分期分批逐步实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问题非常复杂,在城市的城乡接合部进行一些改革,条件会比较充分,包括宅基地换社保,建设用地流转等等,但是在彻底的农区就很难行得通,条件根本不具备,盲目改革会带来很多问题。

所以土地政策不可能“一刀切”,必须符合各地的经济情况。十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应加强对规模经营的支持和服务,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在企业和设施农业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和保险支持。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应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帮助解决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对实力强、资信度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与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允许规模经营主体以联保形式办理贷款手续。十一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转移是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扎实推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标志,也是土地流转的必然要求。一是着眼农产品多层次增值,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营销业、储藏、保鲜、包装产业。

重点围绕龙头骨干加工业扩规模上档次,吸收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产前、产后或二三产业稳定就业。二是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吸引一批名牌企业和对口支持企业及项目落户我区,以东部资金、技术、设备、经验建设一批新型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三是加快以产业为支撑的小城镇建设,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吸引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安居乐业。四是开发旅游资源,发展配套观光休闲服务产业。同时加强与发达地区及企业联系,积极向国内外市场发展劳务输出。十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多种渠道流转。以项目开发为着眼点,招商引资;核心企业为龙头,实施特色资源开发;招标投标为基础,竞争承包;使用权为纽带,建立新型专业合作组织;以科技实体为主力军,建设各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委托代耕,互相调换,子女继承等都是适宜的流转渠道。各种渠道流转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关键是从实际出发,承让双方选择最合适的渠道和形式,实现优势互补,经济双赢。

共同承担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十三是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加强土地流转仲裁机构建设,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目前,推动土地流转已成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应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土地仲裁立法进程,制定出台有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法律,健全更为完善的、适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县乡两级作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最基层,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制建设,从编制、经费上给予保证,以及时处理土地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三大主体职能中的首要职能。县乡两级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负起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使之行为规范,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地去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县上要及时调整充实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成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乡镇相应建立或调整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并落实专人办公,报县农业局备案。根据农经站履行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集体资产与财务的三大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将农经站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研究、分析、汇报,密切注意发展动态;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重订和使用权的确认工作。搞好合同鉴证,建立流转合同档案,引导业主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及时调解和处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纠纷。在确保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我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四是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征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探索了组建形式不同的土地合作社,从多方面来评价,这项工作都是有益的。

xx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为农民组建土地合作社提供了较大的法律空间,当然更加明确、具体、规范的法律规定还有待于在以后的实践中加以总结、完善。从政府的角度考虑,开展试点关键是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搞好基础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具体工作指导。征地制度改革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土地问题,而是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联系的社会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改革试点:一是制定新的补偿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征收、征用带来的利益升值,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三是实行有针对性的补偿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衔接工作。四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十五是加强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地价值。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创造流转优势。一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土,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设施,建设稳产高产农田。二是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强以道路、电信、电网、供水等为主体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十六是土地流转也要达到确保粮食安全的目标。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从7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引人关注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7项部署的首位,这既显示了中央对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中央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几年,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成为必然。于是,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全区各地展开。土地流转是规模化经营的必然趋势,今年,全球粮食危机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粮食安全对我们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因此,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的“三个不得”中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确保粮食安全应成为土地流转的终极目标。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近期,市政协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并赴xx市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较快。

农村土地流转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其主要表现在:

(一)龙头企业带动,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市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反租倒包等形式直接流转土地面积1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5%,在辐射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洛阳福达美农业生产有限公司是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该公司以每亩每年斤粮食、1000元钱租金租用xx区花园村130余亩闲置土地50年,从事高档珍稀食用菌的研发和种植,直接带动周边300余人就业。租出土地的农民不仅有了粮食的保证还有了租金,又可以就近到该企业打工赚取工资。其食用菌生产线是目前我国国内最大的杏鲍菇生产线,填补了国家食用菌行业的空白,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地,供不应求。

洛阳伊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最大的一家清真肉类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其以每亩600元租赁龙门村委会荒滩212亩,直接带动千人以上人员就业,带动xx县2个肉牛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扶持带动全市范围内几近萎缩的肉牛养殖户走出困境。目前该企业正筹备包装上市,如上市成功,能带动全市18万农户通过养牛致富。

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以每亩每年270斤小麦租用江左镇张庄、苑庄和白土窑3个村50年1700亩土地,建设一个集年出栏20万头种猪、年产20万吨饲料和25万吨有机肥的大型养殖公司。

(二)各类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土地、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近几年,全市通过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9.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4%。xx市缑氏镇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社员郭向民、郭保卿等租赁土地1430亩发展葡萄种植,亩收益1.5万余元,是普通种植户的2—3倍。而出租土地农户除每年每亩获得400—1000元租金收入外,每个劳动力在葡萄园打工每年可得收入3000元左右。xx县慧林源蔬菜合作社,由村委会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的租金,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将农民的土地反租回来,建蔬菜大棚,发展蔬菜近2000亩,建成后由群众承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供种育苗、统一技术指导培训、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收购包装、统一价格商标销售,承包户效益明显。

(三)种植专业大户承包,强化了种植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目前通过种植大户流转的土地有5.6万亩左右,占总流转面积的14%。如xx县烟草种植专业户肖长信,通过村委以反租倒包的形式,以每亩租金250元承包xx县莲庄乡涧河村300多户村民1200多亩岭地从事烟叶规模连片种植。xx市城关镇北窑村农民王松涛,经协商以每年每亩530斤面粉为租金签订为期6年的合同,流转了该村1300亩土地,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年纯收入20万元左右。

(四)政府有效引导,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按照农业区域和产业规划,为改善城镇近郊的生态环境,政府从农民手中租回土地,再承包给一些经营企业或者政府直接经营,这类形式的土地流转3万多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0%。如xx市郊的龙门山、宜阳香鹿山生态园、周山、上清宫等森林公园、xx县陆浑库区生态园、孟津小浪底森林公园建设等均属此类流转形式。

(一)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导致流转率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起步较晚,加上农业自然条件差、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转移就业的渠道较窄,在大部分丘陵山区,土地仍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来源和生活保障,大多数农民恋土情结较浓。加上各项农业补贴,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只有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13%,低于郑州10%、信阳35%等,与浙江、上海、江苏、成都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二)流转机制不健全服务缺位。目前,全市基本没有建立能够为土地流转提供统一信息、服务的机构,流转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流转信息不畅服务缺位。一些农户有强烈的流转愿望,却找不到合适的承租人;一些企业或大户有强烈的规模种植愿望,但却找不到合适的土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转的速度和规范操作。如洛阳福达美农业生产有限公司共研制出12个可集约化生产的珍稀食用菌品种,目前只有1个投产,剩余的11个品种需用地1000余亩,产品的技术、销售均已成熟,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土地,生产无法开展。

(三)流转程序不规范问题突出。土地流转服务滞后,既无管理机构,又无规章制度,政策和法规把握还欠准确。从调查情况看,书面合同签订率低,农户间转包、互换等小面积的土地流转,大多是口头协议,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仅大大影响土地流转的效率,也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四)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制约大规模流转。我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晚、规模小、数量少,特别是在发展基地、带动土地流转方面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全市由企业参与流转的面积只占总流转面积的45%,还没有形成主导作用,绝大部分龙头企业流转面积都较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土地的大规模流转。

(一)成立规范的运作机构,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xx市多数区县成立了以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如xx市xx区成立了由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xx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相应的土地流转制度和相关手续(包括土地流转申报、评估、登记、备案、审批、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解与仲裁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并在乡、村两级分别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构成了区、乡、村三级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好格局,为顺利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充分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多方宣传引导推介。xx市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和土地流转农户的“现身说法”,分析土地流转后的规模效应、经济收益,消除部分农户的思想顾虑。如xx市寻甸县仁德镇自20先行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成立土地流转中心,承担起宣传、引导、协调、服务和相应的中介职责;效果很好,农户满意,企业满意,呈现出双赢的局面。

(一)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管理机构和纠纷调处机制。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成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通知》精神,县(市、区)、乡两级尽快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建立流转信息系统,构建完善的流转信息网络;尽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区)级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县(市、区)应为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相应的条件,加强仲裁庭建设,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备案、登记、档案管理、流转纠纷信访接待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保护农民的长期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龙头带动效应。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高低与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效应息息相关,在县区,土地能够有效流转并产生较好经济效应主要还是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因此,要想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效流转,必须培育、扶植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在有关企业扶持政策上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倾斜,各县(市)区在各自的产业集聚区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专业用地,扶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一些具有传统养殖、种植技能的地区,如洛宁、宜阳的养牛,偃师的葡萄种植等,建议当地县、乡政府积极扶持,当好当地种植、养殖民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带动土地的集中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双赢。

(四)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土地集中整合。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高产出是土地流转的根本出发点。专业合作社能有效的将农民的土地集中整合,每个参与合作社的农户作为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降低合作组织的管理成本,同时,合作社与每个农户的利益又紧密捆绑。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种植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并在产品的销售上能统一销路,有效地避免了农户独立面对市场的压力和困境,切实地维护了种植户的切身利益。专业合作社的模式,不仅能解决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难题,同时又能有效地促进土地的集中整合,推动土地集约利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报道土地流转的好经验、好典型,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消除他们的顾虑,树立正确的观念,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加快规模化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实践,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探索**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市场,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转让等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土地流转规模。**县共有40个乡镇,839个村,25万农户,77.1万农业负担人口,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122.7万亩,其中水田91.6万亩。全县二轮承包签订承包合同23.5万份,承包耕地116.6万亩,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2.1万份。截至去年底止,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1.8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10%,涉及承包农户4.6万户,占承包数的19%。从乡镇看,40个乡镇都存在土地流转现象,流转面积多的达3200多亩,占总面积的18%,流转面积最少的仅占承包面积的3.2%;从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转的村共825个,占总村数的98%。

2、土地流转成因。我们一行深入到本县青林、漆河、盘塘、枫树、茶庵铺、郑家驿等6个乡镇,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农户,从中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务工,不能经营土地;二是劳动力进城经商,不便经营土地;三是种田效益不高,不想经营土地;四是为了方便生产,需要调整土地。这些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都认识到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产条件。因此,不愿放弃承包权,只愿出让使用权。

3、土地流转形式。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县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农户,将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亲友、邻居,只享受惠农补贴,不参与产品分配,这种形式大都是口头协议,一般是一年一定。他们都是双方交涉议定,一般是未经发包方认可并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45%。二是转包。这种形式是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承接户。转包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议定或请中介人鉴证达成协议,多为口头协议,一般也未经过发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结算,这种形式的转让户占约41%。三是互换。这种形式主要表现在户与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践踏,将原承包地块互相兑换,兑换条件及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的转让户约占5%。四是租赁。这种形式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村本组农户或本村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用于开发性生产。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给出租方租赁金,这种形式占转出户的9%。

4、土地流转效应。一是促进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种土地流转机制,不仅解除了从事非农产业户的后顾之忧,而且扩大了种地农户的发展空间,尤其是拓展了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径。二是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民营私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流转机制,使从事非农业的农户摆脱了土地束缚,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经商、从事二、三产业等。目前**县这类人员约占10万人以上,加速了**县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已有规模经营面积2.1万亩,占到总流转面积的20%,其中经营面积在30—50亩的大户就有120多户,这些农户经营规模扩大以后,有的发展优质稻生产,有的发展烟叶、果蔬等。郑家驿乡高岩村朱明春发展种植优质稻60多亩,每年增效1.2万元,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四是创新了经营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转带动了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他们走出家门,开阔视野,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学会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种信息以及市场经济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们凭借与外地的营销渠道和合作关系,利用当地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为振兴经济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动作用。如目前比较兴旺的跃宇竹业、三尖农牧等,他们的领办者都是从土地流转中解脱出来的农民和打工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

在调查了解中,我们还发现**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带倾向性的问题:一是各级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清,理解和说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识差;二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滞后,缺乏执法手段,操作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形式五花八门,程序上随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四是对土地流转,发包方不清楚,与出让方、受让方三者之间没有履行合法手续,多为口头协议,私下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在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调处,导致部分农户土地纠纷、矛盾突出。

针对**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一是认识要统一。**县虽有一部分农民离土甚至离乡,但大部分农民还是继续与土地相依为命。推进土地流转是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农业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发展规模农业、效益农业,从而达到以地生财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涉农部门要把土地流转当作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真正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转真正实现“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运作要规范。所发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土地流转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提升地力;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土地流转操作办法,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和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兑现、纠纷调处与仲裁以及日常监督等一系列办法。

三是保障要落实。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主体、并赋予相关的管理权力和执法手段,包括人员和经费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员、有位置、有责任、有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该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大局的稳定。

四是服务要到位。各级政府还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尤其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逐渐走向市场,逐步使土地向专业大户、经营能手等集约经营者集中,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服务系统,使土地从随意无序流转向有序规范流转方面转变。同时,村级经济组织要发挥流转中介的核心作用,协助解决好流转双方的矛盾,做好审定承包者资格、签订转让合同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最近,我就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态势良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加大力度,规范管理,促进我市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市把积极推动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和规模农业的主要措施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xx年底止,全市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98.37万亩,占全市农用地总面积的10.7%;出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达到9.07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2.91%,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流转形式多样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地区发展差异化的特征。

1、流转形式多样化。表现为转包转让的比重最大,租赁次之,其余依次是入股和拍卖。一是转包。这是一种短期的、季节性的流转方式,一次流转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如茶陵县烟稻产业区烤烟种植一般采用这种流转方式,上半年烤烟种植大户转包部分农户承包耕地种植烟叶,下半年由原承包户继续种水稻。转包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总面积的36.24%。二是租赁。为目前我市承包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之一。租赁期限一般在二年以上,耕地租赁不能超过承包期,"四荒"资源及林地租赁可达到30年,甚至更长。目前租赁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总面积的28.52%。三是"股份制"。也有叫股田制。承包农户以自己的承包耕地经营权作为股份,融入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实行按股分红;劳力参与生产,领取工资。承包农户获取股份分红和劳务工资双重收入。如攸县网岭镇北坪村金岭农民经济合作社。全村24个组中20个组,450户农户、1600余亩连片耕地加入合作社。

2、经营主体多元化。表现为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经济单位成为流转土地的受让主体。一是专业大户经营流转土地。全市受让100亩土地以上的经营大户有359家,经营100亩耕地以上的经营大户有97家,经营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大户有43家,农业生产专业大户的流转土地占总面积的11.8%。二是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流转土地。全市有146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了土地经营流转。如攸县大和谐农业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由11个村50名社员自愿联合组建,拥有水稻种植面积3000亩,粮食加工企业3家,规模种植示范户30户,不仅壮大了合作社,也为出租土地的农户人平增收近200元。三是农业加工企业经营流转土地。全市先后有129家农业加工企业采取"公司+基地"的模式,积极融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受让土地4.9万亩,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如醴陵市保丰农业发展股份公司以市农业局为技术依托,实行机械化操作,今年发展优质稻、瓜果、蔬菜1762亩,明年将扩大到3000亩,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四是其他经济主体经营流转土地。由于工商企业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初步形成了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投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格局。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市土地流入的家庭和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等达10万多户,涉及的农户达到8万之多。

3、地区之间的差异化。表现为经济发展越活跃,农村土地流转需求越旺盛,土地流入经营的形式越多,效益越高。首先是流转规模差异明显。从全市五县市来看,流转面积最大的攸县达15.4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16%;相对最少的炎陵县流转面积2.9万亩,仅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2%,相差5个百分点。其次是流转的价格相差较大。由于受地域、用途、效益和非农产业比重等因素影响,流转价格差异很大。全市农村耕地流转亩均租赁价格达到200元/亩·年;最高、最低的分别为80元/亩·年和500元/亩·年,上下相差6倍多。流转林地价格最高、最低的分别为3元/亩·年和30元/亩·年,上下相差10倍。从各区县市内部分析看,越是农业生产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高。第三是土地流入经营形式差异明显。就城郊而言,土地流转的需求相对十分旺盛,受让主体更加多样化,在流转后经营形式上形成了以休闲农业为主,加工业、市场服务业、规模种养业等共同发展的格局,其土地流转的效益相对较高,有的高达800元/亩。

经调查分析,当前制约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存在四个因素。

1、观念滞后、社保不力--流转意愿不强。一是少数农民思想保守。受小富即安思想或对政策理解不透的影响,担心土地长期流转于自身利益不利,不敢与经营户签定长期流转合同。特别是一些近城农民考虑建设征地利益问题,宁可抛荒也不愿流转给别人耕种。二是部分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强。长期以来,农民都是以土地作为生存和就业的保障。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缺乏务工技能的农民,更是依靠土地养家糊口。三是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乏力。一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担心岗位和社会保障不稳,把土地作为今后生活的退路。甚至连一些长期在城市工作、甚至有住房的农民,也不敢放弃土地。如xx县一吴姓农民,在xx做蔬菜生意十七年,收入十分可观,全家均在城市生活,但家里的土地只是委托亲属耕种,对放下土地仍有顾虑。

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但受多方面影响,相关部门和乡镇只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处理,而对农村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引导、规范与监管,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状态。

3、层次较低、方式单一--流转效益不高。突出表现为"三低"。一是土地流转比重低。据调查,目前全市耕地、林地、水面、荒土流转比重分别为11.2%、6.7%、11.1%和6.5%,流转的土地真正进入了专业化生产、公司化经营的只有11%左右,远落后于江浙等东部先进地区。二是流转层次低。当前,农村土地流主要是转包、出租两种方式,占流转总面积的60%以上,农民只得到单一而且低廉土地租金,农民收益较低。而股份合作等新形式全市仅2.7万亩,为流转总量的3%。三是流转集中程度低。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兼顾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土地流转集中程度低。有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条件谈不妥,就使业主难以实施土地成片规模流转。全市最大种粮大户攸县符和平租赁耕地810亩,分散在新市、大同桥两镇21个村的125户农户,土地流转的分散,降低了农业规模效益。

4、设施较差、主体不足--流转基础不牢。一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全市仍有相当部份的农田水利设施落后,特别是山区农田的交通、地块状况很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二是经营主体规模不大。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作为土地流转主体之一流入方--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总量明显不足,全市参与土地流转的农业加工企业仅129家、合作组织146家,不能满足全市大规模土地流转的需求。三是承包关系的不稳性。部分村级组织随意调整土地,无视"土地延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一年调一次"。这些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户、业主之间土地承包关系的协议无法生效和履行,导致承包关系不稳定,阻碍土地流转进程。

1、积极探索,创新流转方式。要在稳定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按照"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鼓励多形式流转土地。农户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要大胆创新、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农户自愿联合流转、农户委托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如保丰公司采取的以土地入股、以现金抵租、以实物抵租、公司免费租种早稻,晚稻返回农户耕种的租用模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如醴陵市清水江镇土地流转托管中心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如攸县北坪金岭合作社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连片开发经营流转土地的模式。打破行政区域,鼓励以整村、联村为单位进行土地流转,如新市镇种粮大户符和平租用新市、大同桥两镇21个村125户农户810亩耕地的联镇联村租赁规模化发展模式。同时探索有效的流转办法。如外出务工的农民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承包土地,可由村集体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鼓励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接转方经原承包者同意可以将取得的土地再流转等。总之,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符合"三个不得"原则,就要不拘形式,不论性质,大胆闯、大胆试,创造土地流转新路子。

2、加强管理,推动流转有序进行。一是抓紧制定流转发展规划。尤其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村的土地流转要围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抓好布局。106国道和主要公路沿线的农业走廊和特色种植基地、休闲农业观光园、科技示范园和"一村一品"专业村等作为土地流转发展的重点,形成"村为点、镇为线、区为面"的土地流转新格局。二是保障流转双方的利益。积极开展换发承包土地经营权工作,力争在今年底之前完成全市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发证工作;同时,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农村土地流转的民主程序和行政报批程序,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建立备案制。加强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管理,严格控制土地流转的经营内容,依法保护流转双方利益,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

3、扶持引导,促进土地向大户集中。要尽快出台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性文件,制定并落实好土地流转中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每年要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鼓励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及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入股土地以及规模经营大户流转集中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县市区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目标考核,重点培育一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各级金融部门要制订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信贷政策,允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经营大户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对业主流转开发初期紧缺的资金,银信部门应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允许土地规模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修建直接用于种养业生产、管理、服务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并给予收费优惠。三是整合涉农资金和资源。进一步整合各部门的涉农资金,促进涉农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大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对土地流转开展较好的地方,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着力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服务环境。市场平台主要是成立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按市场化规则有效配置土地,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评估使用权市场价格,实现公平交易。建立土地流转供需和市场价格等信息库,为土地流转供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降低流转交易成本,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搭建经营项目、生产基地与流转土地之间的桥梁,打造全省、全国知名的农村土地流转对接服务品牌。真正做到流而有向、流而增效、流而有序、流而无忧,流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