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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

时间:2023-08-08 12:50:38 作者:储xy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篇一

1、了解踩踏事故造成的原因。

2、帮助幼儿掌握防止踩踏及发生踩踏事故后的自我保护方法。

3、初步培养幼儿有礼貌的行为。

4、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教案准备:

有关踩踏事件的录像短片。

教案流程:

1、观看踩踏事件的录像短片,了解踩踏事故造成的原因。

(一)通过短片让孩子们知道踩踏事故是由于人流量过大,过于拥挤发生的意外事故。

教师引导:因为他受的伤太过严重了,如果不能及时被送到医院救治,有可能会导致残疾甚至死亡哦。

帮助幼儿掌握一些火灾发生时自我保护和自救的方法?

(三)小朋友,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踩踏事故,我们该怎么做呢?

(四)教师对正确的做法进行小结:

(1)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

(2)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稳住双脚。切记远离店铺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伤。

(3)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2、出现混乱局面后怎么办?

(1)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2)此时脚下要敏感些,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3)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4)当带着孩子遭遇拥挤的人群时,把孩子抱起来,避免其在混乱中被踩伤。

(5)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面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3、危急时刻如何保持心理镇定。

(1)在拥挤的人群中,一定要时时保持警惕,不要总是被好奇心理所驱使。当面对惊慌失措的人群时,更要保持自己情绪稳定,不要被别人感染,惊慌只会使情况更糟。

4、事故已经发生该怎么办?

(1)如果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应及时报警、联系外援,寻求帮助。赶快拨打110、999或120等。

(2)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篇二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xx月15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30日)。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篇三

全面推进和深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程,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镇安监站和村(居)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承担安全生产培训的专兼职讲师(外聘老师以及担任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全员培训的对象包括:

1、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由县统一培训);

4、全镇各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镇统一培训);

5、镇安监(消防)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由县统一培训);

6、各类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专兼职教师(由县统一培训);

7、企业以班组长、全体生产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组织培训)。

1、安全生产基本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管理常规;

3、安全常识和自我避险逃生救护常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组织准备。一是成立镇“深化安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同志任组长,经发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安监站全体人员。二是准备印发经济实用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等资料。三是制定《镇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培训任务。

2、动员部署。一是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培训计划和模式。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企业面上全员培训工作。

3、明确分工。镇经发办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并部署分解任务,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培训机构及师源,订购、印发相关培训教材及资料,并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内的各类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是本次全员培训特别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切实保证足够的培训经费,全面摸排本企业内员工持证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培训计划,保证员工培训时间,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并进行规范的考核和发证,及时做好相关的培训档案管理。

(二)培训实施阶段。

一是取证培训,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为准,按每年对涉及矿山、危化、烟花等高危行业组织培训,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训,规下企业逐步推进,最后实现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持证全覆盖。二是企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培训,用三年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轮训,由各单位指定“安全培训师”组织本辖区内的企业员工按计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上报附件4),由培训学校进行统一规范信息录入,再返还给企业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签名盖章,并由企业存档备查。

(三)考核督查阶段。

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是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必查内容。今后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督查中,一旦查到企业未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将作为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对提升本质化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条件的要成立企业安全技术骨干、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师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宣讲团”。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经费支持和人员保障,没有条件的可外聘专业讲师或专兼职教师进行培训。

(二)明确职责。要进一步突出企业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保证企业在人员、时间、经费上落实到位;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搞“走过场”,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培训档案管理。

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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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采购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o一七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18)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9)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2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采购编号:登水招标[2017]0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5.编制周期:20日历天

6.采购预算: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5年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备案信息;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14时30分;

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27号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5005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联系人:索站营

联系电话:0371-******** 136********

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电话:固话:),拟于年月日,参加年月日在网公开发布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业主单位名称)(电话:)的(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相关资料复印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电话:0371-********

联系电话:0371-********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

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1.2.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2 编制周期20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1.11 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缴纳形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户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开户行:7613 0154 8000 03927

缴纳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将保证金交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表二,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三,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保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不允许

标方案

4.1.2 封套上写明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8 关于中小企业的声明

注: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响应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范围、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技术文件

6、项目管理机构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3.2.2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9.6质疑

9.7 处罚

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费支付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代理费。

10.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0.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范围、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登封市境内。

二、采购范围:此次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相应工作等。

三、技术要求

(1)此次方案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设计规范等要求编制。

(2)成交单位的范围包括该次实施方案编制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服务工作。

(3)编制工作进行应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成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响应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响应人如果在其成果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成交人所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该建造项目的工作。

(5)成交人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能够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能够为采购人进行下一步工作服务。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100分)

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1 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属于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表)

技术部分(40分)

1 方案说明书2-8分

2 对本工程重点、难

点分析2-8分

3 对本工程的建议2-8分

4 质量保证措施、进

度保证措施2-8分

5 人员及机构设置2-8分

注:以上5项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商务部分(30分)

1 企业业绩(4分)企业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

分(需查验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给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

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 项目管理班子人

员构成(8分)

投标单位管理班子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2分,最高得8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分)。

4 服务承诺(5分)依据投标人服务承诺对比1-5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5 信用等级(3~-4

分)

投标人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均得-4分;

注:企业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

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

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

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信用等级详情应登录

http:///doc/查询核对。

(评标期间以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参照本章附表内容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 .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仅供参考)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项目地点为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成果应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型号工程方案阶段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标准号是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

二、活动安排

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题宣传活动。把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宣讲。并在办公大楼的显要位置、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等区域的显要位置悬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有关宣传标语和横幅。

(二)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一把手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谈体会,结合本站实际谈安全生产强监管措施。

(三)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竞赛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水利部组织的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答题活动。

(四)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按照《xx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入开展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双重管控机制”行动。全面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风险分析评价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级别较高的一般危险源备案制度,提高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危险源录入率。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稳定发展。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有重要的作用。

(二)务求取得实效。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动全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争取获得较好名次。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在站机关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在全站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