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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

时间:2023-07-11 06:51:00 作者:曹czj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以下是职场本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基层党委的领导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身为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其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扫黑除恶是各地党委政府与黑恶势力的一场艰苦斗争,只许胜不许败。要保证工作顺利,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可以从前人兵法中汲取智慧。

“上下同欲者胜”。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的政治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幸福感安全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下齐心,自觉贯彻中央这一重大决策。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是要做好制度保障,保证打胜仗。对于这样一项重要的斗争,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打赢这场斗争做好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才能“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攻心为上”。就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震慑氛围。“得民心者得天下”。在辖区内多平台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在逢场天集中宣传和入户上门宣传发放资料、led大屏全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巡逻播放音频。实现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保证辖区各行各业全覆盖。做到扫黑除恶工作家喻户晓,形成辖区上下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良好氛围,对黑恶势力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擒贼擒王”。就是要打击重点人员声威。根据辖区实情,镇就摸排线索必须果断决策,对欺行霸市、利用宗族势力、煽动群众带头闹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要挟党委政府,威胁政治安全的带头人员坚决果断出击,对其依法惩治,强力打击其嚣张气焰。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进展后必须戒骄戒躁,必须乘胜追击,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大树”,把"大树"连根拔起,才能防止穷凶极恶的黑恶势力反扑和反攻倒算,才能从根本上长期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定。

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心得体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扎实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5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我局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5月10日,我局成立乡宁县地方税务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乃生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7月20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乡宁县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联合党委,我局立即对“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乃生同志任组长,联合单位委员、副局长们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有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领导和组织基础。

二、摸底排查,突出管理,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

县局联合党委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协同稽查局、税源管理等部门总体推进。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所联系片区、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同时,结合税收营商环境摸底调查,对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特色行业开展上门走访,开展税收领域黑恶势力线索摸排,要求税务人员在日常税收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对黑恶犯罪线索进行收集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并加强风险应对从源头上杜绝一切“黑恶”因素,做到协调配合一致、高效精准打击,及时发现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联合党委特别要求,要把准重点领域,做好监管评估,稽查局主动担责、齐抓共管,对管辖范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加监管,做好评估工作,加强风险应对,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严厉打击偷税漏税以及相关涉税犯罪行为,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为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开展添砖加瓦,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推动

加强“扫黑除恶”的舆论引导,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作、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大门前等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相关政策规定,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营造正义正气的斗争氛围。同时抓住征期纳税人报税机会,向纳税人发放税收执法和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局营造起了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税务工作环境,为纳税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涉税环境,促进我局税收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工作回顾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始终把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制定市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和强调。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通过在税务局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办税大厅举报、信件举报等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举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四)立足问题,积极作为。以日常税务宣传管理稽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情况,进一步规范砂石、建安等重点行业的涉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积极联动工商、公安等部门,形成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不足的情况,没有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大意义,导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下功夫不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联动,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认识,召开专题学习会,学、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继续开展线索摸排。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对发现税务人员充当“保护伞”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和传达学习了上级精神。**政府召开扫黑除工作会议后,原国税局和原地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传达学习了上级会议精神,并传达了上级局组织的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老秘网区原国税和原地税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求全体税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来,按时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健全了组织,明确了分工,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下旬,原区国税和原区地税领导分别组织本系统各分局、局内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和要求,会议就健全组织、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初步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方案。

对内,利用内网邮箱、微信群等渠道,发动税务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工作,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是按照上级局要求进行了线索摸排工作。原区国税和原区地税局根据省、市局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工作要求,先后联合组织人员在开展两次全区范围的“随机抽查”线索摸排工作,累计组织各税务分局开展走访了40户企业,通过走访排查,排查线索为零。期间,两局主要采取畅通举报渠道、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开展明察暗访、逐案排查梳理等手段,把排查线索、摸清底细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在税收征管、信访举报、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整理并上报。

部门内明晰各岗位职责,建立台账,将扫黑除恶与税务稽查的警税联合机制密切结合起来,及时保持工作沟通。通过采取加大税收执法的震慑作用,增强 的力度和精度 。

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力度。为形成打击合力,原区国税局和原区地税局定期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区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公安经侦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 新形势、新动态、新要求,积极落实扫黑除恶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联合执法,逐步形成地区# 执法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在日常行政执法和专项行动中的沟通和联系,有效查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与监控,通过对原区国税和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含临时职工)进行了全员排查,有效防范黑恶势力对干部队伍的内部侵蚀。

机构改革后, 加强职能整合,继续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税务稽查同步推进,以查涉税案件为切入点,通过稽查,查找涉黑涉恶的苗头线索,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全面堵塞工作漏洞 。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长同志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推动扫黑除恶落实。

局领导班子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要求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真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领导班子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利用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认真组织排查违法建设治理、占道经营整治、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治理、非法倾倒垃圾治理、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养以及其他涉及城管执法领域的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各类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线索。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formatbid_10# 参考网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工作总结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和谐社会氛围。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心得体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热门思想汇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 写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 参考网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工作总结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zd机关将宣传工作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途径,细化宣传要求、强化载体设计、精心选取内容,通过开展“八个一”活动,做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发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攻势”,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集结号”,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出台“一系列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率先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宣传工作方案,为指导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提供了遵循。3月22日,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细化了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晋中成为了全省首家出台宣传工作方案的地市。之后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工作方案》,列出10个宣传重点,并对信息简报种类、考核评价做出了明确要求。

--发放“一套资料”。8月17日,市扫黑办向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及知识问答2906份,信封上印有知识问答、征求意见以及扫黑知识三个“二维码”,要求各村(社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信函内附回执信封并支付费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将入户宣传发动情况、群众举报线索情况,以及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的意见、建议连同答题卡寄至市扫黑办,通过深入发动群众,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8月31日,市扫黑办收到各行政村(社区)回执2889份。

--开展“一轮答题”。8月20日至9月3日,我市通过在微信朋友圈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的形式,向全市50万人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举报重点、奖励方式、举报方式及举报电话,同步链接知识问答。通过朋友圈广告或扫码答题抢红包等趣味方式,积极发动全市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知识问答活动中,普及扫黑除恶基础知识,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9月3日下午6时,全市已有80万多人参与到答题活动中。

--印制“一套手册”。市委zd委组织编写印制《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2万份,作为内部学习资料向全市zd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放。编写印制《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4万份,根据各县(区、市)人口数量分别发放1万至2万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向服务对象发放1000余册。

--印发“一次通报”。8月29日,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印发《晋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老干部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共计通报440余份。

--开展“一次校园宣传周”。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宣传周”活动,印发资料48万份,家长反馈意见全部收回,将宣传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学生家庭。

--投放“一封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城)推进会要求,县(区、市)乡村三级层层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抽调县乡干部组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我市共发放“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04.2万份。8月10日下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李银川向与会干警及家属传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并代表院党组向与会干警家属宣读了《致法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希望干警家属要当好监督员,不仅要做干警的“贤内助”,也要做“廉内助”,帮助干警正确对待各种不良利益的诱惑,和干警一起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收到了良好效果。

--举行“一次集中宣传”。榆次区6月20日在市城区迎宾北广场举办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知晓、我参与’”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以万人签名、问卷调查、文艺表演、律师法律服务等形式,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昔阳县编制了《一看就明白--扫黑除恶篇》漫画册1万余本,在全县发放。介休市各乡镇(办事处)自编自导快板、小品、三句半、童话剧等20多个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节目并进行巡演。这种采用“唱给群众听、演给群众看”的方式,加深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既调动了群众的参与性,又提升了宣传的实效性,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提供了宣传保障。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长同志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推动扫黑除恶落实。

局领导班子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要求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真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领导班子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利用市政综合执法队伍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认真组织排查违法建设治理、占道经营整治、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治理、非法倾倒垃圾治理、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养以及其他涉及城管执法领域的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各类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线索。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新扫黑除恶工作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国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如此安全稳定,是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撑,有着王者之师的军警护卫,有着共产党人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司法利剑作为保障。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

一.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在一些地区,黑恶势力之所以猖獗,是由于一些权利机关工作人员被黑恶势力的糖衣炮弹所收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充当保护伞,对于其违法犯罪事实不追究,听之任之,当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寻求帮助时往往无功而返,甚至还可能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迫害,针对这样存在的现象,国家应当通过网络匿名等举报方式,搜集相关线索,根据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线索,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让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

二.扫黑除恶为了人民,也离不开人民。黑恶势力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只有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敢于发声,积极的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才能从根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国家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人民群众起到支撑作用,人民群众和党和国家共同努力才能赢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

三.赢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需要形成长效机制。黑恶势力由来已久,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国家应当立足当前,对于黑恶势力零容忍,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在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打击黑恶势力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当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同黑恶势力长期作斗争,这样才能取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

四.加强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以黑恶势力为耻。国家应当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教育,一些青少年通过观看一些违法音像制品,以从事黑恶势力为荣,走向社会以后充当黑恶势力首脑的马仔,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就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教育和引导好青少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打出成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应当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扫黑除恶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奠定坚实基础。

扫黑除恶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事关社会风清气正;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海晏河清、天下大同是古人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我们正在开足马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满怀信心攻坚克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心同德、奋勇前行共同实现民族百年复兴的伟大梦想。

要实现伟大的梦想,要建设伟大的工程,要开创伟大的事业。今天就更加是需要一个清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的清风正气。更加能抵制社会上有些人所讲“黑恶势力在某种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飞行器,在某种上是发展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润滑剂”。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靠的是良好的、安全的、清廉的社会环境,要达到这些目标一定是与扫黑除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党员干部不能被有些假象所迷惑了双眼,一定如战士一般,向黑恶势力开战。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党的执政根基浇灌营养液。黑恶势力有时候不仅仅欺压群众、威胁人民,有的甚至是渗透基层政权、把持基层政权、祸害一方,俨然有做“”的形势,广大党员就必须若战士一般,将这样的黑恶势力毫不犹豫地干净、彻底、完全的歼灭,将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得更加坚强,确保的党政策方针在哪里都能顺利得到实现。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将最后一粒米送去当军粮;将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将最后一个儿子送他上战场,在硝烟烽火中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祖国。今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憧憬,我们绝不能允许黑恶势力将这样大好的局面破坏,辜负人民群众的企盼和希望。做好扫黑除恶的战士,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的心同党的心、国的心,联系得更加牢不可破,携手并肩共同谱写实现中国梦的新篇章。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发展,涉黑涉恶问题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出现新变化,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蒙蔽双眼”,有的黑恶势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谋取非法利益。

黑恶势力在一个地方的形成,有隐形的,有浮于明面的,有城市的黑,有乡村的黑,有行业的黑,这些形形色色的“黑”背后都有“红色”的影子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总之,黑恶能成为势力,绝对不是黑恶势力的本身能量,而是背后盘根错节的“保护伞”里应外合使黑恶势力一步步的壮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一句话,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扫黑除恶,就是对这句话的有力诠释。在法治轨道上,扫黑不手软、反腐不止步,方可祛除腐恶、伸张正义,换来朗朗乾坤,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坚实。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揪出“保护伞”,也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新招实招硬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政治动员令。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保护伞”等四类”蝇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夯实筑牢基层组织,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先严把入口关,紧抓村(居)“两委”换届机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升村(居)“两委班子”基本素质,同时把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人才选配到村级组织中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村官”变“村霸”;再次是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治力度,打造基层过硬队伍,建强基层工作力量,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免疫力”,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总之,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的根基才能牢固,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