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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转让合同(模板18篇)

时间:2023-12-27 00:24:57 作者:XY字客

转让合同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方式,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规性。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转让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列举了一些相关的范文供参考。

森林资源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双方签订的《森林资源转让合同》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后,需补充条款如下:

一、甲方把林权过户给乙方后,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对林地进行开发,不得进行转让,不得将林权进行抵押贷款,林木资源归甲方所有:

二、转让期内不论山上现有或者转让期内生长起来的林木都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或者破坏。

三、属政策性对林地的补助及政策性的封山育林补助归甲方所有。

四、在转让期内如发现转让林地内有矿产资源被国家征占产生的收入,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补充协议进行分配。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的补助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特订此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此补充协议为准不得违约。

七、甲、乙双方应公平执行本补充协议,悔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八、甲、乙双方商定请甲、乙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见证单位的监督、调解,以利本协议的依法依归实施。

九、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枞阳县官埠桥镇农贸市场内雨润连锁加盟店(授权加盟号:xx)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陆千元整)。

2、转让的物品包含店内所有加盟物品及各种配套用具、设施等(货品除外)。主要有:

保鲜柜3个(产品型号:规格)六开门冷冻冷藏柜1个(产品型号:规格)。

其他小物品以甲乙双方当面确定为准。

3、加盟费用、房屋租赁金(一年)、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包含在转让总额内,不另外计算。

1、甲方应将工商营业执照、加盟权等相关权属进行相应变更,

其所有权变更为乙方名下。

2、甲方在转让后本着诚信的原则,将进货渠道、商品批发价等实情告知乙方,并在乙方营业后手把手对乙方进行相应培训,确保乙方能独立完成营业任务。

3、乙方在各种所有权变更后应将转让费用转入甲方帐户。(甲方帐户号:)。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确保达成一致。

5、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做好保密,以保障双方共同利益。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

森林资源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坐落在乡(镇)村小组,小地名:(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在乙方的准许下他人方可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但不得破坏林地资源。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行为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乙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转让金的50%支付。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节;。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转让合同管理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森林资源转让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受让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合同。

一、合同签订双方声明。

(一)甲方声明。

1、甲方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全部授权,本合同中确认的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涉及其他第三方的,甲方已得到其他第三方的授权,因授权不当或未正确行驶授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甲方法定代表人变动或其他重大人事调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乙方声明。

1、合同中所指的“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系乙方为经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以下简称流转土地)需要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保持实质性控制。

2、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中涉及“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权利和义务事项的,乙方保证在其成立后将与甲方签订协议进行确认。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确认流转土地共亩,其中:耕地亩、旱土亩、林地亩,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清册》(见附表一)。

三、流转方式和期限。

(一)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四、流转土地用途。

(一)甲、乙双方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茶叶种植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二)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涉及需利用租赁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免收乙方流转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下简称两项补偿费)和前五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第六年起至第三十年期间,甲方按元/年的标准支付乙方租金,租金于次年六月份以前支付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赁费用。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流转土地。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享受乙方所需劳动力的权利。

(4)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土地,确保流转土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乙方在租赁后发现流转土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流转期内不得干涉乙方和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调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与村民小组和其它承包户之间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负责将租赁土地的林权证办理到乙方组建经营实体的名下。

(4)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因生产经营所需而需利用租赁土地作为生产、生活配套用地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租赁期内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组建的经营实体,乙方或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享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土地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

(2)乙方或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享有租赁土地上国家针对特种产业、特种农作物的政策优惠,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的减(免)征或税收返还、政府补贴、政策性贷款等。

(3)租赁期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享受全部地上作物和附着物的补偿。

(4)承包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租赁土地上未采伐林木以及一切作物、附着物。

2、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合理利用土地,有效保护租赁土地。

(2)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3)租赁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租土地。

(4)乙方应对保持其组建的经营实体具有实质控制权。如果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已丧失对其组建的经营实体实质控制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项下针对乙方所组建经营实体的义务。

(三)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死亡的,由乙方法定继承人承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租赁期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酌情从土地补偿费中对乙方给予适当补偿,具体金额视剩余租赁期长短另行协商确定。

3、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在对租赁土地进行整治改良时,应顾及租赁土地周边及范围内村民房屋、耕地等财产的安全,房屋、耕地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动土施工。

4、村民按地主风俗需在租赁土地范围内择地作为埋葬墓地的,乙方应给予理解和支持,但由此给乙方地上作物造成损坏的,甲方应负责协调给予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成片墓地达亩以上的,甲方相应减少乙方的租赁费。

5、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可自主确定租赁土地整治改良的施工队伍,甲方有义务为其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不出现村民影响、干扰工程施工的行为。如果因村民阻挠致使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遭受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在租赁土地的财产安全,有义务配合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制定、落实各项财产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不出现损害、偷盗租赁土地内财产的现象。如果本村村民影响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财产安全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并负责追回全部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所流转土地的;。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要求对方与之进行磋商。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土地的,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从租赁期的第六年起,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则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四)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有管辖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下列资料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租赁土地测绘图;。

5、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同时俱备下列条件时生效:

1、甲、乙双方已签字并已获得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鉴证或批准。

3、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涉及租赁土地的各村民小组(含外村村民小组)的《关于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的决议》原件。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快注册组建经营实体,组建的经营实体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确认本合定中涉及所组建的经营实体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另行签订的协议不得与本合同有实质性违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甲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20__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转让人(当事人a):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访东(c端):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经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丙方同意甲将自己位于xxx街xxx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确保乙方在现有住房租赁合同中平等享受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这家店的所有权证号码是xxx,产权是病。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xxx年xx月xx日之前,月租为xxx元。将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替甲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缴纳租金,该合同约定甲方缴纳的公用事业等各种费用。该合同到期后,乙方将返还甲方缴纳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归乙方所有。

3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装饰、设备,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用于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后,房地产由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根据租赁合同执行)。

转让后外观的现有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限到期后房屋装饰等房地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乙方接收该外观后,有权根据经营要求,在确保房子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甲在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向乙方让步,传递钥匙,而乙方面向甲转让费总额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

乙方收购经营后。

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乙方子女):

为加强美术专业水平达到美术联考或外省专业考试上线,在施秉县逸品画室进行美术专业技能培训。经双方协商,特签订立如下协议:

一,对象与时间:乙方委托甲方(逸品画室)对乙方子女进行美术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5日,在此期间培训费为3000元人民币,(暂时以学生就读学校安排的美术学习时间为准收费,如若中途有所变动,届时再酌情变更学费。实际收费以甲方开据的单据为准。)。

二,甲方提供的办学条件:在校舍设施上,有独立的教室,在师资力量上,美术专业老师为美术师范类专业教师任教。教学方式,主动与学生沟通,画室组织一星期一次小考,每月一次大考,考试成绩每月定期以短信的发送至家长处。在学员学习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甲方会及时与家长沟通。实行学生作业登记制度,乙方可随时可以查看学生作业完成数量及质量。

三、安全责任:乙方学生在甲方培训期间,甲方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防护,培训期间学生在画室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按逸品画室管理条例进行常规管理。

专业教学实行日考勤制,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率。并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状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学生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逸品画室管理条例。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

2、每天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早退。

3、每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4、学生上课时间必须不能随意接听电话,如的确需要接听须走出教室方可接听。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如有重要事务需要请假方可外出。

6、每天放学后,值日生按时做值日。

7、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公物。

9、进入画室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抽烟、酗酒、不准打架、斗殴。

10、外出写生必须服从画室老师的安排,如若不服从教师安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需自己负责。

(郑重承诺:乙方学生在没有违反逸品画室的管理制度及学习任务的情况下,没有过贵州省20xx年美术联考线或外省美术专业线,所交学费全额退还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态度拟此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从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转让合同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首付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余额____________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职责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及时协作并无条件供给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等)。若要求过户,但因为此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或因为该车档案等原因而导致不能过户时,甲方无条件退回该车转让款并负责所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其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转让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签字):________购车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森林资源转让合同

在各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中,出让、转让占全部产权变动的比例最大、发生的次数最多、涉及的经营单位最广。对于森林资源转让。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资源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坐落在乡(镇)村小组,小地名:(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在乙方的准许下他人方可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但不得破坏林地资源。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行为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乙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转让金的50%支付。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节;。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转让合同管理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双方签订的《森林资源转让合同》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后,需补充条款如下:

一、甲方把林权过户给乙方后,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对林地进行开发,不得进行转让,不得将林权进行抵押贷款,林木资源归甲方所有:

二、转让期内不论山上现有或者转让期内生长起来的林木都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或者破坏。

三、属政策性对林地的补助及政策性的封山育林补助归甲方所有。

四、在转让期内如发现转让林地内有矿产资源被国家征占产生的收入,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补充协议进行分配。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的补助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特订此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此补充协议为准不得违约。

七、甲、乙双方应公平执行本补充协议,悔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八、甲、乙双方商定请甲、乙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见证单位的监督、调解,以利本协议的依法依归实施。

九、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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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乙方转让经营位于乙方可以更改甲方。

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达成以下协议。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确认、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卡乐杯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卡乐杯奶茶店的工作人员甲方协助协调继续在店里工作。

6.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卡乐杯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拾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卡乐杯公司收取的店面门头字样和店内logo押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拾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付60%转让金元。其余40%待乙方人员学会后,一次性付清。

4.如乙方不经营卡乐杯店时甲方负责与卡乐杯奶茶公司协调并将卡乐杯奶茶公司押金。

___________元退还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卡乐杯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乙方有权随处理。

4.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5.如乙方需要年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年检程序。

6.以上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将以二倍金额赔付给乙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完全拥有上海市路________号,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施、设备明细合同附件。

日期:年月日

转让合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年间投资万元建设阳春市永宁镇横垌村长岗岭水电站(以下简称该水电站),年月日该水电站建成投产联网发电,甲方取得该水电站的产权和经营权。

20xx年1月,甲、乙就该水电站的整体转让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长岗岭水电站座落于阳春市永宁镇横垌村长岗岭,水电站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机房占地平方米(位置座落于),,发电组2台(品牌:型号:单机功率:),水轮机2台(品牌:型号:单机功率:),配电柜2个(品牌:型号:),压力管米,水涵洞米(其中至水池米,至水渠米),坡头2个(其中),高压线路米,高压计量表一个等。

该水电站于年月日取得可研报告,年月日取得立项批复,年月日建成投产联网发电。该电站投资约为万元,总机容量为kw。

该水电站的征地、立项、建设、经营权、产权手续情况如下:

1、

2、

3、

1、甲方将座落于阳春市永宁镇横垌村长岗岭水电站(具体厂房、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长岗岭水电站转让资产移交清单》)的整体产权(包含厂房设施设备、道路、线路等)、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于乙方付清本合同第条的第笔款项给甲方之日起日内将该水电站移交给乙方。

2、甲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好长岗岭水电站工商登记变更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于年月日前,办理好长岗岭水电站房地产登记变更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3、年月日,甲方将其于20xx年9月24日与阳春市永宁镇横垌村《合同书》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与横垌村继续履行《合同书》。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与横垌村办理好将《合同书》转让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4、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与该水电站有关的土地征用补偿、报建、报批、合同等一切相关手续移交给乙方。

长岗岭水电站转让总价款万元,分二期支付:1、首期: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万元。2、二期:在乙方还清银行贷款消灭水电站的抵押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付清转让余款给甲方。甲方应在该一个月的时间内为乙方办理好、移交清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商登记及房地产变更过户手续,及相关土地征用补偿、报建、报批、合同等手续,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1、乙方与横垌村的《合同书》约定,每月需支付费元给横垌村,该费用从年月起由乙方负责支付,之前的由甲方负责支付。

2、相关费税交至……。

3、有关水电站联网的事项,今后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

4、水电站有关的债权债务情况及如何偿还。

5、……。

(1)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水电站文件、资料、数据、协议等必须真实、准确、齐全、有效。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将上述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

2、该水电站曾抵押给银行贷款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第笔款项后,时间内,还清银行贷款,消灭该抵押。

3、甲方保证其对长岗岭水电站产权、经营权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瑕疵,还清银行贷款后,不存在抵押等担保,并且不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1、转让乙方后,乙方将依据文件、资料、协议等进行承建,自主经营、科学管理、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2、乙方须认真履行甲方原以当地村组、部门签订的各项协议条约,按时按约交纳相关费用,遵守乡规民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乙方受让水电站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如何处理?……。

4、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的条款,对本协议未完善的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森林资源转让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受让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合同。

一、合同签订双方声明。

(一)甲方声明。

1、甲方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全部授权,本合同中确认的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涉及其他第三方的,甲方已得到其他第三方的授权,因授权不当或未正确行驶授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甲方法定代表人变动或其他重大人事调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乙方声明。

1、合同中所指的“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系乙方为经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以下简称流转土地)需要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保持实质性控制。

2、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中涉及“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权利和义务事项的,乙方保证在其成立后将与甲方签订协议进行确认。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确认流转土地共亩,其中:耕地亩、旱土亩、林地亩,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清册》(见附表一)。

三、流转方式和期限。

(一)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四、流转土地用途。

(一)甲、乙双方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茶叶种植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二)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涉及需利用租赁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流转期限内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免收乙方流转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下简称两项补偿费)和前五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第六年起至第三十年期间,甲方按元/年的标准支付乙方租金,租金于次年六月份以前支付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赁费用。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流转土地。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享受乙方所需劳动力的权利。

(4)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土地,确保流转土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乙方在租赁后发现流转土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流转期内不得干涉乙方和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调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与村民小组和其它承包户之间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负责将租赁土地的林权证办理到乙方组建经营实体的名下。

(4)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因生产经营所需而需利用租赁土地作为生产、生活配套用地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租赁期内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征地补偿款,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组建的经营实体,乙方或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享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土地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

(2)乙方或乙方组建的经营实体享有租赁土地上国家针对特种产业、特种农作物的政策优惠,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的减(免)征或税收返还、政府补贴、政策性贷款等。

(3)租赁期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享受全部地上作物和附着物的补偿。

(4)承包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租赁土地上未采伐林木以及一切作物、附着物。

2、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合理利用土地,有效保护租赁土地。

(2)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3)租赁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租土地。

(4)乙方应对保持其组建的经营实体具有实质控制权。如果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已丧失对其组建的经营实体实质控制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项下针对乙方所组建经营实体的义务。

(三)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死亡的,由乙方法定继承人承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租赁期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酌情从土地补偿费中对乙方给予适当补偿,具体金额视剩余租赁期长短另行协商确定。

3、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在对租赁土地进行整治改良时,应顾及租赁土地周边及范围内村民房屋、耕地等财产的安全,房屋、耕地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动土施工。

4、村民按地主风俗需在租赁土地范围内择地作为埋葬墓地的,乙方应给予理解和支持,但由此给乙方地上作物造成损坏的,甲方应负责协调给予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成片墓地达亩以上的,甲方相应减少乙方的租赁费。

5、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可自主确定租赁土地整治改良的施工队伍,甲方有义务为其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不出现村民影响、干扰工程施工的行为。如果因村民阻挠致使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遭受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在租赁土地的财产安全,有义务配合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制定、落实各项财产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不出现损害、偷盗租赁土地内财产的现象。如果本村村民影响乙方或乙方组建经营实体财产安全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并负责追回全部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所流转土地的;。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要求对方与之进行磋商。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土地的,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从租赁期的第六年起,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则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四)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申请有管辖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下列资料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租赁土地测绘图;。

5、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同时俱备下列条件时生效:

1、甲、乙双方已签字并已获得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鉴证或批准。

3、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涉及租赁土地的各村民小组(含外村村民小组)的《关于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森林资源流转的决议》原件。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快注册组建经营实体,组建的经营实体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确认本合定中涉及所组建的经营实体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乙方组建经营实体另行签订的协议不得与本合同有实质性违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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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

文书编号: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目标公司(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丙方系xx年xx月xx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元(大写:),实收资本为元(大写:)。

2.甲方系丙方股东,合法持有丙方%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万元(大写:),实收资本为万元(大写:)。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大写:)转让予乙方。

为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大写:)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三条变更登记。

1.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乙方均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第四条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费用,由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

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合法拥有在丙方的实际出资。甲方对上述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股权被质押、冻结等任何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事由。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除甲方应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丙方保证:

(1)丙方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股权事宜,全体股东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丙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安排或其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本合同项下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违反第五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缴纳或补足出资、涤除权利负担,并承担相当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金额或其他第三方追索金额,建议填写20-30%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建议填写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甲方、丙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建议填写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签署延迟履行违约金,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建议填写20-30%的违约金。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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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范本_转让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门面的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各位大家参考!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2、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3、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4、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5、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6、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1、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xx市x路x号的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2、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1)兴国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xx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2)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3)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x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3、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x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4、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xxxx年x月x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5、特约事项:

(1)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2)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3)商号现承租坐落xx市x路x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x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6、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7、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8、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转让合同

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征。

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

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一)可让与的合同权利的排除与限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效力不确定之合同权利的转让。

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1.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2.可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权利。

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

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

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

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

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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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企业转让合同转让合同

出 让 方: (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 让 方: (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 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 m 2 ( 亩)

建筑面积 m 2

机械设备: 台/套

供 电 kva

供 水 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 人由 安置,离退休职工 人由 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某某学生托管(以下简称托管),位于东泰路竹林镜社区22栋301室,原为甲方独立经营。按目前市场行情估值,该托管全额转让费为人民币玖万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转让该托管50%股份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即将该托管由甲方一人独自经营变更为甲乙方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用心经营托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以及合作经营该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50%股份的托管无隐瞒不真实信息,保证托管目前经营地承租权的有效性,保证托管目前学生人数的真实性,否则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终止合作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肆万伍仟元转让费以及入股资金的2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备注:托管房租押金3000元,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即各出资1500元。

二、转让款与支付方式:

甲方将该托管50%股份给乙方,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肆万伍仟元人民币作为投资托管的入股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三、托管设施设备归宿: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托管内原属甲方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房东财产除外),则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挪用或单独处理。

四、财务管理规定:

1、20xx年8月30日之前的房租、水电费、煤气费、雇佣员工的工资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由甲方付清。20xx年9月1日之后,托管盈亏(含债权债务)则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即甲乙双方按占股比例分享托管的利润,分担托管的风险及亏损。

2、经营期间,托管实行严格的财务收支制度、签字制度以及账款分离制度(即甲乙一方管钱一方管账的财务制度),并定期公布账目。

3、经营期间,托管的每月收入在扣除和预留必要支出后,在双方规定的每月日期点上直接现金分成。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对方收益。

4、额外收入,如托管场地出租收入、周末以及寒暑假经营收入等,在扣除开支后的其余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则应在乙方提出终止转让或终止合作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肆万伍仟元转让费以及入股资金的2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则按入股资金的20%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导致股份转让终止或合作终止,则甲方承担入股资金的20%违约金,并全额退还乙方的肆万伍仟元投资入股资金。

4、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规定,则按不低于该设备的实际金额,付出相应赔偿并现金冲公。

六、合作与退出机制:

1、合作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各自的职责,尽心尽力,取长补短。遇特殊事情,须相互商量,不得任何一方自行做主处理。

元)退出合作。其余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今后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于福州。